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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代祭礼三题(3)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南京大学学报》 高荣盛 参加讨论

二、关于宗庙神主的位向与位次
    万斯同提到的元代庙制的另两项新异之处是:一,“自元以前,庙室皆西上以次而东,至是(指元武宗时)始以中为上”;二,居中神主以外,其余按传统当左昭右穆,但实际是右昭左穆,对此,他指责道:“此何礼乎?”
    我们认为,说唐宋时庙室“西上以次而东”尚可,说元以前一概如此则为武断;同样,昭、穆位次涉及到尚左抑或尚右观念,这也不可一概而论,况且,元代最终又转为左昭右穆,回到了汉地传统上来。
    汉地宗庙神主位次排列的典据是《礼记·王制》所谓的“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按照万斯同的提法,排列可分为“西上”说与“中上”说两种,两者又取决于首席神主的位向,前者(指首席神主)居西面东,后者居北面南,其余神主则分别由西而东和由北而南,分昭(父)、穆(子)两系,在首席神主的左右两侧排列。问题在于,在神主位向、行礼之年等一系列具体问题上,“元典”提供的规定并不十分明确,后世礼官们往往为此而争论不休,处理的办法各代也多不一致。如神主位向,周、汉为每位神主各立一庙(称“都宫别殿”或“庙制异宫”),排列取“中上”说。晋、宋(刘宗)以来各神主同处一殿堂,异室而居(以室代庙,称“同殿异室”),排列取“西上”说。宋代亦以室代庙,总的来说,是行“西上”说,但争议颇大,如元丰元年(1078年)议“八庙异宫”之制时,臣僚多倾向改变熙宁时确定的正始祖以“东向之位”的做法,改以始祖居中,昭穆自北而南排列,行“中上”说。礼官何洵直则以两图并上,于申论熙宁时的“西上”说之外,推举晋孙毓与唐贾公彦之说,认为“始祖居中,三昭在左,南面西上;三穆在右,南而东上”亦有典据,以此为“中上”说张本。就神主的实际排列而言,“西上”说虽基本贯穿于宋代之始终,但从争论的趋势看,“复古论”显然在理论上占了上风。此论于遵循“庙制异宫”(即为每位神主各立一庙)古则的同时,力主神主排列“中上”说。如太常寺丞王普于绍兴五年(1135年)便据古堂室制度作过这样的归纳:古代行袷享礼(指三年一祭的“合食”礼,远近神主一并受供奉),“朝践于堂”,神主位次遵“中上”说;“馈食(进食)于室”,则遵“西上”说,“后世袷享一于堂上,而用室中之位,故帷以东向为太祖之尊焉”。他似乎在作这样的暗示,包括本朝在内,“后世”宗庙神主位向排列之所以行“西上”说,乃无形中受后一惯例的影响。“复古论”的典型代表是朱熹,他于绍熙五年(时任焕章阁待制兼侍讲)中论宗庙之制时认为,“本朝”庙制未合于古,其基本主张是:应以“始祖”之庙居中,左昭右穆各为一庙,“门皆南向,位皆东向”;三年合食(袷祭),并出“祧庙”之主(远祖庙的神主)合享于始祖之庙,始祖改以东向,群昭之主皆位北而南向,群穆之主皆位南而北向。理宗时期的太常少卿度正认为,“其说合于古而宜于今”,堪称“尽善尽美”。[9][10]
    在涉及包括宗庙神主位向在内的祭祀典礼的许多问题上,元代也有过一番争议,但复杂性与激烈程度远逊于前代。其中博士刘致的意见显然起了关键作用,他论证太庙室次的重要依据,便是宋礼官何洵直列出的晋孙毓和唐贾公彦的主张,亦与王普和朱熹的主张一脉相承。为使立论的依据充分一些,现将前代涉及的几个主要相关问题也一并包容进来,就元代与它们的同异之处归纳为以下两点,略予申论。
    其一,晋孙毓、唐贾公彦主“中上”说,宋代行“西上”说,但它们有一个共同点,即以开国者(太祖)的先祖(一般称“始祖”)为首席神主,而元代却以太祖(即开国者成吉思汗)为首席神主。不过,元代的做法也并不奇怪,如宋代,主张以开国者为首席神主的也大有人在,并为此而与对方争得不可开交。(注:以何者为首席神主,这是宋代争论最激烈的问题。详《宋史》卷106《礼志》9《宗庙之制》,卷107《礼志》10《禘袷》。)其实,双方的依据并不复杂,其区别在于,前者乃“顺太祖皇帝之孝心”,故以皇室之始祖为“不祧之祖”;后者遵循的是“祖有功,宗有德”的典则,以“受命之君”为“帝者之祖”。可见,作为首席神主,太祖抑或始祖的选择并不与神主的排列有直接关联。换言之,如同前二者那样,它们尽管以始祖为首席神主,但在排列上却有“中上”与“西上”之别。可见,元代以太祖为首席神主(这在后世是常见的)而行“中上”说,并不说明它有违于某种“古则”或“典制”。
    其二,王普与朱熹等人为太庙设计的神主排列方案,既涉及庙室神主的一般位向(遵“中上”说),又兼及施行袷享礼时之神主位向排列(遵“西上”说)。然而,我们在《元史·祭祀志》中却没有见到有关禘袷礼的记载,也没有搜检到元代臣僚与礼官有关禘袷礼的表章与祝文。造成此种缺失的原因可大致归为两点,一是记载的疏漏,二是元代不行禘袷享仪。如果属后一种情况,那末,元代确乎有别于各代,太庙祭典中因减省了禘袷享仪而显得不太完整。不过从宋人的争议中可以看出,正因为围绕的主焦点是“西上”与“中上”二说,所以朱熹等人才将太庙享仪作为一个整体,在力主庙室神主“中上”说的同时,兼顾了袷享礼之“西上”排列传统,从而点明“西上”排列的确切施行范围。换言之,太庙神主在通常情况下的位向与施行禘袷礼时的特殊排列作为祭典中的两种享仪,是可以分开考虑的。因而,在元代缺载有关禘袷礼的情况下,我们可以撇开这道享仪而单行探讨太庙神主位向的一般排列问题。也就是说,行袷享仪时神主位次应该遵循“西上”说这条已经认可的传统我们在这里可以不予考虑。
    以上两者既然仅属与神主位向相并存的问题而不是决定神主位向的必备条件,那末,直接与神主位向有关的仅仅只有一个,那就是“都宫别殿”制与“同堂异室”制。如前所及,朱熹等人在主张恢复严格意义上的古制,即在坚持首席神主“中上”排列的同时,主张行“都宫别殿”制(为每位神主各位一庙),而元代实行的却是“同堂异室”制(即各神主共处一殿,分室而居)。这样做是否有违典制呢?回答也是否定的。因为,以“同堂异室”取代“都宫别殿”是出于崇尚节俭的需要,这是东汉明帝开始实行并多为后世所遵循的制度。复古论的典型代表朱熹论证恢复“都宫别殿”时的理由也仅仅在于,使诸神主“僻处于一隅”的“同堂异室”之制“无以见为七庙之尊”;“况天子贵为一人,富有四海,而祖宗神位数世同处一堂,有失人子事亡如事存之意矣”。(注:参见《元史》卷74《祭祀志》3《宗庙》上。朱熹的有关见解可详《仪礼经传通解》(浙江巡抚采进本)与[清]李光地《朱子礼纂》(五卷)之《论太庙当南向》(江苏巡抚采进本)。)可见,“都宫别殿”显然不是神主“中上”排列的必备条件。
    针对历代祭享习俗复杂多变的规律,韩愈曾总结说:“事异商周,礼从而变,非所失礼也”[11]。可见,根据实际情况作必要的变通,是符合庙制演化规律的。元代宗庙神主遵“中上”说排列,可以说折衷了古制与后世之制,并且是更近于古制的一种选择。在这个问题上,说元代有别于唐宋则差可其说,说元代以前庙室皆西上以次而东则与事实有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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