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的新“阶级斗争”论断与“文化大革命”的起因和特点(2)
1965年1月, 毛泽东在关于企业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蹲点报告批示中说:“官僚主义者阶级与工人阶级和贫下中农是两个尖锐对立的阶级”,“这些人是已经变成或者正在变成吸工人血的资产阶级分子……这些人是斗争对象,革命对象,社教运动绝对不能依靠他们”(注:《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1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第266页。)。 这个把矛头指向党内的论断,不仅与中共八大作出的阶级已经基本消灭的判断完全不同,也超越了党内多数领导人能够接受的程度,即毛泽东以前所提出的社会主义时期阶级斗争是主要矛盾的理论。因此,党内发生了分歧。先后的两个冲突点,就是“四清”运动的主要矛盾的争论和“文革”初期派工作组的分歧。 1964年12月20日,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讨论《二十三条》中关于“四清”的主要矛盾和性质的提法,毛泽东认为党内已经形成了一个“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他提出:地富反坏那些人已经搞臭过一次了,所以不要管下层,就是要发动群众整我们这个党,先搞豺狼,后搞狐狸。这就抓到了问题(注: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下),中共中央党校1993年版,第1129页。)。刘少奇则认为只是“四清”与“四不清”的矛盾,或者说是人民内部矛盾与敌我矛盾交织在一起。 这场争论以后,出现了一个奇怪的现象:毛泽东对“四清”运动不再像以前那样感兴趣,有关指示比以前少得多。其原因,正像他1967年所说:“过去我们搞了农村的斗争,工厂的斗争,文化界的斗争,进行了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但不能解决问题,因为没有找到一种形式,一种方式,公开地、全面地、由下而上地发动广大群众来揭发我们的黑暗面。”这个“由下而上”,深刻地说明了毛泽东新的斗争定位。 “文革”之初的派工作组分歧,实际上也是对新“阶级斗争”论断的争论。毛泽东在1966年6月10日确实主张要“少派,晚派, 不派”工作组。因为他认为,“资产阶级”就在党内,就是党内“走资派”,“文革”就是要解决党内领导权的问题,因此不可能依靠党组织领导下的工作组来进行这场斗争,惟一的办法就是“放手发动群众,让群众自己解放自己”,使“天下大乱”,在乱中“把被走资派篡夺的权力夺回来”。 1966年6月24日, 《人民日报》发表社论《党的阳光照亮文化大革命的道路》,毛泽东很不满意地质问:什么党,修正主义的党还能领导文化大革命吗! 刘少奇则认为:“党内资产阶级”的问题只存在于少数基层单位,解决这些问题,应该在党组织领导下派工作组进行清理。“文革”之初,他自然地使用了派工作组加强党组织的惯用方法,提出“恢复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团支部的助手作用,是这次运动的首要任务”,“工作组帮忙就是了”,“学生搞的自发组织还是要用党、团组织来代替”(注:刘少奇在讨论《北京市中学文化革命的初步规划》时的指示,1966年7月13日。)。 由上可见,如果仅仅是原有“阶级斗争”理论的扩大化,没有“资产阶级”就在党内的新“阶级斗争”论断,那么影响和纠正错误的难度、范围都要小得多。正是这种新“阶级斗争”论断,破坏了国家权力结构,在社会上产生了极度混乱。 需要说明的是,毛泽东的这种新“阶级斗争”论断,“文革”前夕并没有形成比较系统的理论体系和作公开宣传,大多数群众和干部仍处在原有的“阶级斗争”思维范围内,因此“文革”爆发时感到有巨大反差。 二、“以党的名义进行号召,把主要斗争矛头指向执政党内,有群众广泛投身其中的极为错误的政治运动” 这句话中又包含着“文革”的三个特点,也可以称做“文革”产生的三个条件。“文革”使社会各阶层都受到了不同的打击:原有的剥削阶级成分者被抄家驱赶,领导干部被作为“走资派”批斗迫害,知识分子被作为“资产阶级反动学术权威”和“臭老九”遭受批判打击,众多的普通工人、农民被卷进“清理阶级队伍”的冤假错案,就连最早充当“先锋”的红卫兵最后也被打成“再教育”对象去接受改造。 尽管如此,对照一下历史上的政治运动,我们可以看出,“文革”的第一个特点,也是最大特点,在于“把主要斗争矛头指向执政党内”,即所谓“这次运动的重点,是整那些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在其他政治运动中,虽然也有不少党内干部受到处理,但广泛程度都不能与“文革”相比。就此而言,“文革”确实是“史无前例”。当然,这并不排除对原有“阶级敌人”的打击在一定时期也成为重点,如“破四旧”、“清理阶级队伍”等。但毫无疑问,打击“走资派”是“斗争大方向”。“文革”末期,毛泽东更提出:“搞社会主义革命,不知道资产阶级在哪里,就在共产党内,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注:1976年3月10日《人民日报》。 )这种论断在“文革”中得以发展成严重错误,又因为“文革”的另两个特点。 “文革”的第二个特点,就是“以党的名义进行号召”。中国共产党是执政党,在各级政权中拥有不可替代的领导能力及在长期革命斗争中自然形成的崇高权威,如果没有党中央的号召,群众是不会也不可能把矛头指向贯彻党的具体领导的各级干部的。 为什么说是“以党的名义”?首先,因为发动“文革”并不代表中央委员会和各级党组织以及全体党员的真实认识和意愿。回顾一下通过“五一六通知”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民主制度被压抑到了极点。连郭沫若等人对“通知”的个别标点文字提出修改意见,也被陈伯达、康生等一一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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