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邓小平的战略思考 邓小平作为新中国的第二代领导人,他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提出的“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的大政方针,是对第一代领导人毛泽东、周恩来所提出的“一纲四目”的和平统一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事实上,他当时作为党的总书记,也是“一纲四目”这一和平统一思想的直接参与者和制定者。 邓小平提出的“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本来是针对台湾问题的,后因香港问题和澳门问题已提上日程,时间更迫近,故而首先用于香港和澳门问题的实践。在解决港澳问题特别是香港问题的过程中,邓小平先后发表了多次重要讲话,回答了许多实际问题,从而更加明确和丰富了“一国两制”的内容。和平统一中国,这是新中国成立以后第一代领导人即已开始探索的重大战略思想,是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新思维,但是他们都没有来得及实践和加以完善,并且受到了“文化大革命”的干扰。这一工作为邓小平所继承,并在理论上和实践上大大地向前推进了。 邓小平提出的“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与第一代领导人毛泽东、周恩来的和平统一思想比较起来,有以下新的特点: (一)毛泽东、周恩来说的“和平统一”是指“和平解放”,而邓小平讲的“和平统一”,则尺度更宽,根本未提“解放”二字。 (二)邓小平提出的“和平统一”,以“一国两制”为前提。“一国两制”是“和平统一”的核心内容,显然更科学、更切实可行。 (三)邓小平提出的“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对“一纲四目”的发展。如果说,“一纲四目”已经是“一国两制”的雏形,而“一国两制”则是这一思想的丰富和完善。 (四)原来的“和平解放”是作为“武力解放”的补充手段,实际是以武力手段为主,而“一国两制”则正好相反,实际是以和平手段为主,所称不承诺放弃武力,是作为不得已情况下的补充手段提出的。 (五)“和平统一、一国两制”,经过“告台湾同胞书”、“叶九条”、“邓六条”,以及其他一系列阐述,特别是在港澳的实践,已使其成为一种完整的有理论基础、有政策方针,有实践经验的内容丰富的科学。 邓小平的“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构想,是在这样的历史条件和形势下提出的: (一)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已由“阶级斗争为纲”调整为“全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和“发展四个现代化”。这是一个伟大的关系到中国前途和命运的重大战略性转变。在这种情况下,对台工作自然必须服从于这个转变,对台工作的方针政策也必须相应地作出调整。 (二)70年代末80年代初,和平与发展逐渐成为时代的主题,在这样的国际环境下,为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建设,我们需要一个和平环境。海峡两岸人民都是骨肉同胞,两岸的矛盾可以通过“一国两制”的构想和平解决,化干戈为玉帛,这对海峡两岸人民,对中华民族都有好处。 (三)衡量一个社会和它的生产关系的一个重要标志,是它的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状况和发展水平。两岸的现实状况是历史遗留下来,两岸的社会生产力也是大体符合各自的生产关系状况的,目前只要能认同“一个中国”原则,谁也用不着人为地去改变谁,而应和平相处,合作共存,互补互利,共同为建设一个繁荣昌盛的新中国而共同奋斗。 (四)继1971年联合国恢复中国的合法席位以后,中国已和包括美国在内的一百多个国家正式建立外交关系,中国的国际地位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综合国力的提升而不断加强,国际范围内已经出现一个有利于中国实现和平统一的环境和条件。 总之,邓小平提出用“一国两制”来统一中国,是着眼于人民,立足于人民,其基本出发点,是要把台港澳特别是两岸在统一问题上处于对抗性的敌我矛盾转化为非对抗性的人民内部矛盾来处理,这是有益于台港澳人民,有益于全体中国人民,有益于国家民族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的千秋功业,当然也有益于亚洲和世界和平。现在香港问题和澳门问题,都已根据邓小平所提出的“一国两制”原则,获得合情合理解决,台湾问题与港澳问题的性质虽不同,但一样适用于“一国两制”原则,相信终将会按邓小平提出的“一国两制”原则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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