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學歷史文化遺産研究院) 1949年以後考古出土及發現的楚簡已多達二十餘批,特別是上世紀九十年代以來的發現,其內容除了常見的遣册、卜筮記錄外,還有大量的先秦古書,數量之豐富,內容之珍秘,已超過孔子壁中書、汲冢竹書,必將深遠地影響學術研究。 目前已發現的楚簡的年代,大致上與屈原生卒年代及楚辭(不包括漢人模擬之作)的創作年代相當。同爲楚地文獻,某些內容之間的相互印證,可以揭示楚辭賴以成長的文化背景。因此,出土的楚簡資料對于解釋、校讀《楚辭》和研究《楚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特別是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經過本人整理,共發現有五篇楚辭類作品,其中《凡物流形》一篇已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第七册發表,另外四篇將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第八册發表。這五篇作品皆不見于今本《楚辭》,從體裁和句式看,也比今本各篇顯得更具原始性。相信這批早于屈原時代的楚辭資料之公布,必將對楚辭研究和中國文學史起到積極作用。 今以整理上博藏楚辭簡時所得所思,提出拙見,以求證于同好。 一、兮 “兮”作爲語氣詞,或在句中表停頓,或在句末,歌咏時起舒緩遲延作用,相當于“啊”,所以只用于詩詞歌賦中。在詩歌中大量運用語氣詞“兮”,成爲語言形式上一個顯著特徵,是《楚辭》的一大特色。但是,從上海博物館藏楚簡中的楚辭作品看,沒有一例寫作“兮”,皆寫爲“可”。例如《李頌》第1簡: 相吾官樹,桐且怡可(兮)。 剸外置中,衆木之紀可(兮)。 寒冬耆凔,燥其方落可(兮)。 鵬鳥之所集, ![]() 木斯獨生,榛棘之間可(兮)。 亘植兼成,欦其不還可(兮)。 再如《鶹鷅》: 子遺余鶹鷅含可(兮),鶹鷅之止含可(兮)。 欲衣而惡枲含可(兮),鶹鷅之羽含可(兮)。 子何舍余含可(兮),鶹鷅膀飛含可(兮)。 不織而欲衣含可(兮),…… 篇中之“可”,其用法皆同《楚辭》中習見的語氣詞“兮”。毫無問題,兩者肯定是同一個“詞”。 那麽,如何理解兩者的關係呢? 《說文》:“兮,語所稽也。從丂、八,象氣越虧也。”許慎以爲是會意字,從古文字構形分析,“兮”字當是會意兼形聲字,實從“丂”得聲。而“可”字也從“丂”得聲,《說文》:“可,肎也。從口、丂,丂亦聲”。可見“兮”、“可”都是從“丂”音孳生,實出一系。所以,從虛詞的角度去理解,“兮”、“可”兩字可以看作是通假關係。從讀音上去考慮,楚簡中這裏的“可”應當讀爲“呵”。《老子》:“淵兮似萬物之宗”、“荒兮其未央哉”、“儽儽兮若無所歸”、“寂兮寥兮”等諸“兮”字,馬王堆漢墓出土的帛書本皆作“呵”,是“兮”通“可”讀爲“呵”的最好例子。 值得注意的是上世紀八十年代安徽阜陽雙古堆出土有漢簡《詩經》,內容屬于《國風》和《小雅》,今本的“兮”字,簡文全部寫作“旖”,即相當于古書用作語氣詞的“猗”(“猗”、“旖”相通例子古書證甚多)。王引之在《經傳釋詞》卷四中曾指出,古書用作語氣詞的“猗”和“兮”是同一個詞。他所引例子如《書·秦誓》:“斷斷猗”,《禮記·大學》引作“斷斷兮”;《詩·魏風·伐檀》:“河水清且漣猗”,漢石經“猗”作“兮”等,皆其例。從文字構形分析,“旖”、“猗”皆從“奇”聲,而“奇”從“可”得聲,還是屬于“丂”音一系(參見李零《簡帛古書與學術源流》)。 如果簡單地從古音角度去看,這即是“jqx”讀爲“gkh”的關係,至今吳方言中,這樣的例子比比皆是。但是從深層次的角度去想,“兮”字寫作“可(呵)”或“旖(猗)”未必一定是通假關係,它是否與方言用字有關?是否《楚辭》本來都是用“可(呵)”字,今本作“兮”字是後改的?因爲經過漢代的整理,古書的地方差异已失去原貌,我們研究當時的用字規律,往往缺少可靠的前提。所以,我想“兮”字問題還是值得進一步去研究。 二、只 《楚辭》中還經常見到語氣詞“只”,特別是《大招》篇,每句句末皆用“只”字,如: 魂乎無南!南有炎火千里,蝮蛇蜒只。 山林險隘,虎豹蜿只。 鰅鱅短狐,王虺騫只。 魂乎無南!蜮傷躬只。 《詩經》中也有將“只”用作語氣詞的個別例子,如《鄘風·柏舟》:“母也天只!不諒人只!” 《說文》:“只,語已詞也。從口,象氣下引之形。”可見東漢時的許慎已經將“只”看作語氣詞。洪興祖補注《大招》的“只”,也是引用《說文》之話語。《說文》段玉裁注謂:“矣,只,皆語止之詞。” 陳奐《詩》傳疏亦說:“凡只,或在句中,或在句末,皆爲語詞。”關于用作語氣詞的“只”字,似乎從未有人懷疑過。 過去對古文字的“只”字構形不明,直到包山楚簡的出土,才始我們真正認識了“只”字的構形。李家浩先生在《信陽楚簡中的“杮枳”》一文中,對信陽楚簡中的“枳”字、包山楚簡中從“只”的幾個字作了很好的論證,郭店楚簡、上海博物館藏楚簡的“枝”字皆寫作“枳”,再次得到證實。《韓詩外傳》二卷二十三章:“陰其樹者,不折其枝。”郭店楚簡《語叢四》作:“利木陰者,不折其枳(枝)。”上海博物館藏楚簡《弟子問》作:“賴乎其下,不折其枳(枝)。”上海博物館藏簡楚辭《李頌》:“亂木曾枳(枝)”與《楚辭·九章·橘頌》:“曾枝剡棘”則可以互相證明。枳,讀爲“枝”,見《廣雅·釋木》:“枳,枝也。” 楚簡中“只”字與從“只”的字寫作下列各形: 只 ![]() ![]() ![]() 枳 ![]() ![]() ![]() ![]() 值得注意的是,古書中習見的語氣詞“也”,在楚簡中有多種構形,如下所引: 1. ![]() ![]() 2. ![]() ![]() ![]() ![]() 3. ![]() ![]() “也”字寫法各异,這裏既有書手的原因,也有底本來源的關係。 從上引例子來看,在楚簡中有的“也”字寫法與“只”字的構形極其相似,特別是第三例“也”字加了飾筆,與“只”的構形幾乎完全相同: 也 ![]() ![]() 只 ![]() ![]() 因此,“也”“只”産生訛誤的機率非常高。如果同意《楚辭》中的“也”字訛誤成“只”這個看法,那麽在《楚辭》中用作句末語氣詞的“只”,其實就是常見用作語氣詞的“也”字,一點也不深奧難懂。《詩經》中的“只”字,亦應作如是觀。 三、亂 《楚辭》中往往在最後總結全篇要旨那一段的開首謂:“亂曰”云云,如《離騷》:“亂曰:‘已矣哉,國無人莫我知兮,又何懷乎故都!’”蔣驥《山帶閣注楚辭》注“亂曰”時指出:“亂,樂之卒章也。”這種看法似乎由來已久,如《國語·魯語下》“其輯之亂曰”韋昭注:“曲終,乃更變章亂節,故謂之亂。” 對“辭”字的解釋歷來研究楚辭者大都不脫以上窠臼,爲什麽樂之卒章曰“亂”?王逸注值得重視,他說:“亂,理也,所以發理詞指,總撮其要也。”洪興祖補注也說:“亂者,終理一賦之終。”顔師古注《漢書·孝武李夫人傳》“亂曰”時亦說:“亂,理也,總理賦中之意。”實際上他們皆是以“理”訓“亂”,即訓詁學上的所謂“反訓”。“理”、“治”義同,“亂”訓爲“治”是訓詁學上作爲反訓的一個很著名例子,《爾雅·釋詁下》:“亂,治也。”《古文尚書·泰誓》:“余有亂臣十人”即訓爲“余有治臣十人”,書證有一大堆。 如果換一個角度思考,今本《楚辭》中的“亂”會不會是一個訛誤字呢?先師于省吾先生就曾經在課堂上指出過,《楚辭》中的“亂”字實爲“辭”字之訛。出土的楚簡使我們認識了楚文字的“亂”字,寫作: ![]() ![]() ![]() ![]() ![]() ![]() ![]() ![]() ![]() ![]() ![]() 如果上述看法成立,那麽《楚辭》的“辭曰”意義需要重新解釋。我以爲,“辭”當讀爲“嗣”。“辭”字籀文作“ ![]() (編者按: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