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治二年(1645年)七月,汪兆麟献策屠蜀。次日,屠城成都,先杀男子,后逼妇女投江,被屠戮者不计其数,《纪事略》中说“不下四五百万”,实际数不可考。不久,又以“特科”的名义,骗四川的乡绅、士子、医卜僧道杂流到成都,后全部屠杀,被杀者万余人。 顺治三年(1646年)年正月,大杀大西军中的川籍士兵,除十四岁以下者全部尽杀。该年上半年,派兵分剿成都府属三十二州县,定例每杀一人,剁两手掌、割两耳及一鼻解验,准一功,妇女四双手准一功,小孩六双准一功。直至五月各地剿杀部队才全部回成都。 顺治三年(1646年)春,张献忠在彭山江口大败于明军杨展,败退成都。 顺治三年(1646年)五月,明总兵曾英进军成都,张献忠遂弃成都,向川北转移。由于受到进剿追击,张献忠于是将成都劫掠一空,另有一说说张献忠在撤军时,嫌士兵太多于是大戮士兵,并杀尽军中随军妇女,但此说和其他文献想矛盾,较不可信。 当时“张贼屠蜀,民殆尽;楚次之,而江西少受其害。事定之后,江西人入楚,楚人入蜀。故当时有‘江西填湖广、湖广填四川’之谣”。 《圣教入川记》说张献忠“性情暴虐,每日均杀人。大西的官员本有九百人。张献忠离开成都时还有700人。到他临死时只有2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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