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料论略(5)
四是要详细占有史料,才能去伪存真。史料是否正确,不是一眼可以看出来的,这有一个深入分析、比较和研究的过程。为此,必须拥有足够的史料,投入更多的注意力,才能达到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目的。陈垣先生在论及自己如何做学问时,谈到这方面的体会,他说:“一、凡事之传说,不论真伪,必各有因;二、研究讨论一事,如证据未充分时,决不可妄下断语;三、读书时遇细微异同之处,亦不可忽略。”(注:《陈垣史学论著选》,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前面提到宋高宗生母韦氏被俘时的年龄,据《宋史》和《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等史书所载推算,是48岁,可是《靖康稗史·开封府状》却记载为38岁,这10岁的细微差别,往往容易为人忽略。可是一旦抓住了这个差别以后,在广泛搜集史料的基础上,通过深入考证,可以证明《开封府状》的记载是正确的。宋廷所以要将韦氏的年龄增加10岁,原来是为了掩盖她在金国时再嫁女真贵族并生有二子的“宫廷丑闻”。看似一位后妃年龄记载的差异,无足轻重,却揭开了宋钦宗和被俘北去的所有宗室、后妃、公主、驸马所以不能返回南宋和绍兴年间严禁野史的真实原因(注:参见拙文《环绕宋高宗生母韦氏年龄的若干问题》,载《文史》第39辑,1994年版。)。 五是正确采用反证、理证等方法来鉴别史料。为证明史料的错误,最直截了当的方法是举出一个与史料所言意思刚刚相反的证据,也就是反证。如汉文帝时,有人诋毁中大夫直不疑“善盗嫂”,直不疑回答说:“我乃无兄。”(注:《汉书》卷六二《司马迁传》,卷四六《直不疑传》。)真相立即大白,这就是反证。但是,在鉴别史料时能用上反证的毕竟只是少数,多数情况是明知其不可信,却苦于找不出有说服力的证据。这时只好用理证的方法,即以自己的学识积累为基础,按情理进行判断,以逻辑推理加以证明。如《宋史·艺文志》经解类有颜师古《刊谬正俗》八卷,儒家类又有颜师古《纠谬正俗》八卷。“刊”与“纠”意思基本相同,从书名判断,两书当为一书。考《新唐书·艺文志》经解类有颜师古《匡谬正俗》八卷,可知宋人为避太祖“匡”字之讳,或改“刊”,或改“纠”所至。 六是借助考古发掘来核实史料。如《战国策》卷二一有“左师触詟愿见太后”一句,《史记》卷四三《赵世家》却作“左师触龙言愿见太后”。过去人们对“触詟”抑或“触龙言”的是非一直争论不休。1973年在长沙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的帛书中,有一部类似《战国策》的书,整理者定其名为《战国纵横家书》。该书在同一篇中作“触龙言”,证实“触詟”系“龙”与“言”上下两字连写所造成的失误。再如史书记载南宋京城有一座属于修内司的官窑,由于长期找不到窑址,人们对这条史料一直持怀疑态度。直到1998年,考古工作者在杭州凤凰山老虎洞附近找到了那座官窑,才证实了这条史料的正确性。 由于史书作伪的手段五花八门,史料错舛的情况更是千差万别,所以仅凭上面所介绍的几种考证方法来鉴别是远远不够的。对具有较高史学涵养的人来说,还应该充分利用目录学、年代学、版本学、校勘学、训诂学和避讳学等知识来鉴别史书的真伪以及史料的真伪和价值大小。如某一史籍是否是伪作,一般可通过目录学、版本学和避讳学的知识加以鉴别;书中内容有否为后人所增改,可以通过年代学和避讳学的知识加以鉴别;史籍中的一些人名、地名、官名和常用语出现了错谬,有时可从避讳学、训诂学等知识获得鉴别。这些考证方法更科学、更理性、更有效,已越来越为人们所重视。限于篇幅,本文不再一一详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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