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当地势豪大户甚至官衙,也与“集头”相互勾连,挑拨“集头”间互相仇杀坐收渔利。形成一个盘根错节的“地下秩序”。邓茂七与弟弟邓茂八流亡福建后,先在福建建宁做佃农,凭一身武艺继续“打抱不平”,成为当地江西籍流民的头领。 继而在乡集“交兑”时,为给老乡出头,当场与建宁“集头”发生冲突,一番恶战下,将当地“集头”当场打死,取而代之成为建宁“集头”,很快聚拢了数百人的人马,成为他后来举兵造反的“老班底”。身为“集头”,邓茂七立“交兑之规三十二条”,削减商户和流民的“保护费”,凡交兑双方的贸易纠纷,皆不得私下争执,全由邓茂七开“集堂”仲裁。甚至对亲弟邓茂八也铁面无私,一次邓茂八劫掠商户,被告到邓茂七处,邓茂七下令双倍赔偿,并当众责打弟弟四十大棍。其处事坦荡公正,在当地深得人心,对周边“抢地盘”的“集头”,邓茂七也恩威并施,延平,将乐等地“乡集”,皆被他私下派人活动,“发动群众”推翻当地“集头”,委任亲信把持。 至此,这个原籍江西的普通农民,已成威震福建沿海的“江湖大佬”,掌控建宁,延平等地“黑市贸易”,被当地乡民敬为“七哥”。不仅在“黑市”上一言九鼎,甚至附近州县商户遭官府勒索,也常请他出面周旋交涉,堪称“黑道白道”皆给几分薄面的重量级人物。但好景不长,因他联合商户抗拒缴纳新派赋税,得罪了花八千两银子“买官”的福建布政使林新,被官府联合当地大户“严厉打黑”,结果“乡集”被取缔,其属下在“严打”中伤亡惨重,纷纷逃散。邓茂七本人也不得不逃离建宁,躲到福建沙县避难,虽遭惨败,但其属下皆散落四方,势力尤在,官府也奈何不得。 移居沙县后,邓茂七先是“佃农为生”,继而被沙县当地大户潘鑫收留,潘鑫推举他为沙县“二十四都总甲”,负责统领当地民兵防务。所谓“民兵”,是福建当地大户为防“盗贼”,联合出钱精选各家精壮流民组成的民团。之所以推举邓茂七,实则是想借邓茂七的“江湖影响力”安定地方。邓茂七借机将逃亡各处的“老弟兄”纷纷招来,在沙县编练民团,壮大队伍。 在与沙县官府短暂的“蜜月期”后,邓茂七再行“侠义心肠”,多次因流民受虐以及苛捐杂税问题,和当地官府大户屡有争执,双方裂痕日深。正统十二年冬,福建遭遇风灾,各地损失惨重,但流民要向大户缴纳的“冬牲”,却照样一分不能少。在流民的请求下,邓茂七出面请愿,希望“大户”们能减免今年的“冬牲”,却横遭拒绝,与“恩公”潘鑫也当场反目。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