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启超民族国家思想研究(2)
二、梁启超民族国家思想内涵的三大要点 梁启超的思想给后人的印象是驳杂多变,但其民族国家思想经整理,仍较清晰地体现在三个方面: 1.主权与民族国家 早在1899年,梁启超在日本就写下《瓜分危言》,揭露列强在甲午之后改瓜分而倡“保全”。虽然此时梁启超没有使用“帝国主义”一词,但他分析时使用了“有形之瓜分”和“无形之瓜分”,表明他对近代帝国主义的认识已达到相当的程度。这里“有形之瓜分”是指领土的征服,“无形之瓜分”则指权利的割让,尤其是铁路建筑、内河航运等经济权利。“无形之瓜分”显然是指经济帝国主义。对经济帝国主义的警惕,一直是20世纪梁启超思想的主题之一。20世纪初,梁启超进一步指出资本主义向民族帝国主义过渡,其侵略手段多样化:“或以兵力,或以商务,或以工业,或以教会”,“彼俄人之于满洲,德人之于山东,英人之于扬子江流域,法人之于两广,日人之于福建,亦皆此新主义之潮流。”[6](p4)19世纪末20世纪初, 中国民族主义已分化为两股思想:一派以孙中山和其他革命派为代表,将反满作为中国民族主义的方向;另一派以梁启超为代表,将中国民族主义看成是迎接帝国主义挑战的结果。1905-1907年梁启超与革命派论战时期,他批评革命党人关于革命不会招致瓜分的说法,从经济和政治方面论证列强时刻怀有亡我之心。从梁启超民族国家思想发展来看,反对帝国主义始终占据着其思想的核心地位,这无疑表明梁启超国家主权观念的突显,这也是理解梁启超民族国家思想其他方面的出发点。 2.国民与民族国家 国民思想是梁启超民族国家思想的重点。梁启超国民思想出台的动因仍是反帝的需要,他说:“今日欧美诸国之竞争,非如秦始皇、亚历山大、成吉思汗、拿破仑之徒之逞其野心赎兵以为快也,非如封建割据之世,列国民贼,缘一时之私忿,谋一时之私利,而兴兵构怨也,其原动力乃起于国民之争自存……故夫昔之争属于国家君相政治者,未必人民之所同欲也。今则人人为其性命财产而争,万众如一心焉。”[14](p59)梁启超认为西方诸国竞争乃是其国民的竞争, 要抵制帝国主义的扩张,只有全民族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即“知他人以帝国主义来侵之可畏,而速养成我固有之民族主义以抵制之,斯今日我国民所当汲汲者也。”[8](p22) 怎样才能养成我固有之民族主义呢?答案是唯有“新民”,按张灏先生的理解,新民有两重含义:一为“人的革命”,二为“新的公民”[15](p107)。概而言之,梁启超就是要培养国民思想,并把这视为近代国家与传统国家的重要区别,他批评“中国人不知有国民也,数千年来通行之语只有以国家二字并称者,未闻有以国民二字并称”[14](p56)。 梁启超国民思想的主要内容是:“国民者,以国为人民公产之称也。国者积民而成,舍民之外,则无有国。以一国之民,治一国之事,定一国之法,谋一国之利,捍一国之患,其民不可得而侮,其国不可得而亡,是之谓国民。”[14]( p56)这时国家已不再是一家一姓的王朝私有财产,而是这一国家人民的公产;国民也不再是专制制度下的臣民,而是国家主权的主体;统治者的统治权也不再是来自天意,而是来自人民意愿。同样,在梁启超思想中,国民思想包含着积极的政治参与意识,治国事,定国法,谋国利,捍国患,均需国民的积极参与。可见梁启超的国民思想中不仅有强烈的民族主义色彩,而且也有浓厚的民主意识。另外在《新民说》中,梁启超运用国家有机体论去进一步分析其国民与民族国家的关系,他说:“国之有民,犹身之有四肢五脏筋脉血轮也。未有四肢已断,五脏已瘵,筋脉已伤,血轮已涸,而身犹能存者。”[6](p1)这说明,只有具备了民族国家的公民资格,才有希望建立民族国家,这里,民族国家成了最高的政治共同体,国民的养成是为这一共同体而服务。为了培养国民思想,梁启超“博考各国民族所以自立之道,汇择其长者而取之,以补我之所未及”[6](p6),在洋洋10 万余言的《新民说》中,他列举了“我之所未及”的16个方面,如公德、国家思想、进取冒险精神、权利思想、自由、自治、自尊、毅力、义务思想等,号召按这一方向去做,富强的国家就一定能实现。 3.国家至上 在西方政治思想传统里,尤其是自马基雅维利以来,波丹、霍布斯和黑格尔等人的著作存在着一种倾向,即最关心的是政府确保生存和安全的理性行为,这些思想,在处于一个帝国主义猖獗、中国的生存和安全成为压倒一切问题的时候,无疑对梁启超有着巨大的吸引力。1903年,梁启超游美之后,热情地介绍伯伦知理的国家学说,提出自己以后一再坚持的“国家理性”的最高性和权威性的国家至上思想。梁启超这一思想在论述国与民的关系中得以展开,他论证说:“国也者,非徒集人民之谓也,非徒有府库制度之谓也,亦有其意志焉,亦有其行动焉。”[11](p70)这里国家成了一个有精神有行为的有机实体, 而“国民者人格也,据有有机之国家以为其体而能发表其意想,制定其权利者也”。[11](p72)这里国民明显地处于国家地位之下。 梁启超在另一篇介绍伯伦知理的著作中更明确地把两者关系进行界定,他说:“国家者,自国民而成者也。但中央统制之权,仍在于国家。”[8](p14-15)同时梁启超强调政府权力无限而人民必须服从,他说:“国家者,由竞争淘汰不得已而合群以对外敌者也。故政府当有无限之权,而人民不得不服从其义务。”[8](p19)在国家中,主权既不在统治者,也不在人民的意愿,而在国家本身,梁启超引用伯伦知理的话说:“主权既不独属君主,亦不独属社会,不在国家之上,亦不出国家之外。”[11](p87) 根据伯伦知理国家主义理论,他实现了将国家理性化作为首要的政治目标。 梁启超的国家至上的观点在阐述国家的目的论中同样可以看出。伯伦知理认为存在两种国家观,其一是国家是最高的目的,人民只是作为一种工具而存在,其二是国家不过作为有益于每个个体利益的一种工具而存在。梁启超赞成伯伦知理的第一种国家观--“故伯氏谓以国家自身为目的者,实国家目的之第一位,而各私人实为达此目的之器具也。”[11](p88)这样在国家与公民的关系中,国家的价值是首要的, 而个体公民则是第二位的,在特殊的情况下,国家甚至可以要求人民付出生命,“伯氏之意,则以为国家者,虽尽举各私人之生命以救济其本身可也。”[11](p88)本着国家理性至上原则, 梁启超一方面摒弃了狭隘排满思想的小民族主义,转而提倡合五族的新自觉;另一方面,对国家的组织原则,梁启超在20世纪初的几年中,其思想波动颇大,从赞同卢梭的民主共和到欣赏伯伦知理的君主立宪,再到主张开明专制,最后到发动立宪运动。许多人只看到其思想多变的一面,其实这种变化在1903年以后不出“国家理性”的这一基本构架,其变化只不过是方法上的变化,只是其在探索实现国家理性化方法过程中选择的焦虑而已。 梁启超民族国家思想归结到一点,就是主权观念的提升。主权观念具有多重内涵,对外是指外争国权,对内则存在两相对立的观点:一主张人民主权,二主张国家主权(国家至上),这两种主张代表西方启蒙思想以来的两大思潮,前者以卢梭为代表,后者以黑格尔为代表。19世纪末20世纪初,这些思想几乎同时传入中国,梁启超分别吸收了这两种思想,其国民思想明显可以看出天赋人权、民约论的色彩,而国家理性至上则显然有黑格尔主权说的烙印,这两种互为冲突的理念,在梁启超的民族国家思想中杂糅在一起,蕴含着深刻的矛盾--这使得梁启超长久处于选择的焦虑之中,表现出民族国家思想上驳杂多变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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