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皇权并未虚化。笔者注意到有此一说:“宋朝没有一位皇帝是秦始皇式的暴君。”按照持此说者的标准,制造大量文字狱和岳飞特大冤案的宋高宗还算不上暴君。然而只怕也应当注意到:北宋没有一个皇帝是汉献帝式的傀儡皇帝。即使是仁宗、哲宗这两位童子皇帝,在他们亲政前也仅仅分别是章献太后、宣仁太后怀抱中的阿斗,绝非宰相手中任意摆弄的木偶。宋代的皇帝再开明,也与君主立宪制下的虚位君主在性质上截然不同,他们至少切实地掌握着两种最重要的权力,即最终决定权和宰相任免权。选拔王安石为宰相,大臣异议甚多,诸如“为翰林学士则有余,处辅弼之地则不可”[180]等等,宋神宗力排众议,一锤定音。 张浚先出任枢密使,后又官居宰相,反对者的声浪更大,宋孝宗断然拍板:“朕倚魏公(即张浚)如长城,不容浮言摇夺。”[181]宋代皇帝不断撤换宰相,其中不乏受惩处者。宋代宰相虽无任职年限,但一般任期较短。前后134名宰相,任期累计在120个月以上者9人,仅占6.7%,其中蔡京四起四落,赵普、吕夷简、文彦博三起三落,秦桧两起两落。终身任宰相者11人,仅占8.2%。宰相任职平均不到42个月,其中最长的是王珪,任相105个月,可是死后被罢相。[182]由于宰相的命运牢牢地掌握在皇帝手中,像蔡京这样不可一世的权臣在皇帝前面也只能奴颜婢膝。史载:“(蔡)京每闻将退免,辄入见祈哀,蒲伏扣头,无复亷耻。”[183]君相地位天壤之别,两者互制从何谈起? 十一、“朝廷大患,最怕攻党”与分权制衡一样,宋代的党派表象,也值得认真的思考,而不是简单的类比。《中国文明的反思》一书高度赞扬宋代的党派政治“有共和的因素”,和平的党派竞争“有力地防止了腐败的发生”,认为:“以王安石为偶像的改革党和以司马光为偶像的保守党两党轮流执政近百年,这在中国古代历史上是一个奇迹,说明宋朝社会的高度开放。”这些论断只怕或多或少、有意无意地将宋代的政治现代化了,并且与史实不尽相符。以下四点不宜忽视: 第一,宋代并无现代意义上的党派。党派是各政党或政党中各派别的统称,党派有独特的政治纲领、明确的政治目标、相应的组织机构、一定的组织纪律。这样的党派在宋代是不存在的。在古代,“党”是个贬义词。在古人的观念里,什么朋党比奸、党同伐异、结党营私,均非正人君子所应有的行为。宋人通常认为:“朝廷大患,最怕攻党。”[184]所谓“攻”即指责、抨击,“攻党”即党争。朝廷明令禁止朋党,如宋仁宗在庆历四年(1044)十一月,“诏戒朋党相讦”。[185]除范仲淹、欧阳修等少数人自称“君子之党”而外,士大夫一般不会承认更不会宣扬自己党同伐异。在宋代,即使是新、旧两党也既无组织架构,又无严密纪律,由于他们无须办理加入党派的任何手续,史家至今无法开列出一张较为准确的新、旧两党成员名单。所谓改革党、保守党或变法派、反变法派之类是当代才有的称呼。至于洛、蜀、朔党,虽然出自宋人之口,但是否确实存在还是个问题,王曾瑜先生认为:“不可能有明确的固定的朋党阵线。”[186] 第二,北宋后期的党争并不“和平”。如果说熙宁年间的党争还兼具政见之争与意气之争双重性质,那么元祐以后则是相当标准的结党营私,什么新法、旧法只不过是盘剥民众的幌子、打击异己的工具。宋人吕中说:“熙宁之争新法,犹出于公。元祐之自为党,皆出于私者也。”[187]熙宁以后的党争,无中生有的阴谋,不择手段的陷害,动用酷刑的冤狱,远贬岭南的悲剧,禁锢子孙的连坐,无奇不有。如今仍传世的《元祐党籍碑》就是这段心酸历史的见证。 第三,北宋后期的所谓“两党轮流执政”,并不是新、旧两党“和平”竞争的结果。当时政局变幻,犹如走马灯。其根本原因在于最高统治者的变动,诸如神宗去世、哲宗即位,宣仁去世、哲宗亲政,哲宗去世、徽宗即位,钦圣卷帘、徽宗亲政,徽宗内禅、钦宗即位。钦圣即徽宗初年垂帘听政的神宗向皇后,谥号钦圣献肃。北宋后期政权和政局的主宰者不是新、旧两党,仍然是皇帝及代行皇权的太后。北宋后期的两党轮流执政与共和制下的两党轮流执政,在性质上迥然不同。严格说来,北宋后期应当称为两党轮流辅政,两党无非是轮流辅佐皇帝或垂帘太后施政而已。当时并未出现现代意义上的两党轮流执政。 第四,北宋后期的两党轮流辅政不是一大奇迹,而是一大悲剧。无休止的内斗、翻烧饼式的折腾,不是“有力地防止了腐败的发生”,而是腐败愈演愈烈。于是,宣和年间成为北宋历史上最腐败的年代。官逼民反,岂止方腊、宋江揭竿而起而已,史称:“河朔、山东群盗蜂起,大者攻犯城邑,小者延蔓岩谷,多者万计,少者屯聚。魏博间则有杨天王之流,青徐沂密如高托山等,至不可胜数。”[188]即便没有女真贵族的挥师南下,腐朽的北宋王朝也将被忍无可忍的民众所埋葬。北宋亡于腐败,而无原则、谋私利、很残酷、不停息的党争是促成北宋后期腐败加速的重要原因之一。一句话,党争误国。当时人说:“至宣(和)、靖(康)间,误国者皆进士及第之人也。”[189]对于北宋的亡国,因一己私利而残酷内斗的蔡京等进士及第的士大夫,确实难辞其咎。 十二、皇帝与专制,两位而一体对于宋初加强中央集权,朱熹有最简要的概括:“兵也收了,财也收了,赏罚刑政,一切收了。”[190]30年前,有学者对此基本予以否定,将宋代作为“过分集权于中央也会走向反面的一个典型”。他认为:“过分集权中央,势必造成官僚机构臃肿。中国古代的官制没有比宋代更乱的了。”[191]《中国文明的反思》一书则持大体肯定的观点,指出:“宋朝在中央集权制度之下,创造出伟大文明。”见仁见智,均可备一说。 让人不解的是,作者一再强调:宋朝政治的开放“防止了专制的发生和腐败的蔓延。”然而学界通常认为:“皇帝制度必然导致专制独裁。两位一体,不可分离。”[192]君主专制在宋代岂止现象而已,而是其根本的政治制度。皇帝独尊、皇权至上、皇位世袭是君主专制制度的基本特征,这些特征宋代一概具备,当时怎么可能连君主专制的现象都被防止、未发生呢?宋朝果真有皇帝而无专制,这倒是个奇迹。 更令人困惑的是,《中国文明的反思》一书竟那样推崇宋朝“中央集权加仁政的政治设计”,认定“这是个成功的政治模式”,可以“作为今天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借鉴”。作者反复指出:这一成功的政治模式“至今依然是中国人引以为自豪的成就,其成功的经验在今天仍然有不可忽视的价值。”中国古代的仁政思想无疑应当受到历史的肯定,但“民贵君轻”在帝制时代只能是一种乌托邦式的空想,包括宋朝在内的历代王朝连“为民做主”、“爱民如子”也基本上没有做到。置身于21世纪的今日,我们的向往和追求只怕应当是:“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一切权力不是来自皇帝、属于皇帝,而是来自民众、属于民众。姑且不论宋代是否存在“中央集权加仁政的政治设计”,在挣开帝制枷锁百年以后的当今,还有什么必要以宋朝的根本政治制度为效法对象?此时,耳边不禁响起那首康熙大帝梦想“再活五百年”的喧啸歌声,我缅怀那些长眠于黄花岗下的先贤们! 辛亥革命一百年纪念日前夕,草成于成都龙泉驿青苔山村。 [文稿承蒙王化雨、邱志诚、成荫、陈鹤等先生赐阅并提出修改建议,特此致谢。] (载《四川师范大学学报》2011年第6期[193]) [116]《宋史》卷473《奸臣三·秦桧传》,第13759页。 [117]《续资治通鉴长编》卷301元丰二年十二月庚申,第7336页。 [118]罗大经:《鹤林玉露》乙编卷4《诗祸》,中华书局1983年版,王瑞来点校,第188页。 [119]胡仔:《渔隐丛话》前集卷54《宋朝杂事上》,四部备要本。 [120]游酢:《游廌山集》卷4《论士风奏疏》,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