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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清代朴学对儒家经典解释方法的重构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中国社会科学网 康宇 参加讨论

以解释经典的方式来阐发理论是儒家思想重要的表达方式。自先秦孔子确立“述而不作”的方法范式后,儒家在对典籍的解释过程中,于汉代建构了以“五经”为基础文本,阐释“微言大义”与训诂“词义本原”相契合的“训释”方法,在宋代形成了以“四书”解释为核心,以“理”与“心”为解释的本体形上依据,着重“发明义理”,并兼具哲学理论创造和发挥的“诠释”方法。到了明代,王阳明将“致良知”、“知行合一”等学说融入儒家经典解释之中,以“心学”为主导的“六经注我”式的文本解释方法盛极一时。“六经注我”主张经典的解释者要将“文本的原初视野纳入自己的现今视野”①,并通过对经典的解释建构哲学体系,且由新的哲学体系重新解释经典。显然,它破除了传统“我注六经”式文本解释方法坚守注不驳经、疏不破注的解经原则弊端,更利于经典解释空间的拓展与文本内在意蕴的延伸。然而,当“六经注我”的解释方法过分强调“心学”倾向并发展到极致的时候,其对经典解释的危害性便暴露出来,文本与解释的内在逻辑关系被完全颠倒,在空谈“心性”、为了阐明“义理”不惜对经典穿凿附会中,文本自身越来越不为人们重视,经典解释活动面临着事实上的消亡。
    明清之际,越来越多的学者认识到过分以“心学”解释经典的空疏流弊,甚至有人将“王学空谈误国”,作为明朝灭亡的原因之一,“刘石乱华,本于清淡之流祸”②。重新探索经典的解释之路,成为儒家的共识。清代朴学就是其中的重要的倡导者。“朴学”又称“实学”,以“注重实证”、“朴实考据”为学术特征。由于特定的时代与文化背景,清代朴学家们肩负了“为挽救社会危机而讲求儒家学说的使用价值,即‘经世致用’,及为达到理性自觉而考求儒家信仰的原始依据,即‘取证经书’”③的双重使命。朴学要求摒弃前朝经典解释不立文字而妄自臆断的缺失,力图从研究经典中圣人微言大义的原始依据寻找济世良方。而其首要完成的任务便是对儒家经典解释方法的重构。
    一、以“考据”替代“诠释”,复原“本经”与“本义”
    明代盛行的以“心学”为主导的“六经注我”式经典解释方法,实际上遵循了宋代儒家“诠释”方法的理路。“诠释”讲究义理的阐发,通过对文本的解释,揭示其内在的儒学思想。它要求人们抛开汉唐旧注直接研读先秦儒家经典,从中阐发儒家原典的“义理”,进而褒贬议论,重视发挥。以本体论和心性论的视角对经典进行哲学解释是其重要的方法特色。“诠释”方法与阳明“心学”结合后,“良知”的重要性在经典解释中被无限地放大,经典为良知服务,解读经书的最终目的变成了“致良知”。它强调让读者从书本中解放出来,回到生活世界意义本身,以还原经典述作和解释活动本来的意义,以期通过直接的体证和领悟,用“心”来与经典沟通。解释者的主观性在“诠释”中得到了充分彰显,而经典自身的被尊崇性在某种意义上却受到了较大的限制。对此,清代朴学家们提出了严厉批评,按其观点,立说须有证据,观点要从史料中归纳出来,注经“必籍实据”。学者要广泛取证,然后进行比较鉴别,辨证据的真伪、版本异同、内容的差异,最终归纳确凿证据,得到真实的结论。如果以空言读经,或以己意说经,必然会导致在一定程度上对经典的误读乃至舍弃,进而导致社会秩序的失控和伦理纲常的失范。所以,对经典的解释必须注重“实据”,也就是说,文字的训诂不能随意杜撰,自造训诂,必须要有可靠的实据;引证的史实必须出之有据,立论必须严格地从史实出发。对史实的考证和校勘,在注解经典时必不可少,只有这样文本解释的结论才是可靠的。
    对于如何“考据”经典,清代朴学家们设计了这样的理路:首先,确立“本经”。所谓“本经”指的是儒家经典文本的原始状态,即真书而非伪书,正文而非谬文,古本而非今本。儒家经典自古至今传承千年,其间经过多次的战乱与文化的劫难,以讹传讹甚至有意伪造现象在所难免,因此“考据”要辨别文本的真假。朴学提出“以经证经”、“以史证经”的方法,通过“引经据古”,考察文本陈述存在矛盾的原因,经典的真伪自然也就揭示出来了。对于经文的校勘是由于“经文有一字非其的解,则于所言之意必差,而道从此失”④。在“朴学”看来,儒家经典是由不同时代学者共同为之解说沉积而成,而经典的原本会在流传中因人工抄写、刊刻时疏漏,出现某些文字的误差。而有些误差会直接或间接改变经典的原义,校勘的重要性自然不言而明。对此,朴学家提出了根据“著书者所言之义理”来断定文字之是非的方法。即将文字置于经典整体的角度去校勘,看其放于上下文中是否符合经典著者的本义。此外,朴学还将“辑佚”纳入“考据”之中。朴学家们认为在历代亡佚的儒家典籍中,不仅包含着诸多经师的故训,而且更有可能存在接近原始面貌的经典古本,辑佚古本将有助于更多地获得圣人的“道义之心”与前代经师故训的“本义”。其“辑佚”的范围包括:辑儒家经典的遗篇,寻找、整理散佚的旧注等。
    其次,复原经典“本义”。清代朴学家批评以前代“诠释”的方法解释经典使得人们不知训诂,不重注疏。进而,人们学无所承、空疏无本,不知对文字本义的考证,从而步入“失道”的危险。为了改变这一状况,朴学倡导“由训诂以明义理”,读经必先识古字,审古音,以“小学”为根柢。通过“文字”→“训诂”→“义理”的逻辑先后关系,强调经典“本义”的重要性。“朴学”认为,文本在某个给定的时间段内具有的意义同解释者所处的时间段之间存在着距离,而这种距离会造成人们对经典理解的障碍。不过,障碍更多地来自语言隔阂而非概念差异,圣人之道并没有什么神秘可言,后人的疑义主要是由于时过境迁的语言演变,所以复原经典“本义”要从“小学”做起。朴学在对文字的古韵考证方面,以顾炎武、江永、段玉裁、戴震、孔广森、王念孙、江有诰等七人最为突出,他们否定了古有“叶音”说,即古人为作诗谐韵而读的变音;在古声分纽方面,钱大昕做出了巨大贡献,他撰写《古无轻唇音》和《舌音类隔之说不可信》二文,开启了对古声的研究;在文字的语义学研究方面,戴震、段玉裁、王念孙、王引之围绕如何考察字词的本义或古义,如何辨别文字的“余义”、“引申义”、“假借义”等问题,提出了“由声音通训诂”等一系列解决方法。以“语言的还原”复原经典的“本义”,成为朴学“考据”方法的一个基本思路。
    最后,验证解释的有效性。“实事求是”是清代朴学家们恪守的学术精神,他们在“考据”经典时讲究求真实证的精神,无征不信的原则,一定要让文本解释正确合理并可被确认验证。惠栋注经,“单词片义,具有证据”⑤;戴震治学,每一字都反复“参证”;阮元解字,“余之说经,推明古训,实事求是而已,非敢立异也”⑥。他们将经典的解释控制在语言文字所能企及的范围内,或者说控制在有文献资料可以证明的范围内,不愿作过分的形而上的演绎⑦。在朴学看来,任何文字立说,必须有证据作为凭借,无证据的评说是绝对不可取的。而在具体的证据选择上,遵守“以古为先”的原则,当近代证据与古代证据出现不一致时,优先信古。同时,证据不应是孤证,隐匿或曲解证据更是不可取的。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经典解释无限地接近于圣人原始的话语,从而不再出现宋代以来文本“诠释”中存在的不可验证性的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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