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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政教论与宗法社会的史学语境(2)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中国社会科学网 王天根 参加讨论

严译称:“宗法社会,所与今之军国社会异者,有四端焉”,即甄克思所谓“个体联合、排他性、集体性、无竞争性”。严复将第一个特征“Personal union”译成“重民而不地著”,(28) 并有按语:“严复曰:可以为前说之证者,莫明于犹太,与古所称之行国。吾颇疑史迁《匈奴列传》:‘冒顿曰:地者国之本也,奈何予人,尽斩言予地东胡者云云’,为钓奇而非事实”,(29) 以彰显民众的地域观念与血缘观念联系密切。甄克思强调宗法社会“It is personal, not territorial”(笔者译文:重种族,而非地缘的),(30) 可见,原著强调血缘,而非地缘关系。从严复整节译文中看不到这一点。由此可知,严复有别于甄克思,侧重探讨宗法在地理空间上的呈现。这和他后来强调中国宗法制度特色有内在的关联。
    严复将宗法社会第二个特征“Exclusiveness—It is exclusive”(31) 译成“排外而锄非种”。(32) 面对移民人数增加而致人口增长,甄克思称宗法社会有别于军国社会(实指近代国家),宗法社会排斥外来移民;近代国家因社会化大生产而欢迎外来移民。甄克思的社会语境是工业革命前期英国的“圈地运动”。而严译“排外而锄非种”中“非种”是从满汉关系的社会语境探讨民族主义“对内”的表现,“排外”则是就“对外”民族主义而言。通览《社会通诠》并比较英语原著可见,严复译文侧重民族主义中“排外”思想的呈现,涉及排外与民族主义情绪的关系,原著中“To its members the immigrant is simply a thief, ...a heathen who will introduce strange customs and worships. If he is admitted, he is admitted only as a serf or slave”(笔者译文:“对宗法社会的成员来讲,迁徏者仍意味着行为诡异的小偷……传播奇风异俗和鼓吹教义的一个异教徒,如果要是被宗法社会接纳的话,充其量只能是奴仆”)。(33) 严译为:“盖宗法社会之视外人,理同寇盗……于国教则为异端,于民族则为非种,其深恶痛绝之,宜也。故宗法社会无异民,有之,则奴虏耳。”(34) 原著强调a heathen(异教徒),严复将异教徒置换成“异民”。严复没有翻译introduce strange customs(传播奇风异俗),却增加“于民族则为非种”,其民族主义之用意可见一斑。大体而言,严复基于近代中国被殖民的心态,针对近代中国民族主义高涨,看待宗法社会的“排外性”。而甄克思立足英国工业化在世界取得绝对话语霸权的立场上看待宗法社会的“排外性”。
    严复将第三个特征“Communal character”(笔者译文:群体属性)(35) 译成“统于所尊”。(36) 甄克思将“Communal character”大体描述为“It is communal”,(37) 严复略而未译。甄克思原著从社会群体出发,强调社会群体属性,严复从社会群体核心人物出发,强调精英对群众的专制。这显示出译者与作者在民主理念上的差异。严复所谓“今夫收民群而遂生理者,宗法也。沮进化而致腐败者,亦宗法也。何则?宗法立则物竞不行故也”,英文原著并无此意。这应当是严复给宗法社会设定的进化框架。他在翻译过程中强行将甄克思的观点纳入社会进化论表述生存斗争的学说之中,而宗法不利于社会竞争。
    严复将第四个特征“No competition”(笔者译文:无竞争性)(38) 译成“不为物竞”,(39) 是意译,要比前三个特征的翻译稍为准确一些。严复固有的生存斗争理念在第四部分宗法社会与生存竞争学说关系上发挥得更多。在严复看来,宗法礼会形成之初,宗法是社会秩序维系的关键,功不可没;一旦形成完整的理论体系后,则颇有韧性,很难变革。
    严复翻译《社会通诠》的重要动机是探究宗法社会与近代民族主义的关系。他认为民族主义的排外性是宗法社会的特质呈现,“宗法社会之民,未有不乐排外者,此不待教而能者也。……而自谓识时者,又争倡民族之主义。夫民族主义非他,宗法社会之真面目也”。(40) 激进的民族主义往往意味着政治革命,以政治革命作为解决中国社会问题的出路,是严复所不愿看到的。与此相呼应的是夏曾佑的论著对近代中国社会出路的史学解读。
    
    严复、夏曾佑交流彼此的政教观,并将中国传统的政教思想与近代宗法社会定位结合起来,有针对康、梁之意。面对救亡图存,康、梁等在维新的语境中解读孔子改制及公羊三世说,反映了其在中国传统学术近代化中的政治趋向。他们虽然有严复等译介的进化论及西方政治学说作参照系,但今文经学与西学的交融互释背后却是近代政治制度变革中传统学理的转向。
    康、梁的解读显然引起非议,变法失败后尤甚。孔子是否改制,维新变法失败的根源何在?同为今文经学家的夏曾佑进行了反思。1904年前后,清末新政已在官制、兵制、学制等方面较全面地铺开。主政的慈禧虽对康、梁恶感未改,但推出的新政举措与康、梁倡导的变法维新有相承之处。康有为、梁启超对此颇感得意,鼓吹自己的政教论。夏曾佑的《最新中学中国历史教科书》主要针对康、梁等撰著,鼓吹君主立宪。他结合中古史进行古今比照,意在对当下进行反思。
    在论及教化与政治变革的关系时,夏曾佑比较中西后称:“夫欧人之变法,争利害耳,而其惨磔已如此。我国之变法,乃争是非,宜其艰阻之百出也。虽然,人心执着之理,不可以口舌争,惟胪陈事物之实迹,则执著者久而自悟。泰西往例,莫不如斯。”(41) 夏曾佑从政教层面对中国中古历史进行理论的建构与史实的解析,诸如第一章中有“黄帝之政教”、“尧舜之政教”、“禹之政教”、“周之政教”等。夏曾佑在“尧舜之政教”中论及禅让制,称之为贵族政体,“近世欧洲诸国,曾多有行之者,而中国则不行已久”。(42) 针对康、梁等对孔子学说重新诠释与对孔子形象的近代建构,夏曾佑有自己的看法:“孔子一身,直为中国政教之原。中国之历史,即孔子一人之历史而已”。(43)“至孔子教育之指要,既有所窥,则自秦以来,直至目前,此二千余年之政治盛衰,人材升降,文章学问,干枝万条,皆可烛照而数计矣”,(44)“孔子生平,至大之书,为制定六经,此事为古今所聚讼。至于近年,争之弥甚,此中国宗教中一大关键也。”(45) 夏曾佑将孔子的政教思想置历史流变的脉络中进行疏理,他专拟了“战国之变古”一节,分六个层面论述:“一曰宗教之改革。此为社会进化之起原,即老、孔、墨三大宗是也”,(46)“二曰族制之改革”,(47)“三曰官制之改革”,(48)“四曰财政之改革”,(49)“五曰军政之改革。此事于家族社会与国家社会不同之界,较他半为尤甚”,(50)“六曰刑法之收革”。(51)夏氏首列宗教改革,他认为“此为社会进化之起原”。
    夏曾佑对中国政教展开了论述,在第二篇“中古史”中称:“中国之教,得孔子而后立。中国之政,得秦皇而后行。中国之境,得汉武而后定。三者皆中国之所以为中国也。”(52) 在夏曾佑看来,“今案秦政之尤大者,则在宗教。……秦之宗教,不专于儒……中国国家,无专一之国教,孔子、神仙、佛,以至各野蛮之鬼神,常并行于一时一事之间,殆亦秦人之遗习驮。”(53) 清理历史遗产之后,夏曾佑侧重探讨孔子教义与宗法社会之关系,称:“考我国宗法社会,自黄帝至今,可中分之为二期,秦以前为一期,秦以后为一期,前者为粗,后者为精,而为之钤键者,厥惟孔子。……孔子之术,其的在于君权,而径则由于宗法,盖借宗法以定君权,而非借君权以维宗法。然终以君权之借径于此也,故君权存,而宗法亦随之而存,斯托始之不可不慎矣。”(54) 在夏曾佑看来,“秦之时,一出宗法社会而入军国社会之时也,然而不出者,则以教之故,故曰,钤键厥惟孔子也。政治与宗教既不可分,于是言改政者,自不能不波及于改教,而救危亡与无君父二说,乃不谋而相应,始胶固缭绕而不可理矣。”(55) 至此,夏曾佑定位了孔学代表的政教在中国由宗法社会转向军国社会过程中的作用。夏氏的史学用意不言自明,其编著的历史教科书借用了严复译著表述的学理作为其史学框架。
    夏曾佑编著的《历史教科书》常借重严复译著《社会通诠》、《天演论》中的宗法论、进化论;严复针对社会基本特征及近代中国民族主义思潮而译著《社会通诠》亦多借重与参考夏曾佑的中古史学研究。《社会通诠》译成后,严复邀夏曾佑作序。实际上,严复、夏曾佑就中国社会的性质及基本特征等方面的问题常有切磋。1904年1月24日,夏曾佑就《社会通诠》作序发表意见:“谬为作序一首,其意欲从此书与本社会相资之故意著笔,而笔墨潦浇,不能复举,惟神州所以入宗法社会而不能出者,则已初明其故。”(56) 所谓“入宗法社会而不能出者”,在夏氏《历史教科书》中可以找到雷同的句子。严复对夏曾佑的序文颇为满意。3月4日,《大公报》发表夏曾佑序,其社会影响不言而喻。
    夏曾佑从宗教与政治关系出发,探究中西社会变革的历程。在他看来,“宗教与政治附丽疏者,其蜕易;其宗教与政治附丽密者,其说难,此人天之大例矣。……吾人之进宗法社会也最早,而其出也,历五六千年望之且未有崖,则以宗教之与政治附丽密也”,(57)“宗教、政治必相附丽,不然,不可以久。”(58) 关于宗教与政治的关系,严复后来也有议论,“吾国之礼,所混同者,不仅宗教法典丈习俗而已,实且举今所谓科学、历史者而兼综之矣”,(59)“中国政家不独于礼法二者不知辨也。且举宗教学术而混之矣。”(60) 在严复看来,“宗门之盛,往往侵政家之权,为治功之梗,是亦在政府所以容纳临御之者为何如?苟得其术,虽有其利而无其害可也。”(61) 可见严复与夏曾佑在宗法问题上的交融互释。
    比较夏曾佑的序言与严译《社会通诠》,可见两者侧重点有所不同,依据学理略异。就学术路径而言,夏氏重在论述中国政治、教化的关系,颇重国史及孔子等国学经典性论述。严复则有所不同,他的译著有着救亡图存的现实社会语境。而两者均针对康、梁立言,并对近代社会的性质进行定位,意在为中国政治改革奠定学理基础则是两者一致的论学旨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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