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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与两周君臣关系的演变(3)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历史研究》 查昌国 参加讨论

第二段列举了父子兄弟四方的罪行,周公将其一概斥为“元恶大憝”,“天惟与我民彝大泯乱”(灭乱天赐民彝大法)。要康叔按文王刑罚(“文王作罚”),“刑兹无赦”。可见这里父子兄弟四方均是相互对待的平等关系。而孝自来所维护的都是上下不平等的尊卑关系。西周孝沟通祖、宗,祖绝对尊于宗。自孔子始,孝为父子规范,孝公开宣扬“天下无不是的父母”,即便父残虐如瞽瞍者,子也当“有顺无违”。舜就是如此而被孟子誉为孝子之典型(注:参见《孟子·离娄上》。)。故就孔孟之孝论,谓“父不能字(爱)厥子,乃疾(憎)厥子”为“元恶大憝”,要“刑兹无赦”,这简直是禽兽行。因此用排除法即可证明,这段话中的父子部分只能归入“不友”。这是西周友规范兄弟,亦规范父子的确证。若进一步审视这段材料中父子、兄弟两伦间的关系,则又可发现,这里周公是将父子比附于兄弟,并用友道一并规范之,而不是相反。由之似可作如下推论:西周友用兄弟纲纪规范父子,父子之伦从属于兄弟之道。
    现在来检讨友与君臣关系。西周“友”可指君臣。墙盘铭“唯辟孝友”,唐兰释“辟”为“君长”(注:唐兰:《略论西周微史家族窖藏铜器的重要意义》,《文物》1978年第3期。),可从。鼎铭“肇对元德,孝友唯井”(注:罗福颐:《三代吉金文存释文》卷三,香港问学社1983年版,第21页。),“井”即型。“元德”其时通指君之德,故这里所仿效的亦是君长,“孝友唯井”,即效法(君长)孝友。《诗·皇矣》“维此王季,因心则友(王季,文王之父)”,《国语》文王“孝友二虢”,这些都是用“友”称君颂君之例。而“友”指称臣,则为西周之习语。《诗·六月》“饮御诸友”,陈奂谓“诸友,处内诸臣也”(注:陈奂:《诗毛氏传疏》卷一七,中国书店1984年版,第20页。)。《假乐》“燕及朋友”,毛传谓“朋友,群臣也”。《抑》“惠于朋友”,孔疏“朋友谓诸侯,亦可以兼群臣公卿”(注:《毛诗正义》卷一七之三、卷一八之一,第273、287页,《十三经注疏》上。)。西周友称群臣,似以姬姓之臣为限,今人对此已有论述(注:参见沈长云《〈书·牧誓〉“友邦君”释义》,《人文杂志》1986年第3期。)。因友为兄弟规范,所以周人又常以兄弟喻君臣。《诗·公刘》“君之宗之”,《鹑之奔奔》“人之无良,我以为兄……人之无良,我以为君”(注:《鹑之奔奔》,毛诗序:“刺卫宣姜也”。王先谦在《诗三家义集疏》中列众证驳毛诗序有误,谓《鹑之奔奔》是刺卫宣公,“我以为君”之“君”指宣公,本文从之。),这是以兄称君之证。《诗·伐木》“笾豆有践,兄弟无远”,陈奂疏:“同姓之臣,亲为兄弟,则恒为朋友。”(注:陈奂:《诗毛氏传疏》卷一六,第19页。)《沔水》“嗟我兄弟,邦人诸友”,毛传:“兄弟,同姓臣也。”(注:《毛诗正义》卷一一之一,第164页,《十三经注疏》上。)上述以朋友、兄弟指喻君臣的材料,或出自礼器铭文,或见诸追思先王、称誉时臣之作,或存于讽谏君主诗中。在这些极为严肃的作品里,“朋友”、“兄弟”并非简单的亲昵之称,它们有着明确的纲常内涵,寄寓了作者的道德期求。如用友称王季,既表明王季行为合友道,又表明作者要绍继王季,以友道自许,且期望时君与臣亦以友道自励,用兄弟讽谏时君,更是规劝君主要以兄弟之道自律自励。因此以“朋友”、“兄弟”喻君臣,表明西周“友”为君臣之德,君臣须接受友道的规范,兄弟规范是君臣之伦的基础。
    必须指出,说西周友以兄弟纲纪规范父子、君臣,这并不是说其时人不知君臣、父子,现实中的父子、君臣没有尊卑之分。仅是说兄弟之道(嫡庶、大小宗)所立的贵贱之序决定君臣名分,高于人伦辈分的尊卑。后世的君臣父子同格的君臣和个体家庭所谓的父子,在其时还不为人所及知,其在礼制中亦无独立地位。
    
    春秋战国时期,宗族渐至解体,代之而起是个体家庭的兴起而最终成为社会最小的基本组织单位。与之相应,孔子将孝下延至敬父母,父尊由之而有了形而上的根据,父子、兄弟在礼制中也获得了独立的地位,不再受友道规范。孔子曰“朋友切切偲偲,兄弟怡怡”(注:刘宝楠:《论语正义》卷一六《子路》,第298页,《诸子集成》,上海书店1986年版。),孟子曰“父子有亲……朋友有信”(注:焦循:《孟子正义》卷五《滕文公上》,第226页,《诸子集成》。),这是朋友与父子、兄弟规范相异之证。规范相异不能混用,混用则有悖人伦。孟子曰:“责善,朋友之道也。父子责善,贼恩之大者。”(注:焦循:《孟子正义》卷八《离娄下》,第353页,《诸子集成》。)孟子之世的匡章就是因用朋友的“责善”之道事父,弄得“通国皆称不孝”(注:焦循:《孟子正义》卷八《离娄下》,第352页,《诸子集成》。)。这些材料说明,到孔孟之世,后代五伦中的父子、兄弟两伦终告形成(注:案:孝以父母为对象,父子、兄弟两伦的确立,都始于孔子。参见拙作《论孔子孝观念的革命性》,《北大史学》第3辑,北京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且与朋友之伦彻底分离。至此,用朋友之道规范父子、兄弟是严重违背礼制的行为。
    此间君臣、朋友组织均是朝非血缘化方向演进,到孔、墨之世,两者的血缘纽带已基本瓦解。但在演进过程中,双方又形成了一些新的相近或相同的规范,如信、义、德、道。现以“信”观念为例,以说明君臣之道的演进促进了朋友观念的更新。据阎步克先生研究,信在西周不为人所重,信作为道德观念,表示信守诺言,始盛于春秋。开始是作“政治外交道德”,随着君臣宗法血缘纽带的松弛,“君臣间也发展起‘信’之观念”,信便成为君臣关系的基本规范。《左传》、《国语》中“君臣有信”的记载不胜枚举,足证阎说有据(注:阎步克:《春秋战国时“信”观念的演变及其社会原因》,《历史研究》1981年第6期。)。先秦“信”为朋友规范,始见于孔子师徒。孔子曰“朋友信之”(注:《论语正义》卷六《公冶长》,第110页。),子夏曰“与朋友交,言而有信”(注:《论语正义》卷一《学而》,第11页。),曾子则把“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作为“吾日三省吾身”(注:《论语正义》卷一《学而》,第5页。)的内容之一。至此“信”便成为友德,且沿用至今。同时“君臣有信”亦为孔子所秉承,并成为其一贯主张。他说:“民无信不立”,故他视君主守信而使“民信之”为治道三要则(足食、足兵、民信)之首(注:《论语正义》卷一五《颜渊》,第226页。)。据上疏陈,“信”是兴起于春秋的新的道德观念。它先成为君臣规范,到孔子世,再化为朋友规范,并成了君臣、朋友共同的规范。从“信”的上述演变轨迹中,我们可以窥见到,君臣规范的演进促进了朋友观念的更新。这一促进是双向的,朋友主体及其内涵的更新,对君臣关系的演进具有更大影响。本文亦是侧重从朋友角度论叙友与君臣关系的演变,故弄清春秋战国之际朋友主体的嬗变,于本文题旨关系甚密。而这一问题又一直未为学术界所措意,几无成果可资利用,因此讨论此间友与君臣关系,得从寻索此间朋友的主体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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