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对于“汉学”的定义,研究清代学术史的学者向有歧议,迄今尚无定论。在这里姑且沿用传统的说法,即以“汉学”一词涵盖以训诂为特征的考证之学。(注:关于“考据学”狭义和广义的界定,参看顾颉刚主编:《古籍考辨丛刊》(北京:中华书局,1955年,第1辑,页1。)美国学者艾尔曼在其《从理学到朴学》一书中所指的“长江下游的学术群体”(a unified academic community in the Lower Yangtze Regi-on)之成员,(注:Benjamin A.Elman,From Philosophy to Philology(Cambridge,Mass: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84),xx.)皆可以称为汉学家。清代汉学的内容包括文字、训诂、版本、目录、校勘、辨伪、辑佚、史事考订诸学,其中训诂是最重要的一门学科。这一经学研究的“典范”(paradigm)虽发轫于顾炎武,可是一般而论,乾嘉时期的汉学家受惠栋(1697-1758)治经方法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钱大昕为惠氏作传云:“汉学之绝者千有五百余年,至是而灿然复章矣。”(注:钱大昕:〈惠先生栋传〉,《潜研堂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卷39,页699。)又谓:“今士大夫多尊崇汉学,实出先生绪论。”(注:钱大昕:〈古文尚书考序〉,《潜研堂集》,卷24,页384。)可以说,清代汉学的基调是由惠栋定下的。惠氏尊崇贾逵、马融、许慎、郑玄,力倡东汉古文经学,被推为“汉学大宗”。(注:皮锡瑞:《经学历史》(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页313。)惠栋自云:“栋四世咸通汉学,以汉犹近古,去圣未远故也。《诗》、《礼》毛、郑,《公羊》何休,传注具存,《尚书》、《左传》,伪孔氏全采马、王,杜元凯根本贾、服,唯《周易》一经,汉学全非”。(注:惠栋:〈上制军尹元长先生书〉,《松崖文钞》,卷1。) 其时宗惠氏之说的汉学家传承了东汉古文经学家的治经方法,他们尤其推崇郑玄又经注,而郑氏治经的特点有如谬平所言:“今、古之分,自郑君一人而斩,尊奉古学而欲兼收今文……郑君之学主意在混合今、古”。(注:《廖平:〈今古学考〉,《廖平学术论著选集》(成都:巴蜀书社,1989年),第1册,页88-89。)郑玄凡见各种注疏间存在相悖之处,必设法加以弥合。自郑玄后,弥缝的做法在儒家经典解释中渐成风气。汉学家亦秉承了郑氏之道从事考证,惠栋所著《禘祀考》即为一显例。 尽管在主张“道在《六经》”这一经学研究的基本假定(foundame-ntal assumptions)方面,崔述与一般汉学家并无根本的分歧,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他们在考据学的取径上却存在着相当大的差别。顾颉刚谈到崔述与汉学家的关系时曾指出:“以他那时的学术风气,汉学正披靡一世,他的工作既致力于考证,原当投在汉学的旗帜下,然而他也决不成一汉学家”。(注:顾颉刚:〈崔东壁遗书序〉,《遗书》,页63。) 顾氏的看法是有根据的。仅以上述的治经之弥缝而言,崔述就与支配学术主流的汉学家迥异其趣。他在致友人的一封信中强烈地批评了汉学家的弥缝做法:“《六经》之文有与传记异者,必穿凿附会就其说以附会之;又好征引他书以释经,支离迂曲,强使相通”。(注:崔述:〈上汪韩门先生书〉,《遗书》,页476。)崔述在《考信录》、《王政三大典考》和《五服异同汇考》里,多处指出郑玄使用弥缝法而误解经文。对于汉学家的治经路向,章太炎曾有如下中肯的评论:“(黄侃)谓其(汉学家)根底皆注疏,是亦十得六七,未足以尽之。余谓清儒所失,在牵于汉学名义,而忘魏晋干蛊之功”。(注:章太炎:〈汉学论〉,《章太炎全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第5册,页22。) 章氏告诉我们:清人拘于汉学之名,而忽略了魏晋人在经学上的继承和发展。在清代汉学家的考据中,存在着“唯汉是真”的倾向。钱大昕有谓:“训诂必依汉儒,以其去古未远,家法相承,七十子之大义犹有存者,异于后人之不知而作也。三代以前,文字声音与训诂相通,汉儒犹能识之,以古为师,师其是而已矣,夫岂陋今荣古,异趣以相高哉。”(注:钱大昕:〈臧玉琳经义杂识序〉,《潜研堂集》,页391。)崔述对清代汉学家笃信汉代经典注释颇有异议,他说:“近世学者动谓汉儒近古,其言必有所本,后人驳之非是……特学者道听途说,不肯详考,故遂以汉儒皆可信耳”。(注:崔述:〈洙泗考信录〉,《遗书》,页270。)崔述不满他们过分迷信汉儒之说,在他看来:“彼汉人之说经,有确据者几何,亦但自以其意度之耳,然则类此者盖亦不少矣”。(注:崔述:〈考信录提要〉,《遗书》,页10。)这句话最能表示崔述对汉人经说的反感。 唐人刘知几在《史通》里以《左传》来驳《史记》、《礼记》、《七录》、《新序》、《说苑》等汉人著作中的记载,崔述从中得到启发,继而对汉代之书的可信性产生了怀疑(但同时他又不满意刘知几在考辨三代事迹时,杂采秦汉之书而疑经的做法)。(注:崔述:〈考信录提要〉,《遗》,页6。)崔述之所以认为不能凭战国以后的文献去说明上古历史,是因为这些文献中搀入了后人对古史的曲解。他说:“汉儒习闻其说而不加察,遂以为其事固然,而载之传记。若《尚书大传》、《韩诗外传》、《史记》、《戴记》、《说苑》、《新序》之属,率旁采卮言,真伪相淆”。(注:崔述:〈考信录提要〉,《遗书》,页3。) 崔述因不相信汉人之说,而主张直接返回《六经》原典以探求圣人之意。在通过何种途径理解《五经》的问题上,崔述与汉学家存在着认识上的分歧。胡适曾指出汉学家与崔述治经方法的异同:“汉学运动走的路是间接的,崔述是直接的;汉学运动相假道于汉儒以至六经,而崔述要推翻秦、汉百家言以直接回到六经”。(注:胡适:〈科学的古史家崔述〉,《遗书》,页968。)胡适的看法大致点出了崔述治经的特点。然而崔述不经过汉儒的经说而直接回归原典的方法,难免会使他的经史研究受到很大的局限。这是因为汉人之说中保存了大量的上古传统,而这对于后人重构古史来说是必不可少的。崔述因不重汉人之说,结果在考辨古史的过程中作了不少的重复研究。例如,崔述对上古三代时期的天子与诸侯的关系问题提出了不同于清代其它史家的非凡见解。他指出,上古各诸侯国基本上是独立的,与天子之间并无固定的君臣关系,(注:崔述:〈商考信录〉,《遗书》,页134;〈丰镐考信录〉,《遗书》,页168-169。)因此,三正并行于诸侯国。(注:崔述:〈王政三大典考〉,《遗书》,页492-493。)过去的经学家一直把贡助彻说成是夏商周之历史性的区别,而崔述却看出贡助彻为三代圻内之地区性的区别。(注:崔述:〈王政三大典考〉,《遗书》,页515-516。)他指出,当时天子与诸侯国所实行的制度并不相同,至少存在着差别。尽管崔述是从维护汤、武圣人资格的立场出发提出这一看法的,但却不期然而然地揭示出三代与秦汉在政治制度上的显著区别。这种区别已被近来考古学的研究所证实。(注:详见张光直:〈从夏商周三代考古论三代关系与中国古代国家的形成〉,《中国青铜时代》(北京:三联书店,1983年),页27-56。)崔述自以为这是他在古史研究上的独创看法,事实上,汉代的今文学家在古代诸侯对天子有不纯臣之义的问题上早有说明,(注:详见陈立:《白虎通疏证》(北京:中华书局,1994年),上册,卷7,页316-318。)而崔述却一无所知,由此我们得到一个深刻的启示:虽然崔述的看法与汉代今文学家的见解不谋而合,但他因不知汉人之说保存了古义而作了重复的考证。这不能不使人为之叹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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