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网-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

历史网-中国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历史朝代顺序表、历史人物故事、看历史、新都网、历史春秋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中国史 > 中国古代史 >

从禁中“门海”到民间水会——明清时期北京消防工具和机构琐谈

http://www.newdu.com 2017-12-28 北京日报 高福美 参加讨论

        中国古代建筑大多采用木结构,一旦起火,势必瞬间蔓延而造成无可逆转的破坏,因而古人对于防火是十分重视的。作为都城,明清时的北京街市繁华,房屋栉比,对于防火要求更高,上自宫廷禁地,下至民间街市,都会用各种办法来防范火灾或是想方设法地减少一旦着火所造成的损失。
    禁中屡次被火 门海防范
    
明朝发生过多次火灾,即使是例禁森严的皇宫也不例外。据统计,明代平均每5年就有一次较大规模的火灾。沈德符《万历野获编》记载:“鳌山灯火,禁中年例,亦清朝乐事。然亦有最出意外者,如永乐十三年正月之壬子,鳌山火发,焚死多人,都督马旺亦与焉。”当时朱棣正好在北京,据称“闻之惊惋,命太子修省”。正德年间皇宫再次出现了一次巨大的火灾,“正德九年正月十六日,上于宫廷中,依檐设毯幕,而贮火药其中,偶不戒。延烧乾清宫,以至坤宁宫,一时俱烬。”一场大火,几毁一座皇宫。
    为了应对不可预测的火灾,大明的皇宫内各处放置了多个“门海”。顾名思义,让门前的水犹如大海一般,即使发生火灾,也可就地取水及时扑灭,所以也称为“吉祥缸”。明清易代之后,在宫中放置水缸的做法也延续下来。《内务府事例》记载:“大内多宫殿门,泛铜狮象炉鼎龟鹤,暨镀金狮象麒麟炉鼎门海,皆前明旧物。”门海民间又称为“金缸”“太平缸”,这种明清宫城中用以日常存水以作防火之用的水缸,依据大小分为大金海、大铜海、大铁海、中铜海、小铜海以及小铁海6种。会典记载,清代内廷各处,计大金海18个、大铜海22个、大铁海4个、中铜海152个、小铜海8个、小铁海104个,总共308个。门海四季存水,每年自二月朔至十月底,每半个月添水一次。有专人负责管理门海,一名苏拉管理3个海。到了严冬时节,为了防止缸中的存水结冰,还得用火炭烧温,名曰“熏缸”。(《旧京水会资料抄》)
    二月街道挖沟 谨慎火烛
    城市街道人烟稠密,防火要求更高。明代北京城东南有盔甲厂,在万历三十三年九月丙申,伴随着响彻云霄的一阵爆炸声,烧死数百人。天启五年六月初六日,城西南象来街的王恭厂发生爆炸,庭树尽毁,造成当时从阜成门至刑部街“亘四里,阔十三里,宇坍地塌,木石人禽,自天雨而下。屋以千数,人以百数,燔臭灰迷”,可见这次爆炸的危害程度之大。
    为了应对时刻埋伏在身边的“定时炸弹”,明代北京有在农历二月挖沟的习俗。这一方面为了环境整治,同时更重要的是在关键时期能够起到泄洪消防之用。此外,成化年间北京城中还在多处设立水关以备不时之需,这在《明会典》(卷二百,河渠五·桥梁)中有记载:成化十年令“京城水关去处,每座盖火铺一,设立通水器具于衙门,拨军二名看守”。此外,对于普通的居民,则要求每家每户都要在门前设置水缸和水桶,也要置办麻搭、钩索、水桶等灭火用具。《皇明条法事类纂》对于居民日常消防的规定十分严格,“昼则互相谨省,夜则提铃坐更,各要谨慎火烛。但遇大风,不许夤夜张灯烧纸,纵狂饮酒”。一旦出现火灾,要迅速报告各城兵马司;如果火势很大,各城兵马司督火甲、弓兵则要共同营救,不可借故推脱,否则一律治罪。
    内城团防公所 防火防盗
    京城地面辽阔,防火防盗之需求严峻。清咸丰十年八月奉旨成立了一个将上述职能合二为一的组织——内城团防公所。这个组织十分有成效,档案记载,团防公所建立之后“不但从无失事,即晚来奸匪亦无从混迹其间”。同治元年将公所裁撤了,但是“内城两年以来各铺户多有设立水火会捐置机筒、水龙等具,以备仓猝之需”。有关奏请称,如果因为裁撤团防之故也一并裁撤了水火会,当“民间遇有不戒于火,无从救护,贻害匪浅”。最后皇帝同意了这一奏请,下令“五城御史各按所管地址,准各该铺户旧照联络,仍留水火会器具以备不虞”。
    团防公所是官商共建的组织,而这种将防火与“网格化”治安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应该说不但是管理社会治安的利器,也基本消除了城中的每一处防火死角。
    晚清民间水会 消防前身
    鉴于城市消防的迫切性,晚清时民间消防组织水会诞生了。当时北京地区出现了多个水会组织,如长巷附近的公议水局、煤市街公义水局、正阳门治平水局、大栅栏义善水局、取灯胡同三善水会、火神庙附近同善水局、花儿市崇东水局等。光绪三十一年,北京众绅商上奏皇帝要求设立水会总分各局,以进一步完善水会日常工作的职责和规范。奏折中写道:“所有置办激桶水具各项经费,修盖房间并屡次办理消防诸节用款日繁,均经众商等捐资筹画,现已三年届满,颇有成效。”
    水会“实极重要之组织也”,当时“京师火警,全靠各处水会扑救”。有意思的是,每个水局都有自己的救火范围,有时几个水会甚至会为救火发生争执。“光绪二十五年,户部失火,余曾往观,见有两三家水会同救,忽见某水会在礼部房上激水施救,致此会大怒,皆移激筒口,对某水会之激筒激之,竟将水箱激翻。”
    对于火神的崇祀也是封建社会的一项重要活动。唐代北京城即建火神庙,明代万历年间因宫廷连年发生火灾,扩建火神庙,并赐琉璃碧瓦以压火。清代乾隆二十四年重修之后“门及后阁俱加黄瓦”。火神庙规格的不断提高,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当时社会对于火患的日益重视。
    不管是民间组织还是官方筹画,抑或是火神崇拜,以各种方式防患于未然,这是自古以来中国社会所形成的对于“无情水火”敬畏的正确态度。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历史人物
历史学
历史故事
中国史
中国古代史
世界史
中国近代史
考古学
中国现代史
神话故事
民族学
世界历史
军史
佛教故事
文史百科
野史秘闻
历史解密
民间说史
历史名人
老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