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西方学者杜丁里斯的说法:“荷兰人屡次要求与这个临近种族(台湾百姓)和睦相处,并为他防卫一切敌人而使他能安乐的生活。” 表面看来,这句话有一部分不是胡扯,荷兰人统治台湾,确实有很多“和谐”的时候,对高山族的部落,很贯彻西方人今天还说的“民族自决原则”。尊重各高山族部落的长老选举,给予部落自治权,还亲切关怀各部落长老的生产生活,经常亲切的嘘寒问暖,每年到赠送各种慰问品。还很关心台湾儿童的生活状况,尤其是教育问题,很懂“再穷不能穷教育。”首创性的在台湾各地设立学校,等到郑成功收复台湾时,整个台湾岛上的荷兰学校竟有五十多座。而且在台湾岛上普遍推行“义务教育”,家家户户的台湾小孩,不但上学免费,学习好的孩子,政府还赠送衣服等礼品奖励。更狠抓治安工作,什么葡萄牙人,西班牙人,海盗,倭寇,谁来了就揍谁,很仗义。医疗工作也搞的好,各地广建医院,还派医生深入到田间地头甚至深山老林,为看病不方便的百姓排忧解难,施药诊治。类似的记录,不但广泛现于欧洲的各类史料。甚至在今天港澳台的各类资料中也有记录。 但如果透过表面看真相,也就不难发现,所谓“和睦相处”“防卫敌人”“快乐生活”,全是胡扯。 最直接的证据,便是荷兰人对台湾岛原住民的血腥杀戮。 在经过了早期的苦心经营后,从崇祯二年(1629年)起,荷兰人便撕破了脸面,开始了对台湾岛上各原住民部落的武力征服:这年荷兰人入侵麻豆社,反而遭到麻豆社的痛打,死伤五十多人。事发后荷兰人很恼火,但麻豆社是个大社,以荷兰人当时在台的兵力很难一下征服,荷兰人于是“杀鸡给猴看”,没去找麻豆社算账,反而大举进攻和麻豆社相邻的家遛弯,将这个相对弱小的部落的房子全部烧毁。在欺软怕硬的荷兰人眼里,麻豆社也好,家遛弯也罢,都是“土番”,杀谁都一样。 随着荷兰人殖民扩张的加剧,在台湾岛的荷兰兵人数,也直线上涨。到了到了明朝崇祯九年(1635年),荷兰人在台湾的兵力增加到了四百七十五人,人多了,荷兰人也胆大了,之后,就是长达八年的对台湾岛高山族同胞的血腥征服。先是当年被荷兰人“杀鸡儆猴”的麻豆社,被荷兰人强行烧掉了所有的房屋,大肆杀戮,外加荷兰人带来了当时欧洲流行的天花病,导致当地瘟疫横行,三千多麻豆社居民,仅死于瘟疫的就有三百多人,这还是来自荷兰人的统计,显然是缩了水的。在荷兰人的重压之下,麻豆社被迫同荷兰人签订契约,宣誓效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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