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程越复杂,创新越难以实现。
许多人都相信史蒂夫·乔布斯是个创意天才,我认为,更准确的说法应该是,“他是个爱创意的天才”。
我见过史蒂夫为一些好创意锦上添花,也见过他为一些犯错者提供建议。但是,皮克斯公司不允许史蒂夫列席创作会议,以免打破作家和艺术家参会的格局。尽管史蒂夫的领导能力和远见卓识为人赞赏,但是,他的电影制作能力确实略逊一筹。
约翰·斯卡利执掌苹果时,我供职于苹果的御用广告公司——恰特。他们两人的差异,确实有天壤之别。
与苹果、皮克斯和迪士尼的合作经验,让史蒂夫具备了许多首席执行官所不具备的洞察力。他明白如何培养和保护创意,也清楚死板的分析无法换得奇思妙想。他知道,如果启用“精英小团队”,即使结果不在意料之中,也一定相当不错。
史蒂夫非常擅长雇用和留住人才,他也懂得怎么营造“让奇迹发生”的氛围。他有时会扬言解雇我们,但他也眼含热泪地告诉我们,他是多么欣赏我们做的工作。更重要的是,当一天过去时,双方都了解对方的立场。
我负责某个重要项目的第一周,曾和一位市场营销副总裁共进晚餐。她对恰特为苹果做的广告评价颇高,想找出能提高自己公司产品质量的工作流程。
“我不会让你泄露秘密的,”她对我说,“但我想笼统地问一下,苹果是不是做了什么特别的事情,才获得如此卓越的成功?”
我告诉她,苹果所做的最重要的事,就是相信广告公司。我说:“在我供职于恰特的那段日子里,我们没有测试过任何一则广告,无论是印刷广告、电视广告、网络广告,还是其他别的广告。”
“真的?”她问,“没有做过测试?这很有趣。”显然,她吃了一惊。她想了一会儿,然后继续说:“嗯,但我们做不到。还有什么吗?”
这就是大多数大公司面临的问题。它们的流程已经制度化了,无法再作改变。即使是眼睁睁看着变化带来了无数好处,它们也无法改变现状。
因此,问题可以归结为下面这句话:当工作流程占据主导地位时,好创意永远无法放到台面上。因为,流程越复杂,工作越难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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