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欧洲建构中华帝国(the Chinese Empire)话语经历漫长的历史过程。元朝以后,因海员在16世纪初的航海活动中接触到China,欧洲知识界对中国政体的概念始有更新;巴博萨和传西栾那因触及的维度不同,先后以“王国”和“帝国”概念来理解明朝。1585年门多萨基于朝贡制度的多级体系,指出China属帝国级别;此后经利玛窦、曾德昭、卫匡国而至柏应理,以帝国-王国等级比对、欧中概念对译和谱系建构等方法渐次建构出“中华帝国”,并以清朝接续之。但欧洲的帝国观基于军事暴力,政体等级亦限于两级,与中国的政治经验相左,故无法解释中华体系;相反,中国政体模式则包容之。 关键词:中华帝国;王国;欧洲;中国体系;China “中华帝国”话语对孟德斯鸠、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斯·韦伯等西方学者有深刻的影响,[1]至今仍然是西方汉学研究最重要、最根本的分析概念之一;如此重要的概念,学界却不清楚中华为何会是帝国,绝大多数中国学者甚至不加批判地袭用和发展它。[2]汪晖差不多是重新定义他在古文献中发现的“帝国”概念,并在主要是19世纪以后西方的帝国-国家二元论框架中叙述近代中国思想史的进程,没有顾及清代儒学界是否了解欧洲的帝国话语、是否以中国为帝国的议题,直接以中国即是帝国和当时思想界明确这一点为前提展开论述,尽管他承认二元论是西方建构现代合法性的手段,用于分析中国并不合适。[3]刘禾对东西帝国碰撞的话语政治研究,亦不加置疑地以中国即帝国作为前提。[4]类似取径不一而足。 在欧立德看来,19世纪初中文出现的“帝国”一词是对英文“英拜尔”(empire)的翻译;1895年中日《马关条约》始正式将清朝列为“大清帝国”,中国知识阶层通过媒体获知后得到普及;他批评说,民国以降,中国历史学家“以此‘帝国’的称号投射到无限历史长廊镜头中,直至远古”,把中国当作从始至终绵延从无间断的帝国,误导后人。然而中国学界不过是借用绝大多数早在17世纪的欧洲知识界就已经成型的观点而已。欧立德认为其时欧洲学者把清认定为帝国,是看到满洲的军事暴力和清廷作为“统治不同民族的政体”。他在解读欧洲文献时把这两点系统地嵌入其中。[5]为揭示欧立德以后世观点歪曲史料造成的史实错误,曹新宇和黄兴涛对欧洲史料进行细致梳理,认为当时的“帝国”概念比较宽泛,且早在1563年就有欧洲作者认定中华为帝国,并一直延续下来,其重点一直“在于中国是何种形态的‘帝国’,压根就不在于中国应不应该、或配不配被称为‘帝国’”。[6] 欧立德旨在把当代帝国定义嵌入现代早期欧洲学者的著述中,“借”他们的文本来“证明”他的观点,即明朝作为China不是帝国,清朝才是帝国,所以清跟China不同;曹新宇和黄兴涛力证欧洲作者早已将明朝中国视作帝国并在进入清朝后延续,默认清朝即中国;尽管针锋相对,但他们共同的地方则是承认欧洲的帝国观当然可以用来套解中国事实。本文的议题恰好是将这一想当然的史学观念置于疑问之中,从欧洲学界把帝国话语逐渐加诸中国的漫长过程,来反思这一近五个世纪的加诸是否妥当。为此我们必须重建相关历史,找出欧洲作者塑造中华帝国话语的结构性真相,并加以解释。[7] 欧洲在认知中国方面具有开创性意义的是马可·波罗行记时代。本文以此为起点,以“王国”(kingdom)概念之运用于理解中国作为参照,梳理欧洲学界建构“中华帝国”话语的早期过程,以期发现他们在认定中华帝国过程中所运用的原则,这些原则是否有内在的冲突,并在跨文明比较的视野中分析欧洲概念用于理解中国体系是否存在困难。 一、欧洲帝国观与元朝:选择性理解[8]的原则 从区域性宰制上升为跨区域宰制,从宰制一王国到宰制若干王国,追求的是普世在上性。这一观念起源于古希腊斯多噶派。公元前5世纪的波希战争将古希腊引向追求普世超越性的进程;马其顿国王亚历山大东征波斯并取得成功,使狭隘的城邦国家从此开始产生世界普世性观念(oikoumene);他们强调希腊文明是最好的人类文明,具有普世使命,对外围的蛮族统治区实施普世宰制。公元前2世纪后,希腊人把罗马帝国视为普世性存在,相信罗马的征服会走向所有文明民族的统一:帝国即全世界(Orbis Terrarum);[9]波利比奥斯甚至证明帝国是历史的目标;[10]他们想象的普遍性世界随后也演绎为基督教世界(Orbis Christianus)、基督教帝国(Imperium Christianum)、罗马世界(Orbis Romanus)或不列颠世界(Orbis Britannicus)等。但帝国最初是指臣服于罗马人民后来才是臣服于帝王的“省”,且不允许政体有多样性,只在德意志诸部落侵入罗马帝国等因素的影响下才开始将省转变为政体,承认帝王的至上地位,从而生发出帝国高于王国的观念;最终在西罗马帝国灭亡后,由东罗马帝国确立帝王即全世界的卓越者和诸王之王这一等级性观念。正是这一可与罗马帝国经验相分离的形式概念使得其他国王可以声称帝王,[11]如英格兰在1588年击败海上霸主西班牙,国势蒸蒸日上,帝号之说复兴,才出现1611年司笔(John Speed)的《大不列颠帝国志》。[12] 如霍伟(Stephen Howe)所说,帝国的定义性特征是军事暴力;[13]而当代史学家冒顿(James Muldoon)总结出欧洲历史上的八种帝国观,都视帝王为世俗有时甚至包括非世俗的最高权威:须统治王国或省才可以称为帝国。[14]欧洲现代早期的文献主要用君主政体的帝国和王国形式来理解中国,[15]其基础是由马可·波罗游记和曼德维尔游记奠定的。它们首先运用欧洲概念中帝国-王国二元等级的原则,如“契丹”帝国之下有“蛮子”王国,后者的国王臣服于前者的大汗即帝王(emperor);其次,混用省、王国和帝国概念,如称“契丹”帝国为世界上最伟大的王国;第三,强调军事暴力在建构帝国或王国中的决定性作用;最后,认为元朝有与欧洲相匹配的概念和事实,概念对译成为关键。[16]但冒顿、傅兹(Robert Folz)和柯博纳(Richard Koebner)等人的帝国研究,都没涉及跨文化的概念比对是识别非西方帝国的关键这一议题。 后世欧洲学者一直沿袭等级和中欧概念比对原则,概念混用如影随形,但极大地忽视军事暴力原则。 二、大明作为China——帝国话语的出现:[17]1516—1577 马可·波罗游记中的“契丹-蛮子”分类是蒙元大陆视角的产物,而“China”则是15世纪末欧洲诸邦开启的海外扩张的结果。葡萄牙文作者巴博萨(Duarte Barbosa,1480-1521)于1516年完成讲述其海旅经历的手稿,首次提到“中华王国”及其国王。[18]他在参加麦哲伦的首次环球航行中曾与皮嘎菲特(Antoni Pigafetta)等同行近两年,或已将China的知识传给他们。 1536年皮嘎菲特著述问世,并没有以China为帝国;但同年传西栾那(Maximilianus Transiluanus)在《西班牙环球航行记》中说:中国的国王在其帝国(imperio)之下有70名国王臣服;其中缅(Moin)国王手下有22个王国。该书首次提出China为帝国之说。[19]但其主要内容与皮嘎菲特所著大同小异,尤其后者还谈到70个国王中每一个下面都有10-15个国王依附。[20]这显然是朝贡体系的痕迹。卜正明(Timothy Brook)曾提出,以中国为帝国,起因于欧洲人觉得罗马帝国是唯一能与中国相若的历史单位。[21]其时中国朝贡体系之庞大,古罗马帝国庶几近之,但并非同一。 但中国究竟适用哪个概念则是一个历史进程:直到利玛窦著作出版时(1615),都以“王国”概念占主导,“帝国”为辅。王国论者有巴雷托(Melchior N. Barreto,1558)、伯来拉(Galeotto Perera,1565)和克路士(Gaspar da Cruz,1569)。[22]1563年薄如斯(Jo?o de Barros)把China与暹罗等并列为帝国,但却说其首脑是国王。[23] 传西栾那等人是因庞大而多样、复层涵盖的朝贡体系而把China当作帝国,开启了一个缓慢而不可逆的、将其识别为帝国的漫长进程,也是欧洲学者逐渐全面比较中国和欧洲的过程。根据马可·波罗游记的看法,若契丹为帝国,一经拉达(Martin de Rada)在1575年提出契丹即为China并经利玛窦的考证,[24]China为帝国当属名正言顺。 三、门多萨、利玛窦和曾德昭建构中华帝国话语:1585—1642 最先奠定“中华帝国”话语学术理路的是门多萨(Juan González de Mendoza,1545-1618)。他首先尝试在“中华王国”的基础上确定“中华帝国”之初始;其次,在华语概念中寻找“中华王国”话语的依据;第三,建构国王谱系。 他在《中华大王国最著风物礼俗史记》中广泛使用“王国”来理解大明。他说中华王国有15个省,每个省都比全欧洲最大的国家要大,按照其幅员,确实可以叫做王国。他甚至说中国“堪与全世界已知的最佳和最大的国家相匹敌”。[25]言下之意,连欧洲的神圣罗马帝国也跟中国不相上下。他发现交趾支那分成三个省,各有国王,前两个国王臣服于第三个国王,称他为帝王,但他却臣服于中国的国王,缴纳贡税(tribute)并派遣质子(párias)。在这多重关系顶层的中国,其政体到底该怎么定性?当谈到古代中国时,他在三个地方很明确地说第一个国王黄帝将中华王国造就为帝国。[26]既然第一个国王黄帝时中国已经是帝国,由此往下,历朝历代都应是帝国。他的困境在于:中国最早的王国时代,也是最早的帝国时代;就黄帝来说,可能他成了帝王,但仍然可以叫国王,跟欧洲的德意志神圣罗马帝国的帝王处境相似。此外,帝国是国王造就的,无需他人加冕,类似英格兰和西班牙国王之称帝号。[27] 门多萨不懂华文,但他尝试寻找华文里与欧洲概念相对应的词。他说Rey(国王)在华文中叫“Bontay,写作”。[28]这是门多萨所作的音词关系倒置。Bontay读音极近华文的“皇帝”,帕克(R. Parke)在1853年即考订为“皇帝”。[29]但是门多萨按西班牙语文的拼写规则,以两个音节的Bontay为一个字,所以给出“皇”字的写法,“帝”字被忽略。音形都将门多萨带到“皇帝”面前,他却以为是“国王”。他找到错误的华文对应词,而emperador(帝王)的对应词就被遮蔽。这一失误表明他根本是以中国为王国。 门多萨根据拉达1575年左右所写的材料,简要地叙述黄帝之后历朝的国王,直至鞑靼入主,九传其位,为大明的创始者所驱逐,复经十二王而至门多萨时代。 其《中国初期史记》中,“王国”和“帝国”并立的趋势有增无减。[58]帕莱福(J. de P. y Mendoza, 1600-1659)、鲁日满(F.de Rougemont, 1624-1676)、闵明我、柏应理、安文思(Gabriel de Magalhāes, 1609-1677)等都不例外地、不同程度地混用两个话语。[59] 第二个困难是以追求超越性为目标的政体等级原则与军事暴力原则相冲突,而后者复与中国经验相左。军事暴力跟政体紧密相连,是欧洲政治学的核心。“帝国”的拉丁词根指“命令”;而“王国”的拉丁词根指统治、治理。它们都处在一个历史性等级结构的两端:一边是命令者、统治者,另一边是被命令者、被统治者。它们都意味着上级依赖暴力、权力和威势使下级在一定地理范围内服从和臣服。因此,二者没有根本的区别,在一定意义上,两个词的所指可以互换。[60]统治、宰制、权力、暴力是欧洲历史上想象世界的根本特征。其原生的所有权和领属关系宇宙观在基督教之后被依附上基督教徒-异教徒的二元因素。 古希腊帝王体制从一开始便跟军事暴力密不可分,军队拥立“在特定时间和特定地方赢得重要胜利的成功将军”为帝王,由此及于拥护帝国。[61]帝王“这个词的意思不过是军队的将军,只对军队有着绝对的权威和统领;尽管此后它成为臣服于帝国的诸省及罗马之主权君主的称号”。[62]中世纪时,欧洲王国的军事暴力成绩跟称帝直接相关,如公元653年,不列颠的盎格鲁-撒克逊国王奥斯瓦尔德(Oswald)带领诸国王取得战争胜利,就获得所有不列颠的帝王这一称号。[63]西班牙的一部编年史对拉米罗三世(Ramiro III, 967-984)的称呼为“伟大的帝王”(magnusbasileus),让人想起最后的西哥特诸国王和拜占庭诸帝王。尽管这仅在内部使用,但其正义性在于西班牙的基督教国王对于伊斯兰的军事胜利。[64] 因此,欧洲帝国宣称的普世性实际上是有限普世性。查理曼(742-814)以后,神圣罗马帝国帝王代出,然而其东边的拜占庭帝国不承认其帝号者所在多有;其西则有西班牙王国和英格兰王国,皆独树一帜,亦曾统帅多国,或为树立内部权威,或为抗拒神圣罗马帝国之号召,自予帝号。诸处帝王皆知他方帝王之存在,因帝号与军事征服内在关联,军事暴力不及之地,即为帝国的边疆。神圣罗马帝国跟欧洲的诸多王国都无关系,正说明帝国的普世治理就是有限普世性。从其起源开始,欧洲帝国就仅是比王国高一级的政体而已。 不能否定欧洲的帝国以“普遍性的‘文明’建构自己的世界图景和合法性”,而中国历代王朝也不缺乏武力征服的历史记录,[65]但这两个事实都不否定“中国”的普世性不以军事暴力为定义性特征,而欧洲反是。历史上中国的天下观和朝贡体系以文化而非暴力、以王道而非霸道为主导。相对于西方帝国的暴力,叶法定(Vadime Elisseeff)一言道破中国普世文明的核心价值在于“文”。[66]传西栾那以后欧洲学者渐次识别出中华帝国,却发现它跟欧洲帝国观愈发疏远。博特罗(Giovanni Botero)在1606年说,以战争获取版图,非中国法律所许;君主只能防御,故而永享太平。除了和平,还有什么值得期待或渴望的呢?[67]利玛窦也发现尽管军队每天都在操演,但全国都在深享太平,民殷国富,知足而不对邻邦咄咄相向,“这显然跟我们民族非常不同”;在长达四千多年的历史中,从未有中国征服邻国的记载,“也没听说过他们扩张国界”。[68]博克舍甚至说中国人具有天生的和平性格,跟好战的日本人相对。[69]近来曼可(Mark Mancall)亦指出,东亚以朝贡为特征的国际体系中,皇帝即是政治力量的源泉,而这一点跟军事力量相对不重要有关。换句话说,“文”或王道更为重要,在历史上中国总体偏于尚文,尽管有少数时期尚武精神占据主导。[70]这是欧洲作者在识别中华帝国过程中忽视暴力原则的原因。 汪晖梳理出中国历史上的两种帝国观,其一是指以德治为特征的五帝之治。如隋代王通《中说·问易篇》载: 文中子曰:“强国战兵,霸国战智,王国战义,帝国战德,皇国战无为。……天子而战兵,则王霸之道不抗矣,……又焉取帝名乎?……故帝制没而名实散矣。”[71] 中国历史上的帝国概念是以德为特征,区别于强国、霸国、王国、皇国及其价值取向的政治关系,是对推行武力的政治体的否定,明显区别于欧洲的帝国观念。[72]按照中国标准,欧洲帝国不过是最低等级的强国而已,尽管它们有霸国和王国的可能,但绝非帝国和皇国。这一思路也可破除汪晖试图在欧洲-西方框架中找到中国的出路这一取径的困境。 第三,中国皇帝和欧洲帝王存在本质上的差异。1904年,严复译《社会通诠》时说:“西国之王者,其事专于作君而已;而中国帝王,作君而外,兼以作师,……下至守宰,皆以其身兼天、地、君、亲、师之众责。”[73]欧洲体系内有天主教教皇,而君主没有君以外的职责,帝王也主要是带兵打仗的将军;将其等同于皇帝这一做法,若放在中国文明之中,即是将一个武将跟远在其上的皇帝比附。 基于这种差异,两种政治体系在运转方面有本质不同。神圣罗马帝国的帝王在需要经费支持时,只能跟帝国内的王公贵族们商量甚至讨价还价。比如1592年鲁多夫二世(Rudolf II, 1552-1612)因对土耳其帝国的战争等花费颇巨,在拉提司本(Ratisbon)召开会议,与选侯、王公和各国商量,要求他们的援助,各国答应给他一些补助,但对兵员补充、供给和进军等提出条件。[74]中国体系内天子/皇帝即是一切,朝贡者之于天子/皇帝不可能如此;在极端的情况下如安史之乱中,朝廷才会跟受册封并助唐平叛的回鹘谈条件。因此,欧洲的帝国体系跟中国的天下体系在运作方面是相反的。 因上述差异,两造在继嗣原则和方法上便有不同。神圣罗马帝国的帝王是选举官从众多候选人中选举产生的。这个传统早在古罗马帝国时期就存在。自1356年起,神圣罗马帝国的七名选侯若意见不一,就会出现多个帝王并存的现象,如14世纪末15世纪初,一度出现三帝王共存的局面。帝王候选人不一定非得是德意志血统,如1519年获选的查尔斯五世。[75]同期,中国历史上的皇帝继位采取父系继嗣而非选举,不会出现其他血统出生的人称皇的情况。皇帝的血统若更改,即意味着天翻地覆,改朝换代。 第四,两造对世界的想象差异悬殊。欧洲以帝国和王国想象世界,而中国则是以天下五服之制。秦以前,天下由朝廷直辖部分、各诸侯国及远人组成;秦以后,除分裂时期,朝廷直辖部分基本上为没有独立法律、司法和行政权的州或省构成,此外便是朝贡诸国和远人,无所不包。因此,帝国-王国/省二元等级无法理解包容性的朝贡体系。[76]杜尔德(Jean-Baptiste du Halde,1674-1743)曾惊讶地意识到这种包容性。[77]德庇时(John Francis Davis,1795-1890)则认识到“中国人把所有曾经派使节的国度都看做贡税国”,分为定期和不定期朝贡两类。[78]滨下武志区分朝贡体系为六圈。[79]但其时欧洲学者一直不理解这天下五服或九服、多层向心、诸层各异、由近及远逐层拓展、亲疏有致的非霸道体系。 由此,他们把中国的省等同于欧洲的province或王国,认定居于省之上的总体为帝国,割裂其对天下的想象,便是根本的认识论误解。此外,现代早期的欧洲,各省近乎独立于帝王或国王,如法兰西,各省归附王国时,极大地保留了原来的行政机构;17世纪君主专制时,国王设立的总督亦称为“省里的国王”;法国大革命爆发后,法国的行政和司法还远未实现统一。[80]这跟中国体系中朝廷的直辖部分截然不同,欧洲传教士们据此用欧洲的帝国概念来理解中国就不成立。换句话说,欧洲的王国或省并非中国诸省,欧洲的帝国亦非天下。 六、结语 欧洲作者从时-空两个角度建构中华帝国话语,逐渐以丰富的历史材料填充缺失的逻辑链条。经过杜尔德[81]和德庇时等,中华帝国话语最终成型。1836年,德庇时第一次确定出一个跟其他民族都相同的神话学时代,从盘古开始历经数千年。他认为,只有当秦王成功迫使六国承认他的至高无上时,其政府才开始具有帝国的性质,第一个帝王即“始皇帝”。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登基即为帝国的开端,[82]意涵“中华王国”绝对先于“中华帝国”,从而解决了门多萨等人的困境。1912年清帝逊位后,“中华帝国”最终成为时间上不再流动的对象。“中华晚期帝国”这样的次生性概念也才会在后世西方学界大行其道。 在空间上,他们在诸省之外,逐渐纳入福尔摩沙(即台湾)、满洲鞑靼(三省)、西鞑靼或蒙古鞑靼、哈密、西番(包括今西藏)和罗罗等作为中华帝国的组成部分。[83]此外,欧洲的中华帝国话语依赖于对族性即支那人(Chinese)的认定:支那(China)是支那人所居之地,有明确的疆界,是固定不变的;中华帝国话语所指的地域即支那人生活的地域,也由此凝固起来。这是话语的逆反:中华名为帝国,但实质上却趋向同质化的王国。这使得帝国和王国话语长期模棱两可;他们甚至改造中文概念,说明二者之间的紧张关系始终存在,根本的原因在于欧洲缺乏可以理解中华体系的政治经验。 我们没有发现欧立德所说的欧洲学者在17世纪时以是否统治多民族来认定中华是否为帝国的证据。这不是当时帝国的定义性特征,而是最近的发明,如布班克(Jane Burbank)等人提出帝国是“适当合并新的民族时保持区隔和等级的政体”,“帝国观假定政体内的不同民族将会被有差异地治理”,跟治理单一民族、以同质化为诉求的民族-国家相对。[84]汪晖认为这是对现代民族-国家体制不满或反思而重新挖掘欧洲所谓帝国的遗产那一脉,期望超越当前在历史研究领域占主导地位的民族-国家叙事。[85]尽管这一诉求在当下具有一定的意义,但对还原各地被认定为帝国的学术史来说并无益处,且把现代重新设定的帝国概念加诸于历史上的帝国认定过程,本身即具有现代中心主义和西方中心主义的双重色彩。人们不但没有从中国视角出发进行历史研究,反而继续忽视中国的天下观和朝贡体系等,包括近来所谓的“中国中心观”路径都不能有所例外。 以中国视角来看他处,或可有别样的新意。正如曼可所说,中国史是由天子/皇帝统一之下的单一中心阶段和多中心的多邦体系阶段交杂构成。[86]如果按照这个划分,欧洲的帝国-王国概念体系及欧洲史仅比较接近于后者,绝大多数时期缺乏一统于某个帝王的单一中心。换句话说,在一统性上,中国史包容欧洲史模式,反之不成立。 遗憾的是,欧洲的涉华学术史反其道而行。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史被欧洲化不言而喻。由上可知,以西方的帝国话语来理解中华体系存在难以克服的认识论困难,我们应回到中国自身的文明多元性传统,挖掘其天下观和朝贡体系的成就,以为世界文明的丰富性和多样性做出贡献。近来王铭铭、罗志田、赵汀阳等学者试图从人类学、历史学和哲学的维度阐发中国体系在现时代的意义,值得关注。[87] 本文发表于《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5期。 【注释】 [1]本文是对欧洲-西方人类学王权理论和帝国概念的反思;从开题、资料收集和撰写,历时三年有余。 其间得到韩笑、谭杰、怡宝、Jose Luis Flores、张颖、庄舒婷、冯佳等友人在资料搜集和材料解读方面的襄助,亦曾得到王晴佳、徐波、刘耀春、刘君、James Renton、Peter Burke、Alan Macfarlane等在欧洲史方面的指教;2013年秋季学期后,川大人类学专业的研究生们陪我一起读过相关的部分著作,感谢他们的参与。在漫长的投稿过程中,得到不少匿名评审人的宝贵意见,对拙文最终成型至关重要,特致谢意;文中尚存的问题,责在笔者,惟望抛砖引玉,得到方家赐教。参见Baron de Montesquieu Charles de Secondat, De l’esprit des loix, Geneve: Barrillot & Fils, 1748, pp.160-163; 高哲等主编:《马克思恩格斯要论精选》,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00年,第362、365-367页;Max Weber, The Religion of China, New York: Free Press, 1951, p.4. [2]1980年代以后,中译者在翻译欧洲著作中的kingdom时普遍弃“王国”而采用“帝国”,更扩大帝国话语在华语圈的影响。如何高济和孙家堃所译的《中华大帝国史》。 [3]汪晖:《现代中国思想的兴起·理与物》,北京:三联书店,2008年,第23-46页。 [4]刘禾:《帝国的话语政治》,杨立华译,北京:三联书店,2009年。 [5]欧立德:《传统中国是一个帝国吗?》,《读书》2014年第1期。 [6]曹新宇、黄兴涛:《欧洲称中国为“帝国”的早期历史考察》,《史学月刊》2015年第5期。该文是目前国内学者所著唯一与本文直接相关的文献,文中的细致分析值得参考,下文不一一列出。 [7]Chen Bo, “Conceptions of ‘China’ in Early Modern Europe,” Chinese Studies in History, Vol.48, No.4, 2015, pp.401-422. [8]David E. Mungello, Curious Land, Hawaii: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 1989, p.14. [9]Lorenzo Valla, A Treatyse of the Donation, London, 1534, p.24. [10]Richard Koebner, Empire, 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66, p.2. [11]Robert Folz, The Concept of Empire in Western Europe from the Fifth to the Fourteenth Century, London: Edward Arnold, 1969, pp.4-7, 42. [12]John Speed, The Theatre of the Empire of Great Britaine, London, 1611. [13]Stephen Howe, Empire,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2, p.13. [14]James Muldoon, Empire and Order, New York: St.Martin’s Press, 1999, p.95. [15]Muldoon, Empire and Order, p.125. [16]Marc Polo, Travels of Marco Polo, London: H. Bynneman, 1579, pp.11, 40-41, 47-48, 57, 74-75, 97, 143; John Mandeville, Itinerarium, Westmynster: Wynken de Worde, 1499, pp.lxviii, lxxvi- lxxviii, lxxx, lxxxiiii. [17]Pietro Martire Anghiera, The History of Travayle in the West and East Indies, London: Richard Jugge, 1577, p.246.实际上,欧洲人一直没有“中国”观念,他们只知道China等,这基本上不涉及“中”,整个话语也不是从“中国”出发的,跟中文的“中国”及其内蕴的一整套宇宙观是两回事。张国刚、吴莉苇指出欧洲人认识中国的基本立场其实从未脱离欧洲本位(《启蒙时代欧洲的中国观》,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2、422、426页)。 [18]Duarte Barbosa, Livro em que dá rela??o de que viu e ouviu no Oriente, Lisboa: Divis?o de Publica??es e Biblioteca, Agência Geral das Colónias, 1946, p.217. [19]Maximilianus Transiluanus, Il viaggio fatto da gli spagniuoli atorno al mondo, Roma, 1536, pp.105-106. [20]Anghiera, The History of Travayle in the West and East Indies, pp.445-446. [21]Timothy Brook, The Confusions of Pleasure, Oakland: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99, p.265. [22]Francisco Guerra, G. Gandolfi, J. C. Mac Coy, Michele Tramezzino, Nuoui auisi dell’Indie di Portogallo, riceuuti dalli reuerendi padri della compagnia di Giesu, Venetia: per Michele Tramezzino, 1559, pp.44-45; Anghiera, The History of Travayle in the West and East Indies, pp.237-238; Gaspar da Cruz, Tractado em que se contam muito por extenso as cousas da China, com suas particularidades, e assi do reyno de Ormuz, Euora: em casa de Andre de Burgos, 1569, Capitulo segundo. [23]Jo?o de Barros, Terceira decada da Asia de Ioam de Barros, Lisboa, 1563, pp.36-37. [24]张铠:《16世纪欧洲人的中国观——门多萨及其〈中华大帝国史〉》,黄时鉴主编:《东西交流论谭》第1辑,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年。 [25]门多萨:《中华大帝国史》,何高济译,北京:中华书局,1998年,第20、23-24页。 [26]Juan González de Mendoza, The History of the Great and Mightie Kingdome of China, London: I. Wolfe, 1588, pp.10-11, 41, 50, 322, 345, 382, 480. [27]Folz, The Concept of Empire in Western Europe from the Fifth to the Fourteenth Century, pp.41, 55. [28]Juan González de Mendoza, Historia de las cosasmás notables, ritos y costumbres del gran reyno de la China, Rome, 1585, p.104. [29]Mendoza, The History of the Great and Mightie Kingdome of China, p.121. [30]博克舍编注:《十六世纪中国南部行纪》,何高济译,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第198-199页;门多萨:《中华大帝国史》,第71-74页。 [31]Matteo Ricci, Le lettere dalla Cina, 1580-1610, Macerata: F. Giorgetti, 1913, pp.38, 5. [32]Matteo Ricci, I commentari della Cina, Macerata: F. Giorgetti, 1911, pp.5, 33-34, 37. [33]Ricci, I commentari della Cina, p.33; Matteo Ricci, De Christiana expeditione apud Sinas, Lugdun: H. Cardon, 1616, p.43. [34]Ricci, I commentari della Cina, pp.32, 4; 门多萨:《中华大帝国史》,第70-71页。 [35]D. E. Mungello, The Great Encounter of China and the West, 1500-1800, Lanham: Rowman & Littlefield Pub Inc., 2013, pp.103-104. [36]比如拉丁文译本Ricci, De Christiana expeditione apud Sinas, pp.6, 48, 685.法译本Matthieu Riccius, Nicolas Trigault, Histoire de l’expedition chrestienne au royaume de la Chine, Lyon: H. Cardon, 1616, pp.5, 160. [37]Ricci, I commentari della Cina, p.3; Ricci,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