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9年底和1920年的加速分化,无疑要归结为陈独秀“无依无靠”的一种愤懑选择。这个选择说得雅一些就是“经济”,说得俗一点就是“饭碗”。陈独秀在北京大学学校评议会遭到非议后的解聘,无疑成为他向外转的内因。我们可以从陈独秀离职前后的收入差距中找到确凿的根据,以证明当事人心理何以如此不平衡。与陈独秀当年入主北京大学前夕相比,主编的失落是不言而喻的。尽管主编当时一再推辞,但“三百元”的薪水又是多么令人羡慕!不过,《新青年》也是蒸蒸日上:“现金二十万元”,固定资产“三十余万元”,这是一个有实力的文化产业。加上“学长”入股《新青年》,“月薪”加“夜草”,优裕有余,十足的小康生活。比起他前几年协助章士钊办《甲寅杂志》时食不果腹、“静待饿死”的生活有天壤之别。对此,同仁也是理解的。譬如,胡适即使是在谈到《新青年》“色彩”和“上海--北京”编辑权问题上也是网开一面,对其营业额一事深表关注。在谈到关于“第三个办法”时,胡适说:“《新青年》……暂时停办……与‘新青年社’的营业似有妨碍,故不如前两法。”(注:水如:《陈独秀书信集》,新华出版社,1987年,第252、294页。)将(新青年)“社”与(编辑)“部”分开,不但显示了胡适的“城府”,而且也说明胡适们对这个“营业”也很在意,只是“君子不言利”的传统心理作祟,只愿“争权”,不愿意明着“夺利”而已。后来陈独秀离开上海又赴广州,一个重要的主导就是要再度寻求“月薪”。陈炯明多次邀请陈独秀去广东主持教育事务,但直到1920年年底有了陈炯明“保证决以全省收入十分之一以上为教育经费”(注:《民国日报》,1920年12月18日。),陈独秀这才决定应聘。有“后知”评价说:“陈独秀不务虚名,既要教育的行政大权,又要财权,想在教育改革方面施展他的抱负,干出一番事业来。”(注:任建树:《陈独秀传》,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年9月,第224页。)毕竟,陈独秀对“财权”的认识是刻骨铭心的。要知道,他在临行广州之前,已经开始在胡适等同仁面前叫苦不迭了:“弟在此月用编辑部薪水百元,到粤后如有收入,此款即归望道先生用,因为编辑事很多,望道境遇又不佳,不支薪水似乎不好。”(注:《胡适来往书信选》(上),中华书局,1986年,第116页。)这里,一是反映了同仁们以前共事时“亲兄弟明算账”的原则;二是说明“新青年社”的基金与同仁们多少还有共同隶属关系;三是基金有向陌生编辑(对北京同仁来说)诸如陈望道、李汉俊、李达、沈雁冰身上倾斜的倾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