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网-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

历史网-中国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历史朝代顺序表、历史人物故事、看历史、新都网、历史春秋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史学 > 学习心得、资料 >

中国共产党关于民主集中制概念内涵的发展(2)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中共党史研究》 任铁缨 参加讨论

二、“在高度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高度的集中”
    第二阶段是从“文化大革命”结束到1992年党的十四大召开前。本阶段的突出特点是在汲取以往教训的基础上,没有再提“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而是大力倡导“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
    此前,在党的工作中,实际上是片面强调“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结果已经使人们逐步对其产生怀疑。分析表明,这种怀疑可以追溯到1962年1月3O日中央召开的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在会上毛泽东发表长篇讲话,共讲了六个问题,其中第二个问题就是民主集中制问题,但毛泽东认为他的整个讲话“中心是讲了一个实行民主集中制的问题”。他在讲话中就1958年以来的工作做了自我批评,其中没有再提“集中指导下的民主”,而是反复强调没有高度的民主就没有真正的集中。应当说,这样做决不是偶然的。究其原因,那就是由于当时党的工作中的种种失误都与“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有关。直到后来的“文化大革命”这种全局性的错误,也都与所谓“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有关。
    “文化大革命”结束后,我们党在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开始强调“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对于这个问题,在党的十二大召开以前有三篇重要文献特别值得一提。一是1980年2月29日中央制定《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这份文件由陈云主持制定,并在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上通过。在对制定这个文件征求意见及修改的过程中,胡乔木明确表示:在民主基础上才能正确地集中,这个没问题,但集中指导下的民主这个提法值得怀疑。后来,经他手修改的文件就没有这句话了。二是1980年8月18日邓小平的题为《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讲话。这篇已成为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纲领性文件的讲话,指出了政治体制要改革的首要问题就是权力过分集中,因为“权力过分集中,越来越不能适应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329页。)。讲话也提到民主集中制,但没有再提“集中指导下的民主”。三是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决议全面总结了“文革”及“文革”以前的历史经验教训,不仅没有再提“集中指导下的民主”,反而讲了一段很有针对性的话:“党的权力过分集中于个人,党内个人专断和个人崇拜现象滋长起来,也就使党和国家难于防止和制止‘文化大革命’的发动和发展。”(注:《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注释本》,人民出版杜,1985年,第39页。)
    毋庸讳言,这时我们党对民主集中制概念内涵的界定还有不完善的地方,其主要表现就在于侧重强调“民主基础上的集中”这个方面。对于这一不足,在十二大通过的党章中又作了新的表述。1982年,党的十二大根据八大以来党内出现的新情况,为了强调党内民主,在恢复七大、八大党章优点的基础上,把民主集中制概括为“在高度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高度的集中”。十二大党章这个新的理论概括,强调了民主是集中的前提,民主制约集中的思想,这对于纠正当时存在的离开民主讲集中的倾向和扩大党内民主是有积极意义的。然而,十二大党章舍弃了“集中指导下的民主”这一侧面,这不仅在理论上不够严谨,而且在后来的实践中也逐渐显现出其缺陷和消极影响。
    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史表明,片面强调民主基础上的集中,这在实践中的消极影响是很明显的。例如,一些地方往往只是从局部的、眼前的、小团体的利益出发来决定自己对中央和上级决策的态度,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对中央加强宏观调控等重要决策,言者谆谆,听者藐藐,采取“你说什么我也说什么,我该干什么还干什么”,“说的是不做的,做的是不说的”等实用主义态度。一些地方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为了局部利益,不惜弄虚作假,损害国家利益,有的甚至发展到为了保护地方局部利益而纵容犯罪的地步。所有这些,往往是在打着“民主基础上的集中”的幌子下进行的。
    民主是一个长期发展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但是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中国,离开集中讲民主是不行的。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决定说得明白:我国是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我们党面临着艰巨复杂的改革和建设任务。只有维护中央的权威,才能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才能保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才能保障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逐步实现各族人民的共同富裕,实现社会主义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共同发展。这是全党和全国人民的最高利益所在。
    三、“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
    第三阶段是从党的十四大至今这一时期。这一阶段的理论成果是,明确了民主集中制就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
    党的历史经验告诉人们,无论是片面强调“集中指导下的民主”,还是片面强调“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其结果都是有害的。正确的观点,只能是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所谓相结合,其实质就是要把民主集中制的实施看作民主与集中辩证统一的一个过程,而决不是把二者当做各自独立进行的两个过程。对于这种“结合”的观点,党在建国初期就已经明确提出来了。1954年9月,刘少奇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报告》中指出:“我们在这里是把高度的集中和高度的民主结合在一起的。我们的政治制度有高度的集中,但是这种高度的集中是以高度的民主为基础的。”(注:《刘少奇选集》下卷,第158页。)令人遗憾的是,这种观点没有在以后党的理论与实践中得到充分的体现。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历史人物
历史学
历史故事
中国史
中国古代史
世界史
中国近代史
考古学
中国现代史
神话故事
民族学
世界历史
军史
佛教故事
文史百科
野史秘闻
历史解密
民间说史
历史名人
老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