黎族文身,历史悠久。自汉代开始,已经有文字记载。在世界的民族族群中是一种罕见的文化现象。 文身,作为一种传统文化,是黎族母系氏族社会的遗存,是母权制的产物,是原始宗教——自然崇拜、祖先崇拜、图腾崇拜的艺术结晶,是黎族历史上凝聚力、号召力、生命力的标志。今天,黎族少数老年妇女身上还保留着文身的历史印痕,这些用血肉彩绘出的斑斓图画,为黎族的历史增添了璀璨的色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黎族妇女大体上不再沿袭文身的习俗了。 黎族,源于中国骆越人。中国早期典籍所记载的骆越族习俗,涵盖了黎族;或者说,这些记载,至今还能看到残留历史印痕的,也只有黎族。 最早记载骆越族文身习俗的,是司马迁的《史记》。《赵世家》在论到“圣人观乡而顺宜,因事而制礼,所以利其民而厚其国”时,引称海南岛上黎族文身,说“剪发文身,错臂左衽”,是“瓯越之民”,《索隐》引刘氏的话说:“珠崖、儋耳谓之瓯人,是有瓯越。”这里,当时是以肯定的语气,用文身这种特例来说明,对于“礼服”,不能强求一律,不同的地域,因为“乡异而用变,事异而礼易。”地域环境所形成的风俗,差异极大,无可厚非,包括文身。 东汉时,杨孚在《异物志》中说:“儋耳,南方夷,生则镂其颊皮,连耳匡,分为数支,状如鸡肠,累累下垂至肩。”这段记载,是典籍中第一次将文身的线条体制及所文的身体部位加以描述。这种复杂的文身艺术,可以推断出,在杨孚以前,已经有悠久的传统。但杨孚所说的,人们文身的生活阶段,则指为出生的时候。这与后来的说法不同。北魏的郦道元,在《水经注》中引晋代王范的《交广春秋》记载,说朱崖、儋耳二郡(按:当时实指整个海南岛),“皆殊种异类,被发雕身”。文中没有指明文身是在人生中的什么时候;但下文说:“女多娇好,白皙,长发,美鬓。”这显然是说女子到了青春期。宋代周去非《岭外代答》说文身是“女年及笄”,指女子可以盘发及笄的年龄,即成年。范成大《桂海虞衡志·志蛮》也肯定了“女及笄黥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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