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0年孙中山鉴于义和团掀起反帝狂飚、八国联军闯进国门、清朝统治陷于瘫痪的形势,认为“机不可失”,既坚持以武力对付清廷,特派郑士良到广东惠州“联络同志”准备并发动起义;又对两广总督李鸿章寄以厚望,宣称“不抱任何危险激烈的企图,而是考虑始终采取温和的手段和方法”(注:《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198页。)达到既定目标,因而期望“借重香港总督之力,劝李鸿章独立。”(注:陈少白:《兴中会革命史要》,中国史学会编:《辛亥革命》(一),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65页。)孙中山为了争取李鸿章通过和平途径实现“两广独立”,曾经从流亡地三次冒险返国活动,甚至公然承诺新建的“暂时政府”主政,“或称总统,或称帝王”,决奉李鸿章幕僚刘学询当之并裁定(注:《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202页。),不再执意坚持以共和制取代君主制的政治诉求。然而面对风云变幻的政局,李鸿章并没有像孙中山所期望的那样搞什么“两广独立”,而是继续忠于清廷,并企图设法“罗致”孙中山以为其用(注:参阅拙著《庚子孙李关系与中国政局》,《河北学刊》1997年第5期。)。 孙中山说:“中国之革命,发轫于甲午以后,盛于庚子而成于辛亥,卒颠复君政。”(注:《孙中山选集》,第587页。)这里所谓“盛于庚子”,其实并非表示孙中山在庚子年间的两种活动取得了什么成果,而只是说由于庚子事变的震荡,革命运动开始从低潮逐渐走向高潮,终于引发了辛亥革命。辛亥革命是革命党人武装夺取政权的革命,没有武昌起义和各省响应,就没有南京临时政府。问题在于南京临时政府成立之后,中国便形成了南北两个政权对峙的局面,拥有半壁江山的南京临时政府,何去何从,是将武装革命进行到底、夺取全国政权,还是使武装革命半途而废、和平让出政权?这是关乎革命成败的大事。孙中山几经犹豫摇摆,最终选择了后者,停止了武装革命,结果袁世凯的北京临时政府统一了孙中山的南京临时政府。孙中山所以停止武装革命、拱手让出政权,固然是列强、旧官僚、立宪派和党内妥协势力联合施压导致内外交困的结果,但决不能因此而否认同孙中山思想局限的密切关系。孙中山并非没有督师北伐之意,早在1911年12月他就致函广东龙济光,请其“督师至沪,共捣虏巢”,并表示“当亲率同志”为其“清道”(注:《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570页。)。他在南京临时政府成立之后,也曾部署过北伐,自任三军统帅,任命黄兴为北伐陆军参谋长,在总统府设立总兵站,并决定京汉、津浦、淮阳、海军以及东北、山陕六路北伐计划。但是督师北伐并非是他的主要选项,他依然倾向于运用和平手段解决问题。他早在1911年12月返国途经香港时就向胡汉民、廖仲恺袒露了心扉。在谈到和战问题时,他说:“今日中国如能以和平收革命之功,此亦足开世界未有之例,何必以兵?”在谈及袁世凯是否可信时,他说:“我因而利用之,使推翻二百六十余年贵族专制之满洲,则贤于用兵十万。”(注:《孙中山全集》第1卷,第570页、569页。)正是在这种思想指导下,孙中山寄希望于南北议和,企图通过议和,争取袁世凯反正,借以推翻清朝君主专制,而“达共和之目的”(注:《孙中山全集》第2卷 ,第50页。)。孙中山当时执意追求的是用共和制取代清朝君主制,重视政体的改变,忽视了改变国体即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问题的重要性,因而袁世凯一经表示拥护共和,孙中山就立即推举袁世凯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没有看清袁世凯所控制的民国,虽名曰共和,但实则依然是帝国主义和封建势力的专制统治。 经过辛亥革命和以后多次失败,孙中山才认识到放弃南京临时政府是“一次巨大的政治错误”(注:《孙中山选集》,第503页。)。然而到了1924年,正当国共合作推进革命的时候,孙中山却再次幻想“以和平收革命之功”。原来孙中山为了反对控制北京政府的直系军阀,曾和奉系张作霖、皖系段祺瑞结成“三角联盟”。1924年孙中山决定以广东为基地挥师北伐。他认为“中国的存亡,就在我们此次能不能去北伐。”(注:《孙中山全集》第9卷,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649页。)但时隔不久,北方政局发生巨变。直系将领冯玉祥在直奉战争前线率部倒戈返京,推翻直系曹锟政权,导致直系溃败。张作霖、段祺瑞随即合谋排挤冯玉祥,控制了北京政权,张、段、冯电邀孙中山北上,共议国是。孙中山认为机会难得,决定单骑北上。孙中山误以为直系军阀的溃败,标志着中国军阀的覆亡,说什么“军阀现在已经被我们打破了,所残留的只有帝国主义。”(注:《孙中山选集》第967页。)。因此,他主张召集国民会议,废除不平等条约,谋求国家和平统一。他说:“以后解决国事,不必要再用武力。所以我放弃西南,只身往北方去,提倡和平统一。”(注:《孙中山全集》第11卷,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367页。)在这里,孙中山既没有认清控制北京政权的奉系张作霖、皖系段祺瑞的军阀实质,又没有认清国民会议同以军队为柱石的国家政权的关系。列宁曾经针对俄国杜马问题明确指出:“如果人民代表机关没有充分的权力,如果它是由旧政权召集的,如果同它并存的旧政权还是完整的,那末人民代表机关就等于零。事变的客观进程提到日程上来的,已经不是这样或那样地修订法律和宪法的问题,而是政权问题,实际的权力问题。如果没有政权,无论什么法律,无论什么选出的机关都等于零。”(注:列宁:《杜马的解散和无产阶级的任务》,《列宁全集》第11卷,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98页。)孙中山既“放弃西南的地盘”,又“放弃反对武力的计划”(注:《孙中山选集》第956页。),企图通过在奉、皖系军阀控制的北京召集的国民会议,“改良国民生计”和“改良中外不平等的条约”(注:《孙中山选集》,第982页。),谋求中国的独立与和平统一,其结果是可想而知的。 孙中山所以钟情于“以和平收革命之功”,除了对中国社会和中国革命的特点缺乏深刻的认识之外,同他深受中国传统文化所推崇的“致中和”与英国学者赫胥黎在《进化论与伦理学》中所阐明的社会进展是人类以互亲互助抑制生物界的弱肉强食优胜劣败的观点的影响有关。孙中山在1919年出版的《孙文学说》中断言:人类进化原则与物种进化原则不同,“物种以竞争为原则,人类则以互助为原则。社会国家者,互助之体也;道德仁义者,互助之用也。人类顺此原则则昌,不顺此原则则亡。”(注:《孙中山选集》,第156页、197页。)孙中山既然强调人类进化原则是互助而非竞争,那么他在解决国家政权问题时倾向“道德仁义”的“和平之法”,就是顺理成章了。 孙中山“从来不曾有过真正的革命军”(注:李剑农:《中国近百年政治史》(下),台湾商务印书馆1974年版,第63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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