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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

http://www.newdu.com 2017-12-29 文化散论 未知 参加讨论

     "中世纪"是一个带着不幸意味的名词,因为它出现的时候,它所代表的时代已经过去很久。中世纪的人们是不知道这个名词的--他们不会认为自己生活在"中间",而是会理所当然的认为自己所处的年代是人类文明的最高成就。 
    今天,我们使用中世纪这个词的时候,只是把它看作古代文明和现代文明之间的一个过渡。 但是未来的历史学家们会怎样认为呢?当现代文明不再"现代",我们 这个时代也成为历史的时候,它或许会被看作是中世纪的延续而被称作"后中世纪"吧。时间在不停地前进,沉积下来的历史也就在不停地倒退,一直退向历史的开端。当我们认定自己是处在时代的顶点的时候,我们确实是太过自负了。 
    欧洲的中世纪是一个延续和重建的时代。说它是延续,是因为它在种族、语言、行政机构、法律以及文学艺术等方面都保留了古罗马的传统。同时,它也吸收了那些来自罗马以外的民族的文化:法兰克人,萨克逊人,希腊人 ,还有阿拉伯人。西欧的新文明就是来自这些旧文明的贡献,并且几经辗转,被今天的我们继承了下来。 
    我们今天使用的英语形成于中世纪,来源非常复杂--甚 至包括梵语和冰岛语。这样一个"混合"式的语言也正是这个"混合"式文明的真实写照。 
    从更深的意义上来说,中世纪所延续的,是一种古老的农业文明的传统,这个传统的源头可以上溯一两万年,一直到石器时代。农业文明的生活方式是通过定居耕作和饲养来获取衣食和有限的一些服务。它需要的工具很少,犁铧即可; 它的适应能力却很强,很容易生存并获得温饱。 
    在人类历史上,几千年的时间流逝并没有对这种文明有一丝一毫的触动--甚至在我们今天的社会里, 还可以找到这种例子:马其顿高原上的一个农业主,或者是法国奥维涅山地里的一个牧羊人 ,他们的生活方式与其说是现代的,倒不如说是中世纪式的更为贴切 。同样,在本世纪初,一大批人前往美国西部拓荒,他们的交通工具是牛车,他 们随身携带的工具是犁铧,斧子和锹子--和中世纪的人们何其相似。他们过的是一种自给自 足的生活:用自己的劳作得到衣食,用自己找到的草药为自己看病,用自己做的器具酿酒,等到节日,人们还可以聚到一起热闹的庆祝一番--这样的风俗画卷, 在中世纪的民歌里,早已屡见不鲜了。 
    但是中世纪又不仅仅是一个延续,更是把世界塑造成今天这种面貌的一个重要时期。一批当代的历史学家对于传统的"黑暗时代"的说法提出了质疑。他们认为,这段时期的文明并不是在走下坡路,而是处在上升阶段。在古代文明逐渐凋亡的同时,从它的废墟上生长出一种新的文明。这种文明不断壮大, 开花结果-- 果实就是我们今天正在享受的现代文明。 
    中世纪2——罗马帝国的灭亡
    中世纪从什么时候开始?是从古罗马帝国灭亡的时候开始。那么,古罗马帝国是什么时候灭亡的?准确的日期已经无从知晓。一种目前流行的说法是在公元 476年,这一年古罗马皇族的最后一位皇帝罗慕路斯被哥特族首领奥多埃斯废黜。 
    当我们使用这个日期作为标志的时候,我们要记住,从古代向中世纪的转变其实是一个缓慢的渐变过程,在公元4世纪(也许是5世纪,甚至是6世纪 ),古罗马的 整个体系--行政的,行为的,还有思想的--逐渐被外来的体系所代替:古罗马其实就是这样静静地灭亡的。 
    罗马帝国为什么会灭亡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手头的解释实在是太多了。 
    知识界的答案以蒙田为代表,他认为罗马人民用他们的共和精神去征服世界,而当他们改变了原则,转而支持帝国制度以后,这套新的原则就毁了他们国家的根基。 
    道德上的解释:浪费、奢侈、懒惰,这些恶劣的社会风气使人民堕落,武备松懈。基督教也通过圣奥古斯丁提出了自己的解释:罗马充满罪恶, 因此上帝的国借着它的灭亡得了荣耀。 
    十八世纪的自由思想家们的解释:基督教精神宣扬不抵抗,期待来世,因此人民被麻醉而不能有效的抵御外来的蛮族。 
    政治上的解释 :君主集权抛弃了民主,从而使人民对于军队失去了有效的控制。社会学的解释:不同阶层之间的摩擦,还有越来越阻碍创新和发展的奴隶制导致了国家的灭亡。 
    经济学的解释:贸易的萎缩,生产力的低下,以及金银储备的稀缺。 
    环境方面的解释:土壤的退化,气候的剧变和严重干旱。 
    病理学的解释:瘟疫和疟疾的蔓延,还有因为使用铅制炊具和水管而导致的铅中毒。 
    遗传学的解释:战争和控制生育导致的罗马血统的人口减少以及相应而来的血统的混杂和混血儿的增加。 
    最后,还有一种轮回观点的解释:一个帝国就和一个生命体一样 ,生老病死是不可避免的规律。 
    不管原因如何,生活在罗马帝国的最后岁月的人们内心充满了极度的沮丧和恐惧--用一个词来描述就是"精神崩溃"。这个巨大的帝国处在风雨飘摇之中,就和一家行将倒闭的企业一样:经营计划或是收缩,或是撤消,偶尔也会做出一些孤注一掷的赌博,员工们人心惶惶,唯一能期望的就是公司能够撑到自己走后再垮台。 
    很多古罗马的城市建筑在帝国灭亡以后仍然保存了下来:城墙,寺庙,公共浴池,高架水管,剧院和别墅都还随处可见,但是城市的规模和人口都急剧下降 ,例如法国的沃腾,占地从500英亩降到不足25英亩。随着城市的衰落,原有的市政服务也被荒废了,没有人来过问诸如路灯和水暖这类事务。供水管的石缝里长出了杂草,房子的屋顶千疮百孔,石砌路面被挖,房子干脆就被推倒,得到的建材被用于加固城墙。整个城市看来残破不堪,了无生气。 乡村的情况也好不到哪里去,人口锐减,原本的奴隶庄园分崩离析, 农田也因无人耕作而退化成荒地和沼泽。 
    早在公元前3世纪,意大利和希腊的人口就开始减少,不久高卢人就出现了同样的问题。为了维持罗马军队的人数,征兵时不得不招入许多蛮族士 兵--这在后 来导致了灾难性的后果。更有甚者,罗马皇帝还邀请边界外的一些民族向意大利本土移民,不久,被邀请的和未被邀请的民族就都一拥而入。 
    在经济上,原有的体制也逐步被取代。这套体制完全仰仗于对外扩张,行省 的贡赋和大量的奴隶劳动,它带来的社会风气就是对劳作的极度鄙视 。到了帝国后期,城镇居民的挥霍有增无减,但是货物运输风险很大而且成本高昂,对外战争以防御为主,很少有战利品。市场物资的匮乏使货币失去意义,自然经济因此慢慢占据主导地位:人们不得不降低自己的生活水准,缩减各种需求,尽量做到自给自足。当然,即使在最混乱的年代里,那些精明而走运的人总还是四面逢源的。军队将领,政府高官,朝廷的佞臣都借这个机会大捞了一票。同 时发财的还有头脑精明的叙利亚和犹太商人们。还有值得一提的是那些大片土地的所有者(似乎也可以称为地主,但是其意义和周扒皮之类有些差别--译注)。 有些地主用堡垒和私人军队来保护自己的产业,同时还不断的通过朝廷的赏赐和 兼并小片土地的方法来不断扩大自己的地盘。小片土地的业主们也乐于被大地主兼并,把自己的土地置于别人的保护之下,不受周围送降窥觑。这些人从此被束缚在土地上,成为所谓的佃农,后来又演变成农奴。不过从他们的角度来看,生活方式并没有多大的变化--他们牺牲自由,换来的是安全,在一个混乱的世界上,这种交易不能不说是划算的。在这里,我们已经可以看到一个个独立的经济 单元--它就是未来欧洲封建制的萌芽。 
    中世纪3——基督教的兴起
    在罗马帝国消逝的挽歌声中,另一支重要的力量在西方兴起:基督教教会。 
    基督教在当时很受欢迎:它自身的优美,高尚的伦理观,不分贵贱的教义,还有它描绘出的天国的圣景,都使得人们对它心生向往。 
    基督教征服整个欧洲是从君士坦丁大帝的皈依开始的。公元312年,在罗马米里维安河畔, 一场大战将临 。这时君士坦丁大帝看到天空中出现了一个燃烧的十字架,旁边还用希腊文写着 "汝将以此征服"。他于是发誓,如果自己能够取得胜利,赢得整个帝国的话,他就将终身皈依基督教。他果然赢得了这场战争,也遵守诺言变成了一个基督教徒--尽管是一个极端嗜血的基督徒。从此基督教一跃而成了罗马帝国的国教,而其他的宗教被视为异教,只能在偏僻的乡间和嗜好古怪的老古董家里寻得一席之地。 
    信仰上的成功需要在组织上有一个成熟的机构与之相称,教会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出现的。早期积极推广宗教的人们以其热情和努力成为了很自然的牧师和主教人选。与帝国的建制相仿,教会的组织也是按照行省划分的,每个行省的最高主管就是当地的主教。当帝国政府一步步衰落的时候,教会则在济贫救苦,担负起了领导和庇护人民的任务,事实上承担起了原本属于政府的职能。 
    在西方最早的一批主教里,罗马主教只是其中之一。直到公元5 世纪,他才被尊称为教皇,而在此之前,所有的主教一概都被称为"神父"(又是一 个很难对付的词。原文是papa,含有"父亲"的意思,苦于没有合适的词可用,只能将就着翻成神父了。在意思上和现在的用法也是有区别的。--译注)。 
    罗马主教的突出地位是由几个方面的因素所决定的:罗马城在全帝国的地位,基督徒们认为圣徒彼得曾在罗马城居住过并在此殉教,还有几位罗马主教的光辉事迹--例如"大"格里高利,他不但力保罗马免遭蛮族侵犯,大力推行社会公益服务,还热心传教,并且留下了大量的著述。 
    早期的教会是僧侣的天下。苦修制度最早兴起于东方,特别是埃及。长期的流传使得他们的修行带上了很重的表演色彩,僧侣们常常会坐在一根柱子的顶端 沉思,或是站在柱子顶端整天注视着太阳。这些现象到了圣本尼狄克(约480-约 543)那里才有了改观。他制订了一整套关于苦修的制度,鼓励遁世清修,思考来世,同时摒弃了那些夸张做作的成分。在他的诫条里,每天的祈祷、赞美、学习和劳作都占了合理的比重。时至今日,有些修道院仍然遵循着这些诫条。 
    从公元6世纪到10世纪,在罗马帝国灭亡后西欧一片经济和文化的双重萧条中 ,僧侣们成为维系整个西方世界的纽带。他们仍然热心传教,创建了很多大型的传教所。他们还利用相对安全的修道院图书馆,抄写旧书,写作新书 ,保存了很多古代文明的典籍。同时他们还利用这些资源,担负起了学校的职责--这也是当时仅存的学校了。 
    对于当时的人们来说,如果他们想要躲开现实,想要寻求真理 ,或是想要深刻的反思自己,那么他们都可以在修道院里寻得慰籍。 当时的修道院经常被比作一方小小的净土,是在邪恶的沙漠里的绿洲。 
    教会的一些规程也形成于这个时期。从公元3世纪开始,就有很多人经常参与朝圣活动了。从东方传来的圣物崇拜也被逐渐接受,不过很快就走向极端,变成了无休止的圣物搜集竞赛。对于不当行为的赎罪和处罚的相关条例也以成文的形式确立下来了。像在大约公元600年的圣克勒班就制订过这些对于僧侣的规定:忘记说"阿门"要被鞭打6下;偷偷用刀在桌上刻划,鞭打10下;唱诗时走调,鞭打6 下……同时,教会确立了礼拜的仪式,编写了大量的赞美诗,组织成立了兄弟会(非神职人员的一个组织)。对圣母玛利亚的崇拜也开始被人重视, 西方第一座纪念她的教堂--罗马的圣玛利亚·马觉利教堂就建于这个时期。 
    然而早期的教会内部充斥着教派和教义之争。最激烈的一次大概要算是公元4世纪早期由亚利乌所引发的。他的主要观点是耶稣是被上帝创造出来的,因此他的神性就一定在上帝之下,并不具备完全的神性。在亚他拿修的组织下,于公元 325年召开了尼西亚会议,在这次会议上,教会将亚利乌的观点定为异教,并决议放逐亚利乌。然而在此之前,众多的传教士已经把亚利乌的观点传播到了蛮族部落,特别是高卢人,汪达尔人,勃艮第人和伦巴人那里--后世的很多宗教矛盾也就肇端于此。
    中世纪4——蛮族的入侵
    一些蛮族部落长期以来居住在罗马帝国的辖区外,并且一直零零星星的穿过边境迁入帝国境内。在罗马帝国各个城市的大街小巷,遍布了蛮族奴隶、士兵和角斗士的足迹。整个罗马帝国的领土被分出许多块,提供给罗马的"盟邦"部落居住。这无疑是给后来蛮族入侵的燎原之火准备了最后一根干柴。 
    最早的入侵者是原本居住在中欧的日尔曼人。他们的东面是野蛮的斯拉夫人 ,再往东则是更加野蛮的匈奴人。以四处掠夺为生的匈奴人被中国的长城所阻,掉头进入欧洲,把他们西方的邻居们搅得不得安生,也给罗马帝国的边境带来了越来越大的压力,最终导致了边防的全面崩溃。 
    公元376年,日尔曼部落中的西哥特人渡过多瑙河的下游。他们是一个永远在行军的民族,是一支在马车里带着老幼妇孺的全副武装的部队。他们的骑兵在君士坦丁堡附近歼灭了帝国的步兵,连帝国皇帝也死在战场上。西哥特人在他们的著名领袖阿拉里克的带领下,横扫整个希腊,然后转而向西,于公元410年攻陷了罗马城。他们很快发现,意大利这块土地过于贫瘠,不足以供养他们整个民族,于是离开意大利,穿过高卢,进入西班牙。在那里,他们建立起了自己的西哥特王国,一直延续到公元8世纪穆斯林占领这个地区为止。 
    然后入侵的是汪达尔人--他们因为恣意的破坏而闻名,也因此成为一个代表性的名词被保留在我们的语言里。他们一路穿过高卢和西班牙,在古迦太基的遗址上建立起了一个强盗王国。公元455年,他们渡过地中海,开始了对罗马本土长达两周的侵掠。他们把朱庇特神庙的屋顶掀了下来,因为他们认为那是黄金做的 ;他们还掠走了很多雕像,尽管他们看重的可能是做成雕像的青铜而不是这些雕像所体现的艺术。 
    再后面来的是属于蒙古人种的匈奴人。西方人对他们已经是惊弓之鸟,只要一想到他们毛发稀疏的黄色面孔,想到他们脸上自幼就有的疤痕,想到他们细小而诡谲的眼睛,就几乎要被吓破了胆。他们的卓越领袖是人称"上帝之鞭"的阿提拉。在他的带领下,匈奴人于公元451年入侵高卢。罗马人,西哥特人和其他的一些日尔曼部落联合起来对抗匈奴人,并且在加泰罗尼亚平原和阿提拉作了一次决定性的会战,遏制了匈奴人的势头。匈奴人于是转向东南,进入意大利本土,兵临罗马城下。最后是教皇"大"利奥出面,才化解了这个危机。不久阿提拉突然去世,匈奴人纷纷散去,离开了意大利。 
    日尔曼人中的法兰克人原本在蚕食罗马帝国的边界地区,也就是今天的比利时。在其他蛮族部落入侵罗马帝国的时候,他们也开始向南迁移。勃艮第人则渡过茵河的上游,进入的地区也就因他们而得名为勃艮第。兵微将寡的罗马军队为了维持大陆上的局势,不得不从公元5世纪开始,逐步从不列颠群岛上撤军。当地居民对帝国的这一举措极为不满,向皇帝抗议并要求帮助,但是得到的回答却是他们必须自己对付目前的局势。 
    在当时的不列颠岛上,北方的匹克特人越过哈德良长城南下,苏格兰人从他们居住的北爱尔兰出发,不断地骚扰不列颠的西海岸。萨克逊人--或称盎格鲁-萨克逊人--从丹麦和德国的海岸出发, 劫掠不列颠的东海岸。当他们发现这块土地确实肥沃的时候,就干脆在那里开始定居下来。 他们很震惊于罗马人留下的建筑,认为那是"巨人的精巧作?quot;。 
    不列颠的本地居民--一部分是不列颠人,一部分是罗马人--和萨克逊人做了长期和不 懈的战斗,前后达两个世纪之久,甚至还在公元571年取得了一场不小的胜利。 他们的早期领袖之一就是阿瑟王。事实上,他是一个不列颠的部落首领,率领自己 的部落抵御 外来的侵略者;在民间的传说里,他则是一个高尚而有侠义精神的君 主,他的部下就是著名的圆桌武士。不过到了公元6世纪末,萨克逊人已经在不列颠岛上站稳了脚跟,那些不甘心被异族统治的不列颠人或者撤向西面的威尔士和康沃尔,或者渡过英吉利海峡来到法国的不列颠尼。 
    蛮族的入侵大体上有两种目的:为了战利品和为了定居地。 
    为了战利品而入侵的蛮族--例如匈奴人--只想要那些他们可以用马带走的东西:钱财和珠宝,而这些一般只有在教堂和富人家里才有。他们会一时兴起而纵火,不过以石头为主的城市并不易着火。如果是在乡村一个小农业主那里,这些掠夺者会一把火烧掉他的谷仓,把他饲养的家禽家畜抓来果腹,他们还会毫不犹豫地践踏他的麦田,毁坏他的果园。 
    但是为了定居而入侵的蛮族是不会这么做的。他们要求的是统治而不是毁灭。他们的人数往往不多,一般是20,000人到120,000人( 包括妇女和儿童在内),参与作战的人口只占总人口的五分之一。他们是一个个流动的国度, 就和当年追寻迦南地的以色列人一样。他们沿路偶尔也会有一些暴行,但是总的说来,破坏并不是他们的目的。 
    蛮族的入侵对于帝国的居民来说,并不都是一件坏事。对于那些赖土地为生的佃农来说,他的主人是罗马人还是日尔曼人,对他来说其实没有什么区别,只要这个主人仁慈一些就行了。甚至还有很多对于蛮族的入侵闻所未闻的居民:他们居住在远离蛮族入侵道路的地方,照常过着和以往一样的生活,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他们对于远方正在发生的,对于以后的历史产生极其深远影响的这些事件全然没有任何知觉。 
    很多古罗马的东西在蛮族的统治下还是保存了下来:语言,宗教 崇拜,制度,法律,甚至还包括统一帝国的理想。不同的文化开始融合,通婚变得非常普遍,种族逐渐混合起来。 
    但是这一段时期的文教无疑衰退了。古罗马的文化是书面的,因此它受到过去和现在大量学者的欢迎,但是它已经失去了它本来的活力。 蛮族文化的核心是行动和力量,而不是记录和传统。因此,它无法对它自己作出有条理的记录,并传诸后世。恰恰相反,它当时正忙于用自己的力量来改造这个世界。 
    从某些方面来说,这些新居民甚至还使得日常生活更舒适和方便。他们带来了很多全新的衣料、毛毡和皮毛。更重要的则是他们带来了长裤。(古代高卢人已经有穿长裤的,但是他们后来改穿当时流行的罗马长袍。蒙古人带来的长裤很快在全世界流行开来,连爱斯基摩人和易洛魁人也穿上了。)蛮族还带来了他们的日常饮食习惯,例如黑面包和黄油。他们还带来了很多技术上的新东西:酒桶和箍桶板(尽管这些可能其实是由高卢人发明的),带木框的马鞍,还有轮犁-- 它使得北部地区经常被大雨浸透的沃土可以被耕作了。 
    在精神层面上,勇猛尚武的蛮族为一个意气消沉的社会树立了英雄战士的楷模,给这个社会注入了活力。  
    中世纪5——法兰克人的统治
     在所有的蛮族当中,对后世影响最大的要数法兰克人了。他们建立的国家--就是后来的法兰西--成为中世纪文明的典范和中心。 
    法兰克人是日尔曼人中的一支,最早居住在低地国和莱茵河流域。公元481年,15岁的克劳维斯继位成为统治部落一半的国王。他入侵高卢,并且将自己的势力逐步扩展到自己国家的北部和西部,一直到达比利牛斯山脉。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不光要和高卢人、罗马人作战,还要征服那些敌对的日尔曼部落,像是阿拉曼尼人,勃艮第人和西哥特人。在他对外征战的过程中,他皈依了亚他那修派的基督教。他的皈依,以及随之而来的他的全体臣民的皈依,在西欧建立起了一个基督教正统思想的坚固堡垒。 
    克劳维斯--在法语中就写成了路易,是法兰西历史上的19位路易之一--是法国历史上第一位国王,因此而名垂史册。每个法国的孩子都会对下面这段话耳熟能详:"低下你的头,高贵的法兰克人。焚烧你曾经崇拜的,崇拜你曾经焚烧的。"这段话是莱茵主教雷米吉斯在为克劳维斯施洗时所说的。 
    公元5 11年,克劳维斯去世。临终前,他按照法兰克人的传统习俗,将整个王国分成四块,分给他的四个儿子。如果不是因为其中的三个儿子先后死于疾病(也许是被投毒?)和意外(巧妙的谋杀?),整个王国可能很快就会分裂。这个王朝被称为墨洛温王朝--这个名字来自克劳维斯的祖父。这个王朝的统治者们被后世以很充足的理由冠以"无为国王"的头衔。 
    墨洛温王朝的中央政府尽管并不是很强大,但是还是在努力设法解决当时的一些问题。原来的那套古罗马的中央集权和税收的制度已经不适用了,整个社会的公益服务也已经全面停止。手中握有实权的是当地的权贵们--他们大多是法兰克人。国王们于是把这些权贵任命为伯爵,给他们以军事、行政和司法上的自主权,而这些伯爵的义务是向国王提供一定的军事力量--这些军队又是伯爵们从他们的下属那里征召来的,他们将土地分封给自己的下属,这些下属被称为骑士。 伯爵们提供的军队完全由国王支配,用于对外扩张或是对内防御。伯爵们不需要向国王缴纳一分钱,事实上当时流通领域的货币量也少的可怜。国王自己的收入 完全来自国王自己拥有的私人领地。这套制度假以时日,最后演变成为封建制。 
    从国王的角度来看,这套制度实在是很糟糕的。他几乎没有什么值得称道的固定收入。他能够分给臣下的东西也只有土地而已,而土地一旦被分封出去就不会再回到他手里来。他于是越来越穷,越来越无为。到了公元7世纪中叶,这些可悲的统治者们干脆已经放弃了任何形式的管理国政的念头,仅仅满足于在外出时有王家牛车可坐,有车夫可供使唤了。国王们于是把国事交给一些精明能干的臣下--后世称之为执行大臣或者是执行秘书--去处理。 
    在墨洛温王朝,这样的地位由王室总管来担当。他们的权力不断加强,最后变得可以世袭,我们可以把他们看作是世袭的总理。很快,这些王室总管就不再满足于只是当个有实无名的国王 了。 
    中世纪6——中世纪的生活
     一个二十世纪的人如果通过时空旅行,回到公元750年左右的法国去的话,他一定会觉得这个国家蛮荒而落后,和西欧的其它地方一样。从他看来,东方会更加对他的胃口。 
    "如果一个现代人回到中世纪,那他会觉得君士坦丁堡比其他任何城市更加让他感到自在。"研究中世纪的学者克里斯多夫·布鲁克这么说道,"在那里,很多人都接受了良好的教育,对于圣经和古希腊的典籍都有所了解,对于上帝和周围的大事小事--大到地震,小到市场的物价--都可以有条理的说说自己的看法。 
    那里的经济情况也不错:市场上有充足的流通货币,商店、 集市和手工作坊等等也是一应俱全,在整个欧洲就数它离后来的工业化城市最接近了。城市里的人们按照各自的爱好,聚集在俱乐部或者行会里。 "这位异时代来的访客会震 惊于皇宫内的豪华和奢侈:可以升空的宝座,能够吼叫的人造狮子, 能够歌唱的机械夜莺。当他在君士坦丁堡市内游览时,他又会感慨于见到的艺术品和建筑, 特别是世上最优雅的建筑之一--圣索非亚大教堂。如果这位游客对于一些学术问题感兴趣的话,他会很愉快的发现市内的图书馆里保存了大量的文献 ,而周围也不缺乏可以讨论神学和哲学问题的有识之士。 
    他还可以把自己的旅途延伸到伊斯兰国家。在公元7世纪和8世纪 ,阿拉伯人在先知默罕穆德的鼓舞下,征服了大半的西方世界。他们帝国的疆域广至从印度到西班牙,威胁着东罗马帝国、法国和意大利。在征服之后来临的就 是通商。伊 斯兰世界控制着海洋,他们的货船和商队和中国有贸易往来,在东方的沙漠上,出现了众多新兴的城市。公元712年,阿拉伯人越过比利牛斯山脉,占领了法国地中海沿岸。公元732年,他们又向法国发起了一次大规模入侵,烧毁了波尔图的教堂。他们的入侵在土伦附近遭到了法兰克人的顽强抵抗,领导他们的是当时的王室总管"铁锤"查理·马泰尔。土伦一役标志着穆斯林入侵的顶点,因 为在这以后不久,庞大的阿拉伯帝国就因为内部的矛盾而分裂--厌倦了征战的君主们想要好 好享受和平生活了。 
    当我们的旅行者离开伊斯兰国度和东方世界,进入西欧的时候, 他会发现自己置身在一片"野蛮人"之中。这里的人生活困苦,缺衣少食,而且寿命很短。生活的准则是强者生存,而这些强者一般都是强壮的日尔曼人--而且是随时都把手放在剑柄上那种。为了生存,小地主们将自己置于领主的保护之下。 城市里提供的谋生之道少之又少,退化成了一个只是让农民们可以遮风挡雨的地方。 
    中世纪7——传教的征程
    中央政府软弱无能,因此教会的地位越发重要。 
    主教实际上已经开始行使政府主管的职能:仲裁民间纠纷,主持公益事业,甚至在必要的时候,还要武装起来奔赴前线,抵御外族的入侵。非神职人员们,从国王到农奴,都拜服在教会强大的物质和精神力量面前,承认其包括庇护权在内的一系列特权。 
    教会对于传教的狂热从来就没有中止过。一位信仰基督教的不列颠人圣帕特里克,在被爱尔兰海盗扣为人质时学会了他们的语言,后来在公元5 世纪初,他开始了让整个爱尔兰岛皈依的传教工作。 
    爱尔兰的教会发展出了它自己的一套特点。它是独立于罗马教廷的,组织形式基本上还是苦修派的,牧师们经常会挑选一些路途遥远而且环境恶劣的地方作他们的冥想--甚至通过一些不可思议的手段在无人居住的冰岛沿岸给自己筑起了房子。牧师们在旷野里读书修身,很多人可以阅读希腊文--在罗马,能够阅读希腊文的人几乎找不到了。他们勤于抄写古老的宗教经卷,并且用他们自己的方式膜拜这些优雅的文字。完成于公元8世纪或是9世纪的凯尔之书如今保存在都柏林的三一学院,仍然以它的极大魅力吸引着各地而来,怀着崇敬之心的游客。 
    爱尔兰的僧侣们给予圣帕特里克的回报是他们开始对苏格兰和在萨克逊人统治下的不列颠传教。公元6世纪,从异教的中心,苏格兰西部的爱纳岛上传来了圣科伦巴让全岛皈依的消息。他的弟子圣克伦班则来到欧洲大陆,把基督教的种子传播到了尚未皈依的法国地区和今天的瑞士。 
    公元596年,受教皇"大"格里高利委托,一批本笃派的僧侣前往英格兰传教。他们在当地取得了很大成功,但是他们的成功也使得他们和爱尔兰教会的僧侣们之间产生了矛盾,因为爱尔兰僧侣们的一些宗教仪式并不符合罗马教廷的规定。最后这个矛盾以有利于罗马教廷的方式得到了解决,盎格鲁-萨克逊人的英格兰从此融入了罗马天主教的大家庭。 
    英格兰的僧侣们也积极的向大陆传教,特别是向日尔曼人。著名的英格兰传教士圣波尼菲思(680-755)在今天的德国一带兴建了很多修道院,有些一直保留至今。 
    不久,几乎全部的西欧就都皈依基督教了。但是可以肯定,这种皈依并不够深入。一个部落首领可以因为一己之利而皈依基督教,甚至可以让他部落里懵懵懂懂的人们都去受洗。但是他们并不能完全忘记他们原先信仰的那些山野之神,因此仍然会谨慎地为树神、石神、泉神等等神祗献上供品。异教的宗教仪式被用于基督教的目的,原本属于异教的节日也改头换面进入了基督教的纪年,并且一直延续至今。不过基督教的神终于还是慢慢取得了统治地位,那些原来的神祗们别无退路,只得流落在传说里,变成了各式各样和人作对的妖魔鬼怪。 
    世俗的人们发现,贸易正在急剧的萎缩。直到公元600年,东西方的交通还算是不错的。从墨洛温王朝的墓葬中发掘出了精美的东方艺术品,在英格兰的土壤 里也发掘出了来自埃及的贝壳、念珠和青铜器皿,还发现了一个来自地中海地区,并且刻着希腊文铭辞的高脚杯。但是随着海陆交通越来越不安全,大部分的贸易都中止了。同时,西方也深受贸易逆差之苦:西方可供出口的货物很少,主要是奴隶和法兰克的刀剑,此外还有一些原材料,例如木材和金属,但是这些货物过于笨重,运输起来很不方便。 
    内陆的贸易总算还在延续,商贩们或是徒步,或是骑着载货的牲畜,挨个地来到各个居民区。但是他们的麻烦事情也不少:沿路的关卡税,路上的土匪, 重不足的流通货币以及随时可能短缺的货源。纵观整个西欧,从事商贸的人数-- 也就是中产阶级的人数--在持续不断地减少。 
    但是在古罗马遗留下来的大道上行走的人从来就没有消失过。在公元7世纪后期,英格兰维尔茅斯的修道院院长本尼狄·比思考普先后5次前往罗马,每次都带着大量书籍、绘画、法衣和圣物回到他的修道院。他还带回了圣彼得教堂尝试班的领唱,以此把正确的音乐传授给他那里的僧侣们。朝圣变得相当普及,特别是在英格兰,当地居民把朝圣融入自己的习俗,把去欧洲大陆的游历看作一种充实和提高自己的途径。他们甚至还前往耶路撒冷朝圣,丝毫无惧于沿路的各种风险:阿尔卑斯山的积雪,海上的风浪和海盗,陆路上的土匪和居心险恶 的地主们。 
    当然,这种朝圣也带来了一些道德上的问题,特别是对于那些走散 的女性朝圣者。公元8世纪,圣波尼菲思就建议禁止女性朝圣,因为"在那些走失的女性朝圣者中,能够保全其身的寥寥可数。在伦巴底、法兰西和高卢,几乎找不出一个城市里没有来自英格兰的奸妇和妓女。" 
    从公元6世纪到8世纪的这段时间,也是旧有的知识被大量遗忘乃至失传的时期。在那时候的西欧,建筑师不会建造穹顶,造船业者不会设计战舰,造车的人不会造战车。因为没有任何书面的手册和记载保留下来,所以这些后来者们不得不一切从头开始。但是在这种种的遗忘和终结里,已经可以隐约见到一个新的开 端。 
    我们常常把公元500年到1000年这段时间称为黑暗年代,事实上,这500年也确实没有为我们的研究提供多少亮色。但是,或许这种"黑暗"其实是来自我们的先入之见。在当时的一片阴霾之下,我们仍然可以感受到一种全新的 "野蛮"的活力,一种年轻的朝气和一种乐于学习的潜力。 
    在第一个千年最后四分之一的时间里,在东方,赖君士坦丁堡光辉的拜占庭帝国上下没有任何可以说是"黑暗"的地方。伊斯兰文化也处在顶点,他们改进农业,促进手工业,并且鼓励科学、哲学、文艺和建筑的发展。他们还兴建了诸如科尔多瓦这样的大城市,其中已经带有了现代都市的影子。在西方,在法兰克人和他们的伟大君主查理曼的带领下,西欧也出现了短暂的复兴。 
    中世纪8——法兰克王国的兴盛
    法兰克王国的兴盛始于公元751年。这一年,查理·马泰尔的儿子"矮子"丕平写信给罗马教皇,询问这样一个问题:像墨洛温王朝的国王那样软弱无能的君主是不是应该被称为"国王"。教皇回信说不应该。丕平于是召集了一次贵族会议,选举自己为法兰克国王,史称丕平一世。公元753年(或是754年), 教皇斯蒂芬亲自前往高卢,为丕平涂圣膏。作为回报,丕平前往意大利,击败了教皇的敌人伦巴族人。他还把地处意大利中央的一块土地献给教皇,也就是后来所说的教皇国。但是这块土地给教皇带来的烦恼远远超过其好处,直到最后只剩下一个梵蒂冈城为止。 
    教廷对于自己拥有土地的合法性,历来以《君士坦丁献土》这份文书来证明。这份文书据说是君士坦丁大帝写于公元312年左右。在文书里,君士坦丁大帝记述了他患上麻风病而后又治愈的经过。他原本听从了异教的祭司们的意见,在朱庇特神庙门前建了一座洗礼盘,准备用童男童女的血来沐浴。但是体听到这些孩子的母亲们的哭声后,他又觉得于心不忍。正在两下踌躇之际,他做了一个梦,梦中有人告诉他罗马主教西尔维斯特可以治愈他的病,他于是向这位主教求救。主教按照洗礼的方式,将君士坦丁在一个盛有圣水的洗礼盘里沐浴了三 次,而后一只手从天上降下,抓住了君士坦丁。当他从洗礼盘里站起来的时候,他的麻风已 经霍然而愈了。出于感激,君士坦丁将整个意大利作为送给教会的谢礼,自己则迁居君士坦丁堡,并且留下这段记载,说明自己对不朽的圣彼得的后人们的这笔捐赠。 
    但丁后来就此而慨叹:"君刻苟。汝乃多少罪恶之源!"其实这段指责对君士坦丁并不公平--真正的罪恶之源是几个心术不正的宗教狂热分子,他们伪造了这份可说是有史以来影响最为深远的假文书。人们一直认定这份文书是真品,直到15世纪,人文学者洛伦佐·瓦拉才通过历史学和语言学的考证断定这份文书是赝品。 
    丕平一世的王后,"大脚"伯莎为他生了一个儿子,起名为查理。查理于公元768年继位,我们今天称他为查理曼,意思是伟大的查理。从体格、气魄、胸襟、智慧、勤奋等各个角度来说,他都当得起"伟大"这个评语。从他的遗骸判断,他的身高有6英尺4英寸(折合约193cm--译注),比同时代的人们普遍要高出一头。他的头发是淡黄色,头颅浑圆,眼睛大而有神,脖子粗而短。他留着一大把法兰克式的小胡子,而不是象后世传说里那样留着一把大山羊胡。尽管他日常饮食都很有节制,但是在他的晚年,他还是变得大腹便便。他说话的音调很高,而且常常说得唾沫飞溅。他喜爱各种剧烈的体力活动,尤其是打猎:他曾经亲自在东部的森林里猎过野牛。他还可能是王国里最厉害的游泳健将。他在亚琛的王宫里建了一个可以同时容纳百人的玛瑙泳池。他还极度地好色。他痛恨典礼、仪式、宴会等各种繁文缛节。 
    他待人热情,不拘小节,经常会把各种各样的人请来一起用餐而从来不去过问别人的出身。他还非常平易近人。他在王宫的门口挂了一口钟 ,鼓励他的臣民们敲钟向他鸣冤。根据民间传说,曾经有一匹被主人遗弃的老马敲过那口钟,查理曼于是找出了那个无情的主人,并且因为他抛弃自己忠诚的仆人而狠狠的惩罚了他一番。 
    他一般都是说日尔曼语,但是他的拉丁语说得同样流利,甚至还会说一点希腊语。他喜欢音乐,很以自己培养的少年合唱团为骄傲。他还是第一位法兰克民族的民俗学者,收集了大量古老的法兰克民谣--可惜后来毁在他那个笃信宗教的儿子手里。他甚至还试图汇编他母语的语法。 "他还努力学习书写,在枕头下面也放着笔和空白的记事板,这样只要一有空,他 就可以试着让自己的手习惯于写字。但是由于他已经错过了学习写字的最佳年龄,终于还是 事倍功半。"他的朋友,也是他的传记作者艾因哈特如是说。 
    他屡屡向外扩张,拓展自己的疆土。他征服了意大利北部的伦巴人,东部的巴伐利亚人和野蛮的萨克逊人。他每征服一处,就把罗马天主教带到那里。他还曾经进攻过穆斯林统治下的西班牙,但是无功而返。不过这次远征在西方的历史里一直占有一席之地,因为它孕育出了不朽的史诗《罗兰之歌》," 罗兰兄弟,吹响你的号角。查理听到,他会派兵回来。"(胡小跃译本--译注)查理曼和他的法兰克王国已经成为了当时欧洲最强大的一股势力 。 
    弱者总是有一种倾向,要让强者来保护自己--教皇利奥三世就是这样一个不幸的弱者。公元799年,一群罗马贵族在街上对这位教皇大打出手,还威胁要割他的舌头,挖他的眼睛,不过最后仅仅是用刀在他眼睛上划了一道而已(尽管后来他的视力得以恢复,但是眼皮上一直留下了疤痕)。 利奥三世逃到查理曼的国度内,恳求查理曼为他恢复罗马的秩序。尽管查理曼对于这种事情有点不太耐烦,他还是出兵意大利,并且以他一贯的高效很快镇压了闹事者。 
    公元800年的圣诞节,查理曼和他的大军留在罗马,参加了在圣彼得大教堂由利奥三世主持的弥撒。查理曼身穿罗马式样的长袍和披风,腰间围着一条金腰带,脚上穿着镶满珠宝的便鞋,跪在祭坛前--祭坛上是一顶华丽的皇冠。查理曼站起身来;教皇从祭坛上拿起皇冠,亲手把它戴在这位伟大君主的头上。在场的罗马人--很显然是预先排练好了的--齐声三呼:"生命和胜利,永远属于伟大上帝的受冕者,罗马人温和的皇帝查理·奥古斯都?quot;按照拜占庭习俗,教皇俯伏在查理曼脚下,亲吻他长袍的下摆,膜拜这位刚刚被加冕的皇帝。 
    在西罗马 帝国灭亡300 多年后,西方历史上又出现了第一位罗马皇帝。 这次加冕典礼说明了什么?很明显,查理曼本人并没有很严肃的对待这件事情,因为后来他仍然一直自称"法兰克与伦巴底之王",在加冕以后也从来没有再去过罗马,没有穿过罗马式样的衣服。但是在历史上,这件事情的影响是颇为深远的。它标志着权力重心从东方转移到了西方。直到公元8世纪,意大利还一直是拜占庭文明下的一个附庸,而法兰克人和查理曼则改变了这一局面,把它从地中海文明的手里抢了过来,并且把它和西欧从此牢牢地绑在一起。所以这次加冕标志着一个新?quot;欧罗巴"即将形成。 
    同时这次加冕也开了后世教皇认可皇权的滥觞,教皇们从此可以通过认可和控制皇帝来控制整个世界。从这个意义上说,这次加冕其实标志着西方文明的诞生。 
    查理曼在国内建立起了一个高效的中央政府,在这方面的功业同样值得称道。他把两套截然不同的制度在帝国内融合起来:一套是日尔曼人的, 地方领主有相对独立的一些权力,并且只向上一级的领主负责;另外一套则是古罗马的中央集权体制,一直被教会所沿用。他发明了一种检查制度:从朝廷派出两位结伴而行的钦差,沿途明查暗访,并且及时向皇帝汇报。他还一直忙于颁布法规、条令,各种各样的事情都要定下规则--这一点上拿破仑倒是和他很像。他还每年召开一次由贵族教会高层人士参加的评议会(可算是早期的议会了),不过这些与会者们除了到场聆听和按时鼓掌之外,也就没什么可做的了。他还事无巨细的管理 国内的一切事务,从教会的到世俗的,从政府的到私人的。查理曼为后世信仰基督教的君主们树立了一个楷模,成为众多后来者追随的偶像。 
    中世纪9——外族的劫掠
     其实,甚至在查理曼生前,他的帝国就已经开始遭受外来的威胁了。 
    在东方出现了威胁安定的西欧的因素。天性凶悍好斗的斯拉夫人占据了巴尔干、马其顿 、一大半的希腊、俄罗斯以及今天的的德国东部。四处流浪的马扎尔人一直垂涎着今天的匈牙利。后来他们的前沿一直推进到意大利北部和莱茵河谷地。公元925 年前后,他们甚至把战火烧到了洛林和勃艮第,不过在公元955年被德意志的奥托大帝击败。这个民族于是在肥沃的匈牙利平原定居下来,并且很快发现锄和犁给他们带来的,要比火和剑多得多。 
    南面则仍然是阿拉伯人的天下。他们占领了包括拜勒阿里克群岛在内的主要岛屿,控制了地中海。他们还以西西里岛为跳板,在唯利是图的贵族甚至主教的默许下,进攻意大利本土。公元846年,他们进占罗马,把圣彼得教堂洗劫一空,还侵犯了使徒的陵寝。他们还重新在法国南部建立起了根据地,掠夺的地域北至勃艮第。他们还攀上阿尔卑斯山的隘口,抢劫过往商人,或者绑架路过的高级神职人员,勒索巨额赎金。 
    这时候的北方出现了可怕的维京人。他们原本是日尔曼人的一支,居住在苦寒的斯暗夏维亚半岛上,利用每年短暂的夏季在贫瘠的土壤上进行有限的农作。因为某种原因,他们被激励着走向海洋。其中的原因可能是一场饥荒,也可能是人口的骤然增长,当然也和他们对自身武力的自信和高超的造船技巧不无关系。 他们中的一部分向东方和南方进发,来到第维纳河和沃尔库霍夫河的上游,然后顺着第聂伯河和第聂斯特河来到黑海。公元865年,他们进攻了拜占庭帝国。他们将大批战利品带回斯 暗夏维亚,其中包括无数拜占庭和伊斯兰铸造的硬币。 
    他们当中的一支以基辅为首都,统治着俄罗斯境内的一个小帝国,最后这些统治者逐渐地被他们的臣民--俄罗斯人完全同化。另一批向北和向西的维京人在公元9世纪占领了冰岛,不久又占领了格陵兰, 有些走得远的维京人甚至到达了美洲。 
    但是最吸引维京人的还是西欧。他们进攻英格兰,然后以它为跳板又进攻爱尔兰。公元810年,他们开始攻入法兰克王国的腹地。据说,当查理曼看到维京人的船只在英吉利海峡里像黑鸟一样往来航行的时候,悲愤得竟至泪下。他下令组建舰队,并且在沿岸修建了望塔, 但是这些努力都不过是杯水车薪,每年夏天维京人都会把他们的战线向前一推再推,沿路烧杀抢掠。 
    公元859年,维京人的船队绕过了直布罗陀,进入地中海。不出几年,罗马也处在维京人的威胁下了。 维京人有自己的一套抢劫策略。他们一般会占据海岸附近的一个岛屿或是一个筑有城墙的滨海城镇作为基地。他们首先坐着自己的轻骨船在河流里溯源而上,在到达一个他们认为合适的地点以后,他们就骑着从当地居民手中抢来的马匹,进攻附近的城市或是修道院。他们无法搬运太笨重的货物,所以他们对金银珠宝特别感兴趣。圣餐杯和圣骨箱--这些都是修道院的至宝--是维京人最喜爱的战利品。 
    维京人的最佳武器是恐怖。他们会向途经的城镇勒索一笔钱财作为"保护费 ",然后继续前往下一个目标。如果有哪个城镇胆敢抗命,他们就会毫不犹豫地还以颜色,根除一切反抗的力量。他们的凶残连那个时代见惯了流血的 人们都为之色变,甚至在祷文里都加上了这么一句:"全能的主啊,请你把我们从那些狂暴的北方人手里解放出来吧。" 
    维京人身材高大,留着淡黄色的胡须,身着锁甲,外面罩着红色披风,令人望而生畏。他们以一种嗜血的激情投入战斗,留在他们民族自己的记录里的话是"状如疯犬"。他们相信主神奥丁会使他们的敌人眼瞎耳聋,还会把敌人手里的刀剑变成木棍。战斗中的维京人自称是"狂战士"。 据说他们的疯狂来自他们作战前食用的一种具有轻微致幻效果的菌类,但是也有 研究者认为 ,他们的凶残其实只是僧侣们见到他们的渎神举动后,出于震惊而捏造出来的。 
    北欧人在法国的土地上恣意横行,随心所欲的侵占城市。在40年的时间里,巴黎就被围攻过4次,洗劫过3次,焚烧过2次。从汉堡到波尔图,凡是北欧人的足迹所至,修道院都未能逃脱被劫掠的厄运。 
    维京人之所以在侵略中大获成功,原因来自几个方面。首先是他们的精神:勇猛、冷酷、坚忍,还有他们对于这些民族特质的一种不可思议的崇拜。另外他们对于每次作战,都要拟出详尽而周到的计划。当然,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他们的造船和航海技术都是当时首屈一指的。 
    由于维京人有用物品殉葬的习俗,所以从他们在沼泽地区的墓葬里,得以发掘出一些完好无缺地保存至今的龙船。龙船的船身长约60英尺,龙骨由一条笔直的树干做成。船舷固定在迭接的肋材上,肋材则是通过绑在楔子或者木钉上的皮带而固定在船的骨架上。选作船壳的木板质地薄而坚韧。在船身中央安置了一根桅杆,上面挂着用杂色的址牟做成的船帆。船桨只是用来应付紧急情况的,平时很少用到。这种船一次航行最多只能装载39人,他们的全部活动范围就是甲板上的那一点空间,休息时就露天躺在上面,任凭日晒雨淋。他们携带的干粮只能满足最低限度的需要--当然,船上是不能生火做饭的。 
    出海的维京人不仅是强壮的战士,也是优秀的航海者。他们从挪威沿海和法罗岛出发,开始航行在雾茫茫的北海上。他们没有罗盘,赖以辨明航向的是船位推算和空中的飞鸟。当然,他们当中很多人最终没能到达预定的目的地,原本想要驶向冰岛的却来到了格陵兰,或者干脆在大洋底着陆了。 随着时间的推移,北欧人的冲动也慢慢平息下来,而且他们的入侵也由于当地人有组织的抵抗和修道院纷纷迁往内陆而遭遇挫折。居留在维京人要塞里的人们逐渐变成了商人:在一个维京人酋长的墓穴里,他的佩剑旁边放着一副天平。 留下的维京人也慢慢变成了农民,开始依靠自己的劳作为生--毕竟,他们在故乡时本来就是农民,何况他们实在是爱上了这片肥沃的土地。他们爱上的还有当地的法国女子,并且用婚姻和血缘作为纽带把自己和当地连在一起。海盗的子女们不再迁徙,他们信仰基督教,并且只会说法语。他们接受的是当地的罗曼文化而不是自己父亲的文化。这些民族通婚后代的地位在公元911年被正式认可,其标志 是国王"糊涂"查理和维京酋长罗尔洛签订的条约。条约规定罗尔洛将效忠王室,作为国王的侍从,并且皈依基督教;国王则任命罗尔洛为当地的领主。这片土地后来就因此而被称为"诺曼底"。
    中世纪10--英格兰的变迁
    维京人--他们被盎格鲁-萨克逊人误称为"丹麦人"--到达不列颠的时间最早是公元787年。他们绕过苏格兰北部,在爱尔兰登陆,并且在当地定居下来,以当地居民的贡赋为生。公元815年,他们在爱尔兰建立了一个自己的王国,定都都柏林。 
    一开始,他们借着春季的东风来到英格兰,然后再乘着秋季的西风,带着战利品回到爱尔兰。后来他们就开始在英格兰过冬,最后就干脆把英格兰当作自己的家了。他们占领的地域--英格兰的东北部,约克郡,诺福克和英格兰中部--施行的法律是丹麦法,未被他们占领的地区每年要向他们缴纳大量的银钱,史称"丹麦金"。他们对待当地人的态度傲慢而冷淡:当地人必须称呼他们"丹麦大人",如果当地人和一个"丹麦人"在一座独木桥上碰到,当地人必须让"丹麦大人"先过桥。 
    当地居民反抗维京人入侵的运动是由"韦塞克斯的"国王艾尔弗雷德领导的。后世恰如其分地将这位国王冠以"伟大"之名,因为他以自己的斗志鼓舞了整个国家的反抗运动,最终影响了历史的进程。(其他的英国国王都没有资格被称作"伟大",只有后来的女王们才有此殊荣。)艾尔弗雷德领导自己的人民,经过漫长而艰苦的战斗,终于赶走了大部分领土上的丹麦人。 
    艾尔弗雷德不仅是一位伟大的君主,而且英明仁慈,勤于政务。他还发明了不少像牛角灯和计时蜡烛之类的小东西。他痛感于自己治下的牧师们的无知和人民的蒙昧,于是像查理曼一样开办了一个宫廷学校,并且也从国外召集了很多教师。 比起他效仿的楷模来,艾尔弗雷德自己的文化程度要高的多。他曾经亲自将一些宗教方面的著作翻译成盎格鲁-萨克逊语。在他的一本书的后记中,他这样写道:"我认为他是个愚蠢而可悲的人:他不趁着活在这个世界上的时候试着多理解一些东西,而是寄望于在死后的永恒里什么都得到解答。"他眼中的天堂一定不是懒散而幸福的,而是属于知识和求知的。 
    在第一个千年将要结束的时候,盎格鲁-萨克逊人占据了英格兰的绝大部分区域,人口超过一百万。当时的英格兰在我们看来是一片孤立而落后的土地。森林占据了国土的绝大部分,有些还是原生林。这些森林为居民们提供燃料和休闲场所,还为是家庭养猪的饲料来源。农民们的耕地根本得不到很好的照料,牧场也长满各种灌木丛,独立的农场几乎没有。很多人居住在小村里,小村的建筑往往都散布在一条街道的两侧,或者是围着一片绿地--这种建筑风格最早可能是为了防止养殖的牛群遭到强盗和狼群的袭击而设计的。居民们的卧室是和自己饲养的家畜公用的--他们的房子总共也就只有一个房间,没有烟囱,屋顶是未加修整的茅草,墙壁是涂过泥的编条或者木头。 
    城镇的数目自从罗马灭亡一来就一直在不断地减少,到这个时候已经所剩无几。城镇仍然算是贸易中心,但是在市镇上进行的贸易量到底有多少,实在值得怀疑--不过几乎可以肯定是很小的。在那里一般只是交易一些生活必需品,例如盐、鱼和谷物之类。英格兰出产的羊毛、奶酪、奴隶和刺绣也有少量的出口,换回一些奢侈品:酒、丝绸、珠宝、玻璃……城镇里还有少量人从事金属和木材的 生产。当然还有铁匠,他们的工作是打造武器和工具。 
    一个人的社会地位在很大程度上是看他值多少赔偿金--也就是他如果被杀, 凶手需要向他的家人赔偿多少金额。在肯特郡,一个伯爵的赔偿金值 300头牛,这个价钱是一般人的三倍。奴隶是没有赔偿金一说的,但是杀死奴隶的人还是要向主人做出一点赔偿--一般是一镑。 
    英格兰的贵族多,但是有一大批乡绅(也就是土地所有者),他们通常生活舒适,拥有一笔金银珠宝,宅院和衣着也很体面。 
    当时的英格兰男子标准衣着是及膝的外衣和长裤,外面还要套上一件斗篷, 用领针固定好。女性则是过膝的长裙,外面同样是斗篷。女性的装饰品包括戒指、护身符、项链,甚至还有头饰。 
    妇女的工作是照顾整个家庭的日常起居和招待客人。她有相当的法律地位,在自己的名下可以拥有地产并且可以自由处置自己的地产。 一般的平民,也就是自由人,常被称为"乡下人",他不从属于哪块土地,而且可以自由买卖土地。不少这种"乡下人"是农夫,但是也有一些成为专业的工匠。比自由人低一等的是农奴。他们隶属于某块土地,并且跟这块土地一起被主人买卖。 
    尽管农奴的处境并不比很穷困的自由人差多少,他们还是竭尽所能地获取自由:他们可以逃到"丹麦人"那里去,或者被自己的主人解放,或者自己攒钱赎身。生活在最底层的人是奴隶。奴隶的来源是战俘和无力还债的穷人,奴隶的子女也是奴隶。有些走投无路的穷人会把自己或是孩子卖为奴隶:他们来到教堂前,脖子上套着绳子,头顶上摆上一个便士。 
    当时通行的是盎格鲁-萨克逊人的法律。不过与其说这是法律,不如说是一个各部落不成文风俗的汇编。一个受了委屈的人可以把自己的案情提交给当地的公众审议会,这个公众审议会的主要目的并不是确认案情和证据,而是确认当事各方供词的可靠程度。控方和辩方都要公开宣誓,声明自己清白而对方有罪。如果当事人中有富人或是贵族的话,他们的宣誓可以得到其他人的支持--这些人的地位相当于证人。如果审议会无法确定供词的真伪,那就必须借助于一些考验来判断了。一种考验是让被告拿着一块烧红的铁块走过9英尺的距离,还有一种则是要被告伸手从一锅开水里拿出一块石头。如果手上的伤口在3天之内出现愈合的迹 象而没有化脓,那么被告就是清白无辜的;而如果没有愈合,那么被告的命运将会比这只手惨得多。 
    修道院仍然是文化和思想的乐园。受过教育的僧侣在修道院里抄写并讲解保存下来的手稿,匠人们开始设计出各种装饰艺术,并且应用在十字架和墓碑上。民间的艺人们学会了在金属制品和珠宝上加以装饰,纺织艺术品--特 别是刺绣--也出现了。英格兰的文学历史可以一直溯源到中世纪初,著名的有基督教诗人凯德蒙,还有民族史诗《窗伍夫》,从艺术加工和诗歌体例来看都属于佳作。当时的英格兰人为了一个稳定、安宁和公平的国度而作出不懈的追求,他们的理想和努力在文学和艺术上结出了丰硕的果实。 
    中世纪11——黑暗时代
     如果有人研究查理曼死后两百年的欧洲,他会发现,这段历史根本无法激发即使是最浪漫的人的一丝联想。 
    人生是短暂而艰难的。很多新生的婴儿只来得及匆匆看一眼这个世界便死去。当时的人们普遍遭受着长期的营养不良,从墓葬中发掘出的骨骸证明了这一点。衰老很早就到来,老人们对于死亡则抱着一种近乎欢迎的态度。 
    残暴的统治者比比皆是。维京人和撒拉逊人到处掠,东面还有虎视眈眈的马扎尔人。当外族的掠夺者离开后,当地的贵族就将化为瓦砾的修道院和下属的土地据为己有,因为他们相信原有的地契都已经化为灰烬了。强者用铁和血维持统治,弱者乐于放弃自由以换取安全,因为在一个充斥着无政府状态的年代里,自由实在是没有什么意义的。 
    帝国也已经彻崩溃。教皇不仅毫无权力可言,而且腐化得近于可笑。一位教皇的情妇马洛齐娅就曾经把她的儿子和孙子也推上了教皇的宝座,甚至还参与策划了谋杀另外一位教皇候选 人的计划。 
    她的孙子,也就是教皇约翰十二世,于公元963年被奥托一世废黜,理由有下面一些:在马厩里任命执事;秽乱教皇厅;阉割红衣主教;为撒旦祝寿;玩骰子时祈求朱庇特和维纳斯的保佑……当选的教皇经常有生命危险,曾经有连续三任教皇,在位分别只有四个月、一个月和十七天。在前后100年时间里,6位教皇被暗杀,还有两位被饿死在监狱里。在公元991年一次集会上,与会的法国主教们这样感慨:"我们正在目睹着反基督教时代的来临,伟大的使徒们好像已经预言过这种堕落的情形了。" 
    不过情况并没有那么糟糕。基督教作为一种信仰,给人们带来希望和解脱,在动荡的年代里反而深入人心。克伦尼的修道院制度建立后,为人们树立了以热忱献身于宗教的楷模。"基督教国"这个概念最早于公元880年左右由教皇约翰八世提出,它代表了基督教徒要以一个团结的欧洲对抗异教的理念。维京人和马扎尔人也在皈依基督教后,在自己占领的土地上定居下来。甚至智力活动也没有完全停止。在著名的大修道院里--例如巴黎的圣·亚眠·普莱修道院和瑞士的圣高尔修道院,抄写古代手稿的工作一直没有停止过。 
    当代的研究者们还在这段黑暗的年代里发现了技术上的重要创新。尽管当时的人们普遍地因循守旧,但是一旦有人发现了更加有效的新技术或是新方法,大家还是会群起而效之的。而且从蛮族的天性和客观环境的要求来说,他们是善于创造的。当时三圃轮作制已经成为标准做法:一轮是冬小麦或燕麦,一轮是豆类或春小麦,最后一轮是休耕。我们熟知的很多水果都是从东方传来的 ,在这一时期也通过人工选择而在品质上有很大提高。 从石器时代开始使用的石头和木质的工具逐渐被金属工具取代。欧洲最早的有记载可查的曲柄装置是公元9世纪的石磨以及随后不久出现的一种类似手风琴的乐器。磨坊也开始普及了。公 元6世纪的时 候,高卢全境的磨坊只有十来座,而到了公元1086年,英格兰有案可 查的磨坊就已经有5624座了。最了不起的发明是在畜力牵引装置,特别是马具上 。古代的挽绳套在置于马肩隆或是牛角的轭上,轭固定在绕过牲口胸部的皮带上。这样做的问题是皮带勒在牲口的气管上,牲口拉得越用力,被皮带窒息得就越 厉害。从很多古代绘画和雕塑上都可以看到,马匹为了顺利呼吸空气而扭过头去。然后到了公元900年前后,大概是受到中亚的影响,人们发明了马颈轭。这种装置固着在马的肩部,从而把气管解放了出来。这一改进将马的牵引力量提高了四到五倍,使它很快就取代了缓慢而笨拙的牛。 
    用于运输的马匹要负荷的重量超过了大自然所预期的马匹负重, 导致了马蹄破损和脚部疾病的大量出现。罗马人就已经偶尔使用足套包裹马蹄, 但是可以确认的第一个真正用钉子的马蹄铁一直到公元9世纪末才在欧洲出现-- 这可能和马蹄需要通用规格的铁钉有关系。而一旦出现,马蹄铁就很快被西方大量采用。后世的重装骑兵如果没有马蹄铁将是无法想象的。 
    这些新发明--包括马蹄铁、马颈轭还有双排马匹的挽具--彻底改变了西方的经济面貌。 马镫的出现就相对难于理解。古代希腊和罗马人骑马时用毡子铺在马背上,可以想象骑在骨头突出的马背上,只有一条薄薄的毡子,一定是几近折磨。古代中国人发明了用木框的马鞍,后来传给了匈奴人。接下来的一步似乎是顺理成章的:在马鞍两侧出现固定两脚的装置。但是很奇怪,马镫一直到很后来才出现。在印度发现了一副早期马镫,时间在公元100年前后,中国的马镫则出现在公元5 世纪。西方最早的关于马镫的记录就更晚,要到公元9世纪:从米兰发掘出的一块祭坛碎片上,描绘着一位脚蹬马镫的骑士。大概从那时候开始,马镫也被普及了。有了马镫,一个全副武装的人终于可以稳定的坐在马背上,挥舞他的剑而不用担心摔下,也可以经得起长矛对他的盾牌的冲击。马镫将骑兵纵向和侧向的攻击范围都扩大了。这个技术上的创新对于后来的历史产生了非常深远的影响。
    经院哲学发展史
     西欧中世纪的意识形态,占主导地位的是宗教和神学。从公元5世纪到15世纪,这一时 
    期总的特点是教会权力的日渐强大,教会使宗教哲学思想与社会的、政治的事务空前紧密地结合起来。 
    在中世纪的西欧,哲学所探讨的宇宙的起源、宇宙的本体、思维与存在的关系、对人对神的认识与态度等问题,都是在基督教教义研究的形式下进行的,其研究为神学服务。 "哲学是神学的奴仆。" 
    从教父哲学到经院哲学 
    从古代到中世纪1000多年的历史中,基督教哲学的发展,大致经历了两个主要阶段,即古代的"教父哲学"和中世纪的"经院哲学"。 
    教父哲学将古希腊罗马哲学,特别是新柏拉图主义和斯多噶派学说揉合在神学中,使哲学与神学融为一体,目的在于论证基督教信仰。 
    生活在公元4至5世纪的神学家奥古斯丁是教父哲学最主要的代表,被公认为基督教哲学的鼻祖。 
    "信仰高于理性"是中世纪经院哲学的产生提供了理论基础。 
    从600年到1000年,是西欧的"黑暗时代"。所谓"黑暗时代"是专指文化的蒙昧、落后,古典文明普遍衰落和宗教迷信盛行的西欧中世纪前期。 
    11世纪以后,西欧社会才开始进入文化复兴和迅速发展时期。基督教哲学的发展在11至14世纪进入以经院哲学为主的第二阶段。当然,介于教父哲学与经院哲学这两个阶段之间?quot;黑暗时代",哲学的研究也并没有完全中断。 
    早期经院哲学 
    中世纪的经院哲学取代并继承了古代的教父哲学。教父哲学着力于介绍基督教,使人们接受基督教信仰,经院哲学则要用理论论证为什么要信仰基督教。 
    所谓经院哲学,是指在学院中讲学的学派名称。它不去研究自然和周围的现实,而是要为正统教义的存在找出颠扑不破的理由,使它建立在磐石之上。 
    经院哲学在西欧中世纪意识形态领域中,占有核心地位。它的研究方法,主要是运用亚里士多德的演绎推理法。 
    经院哲学的成熟时期 
    13世纪以前,经院哲学主要以奥古斯丁等教父所采纳的柏拉图的唯心论作为基督教哲学的理论根据。13世纪以后,以托马斯·阿奎那为代表,改而为以亚里士多德的学说为基督教哲学的理论根据。亚里士多德学说成了教会的官方哲学,用来解释教义,论证上帝的存在,从而创立了具有繁琐系统的经院哲学,使经院哲学兴盛起来。 
    亚里士多德学说之引进,使理性思维逐渐战胜盲目的信仰而抬头;理性思维的抬头又最终导致经院哲学的衰落。 
    有一点是必须指出的,就是经院哲学是"中世纪的科学",当它用理性思维来论证宗教信仰时,竟走向了它自已的反面,引出了理性的权威。本来在教会看来,信仰的权威是不可动摇的,但在论证中理性权威抬头了,这绝不是教会的最初意图。 
    经院哲学的衰落 
    当经院哲学发展至顶蜂时,便孕育着导致否定自己,并使自身解体的新因素。 
    在激烈的神学论争中,涌现了一些激进的教会思想家,他们逐渐背离教会的初衷,在倡导理性思维上走得更远。托马斯·阿奎那力图调和哲学与神学、理性与信仰,反对他的教会思想家则竭力使哲学和理性从神学和信仰中摆脱出来,主张给前者以独立地位,促使经院哲学逐渐走向瓦解。  
    欧洲中世纪资料
    文化
    在中世纪神学占统治地位,所以没有纯粹的哲学体系。当时人们研究神学的手段,为的是论证神学的正确性,只有经院哲学存在,以讨论圣经为目的的哲学,但是也加进了人的推理,排斥了绝对的服从和盲目的信仰,而在推导中所出现的不和谐情况,自然就产生了争论,即实际性问题。 
    当时哲学家们所争论的问题主要有两个:其一是哲学和理性以及信仰孰轻孰重,即应是信仰高于理性或是理性高于信仰,主张信仰者认为神学本身只能以信仰来认识,而上帝是不可认识的;主张理性的人认为只有通过理性论证,才能去进行信仰。其二则是一般和个别的关系问题。神学者认为认识一切事物从唯一出发,先有概念才有个别,万事万物从一般到个别;理性者认为概念是归纳出来的象征,即从个别到一般。人们对人的认识也提出了不同于信仰的观念:开始出现了经验主义说法(白板说——就是认为人的理智象白板,一切均从后天经验得来)。
    虽然当时的哲学是以论证神学的目的为出发点,但经院哲学的论证方法和信仰都突破了神学的范围,从人的本性出发开始认识宇宙,将人类理性提倡到最高度,成为了日后文艺复兴运动的基础。
    中世纪的艺术,正如大多数人所知,是和宗教密切相关的。当时的艺术种类依附宗教而存在,表现精神和也宗教相通。最能够体现那一时期艺术的为教堂文化艺术;而中世纪的雕塑也大都为圣母、耶稣和使徒(天使),其表现形式对欧洲文化影响巨大,来源则大多是圣经故事。 
    中世纪的教堂主要有两种形式:第一种是罗马时期的建筑,注重防御能力,墙壁厚重,窗户小。教会采取此种式样,使得教堂显得结实、严肃,比如意大利的彼撒大教堂,德国的渥姆斯大教堂。当欧洲开始日趋安定之后,教堂开始出现了另一种风格,既感觉轻巧、明亮,大都以尖顶为主(包括窗户),开始突出其宗教神秘性,主要是通过窗户上的装饰:使用彩色镶嵌玻璃来反映,并在上面描绘圣经故事,造成神秘的光线气氛,比如鼎鼎大名的法国巴黎圣母院,就是典型的哥特式建筑风格,还有英国的坎特伯雷大教堂等,都表现了时代的特色。 
    雕塑的特点则是程式化,很少能看到作品中的生活气息和人们的喜怒哀乐,为了刻意追求永恒的宗教效果,人物表情严肃,肉体干枯,背后都刻画着光环。这些作品只要是受客户需要而创造的。 
    而中世纪时期的文学,相对而言就形式活泼多样,每一时期的内容都有所改变。
    在早期,是反映蛮族部落的故事,反映征战中的英雄人物。主要形式是英雄史诗。第一类是反映传说中的英雄人物,有很强的传说性,大量充斥着宗教、迷信、巫术,而且人神不分,代表作品有《贝奥武普》,描写了英国人远祖在北欧时期的传说生活;第二类则是根据真实历史题材编写的,代表作有《罗兰之歌》,反映了查理曼时期法兰克人和阿拉伯人斗争时所涌现出的英雄人物罗兰的故事。
    到了中世纪制度的成熟期,骑士阶层开始在社会中有着巨大的影响,因而反映骑士生活的文学也开始增多。这类文学主要歌颂上层贵族所尊重的观念:首先是歌颂骑士的爱情观,以便于歌唱的诗歌形式开始出现;而受到中世纪后期讨伐异教徒的影响,游吟诗人纷纷流落到意大利,成为了文艺复兴的先驱者。其次是描绘骑士对主人的效忠、勇敢之事,类似于早期的英雄史诗,如亚瑟王和圆桌骑士的故事;虽然受到了教义主义的影响,但这类作品总带有浪漫主义的色彩,这种传说大多没有根据是虚构的,只是刻意去代表一种观念而已。
    然后到了城市复兴时期,反映城市生活的文学形式也开始兴起,这类作品题材广,形式活泼,主要是描绘小市民的具体生活,现实性、娱乐性很强。代表作有《列那狐传奇》,用拟人化形式,将动物代表人来描写,其主角列那狐被定位为城市市民形象,也代表了当时人们对于市民的一种看法:聪明、狡猾(不善良)、喜欢欺负弱小者。由此可看出当时市民地位以及社会对其的看法,更可以了解资产阶级前身的产生情况。
    单兵装备
    一 刀剑篇 
    剑者,人所带兵也。
    中世纪的欧洲,剑是力量的象征,或者王权的代表。骑士的配剑是骑士精神的化身,被赋予神圣的性质和独立的生命。如矮子丕平到查里曼的法国国王明文规定:"骑士如被俘,不得用自己的剑当赎金。""哪怕失去人身自由,不能放弃自己的剑。"罗兰在战死之前所作的,就是将配剑在石块上猛砸,不让落进异教徒手中。 
    从苏美尔发现青铜的秘密,到温泉关的三百壮士,以及罗马帝国装备的还是青铜武器居多。后来实战中使用过的剑多为手工打制的铁剑,也有少数钢制的,但冶炼质量多半不过关。武侠书中什么百炼精钢剑是满口胡柴。常见的剑有下列的种类: 
    罗马式短剑:这种武器的出现与罗马军队的作战思想有关。首先是远距离投掷标枪,近距离接敌时用一人高的盾牌防护全身,排的又是摩肩接踵的密集阵,个人没有很大的回旋余地。故而使用的剑很短,主要用于刺击而不是砍削。青铜浇铸,长度一般在30-40公分,格斗时尽量刺入对手的要害部位,心脏或腹部(《角斗士》拍的极为真实)。 
    英格兰宽刃剑:奇幻小说中最常见的兵器,实际上,亦是中世纪欧洲军队最普遍的装备。长3英尺左右,单手挥动。剑有两刃,一击不中,不用翻腕即可回击。十字形把手多为铁或黄铜所制,剑柄末端常有一圆球,非为装饰。注铅,以维持用力砍劈时手腕的平衡。自罗马帝国湮没后,这种兵器广泛的出现在各个战场上,从百年战争到红白玫瑰,从《勇敢的心》到《十字军骑士》。直到14世纪,锁子甲取代简易的皮甲,沉重的宽刃剑逐渐失去用武之地,退出历史舞台。 
    弯刀/马刀:可视作弯曲的单刃剑,长3英尺左右。在高速奔驰的坐骑上,割削对手的颈部是最常见的用法。弯曲的锋刃更容易加工,由于在马上交错只有一瞬,所以只要一侧开锋。刀柄早时也是十字,其后为了保护推刺时的手腕,刀柄被铸成篮状或杯状。摩尔人与阿拉伯的骑兵最多使用,看过《铳梦》的朋友对凯莉的大马士革刃一定印象很深,被誉为其时兵刃中最锋利者,主要为十字军所用。大马士革钢刀锋利、不锈、韧性极好,可弯至直角。其冶炼的秘诀是加入铝使晶体更小,不易折断。以及在煅打中反复淬炼,大英博物馆中一柄1990年出土的大马士革刃上有15道细微的折痕,虽埋藏数个世纪仍光亮如镜,一如出炉时的冷艳。 
    短刀:小号的弯刀,长约7-10公分。主要用于近距离贴身格斗,故剑柄用黄铜打成杯状。为海盗所用,伟大的时代!西班牙无敌舰队覆灭后式微,沦为装饰。 
    长剑:宽刃剑的细长版,但仅有一侧锋刃!没有大规模用于实战的纪录,多为男士装饰,或用于决斗。手柄篮状保护手腕不收割伤,可同时与多个对手作战。西班牙人是用此兵器之高手,绕着圈子快速出剑挑刺,煞是美观悦目,详见《佐罗》。 
    刺剑:形状像今天比赛用的花剑,最早出现时并不是武器。而是为了检验铠甲的质量,用剑在上戳刺看能否贯穿,因而得名。后亦成为装饰品,或者决斗。盖长剑上修饰过多分量过重,故而刺剑成了欧洲剑客的标志。出剑更快,但杀伤力极小,避开要害,别的部位被恶狠狠捅个透明窟窿亦无碍。使用典范,参见《三个火枪手》。 
    花剑:最后一种欧洲剑,四两拨千斤。碗形的护手可以卸开重武器的攻击,其杀伤力在于良好的弹性。今天仅用于击剑运动,在黑火药刚在欧洲出现时曾经作为火枪兵的防身武器,但没有实战交手的经历。 
    双刃大砍刀:苏格兰人用的双手兵器,长达1.2-1.5米,锋刃蜷曲。凯文·科斯特纳主演的《罗宾汉》中有这么猛大一把,由那位摩尔老爹使用。端的是厉害非常,最适合独自冲进大群敌人中左劈右斩。在下一直不解为什么要开两刃,历史上仅为苏格兰的高地民族使用。作为身份级别的象征,只有部落首领方可使用,代代相传。 
    匕首:加长的小刀,近距离混战时专抹对手的脖子,有多种形状和别称,目的相同。最特别的当属14世纪英军装备的一种称为Misericord,长度两掌,弹性好。可以轻易的插进胸甲的接缝中,刺进心脏就结果一名骑兵。阿金库尔战役这种武器解决了大量重骑兵,现仅见于博物馆中。 
    太刀:日本武士的招牌。微弯的刀刃长度米许,材质是高碳钢,硬度高但脆。刀面经过抛光,常看到武士有事没事拿着白绢在拂拭,长刀如雪,实则乃其含碳量高,不擦若受潮会变黑。冶炼时淬炼30次以上,截面中的晶层多达百万。最后一次经火时以粘土包裹以便减缓刀的冷却速度,这样的锋刃极硬,刀背更具弹性与韧性。太刀是刀剑铸造的顶峰之作,欧洲未有同样锋利者。 
    腰刀:与太刀成一对,长度略减,约为70-80公分。材质相同,常用于宗教礼仪,比方剖腹…… 
    二 弓弩篇 
    剑寒花不落,弓晓月逾明。
    弓者,揉木而弦之以发矢。最简单的曲射武器,常用于射程较短,精度要求高的场合。弓非到用时,不可轻开,否则弓弦会失去张力。一般也不能遇水,下雨天要将弦取下。合成弓除外,水会使得弓体易折,弓弦变松。对于身披铠甲的对手而言,弓箭构不成大的威胁,除非长弓或十字弓。平时弓箭只是用于射猎,战时常由为数众多的弓箭手齐射方能成为战斗力。克雷西战役后有个名词被广泛的使用,"冰雹般的箭雨"(Hail 
    of arrows)。弓箭手通常身着轻装,没有盾,但有简易的自卫武器,如匕首或者短剑。弓箭手常列成横队,阵地前埋设木桩,用以阻止骑兵的突击。当箭射完,他们就撤退。弓常有以下几种: 
    普通弓:侵彻力与射程一般的弓,最常被使用。射程常在50-80米左右,弓体用紫杉木或岑木弯曲烘制。轻装的弓箭手较多使用这种弓,因为成本低廉。射箭时朝天开火,等箭自然落下。因为正面多有盾牌的防护,从天而降的箭雨不易躲过,且落体中增加了速度。箭保存在箭壶中,战斗后捡回。每壶弓箭通常是12支,一般的战斗齐射3、4轮后骑步就开始突击,基本不会有箭射完这种情况出现。 
    长弓:用的同样是紫杉木或者岑木,但弓体常达1.8-2.2米。使用者要求相当的身高,1279年要成为长弓手的要求是身高175公分以上;还要较强的臂力,开弓时的张力高达170磅。长弓的箭亦是特制,箭头铁铸,可以轻易贯穿骑兵的胸甲。当然,更常用的战术是射击坐骑,掉下马的骑兵基本不能再发挥作用。长弓的射程高达300米以上,但弓箭手平时要保持更多的训练以保证在远距离上的射击精度。从1346年的克雷西战役,到1415年的阿金库尔战役,英国的长弓导致了重骑兵与十字弓的淘汰。最优秀的长弓手来自苏格兰,他们最早使用这种武器射击野狼保护自己的牲畜。 
    合成弓:顾名思义有多种材料制成,通常核心还是岑木等柔韧性好的材料,也有用角质;外面捆绑较硬的木片如椐木,用荆棘的内层粘合;最外包以牛筋。制作工艺要求极高,工序复杂。筋腱和角质具有正反两面相等的弹性,故制成的弓柔韧性极好,不易折断,两端可以弯到一处。这种弓有两种型号尺寸:一是尺寸较小,张弓后宽度只有50公分左右,弓弦绷得极紧,配用的箭约45公分,称为斯基泰弓。7世纪的匈奴、12世纪的蒙古游骑兵使用这种武器。射出的箭在近距离内能穿透一头野牛,煞是惊人。有效射程为60-80米,最远处可达200米;另一种尺寸较大,张弓后约宽1米,弓弦绷紧程度稍次,配用的箭长70公分,11世纪亚述人的弓和波斯人的弓属这类。值得一提的是,亚述与波斯的骑兵都善于在高速疾驰的坐骑上回身返射,给对手来个措手不及。 
    竹弓:听上去比较简陋,确实也是。日本的武士使用过,箭头铁制或者角制。从高速奔驰的战马上射出,射程可达30英尺左右(逊呀逊)。 
    十字弓:通常分两种,便于携带的被称为轻型十字弓;重型十字弓装置在城楼上,分量可达70磅,如亚历山大的攻城弩,中国的床弩。轻型十字弓弥补了普通弓箭杀伤力与射程的不足,可达350米。不需要什么训练,随便一个躲在灌木从中的农民就可以结果一个贵族,所以在15世纪,十字弓在欧洲是禁用的。"最低贱卑怯的手可以夺走最英勇高贵的生命。"重型十字弓弦则由弹簧钢制成,要用绞盘上紧。中国的床弩上有个机匣,可以安放七八支弩箭,自动上膛,类似于冷兵器中的机枪,但射速低,不利于携带。 
    箭:最后来说说箭,箭分两种,一种是Quarrel,就是通常所说的弓箭,另一种叫Bolt,打暗黑的朋友会很疑惑,为什么铁匠那里卖两种箭。区别在于,Arrow的箭头方形或三角形,Bolt的箭头为圆形。前者的精度高,后者加工简易。箭头的材质最早为砍削打磨过的燧石或黑曜石,后为铸铁,也有少量的钢制。箭头狭长尖利者,用于穿甲;扁平带侧锋者,用于射猎。 
    其他远程武器: 
    矛:最基本简易的投掷刺击兵器,通常1.8-2.5米长。是人类最早学会使用的武器。一般来讲,使用矛直接刺击投矛对手的场合极少,多为对方已受伤,再上去补一家伙。如西班牙斗牛士上场前先要给牛放血,就用矛远远的刺。 
    标枪:制作时更要注意平衡性,务求符合空气动力学。阿客流斯与赫克托耳在特罗伊城下用标枪互掷决斗(致敬),实际上,希腊人的时代过去后这种武器基本不再使用。造成的伤害与矛类似,但投掷时更加精确,有时还在后部加上尾羽以帮助飞行平稳笔直。 
    短标枪:这种投掷武器杆体较短,但末端有一球状把手,用于维持在空中的重心平衡。比较难使用,准确性也差。使用的例子仅在弓箭发明以前,部落中的武士才用这种粗陋的装备。 
    投石器:可以很方便的将圆石甩出较远的距离,通常100-200米。结构简单:两条相同长度的皮带中间系一皮囊,囊中放置投石。抓住皮带末端在头顶飞速挥舞旋转,第四五圈时当速度达到最大时,放开一条带子,皮囊中的石块就顺着切线的方向投出。这种装备被用作武器时,作用亦不明显,除非是上百人规模的齐射。使用的投石也经过加工,打磨光滑,盖圆的石块飞行路线更笔直稳定。最后在实战中出现是罗马共和国早期(参见《高卢战记》),但最初只是罗马贵族们的游戏,他们在围猎中使用投石器射击小型野兽。 
    重投石器:构造原理与投石器基本相同,用粗皮索代替皮带,使用时将石块从肩后甩出,而不是在头顶回旋加速。亦为罗马军的装备之一,但精度更差,射程更近,约80米之内。 
    标枪投掷器:骨制或木制,卡住标枪顶端,助跑后用力甩出,能把标枪投出100多米远。差不多与投石器同时出现,后由罗马人加以改进,多了一条皮带弹射,射程更远。  
    三 长击篇 
    黄旌白钺,枪戟如林。 
    黑暗的时代中有许多奇形怪状的长兵器,为的是在剑的攻击范围之外将对手砍倒。亦无统一的制式标准,于是长兵器体现了个人的想象力。 
    战斧:困扰的概念。中国古代短柄为斧,长柄为钺,可见《说文》"大柯斧重八斤,一名天戍,经传皆以钺为之。"那可以称为长柄斧吧。斧开单刃或双刃都有,斧柄多为木制,使用者总为膂力过人之士,利斧可轻易将对手的盾牌斩裂,颈骨砍折。1066年诺曼人登陆英格兰,普遍使用双刃斧,英格兰宽刃剑望之披靡。维京人多用单刃斧,斧头尖端带一倒钩。盖北方的民族衣甲简陋,一斧砍入对手胸腹,顺势一勾一拉,惨不忍睹。 
    铙钩:在中国,铙是军队中的乐器,用以止鼓;钩指长而曲的剑,"少年别有赠,含笑看吴钩。"欧洲的铙钩是作战兵器,最早为果园中修剪枝叶的家伙。贵族领主械斗,农民亦被牵连,抄起这种奇门兵器倒也得心应手。形似顶端弯钩的朴刀,可将对手四肢分离。整个黑暗时代这种工具都有活跃的表现,可以仔细看《勇敢的心》,其中一个土包子农民就扛着这种武器。 
    长刀:亦是中世纪最普通的武器,木柄顶端捆绑狭长锋利的刀刃,有点像日本和尚的薙刀,总是很简陋,虽说长度可达2-3米,但很容易被对手砍断木柄。 
    长戟:在东周列国中,戟是青铜所铸,矛与戈的混合物。欧洲的戟稍有不同,戟背为钩镰,戟面呈斧钺,顶端置枪矛。长度约3米,可刺、挑、劈、斩、勾,端的厉害,瑞士雇佣兵的招牌家伙,今天梵蒂冈的教皇卫队还使用这种武器。 
    枪矛:最基本的长兵器,比标枪稍显粗壮。长度在6米以上,甚至有10米者。顶端是简单的枪尖,下面有5-10公分长的铁制护托,以免枪尖折掉或被砍断。使用时,将粗大的末端抵着地面,枪尖向前,可以有效的阻止骑兵的突击。更多的是排成密集阵,后面士兵的长矛架在前排的肩上,一声吆喝齐步向前。这种V字形的队列几乎是全能的攻击阵形,不用与对手短兵相接。罗马军团发明这种作战方式,转战亚平宁半岛罕逢敌手。直到步枪的刺刀发明后,枪矛遂被收进博物馆。 
    战锤:上面说过,身穿锁子甲后,枪刺不进,利剑难断。但一物降一物,沉重的打击兵器应运而生。钝器的用力击打可以隔着软甲砸断筋骨,敲碎头颅。战锤的来源已不可追溯,既可手持,亦可掷出伤人。把柄木制,外部包铁,大多数战锤背部有尖刺。使用时,由于其截面小,故而专取关节。头颅、肩膀、肘部、膝盖,一击使对方战斗力全丧,极是阴毒。 
    钉锤:简单来说就是实心铁棍,也有木棍包铁。为了造成更大损伤,在其上镶有铁钉或开凹槽,由此得名。骑兵使用的,通常较为短小。步兵使用的更为粗大,把柄更长以便双手持握。这种武器简单实用,后在腰间悬挂一柄钉锤成为贵族的象征。 
    链枷:钉锤长度过短,故将之一截为二,中以铁索相连。后来的演变中,顶端的镶钉铁棒被铁球取代,两到三个刺猬球回旋飞舞,中者皮开肉绽或满脸开花,立毙当场。 
    流星锤:名字甚是好听,就是拉长的链枷,铁索长达一米。但要求较高使用技巧,带着风声呼呼作响,使用者同样容易变成受害者,故应用较少。 
    圣水之仲裁:别致的暗器,很少有记载。严格说来算是热兵器,还在这里介绍。将钉锤的木柄掏空,填以长钉、黑火药,作为一次发射的短铳,战例较少。唯一的出现是新旧教徒之争中,亨利八世的军队中有这种装备,使用效果亦不详。 
    短柄斧:顾名思义,短柄的手斧,用于投掷。斧背上常有凸起的长钉以增加杀伤效果,亨利五世的军队在阿金库尔战役中曾使用过这种武器,更有名的就是美洲印酋的战斧。最早的战斧多为打制的石器,材料为黑曜石、燧石或黑硅石。法国人进入大河流域,将钢铁带进了印第安部落,战斧遂以钢铸。
    第四节 衣甲篇 
    古用皮,谓之甲;今用金,谓之铠。 
    从衣甲装束上可以看出每个时代的特色,中世纪的铠甲体现了无休止的战争。很多画作中亚瑟王全身顶盔置甲,威武非常。实际上,直到1550年前后欧洲才出现全身防护的铠甲。亚瑟王是反抗罗马统治的斗士,约为公元6世纪的人物。威尔士人所称的巨龙之王尤瑟,不列颠之夫也是他了。在那时充其量穿的是皮甲,或者环状甲。链甲和胸甲其时连罗马人都没有,哪里轮得到哈德良长墙外放羊的蛮族。据典籍记载,529那年天呈异相,彗星袭月,火山隆隆,黑暗时代随着亚瑟的死而开始。早期的铠甲由主妇制作,硝制过的皮革为底,棉织材料为里。除非不得已,没人愿意平时穿着铠甲,因其夏热冬凉,极不舒适。 
    皮甲:制作较简单,将兽皮晾干,上油锅煮;再晾干,揉软,缝纫即成。基本不具备防护力,穿着难受,容易擦破皮肤,多数装备弓箭手与工兵。 
    环状甲:将数圈铁箍套在皮甲外,即是环状甲。一定程度上可防备刀剑的砍劈,但当胸溯来就无能为力,亦不可当弓箭与矛刺。 
    板状甲:或者称硬皮甲。介于环状甲与锁子甲之间的过渡产品,将片状的装甲块钉在皮革上,可以防护从上方及前方来的打击,如果穿过板甲的接缝或从下方捅刺还是可以造成伤害。欧洲很少,所常见的是日本,足轻骑兵穿的都是这个,原哲夫的作品中较多,看起来乌光铮亮是因为刷了一层漆。 
    锁子甲:皮甲问世以来的一次重大革新。用细小的铁环相套,形成一件连头套的长衣,罩在贴身的衣物外面。所有的重量都由肩膀承担,可以有效的防护刀剑枪矛等利器,但弱点是其柔软。用打击武器猛劈力砸,穿着锁子甲一样难以幸免。制作相当复杂繁琐,造价高昂。一般来讲,铁环越细小防护性能越好,每个铁环都要焊接相连,工作量可想而知。 
    鳞甲:可被视作板状甲的改进,原先装甲块为皮制,现改钢片;原先关节处内衬为亚麻,现改锁网。总是过渡产品,所见甚少,颇像三国连环画中的装束。 
    胸甲:名为胸甲实则遮盖的范围更广,躯干、四肢都用整块厚重的钢铠包裹,关节仍用锁子甲,袖口带着连指的手套,头部包在完整的头盔中,仅留一小缝供透气与观察。只有重骑兵用这种装具。防护亦极为完善,大多数武器再难构成威胁。 
    全身甲:铠的发展终于到达顶点。这种为每名骑士量身定制的装具连人带马都裹在钢甲中,关节处亦是极为复杂的钢套与螺栓。每套铠甲都有主人所取的爱名,一如骑士的坐骑与佩剑。从长弓或弩中射出的穿甲箭在远距离上也只能凿出小孔,别的武器更如隔靴搔痒。分量反比锁子甲为轻,穿着更舒适,因为重量由躯干与四肢分担,不再单单压在肩膀。缺点还是其重量,全重50公斤以上,不包括马铠的分量。三四个训练有素的侍从为骑士套上铠甲要三个小时,自己在战场上想松开根本不可能,接合处都用螺丝上紧。顺便提下,螺丝起子就是为了这个目的应运而生。阿金库尔战役是重装骑兵的噩梦,那里连续下过两周的暴雨。当骑兵从两翼包抄时陷入了泥沼,战马纷纷被英国的长弓射倒。泥泞中挣扎的骑士无法自己站起身来,而被对方的匕首轻易的解决。 
    头盔:从维京海盗的牛角盔到法国步兵套在头上的铁锅,头盔的式样千奇百怪不一而足。总的功用是为头部提供防护,有顶部的主体,两侧及后面的护翼。环状甲的肩膀以上有一圈铁皮保护颈部,与头盔相连。欧洲的盔上修饰成分不多,罗马人青铜盔上高高的顶饰较为别致,但青铜盔重达10-20公斤。后期重骑兵的头盔用钢片拼合,就轻巧许多。盔上开一条细缝,可以从中张望,这时期的头盔尤其注意对咽喉、两翼和眼部的保护。缝越小,防护性越好,但视角显然受更多限制,要求不同,务求平衡。 
    盾:厚木板制成的简单护具。讲究的外面包铁,形状各异。一般左臂持盾,右手持武器。中等大小的盾即可抵挡几个对手的攻击,也能有效的挡住普通的弓箭。 
    巨盾:亦称塔盾,出现多在早期。罗马的军团靠它组成乌龟阵,斯巴达战士与祖鲁人也多有使用,特洛伊战争双方都用这种一人高的盾。背面有条皮带,挎在肩上,整个人都能躲在其后。这种盾如此巨大,以至于影响自己移动,若在撤退时就要将之丢弃。斯巴达人的豪语是:"带着我的盾凯旋,或者躺在上面归来。" 
    小圆盾:骑兵使用这种盾的较多,因其背面有扣,可套在臂上不影响行动。提供最低限度的防护,可抵御剑或钉锤等近战兵器。 
    手套:复杂精巧的防具。钢制的指套用皮革与锁网相连,可以用来握住对手的兵刃而手指不被割伤。骑士的礼仪中,扔出手套表示要求决斗。这样的传统被后来的剑客保持下来,他们在决斗前交换自己的白手套,意思是:"擦亮你的剑。" 
    马铠:战马常要求与主人相同甚至更高的防护,骑士的本事全在马上。为坐骑制作马铠是件艰苦的工作,胸口脖颈的部位用钢甲,后胯等处用锁甲,还要加上各种饰带。但坐骑还是最容易成为对方弓箭手的目标,长弓或十字弓的利箭未必能直接贯穿骑士的重铠,射坐骑却绰绰有余。更有甚者,条顿武士用力掷出的双手斧可将骑士砸下马,或直接折断坐骑的脖子。
    庄园
    在中世纪,庄园并非理想的经济方式,其经济形态十分封闭,人们生活水平程度只供维持生存,且是进步缓慢的生产单位。这些都和当时的无序状态有关:日尔曼人推翻罗马帝国后,却没有健全的制度来取代;而且蛮族各部落之间战乱不断,没有一个完整、成熟的统治体制,所以当时国王为维持自我势力,而采取了给予的奖赏之法: 
    第一, 抢到的财产严格按平分制给予个人。 
    第二, 实行的赏赐土地之法,人为的形成了某个人的大地产,而且赏赐并非在一级上就完成,可级级相赐,在罗马人为地产上又形成了日尔曼人的地产;这些无偿的赏赐,加上罗马乡村地产,形成了西欧土地基本纳入的大地产。罗马时期地产为私有,而此时的地产人为进行划分,又包含着不同成分:其一是地产主的私有地,其二为让人们耕种的土地。 
    这种制度变化构成了庄园的基础,其与大地产的区别在于土地耕种权不被剥夺。 
    同时土地的性质也发生了变化,庄园成为一个不仅仅是经济行为的单位,而是集政治、法律、刑事(也包括经济在内)于一体的行政管理单位,彼此之间互部干涉,这也形成了中世纪日后分化的基础:庄园主即等于庄园国王,其主权、土地皆分封,而且分封者只对上一级分封者负责,导致了中世纪国王主权的分散状况。 
    就庄园土地成分而言,大致上均分为以下四个部分:
    第一, 领主的私有地。
    第二, 农民的份地。 
    第三, 供放牧的草地。
    第四, 提供庄园木材的林地。 
    就庄园的建筑而言,则大致分为三种: 
    第一, 是位于高处,豪华的庄园主住所,但并非一般人认为的城堡。 
    第二, 简陋的农民茅舍。
    第三, 公共设施,包括教堂,水磨房(庄园主所有)和手工业者的库房。 
    庄园内有一切日常生活的设施,从根本上而言,庄园作为集体耕作,无人可以单独拥有耕地和耕地所需的动物和工具。 
    庄园内的公共设施很多,包括庄园主的私地在内,作为隶农的劳役,且具有优先权。 
    庄园是真正意义上的自给自足,表现在庄园可以容纳人的数量为一定,可通过庄园规模的大小来判定人口数量。当然这还因为中世纪出生率低、存活率低,数量始终保持恒定。而且能够保持自然平衡。 
    庄园也需要进行管理,但是庄园主并不理庄园事务,常常委派手下人进行管理。庄园主住宅由委派人居住,其目的是为知道隶农能够获得实际的收成因而与当地人关系紧张,具体工作则由村庄里的人完成。 
    最能够体现庄园主权威的为“庄园法庭”,是庄园的统治机构,特点为: 
    第一, 非常设机构,根据地方问题多少和庄园主本身意愿来决定开庭间隔。 
    第二, 规定开庭时,当地农民都要参加,也非所有人有发言权,由代表组成,陪审团
    第三, 庄园法庭诉讼程序死板,均看是否能够打动庄园主而非就事论事:法庭的判决,其结果不一定能够被执行。 
    庄园法庭只涉及庄园的内部事务,是为处理“家务事”,但是确实对当时庄园的管理起了重大作用,包括庄园内各种事务都可以进行诉讼,由小事到大事务都有。通过这种制度,可以解决其内部问题和起调整作用。 
    当时庄园内种植的物种和土地本身的划分有和大关系。 
    第一, 食物包括:小麦,是人吃的主要食物,但是生长期缓慢,产量偏低且对土地的要求很高;大麦,生长期短,而且产量高,但是很难让人食用,除非是在饥荒期间,平日主要用于喂马。 
    第二, 经济作物有葡萄和橄榄,前者可以说是罗马时期的遗留传统,通常用于酿制葡萄酒;后者则是用于制造油类。
    第三, 畜牧业的作物。在当时,牛和马是必需品,牛的数量必须保证,而马作为服军役的必备品也是不可缺少的。而肉类则有家禽提供,主要是猪、羊、鸡等,在天气适宜的时候,也必须保证一定数量;但因为当时饲养条件落后,所以这些家禽都无法过冬,所以当时在秋日大量屠宰之时就成为了一个节日,因为这么做可以避免其死亡而且能够保存很长时间,主要保存手法是腌制肉类。 
    当时,农民生活贫苦且负担很中,其阶层几乎包括了各类劳动力。这一阶层工作时间很长,过着“男耕女织”的生活。农民们不光种地,还有法定义务必须从事劳役:建桥,修路,即使交钱也不能免除。农民的居住条件也很差,家中没有床,更无任何娱乐活动,生活是单调且一尘不变的。中世纪前期没有世俗文化教育,农民不认识字也没有书可看;在那个时期只有教士手内有羊皮书手抄卷。 
    中世纪农民的负担之重,也是极为罕见:实物地租,劳役地租,使用公共设施费用,结婚时必须付的婚姻税(尤其是庄园之外的人,更要交罚金),继承税以及庄园主的生活费。 
    通过以上情况不难知道,其实中世纪的庄园经济生活十分脆弱,农民生活范围狭窄,一有风吹草动就会出问题,那个时期的灾荒、瘟疫更是平常之事。但大多数人也习惯于这种生活方式和地位。这种庄园制生活在中世纪维持了很长时间,直至中世纪后期才被打破。  
    宗教改革
    约翰·加尔文,一五○九年出生于法国,受过良好教育,在巴黎蒙泰居学院毕业后到奥尔良大学攻读法律。加尔文自小就成为天主教徒,后改信新教。一五三四年因提倡路德教义亡命瑞士的巴塞尔。宗教改革后,新教和它的敌手罗马天主教一样,陷入严重的分裂,为阻止新教不同派别的分歧,必须从理论上对新教教义作出具体的原理性的阐述。当那些公认的新教领导人,就细枝末叶争论不休时,加尔文埋头书案,在一年之内便写出了他的有名的著作《基督教原理》。这是第一部包含了福音教义原理的书,成为新教的主要指导和经典著作。它是自路德翻译《圣经》后最重要的宗教改革实绩。宗教改革需要一个天才去发动,需要另外一个天才去结束。如果说马丁·路德推动了宗教改革的滚石,加尔文则在这滚石粉碎之前使它停止转动。就像《拿破仑法典》完成了法国革命一样,《基督教原理》完成了宗教革命。 
    就在《原理》写成后的第二年,即一五三六年加尔文访问日内瓦,并定居下来。他被聘为日内瓦新教团体的领袖和导师。从前他只是起草了文字和计划,现在他要将自己的计划付诸实现。 
    生来就是一个独裁主义者的加尔文,为了实现他的极权主义野心,把一个民主的共和国转变成为神权的专政,他着手于两方面的工作,一是迅速向日内瓦市行政会(以下简称“市政会”)提交一整套教义问答手册,即“新教十戒”。他要求市政会强迫日内瓦自由市民逐个宣誓,公开接受这一忏悔书。拒绝宣誓,将被驱逐出城。二是使市政会立即成为只执行他的命令和法令的机构。他知道,要把持权力,一定要把权力的工具掌握在手中。 
    这样一来,无论是教徒,还是自由市民,一旦为加尔文所厌恶成为加尔文的敌人,就不能再在日内瓦容身。 
    这样做的结果,激起教徒和市民的反对,他们拒绝向加尔文发布的法令宣誓效忠。反对“像扒手”一样对待他们。市政会也发布命令,指出布道台所该做的只不过是说明上帝的旨意,不能用于政治目的。但加尔文对官方的指示置若罔闻。市政会忍无可忍,于一五三八年四月二十三日宣布开除加尔文和其他反抗行政当局的传教士,并限令三天之内离开本城。在过去十八个月中,加尔文对日内瓦自由市民,驱逐他们,流放他们,现在轮到了自己。 
    加尔文失败了,但对独裁者,挫折不过是暂时的。而且这种失败,对谋取最高权位者,几乎是必要的。放逐、监禁、取缔,对一个被偶像化了的入,首先得是一个受难者。受到迫害,就能为人民的领袖造成心理上的先决条件,使他们的形象传奇化,随之而来的是群众全心全意的支持。 
    当加尔文等有特殊魅力的人被撤职以后,曾经由加尔文有力推动过的日内瓦的宗教改革,立即陷于停滞,自由市民在信仰方面混乱不堪,不知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这样,被禁止的天主教会为重新征服日内瓦而恢复勇气。人们自问:无论如何,铁的教规毕竟比迫在眉睫的混乱更为需要。越来越多的人力主把加尔文召回。市政会也认为除此别无他法。 
    渴求攫取全部权力的加尔文,不是一个满足于廉价胜利的人。他坚持自己的立场直到日内瓦无条件投降为止,宣称如果让他回日内瓦,在那里只有一个法令有效,那就是加尔文的法令。最后市政委员们宣誓接受“忏悔”,和按照他的意志建立必要的“教规”,并写信到加尔文现在的住地斯特拉斯堡城当局,要求该城的教徒兄弟们把这一责无旁贷的人让给他们,日内瓦丢尽了面子,加尔文总算让了步。 
    就这样,像一个被征服的城市迎接征服者入城一样,日内瓦迎接了加尔文。现在的日内瓦已在他的手中了。从这一刻起,一个最重要的、空前的实验开始了。无数的心灵和具有这样那样感情和思想的人们,要纳入到一个无所不包的和独一无二的体系之中。以一种思想的名义,把一致服从强加于全民。把日内瓦改造成尘世上第一个上帝的王国——这是一个没有污染、没有腐化、动乱、堕落或罪恶的公社,日内瓦要成为一个中心,从这里辐射世界的拯救。 
    这个无所不包的独一无二的一种思想是什么呢?当然是上帝的旨意,即《圣经》。可是加尔文颁布命令说,除他一人外,任何人都不准阐述上帝的旨意或注释神圣的训谕。这样,这一新型的教条独裁统治,便打上《圣经》集团的烙印。从此一本书成了日内瓦的上帝法官。上帝是立法者,上帝的传教士是独家阐述那神圣法律的权威。只有他们才能够裁决什么是许可的和什么是禁止的。谁胆敢向他们的统治挑战,谁否定教士独裁统治的合法性,谁就是反对上帝。谁对《圣经》妄加评论将立即付出血的代价。加尔文认为人必须经常留在“敬畏上帝”的阴影之中,卑贱的向那无希望的、不适当的信念低头。这样,日内瓦立法的基础,便成为宗教法庭,而不是市政会。 
    加尔文哀叹上帝所创造的人是那样的不全和无德。因此当他凝视他的同教弟兄时,充满了厌恶。称教民为“一堆垃圾”。他在《原理》一书中说:“当我们仅从天赋方面看一个人,我们会发现他从头到脚,一无是处。如果在他身上还有一些值得赞扬的,那也来自上帝的恩赐。”于是加尔文一开始,就把他的全体教徒,放在一个有刺的条例和禁令的铁丝网里放牧。这样,日内瓦人的私生活就荡然无存,从言论到思想,从吃饭到穿衣,从装饰到娱乐,每一件使生命愉快和有益的事,都在被监视告密的控制之内。 
    日内瓦这个几十年已习惯于瑞士式自由的共和城市,怎么能容忍这独裁统治呢?其中的秘密就是古往今来独裁者都用的办法——“恐怖”。将恐怖强加于一个制度,就会瓦解人的意志,使胆怯成为普遍存在。独裁者就能在各处找到帮凶,因为当一个人一旦知道他被人怀疑,从而形成群众性的焦虑。而一种群众性的焦虑情绪,会传染给最勇敢者。最坚强的意志因斗争无效而瓦解。在恐慌之中,狂热者的行为往往超出他的暴君的命令和禁令。加尔文承认,他宁愿一个无罪者受到折磨,也不愿让一个罪人逃脱上帝的审判。加尔文宣称,要绞死一千七百或一千八百个日内瓦青年,道德和教规才能在这腐败的城市建立起来。这样在他统治的头五年里,在一个小小的日内瓦,就绞死十三人,斩首十人,烧死三十五人,赶出家门的七十六人,为躲避恐怖而逃跑的人还不在内。所以巴尔扎克说,“加尔文的宗教恐怖统治比法国革命最坏的血洗还要可憎”。 
    在被迫害者之中,有两个人需要特别予以说明,一个是西班牙医生和神学家米圭尔·塞维特斯。他虽然不是第一流天才,也不是有超人智力的人,但他要求把真理公诸于众的强烈愿望和他那寻根究底不知疲倦永远准备战斗的精神,使他把对基督教教义的改革作为他终生的追求。但是塞维特斯盲目地把加尔文作为他信得过的神学家和老朋友,并轻率地将自己尚未出版的一本神学书的校样送给了加尔文,希望这位勇敢和革命的宗教革新者,能赞同他更大胆地对《圣经》进行解释。可是恰恰由于这本书的题目《基督教的恢复》就足以激怒加尔文。因为他要用《基督教的恢复》来抗议和纠正加尔文的《基督教原理》。加尔文巧妙地利用了朋友的盲目和轻率,将一位终生不渝信奉基督的老朋友送上断头台。他用告密者的诡计,假手他的敌人罗马天主教宗教法庭将其逮捕杀害,但罗马天主教认为为了取悦于日内瓦异端头子,而杀害一个不重要的异端分子,是不值得的。于是故意让犯人越狱,只将其模拟像及其五大箱《基督教的恢复》,在维也那市场焚烧以代替活的塞维特斯。 
    但是,这位不幸的流亡者,作出了更愚蠢、更富有挑战性的事,他在逃出监狱四个月之后,鬼使神差地来到了日内瓦,而且直奔加尔文作布道的教堂。加尔文一眼就认出了他,于是在他刚离开教堂就被逮捕。一小时内他就被锁了起来。这一次他是死定了,加尔文抛去一切伪装,赤膊上阵,从逮捕到处死仅仅两个月时间。一五五三年十月二十七日,米圭尔·塞维特斯被绑赴查佩尔广场,连同他的手稿和印就的卷帙也一起烧掉。在行刑前,他匍匐膝行,恳请恩赐,先杀头,然后再用火烧掉身体,“否则,那最大的痛苦会驱使我抛弃我终身的信念”。就在这时,加尔文的鹰犬法里尔上前劝说,“如果你放弃反对三位一体(“三位一体说”系:父、子、圣灵三个位格一体的基督教教义)的教诲,承认加尔文的教义是惟一正确的,就可以保证给你一个较宽大的处决方式”。然而他却轻蔑的拒绝了这一建议,昂首走向火刑柱。一位虔诚的基督教徒就这样被活活烧死! 
    另一个是法国人塞巴斯蒂安·卡斯特利奥。他一五一五年生于法国,比加尔文小六岁。二十岁进入里昂大学,在那里精通了拉丁语、希腊语和希伯莱语,接着又学会了德语。在所有学术领域,他的热情和运用能力是这样的杰出,以致人道主义者的神学家们一致投票认为他是当时最有学问的人,成为一个有“百科全书之称”的人。音乐吸引着他,而且就是靠教音乐课才开始挣得菲薄的收入,又写了大量诗歌和散文。不久,解决当代问题尤其是宗教改革的热情又支配着他。在里昂,他第一次看到把异端人物用火烧死,他的灵魂受到震动,一方面是宗教法庭的残酷,另一方面是被牺牲者的勇气。从此,他决心为新的教义而斗争。  和塞维特斯一样,卡斯特利奥也把加尔文当成宗教改革的先驱和福音派教义的旗手。希望向加尔文学习怎样更好地表达他们的要求,怎样更明确地安排他们的道路,怎样完成他们的事业。作为一个信徒,而且是一个热诚的信徒,卡斯特利奥首站到达加尔文的住地斯特拉斯堡访问加尔文。在初次的接触中,卡斯特利奥给加尔文留下极深的印象。在加尔文重返日内瓦之后,卡斯特利奥被聘为日内瓦神学院院长。在此期间,他不但教学获得了成功,而且编写了一本《难题解答入门》的小册子,这是世界上很有名气的一本书。几世纪来,该书一版再版,至少印了四十七版。但他有更高的目标,在宗教改革上要重复并超过伊拉兹马斯和路德。他要把全部《圣经》翻译成拉丁文和法文。但这件事一开始便遇到对抗,要出版没有加尔文的“出版许可”是不行的。因为加尔文不但是日内瓦心理上和精神事务方面的总裁,而且是日内瓦至高无上的独裁者。 
    卡斯特利奥访问了加尔文,这是一个神学家为得到同行的许可而叩另一个神学家的门。但令加尔文恼火的是,他竟不承认经加尔文批准,并且是它的共同作者和写了序言的法文《圣经》译本是惟一钦定的法文译本,而要出版自己的新译本。加尔文好不容易没有露出愠色,而提出了一个先决条件,让他先读译本,并对不合适的部分作出修改后准予发给出版许可。 
    虽然卡斯特利奥从来不像加尔文经常做的那样,宣称自己的意见是惟一正确的,他在该书的序言里坦率地承认他并不全部了解《圣经》的章节,提醒读者不要过分相信他的译本。又说《圣经》是一部晦涩难解的书,充满了矛盾,新译本所能提供的,不过是一种解释,而不是毫无疑义的真理。但是,他把自己的个人独立同样看作是无价之宝。他知道,作为一个希伯莱语言学家,一个希腊语言学家,一个有学问的人,他并不逊于加尔文,因而把这玄虚的检查制度,以及根据独裁要求去加工“提高”看作是背离。在一个自由的共和国里,学者与学者,神学家与神学家应当平起平坐,他不想作为学生屈居在加尔文之下,或者允许他的著作像学校教师批改练习那样被删改。但他希望找出一条摆脱窘境的路,而不开罪于他非常尊敬的加尔文。他愿意在加尔文认为合适的时间,去为他朗读原稿,并宣称准备尽一切可能从加尔文的忠告和建议中得益。但是,加尔文反对协商和妥协。他不提建议,只是命令,直截了当地拒绝了卡斯特利奥的建议。 
    第一次交锋,加尔文认识到卡斯特利奥在精神和宗教事务上不会不置一辞而屈服。意识到此人是他独裁的永无休止的敌手。所以,从这一刻起,加尔文决定要抓住这个机会赶走那只为自己的良心服务而不服从别人命令的人。加尔文对卡斯特利奥的迫害开始了。迫害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驱逐出境”,第二阶段是“彻底消灭”。 
    一五四三年十二月十五日日内瓦市政会通过一项一致同意的决议,任命卡斯特利奥为新教传教士。这一任命立即遭到了加尔文的反对。理由是卡斯的《圣经》译本中,有两段与加尔文的有些不同。一是他认为《圣经》中所赞美的女子——书拉密的赞美诗,不是神圣的而是一首不圣洁的世俗情诗;二是对耶稣降入地狱的解释与加尔文不同。对于如此无关宏旨的分歧,市政会要求双方进行公开辩论,以求解决。在会上卡斯特利奥猛烈地攻击使加尔文大为惊诧。但他保持平静,没有反击。一方面加尔文是一个现实主义者,懂得克制;另一方面他注意到卡斯特利奥的发言对到会者有何等的印象,反击是不合适的。 
    对加尔文,真正重要的事并不是神学上的分歧,而是不同政见。所以,他要把卡斯特利奥送上世俗的法庭,而不是被传到宗教法庭。这样,一件道德上的争执变成了惩戒性的程序。在提交市政会的控告中说:“卡斯特利奥破坏牧师的威望。”市政会对此漠然置之,只给以“训斥”了之。但任命传教士的提名暂行停止。这时,卡斯特利奥认识到在加尔文独裁统治下,日内瓦不会有自由,便请求市政会解除了他的职务,从日内瓦重又回到巴塞尔。 
    在他辞去神学院院长的日子里,为了活着,为了养家,他夜以继日地工作,一个最伟大的学者,被迫做雇工的活。长期的匮乏,使他心力交瘁。即使如此,他从来未曾忘记他终身的事业:把《圣经》翻译成拉丁文和法文。他没有一天,没有一夜不工作,从来不知道旅游的欢乐、消遣的欢欣,甚至不知道名誉、财富等世俗的报酬。他宁愿接受无休止贫困的苦味,宁愿丧失睡眠的机会,也不愿对他的良心的不忠实。为言论的不可侵犯,意志的不可破坏而斗争,是他一生最最神圣的事业。 
    加尔文和卡斯特利奥,每一方都是不妥协的敌手。他们不能在同一城市,同一精神领域共同生活一天。虽然他们不在一个城市,一在日内瓦,一在巴塞尔,但彼此密切地注视着。这是一种哲学同另一种哲学的根本结仇,永远不能达成妥协。但他们二人的关系从紧张到激化,需要添加剂,这添加剂就是加尔文燃起火把,烧死塞维特斯。卡斯特利奥现在是骨鲠在喉一吐为快了。也是他对加尔文作生死搏斗的时候了。从这时候起,迫害进入第二阶段,“彻底消灭”。但卡斯特利奥决不等死,他反迫害的理论武器是《论异端》《答加尔文书》和《悲痛地向法兰西忠告》。 
    卡斯特利奥认识到在加尔文的独裁恐怖下,如果采取公开对抗,这正义的呼吁,甚至在当天就会被专政禁令所挫败。必须以机巧来对抗暴力,于是卡斯特利奥化名“马丁路斯·比利阿斯”出了一本《论异端》的书。此书采用科学和神学论文的形式,把博学的基督教士和其他权威人士有关异端及其是否应该迫害的论述汇编在一起,尤其引人注意的是,它插入加尔文在受迫害时反对迫害的文字,其一是在加尔文署名的文章中说:“使用武器对付被教会逐出的人,并否认他们拥有全人类共同的权利是反基督教义的。”其二是《基督教原理》一书中加尔文写到“把异端处死是罪恶的,用火和剑结束他们的生命是反对人道的所有原则的。”(当然,《原理》二版时,上面的话,被小心地修改过)现在的加尔文被从前的加尔文谴责为违反基督教义的人,这是加尔文特别恼怒和不能允许的。 
    在关于对纯粹思想上触犯的异端是否应加以迫害、处死时,卡斯特利奥质问道:“异端这一术语的真正含义是什么?”他回答说:“我不相信所有名为异端的是真正的异端……这一称号在今天已变得如此荒谬,如此可怖,具有如此耻辱的气氛,以致于如果有人要去掉他的一个私仇,最容易的方法就是控告这人是异端。一旦其他人听到这可怕的名字,他们就吓得魂飞魄散,掩耳不迭,就会盲目地不仅对被说成是异端的,而且对那些胆敢为他讲一句好话的人进行攻击。” 
    他进一步指出,加尔文关于什么是异端时,宣称《圣经》是惟一的法律文件。但是在《圣经》里却找不到这个词。“因为,首先要存在着一个教义的系统、一个正教、一个统一的教义,‘异端’这个词才得以流传”。可是,在五花八门的解释中,我们怎样才能确定什么是“真实的”基督教义,或什么是上帝旨意的“正确”解释呢?我们能够从天主教的、路德派的、再洗礼派的或加尔文派的注释中找到异端的定义吗?在宗教事务上,有没有这样一个绝对确定的、使《圣经》放之四海而皆准的东西?对一个天主教徒来说,一个加尔文派教徒当然是一个异端,同样,对一个加尔文派教徒来说,一个再洗礼派教徒,当然也是一个异端。一个人在法国是一个真正的信徒,而在日内瓦却是一个异端。反之亦然。凡在一个国家里将成为一个处火刑的罪犯,而在他的邻邦却被推戴为烈士。所以,卡斯特利奥说,“当我思考什么是真正的异端时,我只能发现一个标准:我们在那些和我们观点不同的人们的眼里都是异端。” 
    一方面塞特维斯受难的形象,对异端的大量迫害,驱使卡斯特利奥不能把自己的书只限制或局限于书生气的质问上,而是从书叶中抬起头来,去寻找究竟是哪些人在煽动如此暴虐而又自命为上帝的仆人,哪些人又徒劳地为自己的不宽容辩护。另一方面,《论异端》的出版和影响,使日内瓦的独裁者闻风丧胆。 
    当加尔文听到来自巴塞尔的消息,得知整个世界竟然敢于公开讨论处决塞维特斯一事,还没有来得及读一读《论异端》这本书,就写信告诫瑞士各宗教会议禁止此书流通,特别不能再讨论了。一声令下,日内瓦同声喊出了“异端”!“一个新的异端出现了”!他们要将这“地狱”之火在蔓延开来之前,一定要将其扑灭!另一方面加尔文认识到塞维特斯的殉难,对他比这位西班牙学者的生命和著作更为危险。于是加尔文便为他杀死异端而写了一份《保卫三位一体的真正信仰反对塞维特斯可怕的错误》(以下简称《保卫》)的辩护书,尽管他煞费苦心,拉上日内瓦所有教士在这份宣言上签名,但他,一方面把杀人的责任推给当局,另一方面证明市政会有权消灭那个魔鬼。这样,加尔文用一只手洗涮掉杀害塞维特斯的个人责任,用另一只手却制造了证据为当局开脱罪责。辩护词变成了自供状。 
    这样,卡斯特利奥就暂时中断学术研究,专心起草那个世纪最重要的起诉书《答加尔文书》,控告加尔文以宗教名义,把塞维特斯送上断头台。虽然《答加尔文书》主要针对一个人,但它在道德方面所表现出来的活力,却证明这是一篇闻所未闻、最光彩夺目的檄文。它反对用法律压制言论、用教条压制思想、用永恒的卑鄙压制永恒的良心自由。 
    《答加尔文书》一开头就表明,他既不接受也不谴责塞维特斯的观点,也不建议对宗教上的和注释方面的问题作出任何形式的判决,他只是对加尔文提出谋杀的指控。因为宗教信仰塞维特斯被烧死,而火刑的教唆者是加尔文。这一处决掀起许多抗议,特别在法国和意大利。为对付抗议,加尔文出了一本书《保卫》。我不会像加尔文对付塞维特斯那样对付他,即既不会烧死一个作者,也不会烧掉他的书。我所抨击的书《保卫》对任何人都是公开的,任何人都可以得到。两种版本都有,一种拉丁文,另一种法文。 
    《答加尔文书》指出,第一,加尔文指控塞维特斯“独立地、武断地”解释《圣经》。试问:难道塞维特斯在宗教改革的芸芸斗士中,是惟一独立地、武断地解释福音书的人吗?如果这样,就是脱离了宗教改革的真正教义,那还有谁敢说三道四呢?而且这样的各抒己见不正是宗教改革的一项基本要求吗?第二,他质问加尔文是谁授权加尔文判定什么是真实的,什么是不真实的呢?他指出因为所有的真理,特别是宗教真理都是可争论和有分歧的。所以,永远不会有任何人,也不会有任何党派有资格说:“只有我们知道真理,和我们不同的所有意见都是错的。”和所有的独裁者一样,加尔文正是按照这样的思想要求,建立他们自己的模式统一思想和行动。他们把本来平行不悖、并列的思想变为敌对的和充满杀气的争论。 
    卡斯特利奥进一步质问说:我们投入了一场有关信仰的争论,为什么你要求对方缄口不言呢?难道你不是已深刻地认识到你论点的弱点了吗?你是否非常害怕结论将不利于你,使你丧失独裁者的地位? 
    由此可见,“把一个人活活烧死,不是保卫一个教义”,只是保卫独裁。“我们不应用火烧别人来证明我们自己的信仰”。真理可以传播但不能强加,没有一个教义因为狂热而变得更正确,没有一个真理因为狂热而变得真实。也不能靠吹捧一个教义或者一个真理而去传播教义或者真理,更不必说通过杀害而拒绝那坚持真理的人,来使一个教义或哲学变得更真实。一个真理可能会援引上帝的名字一千次,可能会一再宣称它本身的神圣不可侵犯,但没有批准它与毁坏上帝所给予的一个人的生命。“生命比任何教条更神圣”。如果你们杀他是因为他表达了他内在的信念,你们杀他是因为他说了真话,即使说的是错话,但那也是真的,他不过说了他相信是真实的东西。由此可见,“他们的错误就在于坚持真理”。加尔文没有正当理由就杀死一个持异议者,这是犯了预谋杀人罪,三倍的杀人罪。 
    当然,身后的补偿不能使死者复生。恢复一个死者的名誉,又有什么用呢?不,现在最根本的是保护活着的人。不光是宣布加尔文有罪,加尔文的书充满了极其可怕的恐怖和高压的教义,必须宣布为不人道。 
    很少有人会像卡斯特利奥那样猛烈地攻击一个精神上的暴君,很少有人会有他在《答加尔文书》所表现的那种狂怒。他使一个敌手被如此可怕的攻击所打倒。然而,什么都没有发生,因为《答加尔文书》除手抄本在民间流传外,当时就被禁止出版。它压根就未能与广大读者见面(几乎过了一个世纪,《答加尔文书》才得以出版)。由于独裁将继续下去,又由于真理表明之后,再无重复的必要,于是卡斯特利奥又回到学术研究上去。但是加尔文却不能罢手,卡斯特利奥的威望和影响在独裁内部的日益高涨,驱使加尔文决定不再考虑是非曲直,不再关心《圣经》及其阐释,不再关心真伪,只想迅速消灭卡斯特利奥。为此,他们费尽心机,采取伪造匿名文章(《恶棍的谬论》)栽赃陷害等手段失败后,在一次挨户搜查中发现一本未经加尔文许可而出版的卡斯特利奥的新作《悲痛地向法兰西忠告》的小册子。这本书再次祈求在怒气冲冲的教会内部和平解决争端。他解释说,没有一种教义,或其它种教义的本身是错误的。但试图强迫一个人去信仰他所不信的,才是不变的虚伪和犯罪。地球上所有的邪恶,都源于“违心的迫使”。试图强迫一个人公开声明接受一种他所反对的信仰,不但是不道德的和不合法的,而且也是愚蠢的。像这样的拉?入伍成军来支持一种哲学或者一种信念,只能罗织一批伪君子而已。拶刑、拉肢刑或任何高压,只能建成一个有名无实凑满人数的党派。因此,让我们任凭那些愿意成为新教徒的成为新教徒吧,那些愿意成为天主教徒的继续当天主教徒吧。既不强迫这部分人,也不强迫那部分人。“法兰西,我对您的忠告是,停止强制、迫害和杀害良心吧,代之以每一个信仰基督的人自行其是”。 
    建议法国天主教和新教和解,不必说是被视为滔天罪行的。所以加尔文操纵下的改革教会的宗教大会通过一项决议:“教会特通告卡斯特利奥所著一本名为《悲痛地向法兰西忠告》的书业已出版,此书危险绝顶,兹警告教徒们对此书警惕勿懈。”并将卡斯特利奥告上法庭要求加以逮捕。但由于巴塞尔大学的庇护,当地并未照办。 
    就在这时,一个意外发生了。两名亡命巴塞尔的异教徒(一为天主教,一为再洗礼教),曾是卡斯特利奥的密友。一个是与他合著《论异端》的作者,另一个是将一本引用多妻制的《三十次对话》的书译为拉丁文出版的译者。此案被揭发后,卡斯特利奥就输定了,也死定了。这时再也不能指望巴塞尔大学伸出保护之手了。 
    但是,很幸运,那些狂徒们所盼望的至高无上的胜利——亲眼看到卡斯特利奥在监狱里,在流放中或者火刑柱上毁灭,却未如愿以偿。由于长期过分地疲劳使他强健的身体被损坏了,已无力去抵抗那么多忧患,那么大的激动。一五六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他那超负荷的心脏停止了跳动,卒年四十八岁。诚如一位朋友事后所说:“靠上帝赐助,把他侥幸地从敌人的魔爪下夺了回来。” 
    一个人病逝,而且是夭折,四十八岁死亡,竟被视为“幸运”、“赐助”。可见,活着多么艰难,独裁多么残酷。生不如死,世道猛于虎也! 
    卡斯特利奥的死,结束了一场诽谤的战役。他的同胞们终于认识到,在保卫巴塞尔市最高尚的人方面,他们何等的不热情,但一切都为时已晚。他财产之少说明这位大学者何等的贫穷,靠朋友们提供丧葬费,并代还零星债务,抚养他的孩子们。在他被控告为异端后,那些胆怯地避之唯恐不迭的人,现在急于表明他们是何等地爱他和尊敬他。葬礼中灵车后面紧跟着大学里的所有成员,灵柩由学生们抬到教堂,葬在地下室。三百个学生捐款立了一块墓碑: 
    “献给我们著名的导师,感谢他渊博的知识和纪念他纯洁的一生”。 
    一位伟大杰出的智者逝去了。加尔文的最大死敌被消灭了。但是加尔文的独裁统治,不但没有更牢固更长久,反而由于他的绝对、过分地胜利,促成了卡斯特利奥的迅速复活。卡斯特利奥的著作被重新发掘出来,公开出版发行,公开流传。卡斯特利奥用生命为之奋斗的宗教宽容、民族自由、个人自由、思想自由,终于被文明思想作为不可剥夺的准则所接受了。
    文艺复兴 
    中世纪是专指欧洲封建社会,一般从公元476年西罗马帝国灭亡到1640年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止。但在艺术史上通常指公元5世纪到15世纪,恩格斯说过意大利诗人但丁是中世纪最后一位诗人。 作为欧洲封建社会的重要特征,就是政权和基督教合一的统治,基督教成了封建统治的有力支柱和人们精神生活的唯一寄托。 
    基督教产生于公元1世纪古罗马帝国统治下的犹太人巴勒斯坦地区。由于奴隶主对广大奴隶阶级残酷的统治,广大人民过着极为悲惨的生活,在愤怒与绝望中转而把希望寄托于来世,寄托于救世主,因此人为地创造了一个上帝。传说中的救世主耶稣基督诞生了。 
    基督教的教义是由耶稣及其门徒在巴勒斯坦创建的。那么上帝在人间的化身耶稣是什么样的人?据《圣经》上说:童贞女玛丽亚受圣灵而孕生在犹太伯利恒的一个木匠约瑟的家里,从30岁起开始宣传上帝的“福音”,并收了12个门徒,他们都是牧人、渔民和孤苦无靠的穷人。追随耶稣到处布道,宣扬基督降临人间是拯救人类建立幸福的“天国”;宣扬上帝最后是要审判和惩罚恶人,奖赏善人的。基督教一经产生就具有强烈的反对罗马帝国统治的倾向,因此他们受到严酷的镇压,直到公元4世纪罗马皇帝狄奥多西一世宣布基督教为国教,从此它就登上了统治者的宝座,成为封建社会的精神支柱。 自基督教被宣布为国教以后并与政权合二为一,享有至高无上的权力,教皇被认为是上帝的代理人,国王只是教皇的奴仆,而政权也就成为教权的奴仆。这个社会现实必然决定这个历史时期的文化艺术发展方向。教会和封建统治者利用艺术为他统治的精神工具。麻痹人民毒害民众,充当了宣传教义形象手段,所以历史上把充满教会思想和内容的中世纪美术称作“基督教美术”。 
    基督教美术主要功能在于塑造礼拜像,利用偶像来引导他们的信仰,成为宣传教义的“石头圣经”。基督教美术还作为装饰美的表现,它不仅是为了满足视觉的审美,更重要的是为了显示出教堂内部空间的神秘化,使信徒们宛如身临一种超现实的天国之中。实际上基督教美术只是宗教教义的图解,所以面对文盲的广大信徒必须是简洁明快,一目了然,产生精神的感染,这就形成了中世纪美术的独特风格,成为超现实的精神形象符号,充满非自然的神性而无人性。 
    14世纪下半期至16世纪末,是欧洲从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的过渡时期,黑暗的中世纪在日趋崩溃,新生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逐渐形成。 
    新的资本主义经济在封建体制内部的萌芽,必将产生与之相适应的意识形态,引起思想和文化体系的变革。当新兴资产阶级还没有能力建立自己的政权时,为了在物质和精神两方面摆脱封建专制的枷锁,他们首先在思想文化领域进行变革,制造舆论,动摇旧的精神体系,这就形成了一个气势磅礴的革新运动,史称“文艺复兴”。文艺复兴的指导思想是人文主义,提倡世俗的 “人”为中心,肯定“人”是现实生活的创造者和享受者。他们提倡“人性”来反对教会的“神性”,提倡“人权”来反对中世纪的“神权”,用“人道”来反对替封建制度辩护的“神道”。他们反对宗教禁欲主义和来世观念,歌颂世俗生活,蔑视天堂;主张个性解放,宣扬个人现世幸福高于一切。同时人文主义者睥睨贵族的世家出身,嘲笑僧侣的愚昧无知,痛斥经院哲学和神秘主义,提倡理性、探索自然,追求科学知识。并要求文学艺术表现人的思想感情,科学要为人生谋幸福,教育应发展人的个性。另外人文主义者还拥护国家集权以利发展经济,反对分裂和外来干涉,要求民族独立统一。
    在人文主义思潮的影响下美术创作发生了相应的变革,显示出鲜明的时代特征。美术已不再是宗教神学的奴仆,在题材上开始描绘世俗的人和人的现实生活,即使是宗教神话题材,也注入了人性和人的思想感情,把神变成世俗的人;在表现手法上提倡面向自然,以造化为师,对自然以理性的解释,引进科学的成就塑造艺术形象,透视学和解剖学成了文艺复兴美术造型的两大支柱,在这一时期的美术家往往是集工匠、科学 家、建筑家、画家、雕刻家于一身,这是一个产生巨人的时代,至使无数优秀的美术家宛如灿烂群星出现在欧洲的上空,照亮了历经千年的“黑暗世界”。
    文艺复兴首先发端于意大利,然后逐渐传播到欧洲其他国家,在不同地区、不同国家表现的形式也不尽相同,在意大利表现为绘画和雕刻、建筑的成就,而在德国则表现为农民战争和宗教改革运动。意大利位于地中海区域中央、中古时期世界上最大贸易地区的心脏位置。佛罗伦萨、 米兰和威尼斯都是当时水陆交通枢纽和贸易的集散地,在那里最早出现工商业、萌芽 资本主义,所以也是文艺复兴运动的发祥地。 所谓文艺复兴,是新兴资产阶级针对在中世纪被宗教所扼杀的古代希腊罗马以人为本的 科学文化走向复兴而掀起的一场意识形态领域的革 命。
    意大利文艺复兴可分为初期、盛期和晚期。初期以佛罗伦萨为中心,自乔托始到波提切利止;盛期主要以达·芬奇,米开朗基罗和拉斐尔的艺术成就为标志;晚期则以提香为代表的威尼斯画派著称。
    十字军东征 
    1095年11月,法国克莱蒙城郊外的空地上,集合起了大批教士、封建主、骑士和老百姓。在初冬的寒风中,万头赞动,人声嘈杂。太阳升到了树梢,只听得一阵号角伴着鼓声,一队人举着巨大的十字架从远处走来,后面是一辆装饰华美的大马车。十字架被安放在用石头和泥土筑成的约3米高的台子中央。教皇乌尔班二世从停在台旁的车中走出,登上了高台。二百多名手执长矛的卫兵在台子四周肃然环立。 
    人群安静下来,人们的视线集中到了教皇身上,等待着这场宗教大会的主角发话。立在巨大十字架前的教皇,挺了挺身,举起手中的《圣经》,用铜钟般洪亮的声音说:“上帝的孩子们,现在,在东方,一个叫做什么‘伊斯兰教’的异教教徒们,正在迫害我们的东正教兄弟。耶稣圣墓的听在地,圣地耶路撒冷已被那些异教徒们占领。这是何等的奇耻大辱啊!那些异教徒是一群恶棍、魔鬼。主已经在召唤我们,去投入战斗,到耶路撒冷去,去消灭那些恶魔,去解放‘圣地’!为解放‘圣地’而战的人,将来他的灵魂都可以升入天国!” 
    听众狂热的宗教情绪被煽动起来,“拯救东方兄弟”、“消灭异教徒”、“解放圣地”的喊声此起彼伏,回荡在旷野。教皇继续说道:“教民们,那东方的国家,遍地是牛乳、羊乳和蜂蜜,黄金宝石随手可拾。谁到那里不会成为富翁呢?去吧,把十字架染红,作为你们的徽号,你们就是‘十字军’,主会保佑你们无往而不胜的!” 
    如痴如狂的骑士,封建领主和平民们,欢呼着,跳跃着,争先恐后拥上前,向教皇的随行人员领取一块红布做的十字,戴在自己的胸前或肩上。凡是戴上这块十字红布的,就算走上了“主的道路”,成为了十字军的一员。 
    教皇的号召不胫而走,很快传遍了西欧各地。饱受灾荒之苦的农民,渴望到富庶的东方发财的骑士以及一心想着扩充自己政治经济势力的大小封建领主们,纷纷组织成了十字军。第二年春天,法国北部、中部和德国西部穷苦农民组成的十字军,首先分别从本乡出发,踏上了征途。他们衣衫褴褛,有的还拖家带口,幻想着到富饶的圣地去安家乐业。然而,这批乌合之众的“穷人十字军”,历尽艰辛到达小亚细亚草原时,他们遇到的是塞尔柱土耳其人装备精良的铁骑。一场恶战之后,“穷人十字军”大部分被歼灭,只有一些人侥幸逃回,他们带回的不是金银财宝,而是悲伤与惨痛的记忆。秋天时,由骑士组成的十字军,开始从法国、意大利和德国西部出征。他们由封建领主率领,武器准备精良,组织也比较严密,总数约四万人。经过小亚细亚半岛,向耶路撒冷挺进。 
    这时的小亚细亚和巴勒斯坦等地处在塞尔柱土耳其人的统治下,实际上已经分裂成一些各自独立的小国。面对这支强悍的十字军,这些小国难以组成统一的反抗力量。十字军一路得以胜利进军。终于在1099年7月,攻陷了耶路撒冷。疯狂的十字军士兵,开始了大规模的抢劫和屠杀。在著名的阿克萨清真寺,一万多名无辜的平民男女老幼全部被杀死,鲜血流成了小河。 
    十字军在宫殿、寺院和民居四处搜掠着金银财宝。他们居然订下这样一条规矩:谁先闯进某家宅院,谁就是这座宅院的主人。整座城市被洗劫一空,十字军将士人人都发了大财,一夜之间变成了富翁。十字军在他们占领的地区建立起了几十个十字军国家,最大的是耶路撒冷王国,此外还有安条克公国、的黎波里伯国等。 
    然而,这些国家并不稳固。到1187年时,东方人民在能征善战的领袖萨拉丁领导下,最后消灭了十字军主力,收复了耶路撒冷。德国皇帝、英国和法国的国王又组织了第二次和第三次十字军东侵,也都以失败告终。 
    13世纪初组织的第四次十字军远征,计划是乘坐威尼斯船只去进攻埃及。而在威尼斯商人的怂恿利诱下,十字军的进攻矛头指向了东罗马帝国。这批欧洲骑士,毫不留情地进攻和抢劫了信奉同一个“十字”的国家,早已忘记了收复“圣地”的圣谕,暴露出了他们所谓的征讨异教徒不过是侵略的借口。拜占庭帝国近千年的文化艺术珍品遭到彻底的抢劫和破坏。十字军远征共进行了8次,历时近200年。到1291年,十字军占领的最后一个陆上据点阿克城被穆斯林攻克,至此,十字军东征告终。 
    在十字军东征中,欧洲的骑士、封建领主和教会大发横财,却没有给劳动人民带来任何好处。许多农民被编入十字军后,一路上受冻、挨饿、生病、阵亡,还有不少人被抓去卖为奴隶,成千成万的农民就这样惨死他乡。而最悲惨的还是“儿童十字军”。那是在1212年,在教皇和封建主的哄骗、煽动下,3万多名儿童参军。他们大多是农家孩子,年龄不超过12岁。在法国马赛集合后,被送上木船渡海“东征”,结果,有的船遇风暴,沉入大海;有的船到埃及,船上儿童全被船主卖为奴隶。在德国,也有2万儿童受骗参军。他们好容易翻越阿尔卑斯山,就饿死了一大半,剩下几千人到了意大利,又被拐卖掉不少。“儿童十字军”坑害了5、6万天真无辜的孩子。 
    从1096年到1291年间,这场断续进行的近200年的十字军东征,不仅给东地中海地区的人民带来深重的灾难,也使西欧人民作出了重大牺牲。  
    哲学
    中世纪哲学主要是指西欧5世纪至15世纪的基督教哲学。基督教最初产生于公元1世纪中期巴勒斯坦的犹太民族,它最初是被压迫人民消极反抗罗马统治者的宗教组织。公元2世纪下半期起,它的领导权逐渐被统治者所控制,成了罗马统治者用以统治的官方意识形态的一部分。 
    一 教父哲学 
    为适应罗马统治者强化教会的需要,出现了一批以制定和论证基督教教义、信条为职业的人即“教父”,教父学由此而产生,起于2世纪,终于6世纪。教父学的主要代表是德尔图良和奥古斯丁。教父学的特点是:否定唯物论和科学知识,提倡盲目信仰和宗教狂热,论证上帝创造世界,鼓吹蒙昧主义和禁欲主义。 
    奥古斯丁的《忏悔录》记录了他本人从信奉摩尼教转而改信基督教的思想转变过程,成了后来西方作家们效仿的对象。他的《上帝之城》则系统阐述了两种城市斗争的历史神学,强调上帝之城终将战胜人间之城。奥古斯丁以其丰富的思想和聪颖的思辨能力为基督教建立了第一个百科全书式的完整体系,对西欧中世纪哲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波爱修是最后一个罗马哲人,他既是一个虔诚的基督教徒,但也拥有古典哲学的精神。他一方面不同意死守教条,反对宣扬蒙昧主义,主张现实主义和理想主义,但也推崇人格化的唯一的上帝。他论述了上帝与世界的关系,认为无理性的世界是因果律起作用,但理性世界则是人们应该追求的永恒形式。而人的意志自由是判断的理性的一种功能。在共相与殊相的关系上,他从本体论和认识论上作了论述。他否定了种和属在本体论意义上的存在,但在认识论上则认为种属存在于个体之中,被思考为共相。 
    二 早期经院哲学 
    经院哲学是为基督教神学作论证的,是西欧封建社会的官方哲学。轻视经验、贬低理性、烦琐空洞等等是其特点。在西欧封建社会,也有一些进步的思想家提出了与正统经院哲学有所区别的思想,在其内部为唯名论与唯实论的争论,在外部则表现为“异端”、“异教”,新兴的自然科学及其哲学思想与僵化的教会展开了较量。 
    经院哲学由早期的教父哲学转化而来,正式形成于公元8至10世纪之间。其开创者是爱留根纳,他提出哲学要为宗教服务,真正的宗教是真正的哲学,而真正的哲学也就是真正的宗教,并以新柏拉图主义来论证上帝是万物的创造主。但他也没有贬低理性,而是强调理性和启示都是真理的来源。他还认为上帝是万物,万物皆是上帝,这就为泛神论打开了大门。他指出人是一种特殊的存在,是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的。他的自由思想给正统经院哲学带来了清新的气息。 
    经院哲学产生以后,其内部便开始了唯名论与唯实论的争论。唯实论代表经院哲学的正统派,它认为一般概念先于个别事物,个别事物由一般概念所派生;唯名论则是其反对派,认为只有个别事物才是真实的存在,一般概念不过是表示一类个别事物的名称或符号。 
    唯实论的最早代表安瑟尔谟是意大利人,主张信仰高于理性,先信仰,然后才去理解,并以唯实论的原则,提出“关于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他认为感官所认识的具体事物并不是真正的存在,只有精神所认识的共相才是真正存在的。 
    唯名论的最早代表是洛色林和阿伯拉尔。法国人洛色林主张极端的唯名论,认为只有个别事物是真实的存在,共相只是“声息”或名词,一般概念只是词,此外什么也不是。连“三位一体”、“原罪”都是虚名。这些思想自然不能见容于正统的神学。洛色林的学生阿伯拉尔主张温和的唯名论,认为一般概念代表了事物的相似性。他不同意洛色林关于共相只是一种声息的观点,而认为共相是有所指谓的,是人们理智中的概念。 
    三 经院哲学的繁荣 
    公元13世纪,随着西欧封建社会走向繁荣,经院哲学得到了广泛传播和系统化,其集大成者是意大利的托马斯·阿奎那。在他之前阿拉伯哲学对中世纪经院哲学发生了重要的影响。伊本·西纳(拉丁名阿维森那)提出了共相的不同存在方式,并以其著名的“二重真理论”影响了西欧中世纪哲学。伊本·路西德(拉丁名阿威洛依)极力推崇亚里士多德,把他的哲学进行传播并在局部作了发展。他还发展了哲学与宗教的“二重真理论”,并认为哲学家可以在哲学中认识到更高、更纯粹的真理。亚里士多德的哲学由于这些阿拉伯人的努力而在中世纪经院哲学中占据了统治地位,亚里士多德被认为是哲学与科学的最伟大权威。 
    早期弗兰西斯教派是13世纪奥古斯丁主义的代表,他们把亚里士多德柏拉图主义化。哈勒斯的亚历山大和他的学生波纳文图拉对亚里士多德的解释都带有浓厚的奥古斯丁主义色彩,并使之神秘主义化。 
    多米尼克教派的阿尔伯特全面地向西欧人介绍了亚里士多德及其注释者的思想,但他的思想是混乱的,并且掺和了一些柏拉图主义的成分。他的学生阿奎那则不顾教会保守势力的反对,适应时代的新思潮,极力主张用亚里士多德代替作为教会支柱的奥古斯丁,在激烈的争论中建立起较完善的哲学体系,成为经院哲学的主要代表。他宣扬“君权神授”、“教皇至上”,主张哲学应当永远服从于宗教;并利用亚里士多德的形式质料说,提出“关于上帝存在的目的论证明”,宣扬灵魂不死,论证世界等级制度的合理性;他是个温和的实在论者,认为在个别事物产生之前,一般概念作为事物的原型存在于上帝的心中,在个别事物产生之后,一般概念独立地存在于个别之中。他认为伦理学的任务是研究人生的理想和目的,即如何追求最高的幸福,人的本质在于理性的灵魂。人生的最高目的在于认识真善美,即上帝的本性。阿奎那以其革新的精神和渊博的学识,为基督教建立了一个百科全书式的神学体系,确立了亚里士多德主义在教会神学中的统治地位,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13世纪中期,在巴黎大学掀起了研究亚里士多德哲学的热潮,形成了拉丁阿威洛依主义的中心。艺术系教授西格尔是其著名代表,他认为阿尔伯特和阿奎那错误地解释了亚里士多德,而只有阿威洛依的解释才是正确的。 
    四 经院哲学的解体 
    异端、异教对正统神学的反抗发展到了英国,出现了经验科学的萌芽。罗吉尔·培根提倡面向自然,重视感性经验,发展科学;他批判了经院哲学所流行的盲目崇拜权威、主观虚构的认识方法,指出这些是阻拦人们获得真理的障碍;在一般与个别的关系问题上,他持唯名论观点,认为只有个别事物才是真实的、绝对的存在,而一般不过是代表一类个别事物之间的相似性,只是相对的。 
    另两位复兴唯名论的著名人物是邓斯·司各脱和奥康的威廉。司各脱坚持个别物体是形式与质料的统一,是最高的实在,一般不能独立存在,形式不仅是一般的,也是个别的,形式的个性决定事物的个体化。威廉则是个彻底的唯名论者,他认为所谓一般形式都不过是抽象的词,只能存在于人的心中。因此,一切无用的、空洞的名词概念都应当用剃刀剃掉。此乃他的思维经济原则,即“奥康剃刀”。 
    “德国思辨之父”艾克哈特则以神秘主义的泛神论思想阐述了类似于英国唯名论者的与正统经院哲学不同的一些新思想。 
    文艺复兴时期哲学 
    从公元14世纪后半期起,新型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在欧洲封建社会内部逐步孕育、成长,这种变革也带来了欧洲封建社会内部阶级结构的变化,城市平民、市民的力量开始壮大起来。相应地产生了一些新的思想,包括最重要的人文主义思潮和以新兴自然科学为基础的唯物主义思想,甚至出现了宗教改革,为资本主义的发展开辟了道路。 
    一 人文主义思潮和社会政治学说 
    人文主义思潮是最早的资产阶级反封建的思想解放运动和新文化运动。这一思潮发端于14世纪的意大利,后遍及欧洲各国。它在思想战线所席卷的领域包括哲学、文学、艺术、科学甚至宗教。人文主义思潮的一般特征是宣扬以人为中心的世界观和人道主义精神,与基督教以神为中心的世界观相对抗。该思潮主要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歌颂人的伟大,颂扬人的价值,提倡尊重人、爱护人;肯定现世的人生享乐,反对禁欲主义;提倡个性解放;高扬理性,重视人的知识的作用;宣扬超阶级的人类普遍之爱。 
    意大利的但丁思想的突出表现是对人、人的现世生活的肯定,以及关于政教分立的思想。他还揭露了教会的腐败和黑暗。彼特拉克、薄伽丘、瓦拉等人都以自己独特的方式歌颂了人文主义的基本思想。在意大利以外的西欧国家也产生了爱拉斯谟、斐微斯、拉伯雷、莎士比亚等杰出的人文主义者。 
    马基雅弗利是一名特殊的意大利人文主义者。他认真研究历史和当代政治斗争的经验教训,为统治者提供借鉴。他的《君主论》一书的指导思想是注重统治权术、注意发挥人的主观能动作用。他认为统治国家最主要的基础是良好的法律和军队,还有统治者本人的政治素质或权术。他并不是绝对的非道德主义者,但毕竟以世俗的眼光剥去政治和国家上传统的神学道德主义的面纱,因而马基雅弗利主义在此后也成了非道德的统治权术的代名词。 
    二 哲学的“复兴” 
    库萨的尼古拉继承了新柏拉图主义、中世纪神秘主义和毕达哥拉斯学派的思想,概括当时数学和自然科学的成果,制订出一种具有独特性和过渡特色的哲学学说。他提出了“对立一致”的思想,成为近代辩证法思想的重要来源之一。他把认识能力区分为感性、理智和心智,论述了“有学问的无知”,即认为人能够不断地接近真理的认识,但却不能达到绝对的终极的真理。他提出一种泛神论形式的唯物主义思想,主张上帝创造万物与上帝万物是一回事,物质世界是统一的、无限的。 
    佛罗伦萨的柏拉图主义者费奇诺和皮科等人主张抛弃亚里士多德哲学,全面复兴柏拉图主义。而庞波那齐则也从人文主义立场出发,再度论述了亚里士多德主义,特别是在道德理论方面。 
    法国的蒙台涅通过发展怀疑主义而推进了人文主义运动。他不仅试图推翻亚里士多德的哲学权威,而且试图否定包括经院哲学在内的一切哲学学说的价值。 
    三 宗教改革 
    16世纪在德国、瑞士、英法等国先后掀起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宗教改革运动,其中以路德和加尔文的改革最具代表性。 
    路德的宗教改革的核心是灵魂如何获救的问题,他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因信称义”的学说。他强调的是外在东西对于灵魂的义与不义、自由或受束缚并无任何影响,人只能通过信仰来获得拯救。他并不绝对否认事功,但认为事功只需做到足以抑制情欲的程度。只有体现在基督身上的上帝的权威才是真正的权威,人人都有权阅读和解释圣经,并在其中与上帝交流。这一思想实际上为个人通过自身阅读圣经和信仰来获救打辟了道路,动摇了专门教职人员和教皇至上的根基。 
    加尔文重新推出奥古斯丁的“先定说”,认为上帝预行安排好了宇宙中的一切,包括对人的拯救。这是上帝的恩典,不以个人的善恶功罪为转移。从而否定了罗马教会的救赎理论,并揭露了教会以此来牟利、勒索钱财。个人可通过阅读和信奉圣经而直接与神相通。但个人不应放弃现世的努力,积极求取事业上的成功,从而实现上帝所赋予的先定使命,也是死后可以得救的可靠证 
    四 科学革命和自然科学 
    15-16世纪近代自然科学逐步摆脱了神学的羁绊,从无所不包的“哲学”中分化出来,形成了独立的科学。在新兴科学的基础上发展出了新颖的哲学思想。 
    多才多艺的达·芬奇持有泛神论的唯物主义思想,肯定自然界具有客观的规律,倡导科学采用观察和实验的方法去研究自然。但他也不排斥理性对经验的指导作用,指出“科学是指挥官,实践是士兵”。 
    杰出的波兰天文学家和数学家哥白尼推翻了统治千百年的亚里士多德-托勒密地心说,创立了日心说。这一学说是自然科学和世界观中的一次伟大革命,给予宗教神学世界观以沉重打击,因而也引起了教会的强烈反弹。 
    意大利人特勒肖认为世界万物的“原则”或本原是物质以及热和冷这两种力量,后两者之间争夺物质,于是引起物质的运动,并导致多种多样事物的产生。 
    布鲁诺是反封建和宗教的杰出战士,他捍卫和发展了哥白尼的日心说,并为此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他在泛神论的掩盖下建立了唯物主义世界观,指出神或自然界是唯一的实体,是万物的“最新本原”或“最初原因”,是永恒的、不生不灭的;世界万物虽有其多样性,但统一于物质。构成世界万物的最小物质单位是单子。在他的世界观中还包含了运动变化和对立面相互转化的辩证法思想。但他的哲学中也包含“宇宙灵魂”、“普遍理智”是宇宙内部能动力量的思想。他的认识论抛弃了两重真理论,认为只有人的理性才能认识自然。他把人的理性分为感性、知性和理性三种,认为认识应当从感性上升到理性,但感性认识不可靠,因而他也具有唯理论的倾向。
    战争
    在中世纪的西欧,封建主义的所谓骑士精神,曾经阻挠着军事艺术的发展。不过,在这整个历史时期中,在黑暗的环境里,也有若干时刻闪烁过一些光明。如果从比例上来说,这些光明时刻的数字,也许并不亚于其他任何一个历史时期中的数字。 
    诺尔曼人是最初崭露头角的。他们的子孙也以颇有价值的战例继续发扬了中世纪战争的光辉。他们非常珍惜诺尔曼人的鲜血,总是力图以智慧而避免用鲜血来夺取胜利,而且在这方面做得是很成功的。 
    1066年是英国小学生都记得的一个年份。这一年,诺尔曼人极其技巧地采取的战略和战术,不仅对当时的局势,而且对尔后历史发展的整个进程,都具有决定性的影响。由于采取了一种引诱性的战略行动,诺曼底的威廉在入侵英格兰时,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从一开始起,他就获得了间接路线所带来的利益。当时,哈罗德国王那个举行叛乱的兄弟托斯蒂格,伙同他的盟友挪威国王哈尔德拉达,在约克郡的海岸上实行了引诱性的登陆。尽管这次登陆带来的威胁要比威廉直接入侵造成的威胁小些,但是,由于它是在威廉入侵之前发生的事情,即使上陆的部队很快就被歼灭,其事件本身对于威廉的计划还是增加了功效。上陆的挪威人在斯坦福德被歼两天之后,威廉便在萨塞克斯郡海岸完成了登陆。 
    威廉上陆以后,并没有立即向北挺进,而是先向肯特和萨塞克斯地区进行扫荡,以此引诱哈罗德国王,使他只率领一小部分兵力鲁莽地向南驰援,这样哈罗德向南方走得愈远,愈想迎击敌人,则他离开自己的增援部队也就愈远。这正是威廉的企图,尔后事件的进程,证明了威廉的计算完全正确。他把哈罗德引到黑斯廷斯,靠近了英吉利海峡的岸边,才开始和哈罗德交战,然后又在战术上采取间接路线的行动,达到了有利于自己的战斗结局。当时,他命令部分兵力假装战败而逃,引得敌人尾随他们进行追击,从而使敌人自己打乱了战斗队形。而后,在战斗的最后阶段,威廉使用弓箭手从高处进行“射击”,结果使哈罗德阵亡。这也可以算是间接路线的一种行动方式。 
    威廉在这次胜利以后所采取的战略,同样也是值得重视的。此后,他又没有直接向伦敦进发,而是首先占领了多佛尔,从而保障了自己海上交通线的安全。而在后来到达伦敦郊外之后,他也没有直接强攻城市,而是开始扫清伦敦的四郊。由于面临着饿死的危险,当威廉达到贝尔克汉斯提德以后,这个都城终于自动投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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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下一个世纪里,又出现了一个历史上最惊人的战役,足以证明诺尔曼人的军事天才。这就是“强弓”公爵和来自威尔士边界的几百个骑士在他指挥下所建立的功绩。他们征服了爱尔兰的大部分,打退了一支强大的挪威兵力的入侵。他们的胜利所以显得特别惊人,就是因为其兵力极小,而且是在森林沼泽地的不利条件下取得的。征服者正好是在这种情况下显示了自己的聪明才智。他们为了适应特殊的环境,改变和改造了封建时代的传统作战方法。达批征服者曾多次使用计谋,把敌人骗到开阔的地形上,以便在那里更有效地发挥自己骑兵进行冲击的威力。他们有时采取诈败、佯攻和从后方进行突击的方法,破坏敌人的战斗队形。而当敌人不受欺骗不肯离开防御阵地时,则以出敌意外的战略性行动,以夜间突击和劈头盖脑的“弓箭射击”等等手段,来摧垮敌人的抵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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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三世纪也有许多具有高超战略艺术的例证。第一个这样的例证发生在一二一六年。英国国王约翰在几乎丧失王位之后,居然又在一次没有进行任何战斗,而是纯粹运用战略手段的战局当中,把自己的国家挽救过来了。他当时采取的手段是:一、机动性;二、要塞所具有的巨大防御能力;三、心理上的因素,即利用城市公民对于“伯爵们”和他们的国外同盟者法兰西国王路易的传统厌恶心理。路易在肯持东面地区登陆以后,紧接着就占领了伦敦和温契斯特。约翰当时的兵力过于单薄,要用战斗来进行抵抗是不可能的。而全国的大多数乡村仍然被伯爵们统治着。不过,约翰还控制着温索尔、里丁、瓦林福德和牛津等要塞。这些要塞监视着泰晤士河一线,把伯爵们的势力分隔在该河南北两面。而位处路易国王后方的那个最重要的要塞多佛尔,也仍然掌握在约翰的手里。这时,约翰本人已撤退到多塞特郡,而当局势逐渐明朗化之后,他便在七月间开始向北进军,前进到伍斯特,抵达塞文河,从而建立起一道屏障,使得叛乱者不可能继续向西北和西南方向扩散。此后,他又从那里向东方移动,沿着泰晤士河进军,作出了一个前往温索尔解围的姿态。 
    为了欺骗敌军,使围攻温索尔之敌深信不疑,约翰又派出一个威尔士弓箭手支队,命令他们趁着黑夜向敌人营地射击,而自己却立即转向东北方面开拔,抢在法国人之前赶到剑桥。现在,他可以切断许多条通往北方的道路,因为法军的主力此时正在围攻多佛尔要塞,不能脱身。尽管约翰本人在十月份病故了,但他成功地把一些闹事地区隔绝开来,促成了叛乱者及其法国同盟军的失败。如果说,约翰是因为吃多了桃子和新麦酒而送命的话,那么,他的敌人则是因为过多地抢占重要的战略据点而被拖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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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国伯爵们的下一次叛乱是在1265年。这次叛乱由爱德华亲王(即以后的爱德华一世)采取技巧的战略镇压下去了。当时,英王亨利三世在刘易斯战役中遭到失败,于是英格兰各地的统治权,除了威尔士边界地区之外,又都落到了伯爵们的手里。西蒙·戴·蒙特福正准备从那里开始自己凯旋式的进军,想越过塞文河,一直前出到纽波特。爱德华亲王这时已经从伯爵们的军队里脱逃出来,在威尔士边界地区收集勤王的兵力。他抢占了塞文河上的桥梁,前进到戴·蒙特福的后方,从而打破了戴·蒙特福的计划。爱德华不仅把敌人赶过了乌斯河,而且以三艘大型划桨船组成一个突击队,突然袭击了停在纽波特的敌人船只,因而又打破了戴·蒙特福想要把自己的军队运回英格兰的计划。这样,戴·蒙特福就不得不向北作长途而艰苦的行军,而且必须经过威尔士这一片贫瘠荒蛮的地区。这时,爱德华已后撤到伍斯特,扼守着塞文河,以等待戴·蒙特福的来到。当戴·蒙特福的儿子率领着自己的部队从英格兰东部前来援救他父亲的时候,爱德华利用自己处于中央位置的便利,对于各自盲目前进的父子两人,采取了各个击破的办法。为此,他首先进行了强行军,而后又进行反行军,来回机动兵力,采取突然袭击,终于两次取得胜利,第一次在肯尼尔沃思,第二次在伊夫夏姆。 
    爱德华即了王位以后,命运决定着他还要在威尔士地区进行多次战争,而且这些战争对军事科学作出了重大的贡献。他不仅改善了使用弓箭的方法,使骑兵的冲锋和弓箭手的射箭很好地协调起来,而且制定了进行征服的新的战略计划。他当时的任务是,要征服一些野蛮而强悍的山地民族。这些山地民族,可以退入深山以避免战斗,而后等到冬天,当征服者停止作战的时候,便又马上钻出来,重新占领谷地。如果说,爱德华当时掌握的兵力兵器还是比较有限的话,那么,他还占有一个优势,那就是他的作战地区也是很有限的。爱德华把机动性和重要战略据点的支柱作用很好地结合起来了。他在这些据点里建立碉堡,各碉堡之间以道路相联,并且迫使敌人经常处在运动之中,从而使得敌人在整个冬季都没有可能恢复体力和振奋精神,不能再返回到已经丧失的土地上来了。就这样,他逐渐地把敌人弄得精疲力竭,消磨了他们的抵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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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爱德华一世的战略天才却未能传之于子孙。所以,在百年战争时期,我们从他的孙子和曾孙的战略中,就找不到一点什么有教育意义的东西了。他们在法国境内采取的那种毫无目的的行动,完全没有什么实际效果。如果说曾有几次行动多少产生了一点效果的话,那也不能把功劳归于他们两人。在法国,在进行克勒西会战和普瓦提埃会战时,爱德华三世和黑王子(爱德华)都曾使自己陷入了极端危险的境地。然而,英国人当时面临的那个艰难困境,竟然引得不够阴险狡猾的敌人上了当,他们居然在对自已很不利的条件下发起了鲁莽的进攻。结果,反而使英国人得以乘机逃脱了被歼灭的厄运。其所以如此,是因为英国人在自己选定的地形上进行防御战斗时使用了长弓,使得自己在战术上拥有对于法国骑士的明显优势。 
    法国人尽管遭到了一次惨败,但是这惨败归根结蒂却给他们带来了益处。此后,在战争的下一阶段,他们就恪守杜·古西林采用的“费边战略”。这就是避免同英军的主力交战,竭尽全力去干扰敌人的调动,逐渐把英国人从他们所占领的地区撵出去。在结合利用快速性和突然性方面,杜·古西林达到了非常娴熟的地步,这在以往的将领中,是很少有人达到这种造诣的。他截获敌人的运输队,消灭其单独活动的支队,围攻敌人陷于孤立的守备部队,尽量把他们俘虏过来。他在发动攻击时,照例都要选择敌人最难预料的方向,而且经常是在夜间突然实施。此外,他还到处煽起不安的气焰,以此吸引敌人的注意力,并使敌人占领的土地逐渐缩小,最后转到自己方面来了。 
    不到五年的时间,杜·古西林终于使英国人在法国占据的庞大地盘大大缩小了,把他们压挤在波尔多到巴荣讷(比斯开湾海岸的南部)之间那个狭窄的地带上,而这正是没有通过战斗得来的。对于英军部队,那怕是一支不很大的兵力,只要他们有时间进行防御部署,他在任何时候都不会冒昧地加以硬攻。一般的军事长官,大都象高利贷者那样,恪守着一个信条:“没有获胜的保证就不发动进攻。”(“不安全就不放款。”)而杜·古西林则有着自己的信条:“没有突然袭击做保障就不发动进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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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英国人在侵夺外国领土方面的进一步尝试,是有其特点的。他们在作战开始前预定的目的及其达到目的的手段,值得认真加以分析。亨利五世的第一个、同时也是最有名的一个战役,实际上是最愚蠢的一个。在一四一五年的“爱德华式”的进军中,直到在阿金考特(现为阿让库尔)进行会战而达到这次进军的顶点时为止,法国人只要封锁住他们行进的道路就足以使英军由于受到饥饿威胁而自行瓦解。可是,陆军首脑们却忘记了克勒西会战的教训,忘记了杜·古西林的遗训。他们认为,法军在兵力方面有着四对一的优势,而必须采取直接的攻击。结果,他们又象过去在克勒西会战和普瓦提埃会战中那样,反而遭到了惨败,而且显得更加可耻。亨利五世在这次侥幸取胜之后,开始采取一种“区截法战略”,其办法就是分区域地扩大地盘,使之与其他地区隔绝,争取当地居民拥护自己,以达到取胜的目的。亨利五世以后所进行的各次战役,从其兴味和意义来说,都越过了战略的限度,而偏重于大战略的范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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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中世纪的战略问题的研究,我们可以把爱德华四世的进军作为一个结束。他在一四六一年即位,中间被流放出国,到了一四七一年,由于很技巧地采用了机动作战的办法.终于重新复辟。爱德华四世进行第一个战役得以获取胜利,主要是因为判断情况的迅速和调动部队的快捷。当他在威尔士地区同当地拥护兰加斯特王朝的势力作战时,得到了敌人主力已经从北面靠近伦敦的情报。于是,他掉头后撤,在一四六一年二月二十日抵达格洛斯特。在那里,他又获得一个消息,由华尔维克率领的约克王朝的部队,于二月十七日在圣·阿尔班斯被兰加斯特的军队打败了。圣·阿尔班斯距离伦敦只有三十二公里,而格洛斯特到伦敦则有一百六十余公里。这样,兰加斯特军就拥有进入伦敦的三天优先时间,可是,到二十二日,华尔维克已率领残部赶到贝尔福德同爱德华会师。这时爱德华听到传说,伦敦城还在同兰加斯特军谈判投降的条件,城门还是关着的。于是,爱德华即在第二天离开贝尔福德,于二十六日进入伦敦城,并且就在那里宣布即了王位。 
    兰加斯特部队遭到失败以后,随即往北撤退。爱德华决定马上追击敌人。尽管敌人在数量上占有优势,而且在陶顿占领了预有准备的阵地,他还是大胆地进行冒险,照样进攻敌人。当时,突然天降大雪,敌人被白雪耀花了眼睛。这又使他得了一个好处。他的部将法孔堡正好利用这个机会,成功地用弓矢激怒了眼花目眩的敌人,诱使他们盲目地进行反突击,因而使敌人遭到惨败。 
    一四七一年,爱德华四世战略的特点,不仅具有快速性,而且还有机动性。在此以前,他曾经丧失了王位。但是,他从其内兄那里借得了五万克仑(每克仑为五先令)的款子,收集了一千二百名旧部,开始进行复辟的尝试。这时,英国各地都有他的旧部向他发出支援的保证。当他从弗拉辛扬帆启程时,他的敌人已在英格兰各地的海岸上组织了周密的防御,其目的是要阻止他率领军队登陆。爱德华当时决定,要突然地在恒比尔河口进行登陆。他估计到,那个地区的居民对于兰加斯特王朝是极端忠顺的,因而那里可能没有设防。这样,他迅速完成了登陆,接着很快就前进到了约克。从那里,他便沿着通往伦敦的大道开进,并且绕过了敌人用来封锁大道的一个支队,前进到了塔德卡斯特地区。爱德华四世摆脱了紧紧追踪他的那个支队以后,又碰上了另外一支敌军,即防守纽瓦克以等待他到来的那个支队。于是,他又把这支敌军诱向了东方。随后,爱德华四世折向西南,到达累斯特,并在那里收集了不少旧部,扩大了兵力。此后,他就直向考文垂进军。而在那里,华尔维克正在集中自己的兵力。华尔维克本来是他过去的同盟者、老部将,而现在却成了一个主要的敌人。把追击者诱骗到达这个地区,而自己又扩大了实力以后,爱德华四世便转到东南方向,直接向伦敦进发,而伦敦的守城部队却为他打开了城门。现在,他已经拥有足够强大的兵力,可以同敌人进行会战了。于是,便率领军队开出了伦敦城,去迎击原先追赶着他、而现在已疲惫不堪的那支敌军。当该军抵近巴尔尼特的时候,在浓雾掩罩下发生了几场混战,爱德华四世终于又取得了胜利。 
    就在同一天,兰加斯特的女王安琼-玛格里特,率领着一支法国雇佣兵在韦默思登陆。她在英国西部收集了拥护自己的兵力以后,立即开拔,去同彭布洛克公爵在威尔士所集合的部队会师。这一次,爱德华四世又是因为行动迅速而获益,当女王的军队正沿着位在河谷边缘的布里斯托尔——格洛斯特大道向北行军的时候,他抢先一步赶到了科特斯沃尔兹。当时,一支军队在谷地底下,一支军队在山地上面,在整个白天双方都在进行疲劳的竞走,而到黄昏时,爱德华终于在提尤克斯伯里切断了女王的军队,使它不能在格洛斯特地区渡过塞文河。为了达到这个目的,爱德华四世早已下令格洛斯特的地方官关闭城门。在整个白天里,他的部队行军六十五公里。而在当天夜里,他紧紧靠着敌军扎营,直接监视着他们,使其无法溜走。敌人占据着相当坚固的防御阵地,但是,爱德华四世却利用自己的攻城机和弓弩进行挑战,诱使敌人发动进攻。他以此达到了目的,待到次晨进行会战时,终于获得了决定性的胜利。 
    爱德华四世的战略,其唯一的优点是善于利用机动性,缺点则是没有深远的计谋,而这一点,正是中世纪战略的通病。在中世纪里,战略所追求的目标,通常都是简单而直接的,只不过是采取各种方法去寻求战机而已。如果会战不能达到确定的结果,那吃亏的往往都是首先发起攻击的一方。除非他们能够反客为主,引诱防御者在战术上首先采取攻势,才有可能出现例外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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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世纪里,战略的最好例证并不出在西方,而是来自东方。公元十三世纪,对于西方战略的发展来说,是一个卓有成效的时代。其所以显出光辉,是因为蒙古人给欧洲的骑士们充当了教师,使他们在战略方面得到了有益的教训。蒙古人所进行的各次战争,无论在作战的规模和艺术方面,在突然性和机动性方面,还是在战略和战术上采取间接路线的行动方面,不仅不会逊色于历史上的任何战争,甚至于还要超越这些战争。成吉思汗在征服中国北边金朝的时候,曾把大同府当作一个诱饵,采取了一系列的诱敌行动。这和拿破仑利用曼图亚要塞的做法完全是一样的。当时,成吉思汗分兵三路,采取大纵深的迂回运动,终于在精神上和军事上都把金朝完全摧垮了。(注:蒙古灭金是在1234年,当时成吉思汗已死,窝阔台继位为大汗。) 
    公元1220年,成吉思汗侵入花剌子模王国。花刺子模的实力中心是在现今的土耳其斯坦地区。当时,成吉思汗以其一部兵力从南面进攻卡什加尔,以此吸引敌人的注意力;其主力则从北面突入王国境内;而在主力的掩护之下,他自己却率领着总预备队进行了一次很深远的迂回。他曾一度消失在吉兹尔-孔这片大沙漠中,后来突然出现在布哈拉,即前进到了敌人的军队和其防御阵地的后方。 
    公元一二四一年,成吉思汗以后的军事首领之一的速不台(这里与史实不符,蒙古人的这次西征[1235-1244],由成吉思汗之孙拔都任统帅,速不台只是他的部将之一)继续实行西征时,使欧洲人接受了一个具有双重意义的教训。当时,他曾派出一支军队作为主力的战略掩护队。该军掩护主力的侧翼,穿过加里西亚,吸引着波斯人、日尔曼人和波希米亚人的注意力,并且依次地对他们给以打击。速不台的主力分成三个纵队开进,纵队彼此相距颇远,但却疾速地穿过了匈牙利,抵达了多瑙河。在这次进军中,两个翼侧纵队掩护和遮蔽着预期完成独立任务的中央纵队。蒙古人沿着钳形方向抵达多瑙河以后,被集结在河对岸的匈牙利军所阻,曾经暂时地停留在格朗地区。可是,他们技巧地进行了后撤,引诱匈牙利军离开了河岸,进到了预备队无法给予援助的地点。速不台即利用黑夜迅速机动部队,在沙约河上进行突然袭击,首先把匈牙利军队加以割裂,而后即各个予以歼灭。这样速不台成了中欧平原上的主人翁。一年以后,他自动地放弃了所征服的地区。在他没有撤走之前,欧洲极为惊恐,谁也没有力量敢去碰他一下。
    婚姻
    欧洲各国的封建主义婚姻家庭制度,多数是在日耳曼人氏族制解体以后,在接受罗马文明影响的条件下建立的。总的说来,欧洲封建时代的婚姻家庭立法发展比较迟缓,内容上也很不统一。就渊源来说,主要来自习惯法、寺院法和罗马法三个方面。 
    1.习惯法的作用 
    习惯法是欧洲中世纪婚姻家庭法最重要的渊源。进入封建时代以后,原日耳曼各部族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习惯法被增添了新的内容,在有关国家中获得了广泛的应用。许多封建法典对婚姻家庭的规定,主要是习惯法的汇集、整理和编纂。早期的诸日耳曼法典,如萨利克法(LexSalica)和利普安法(Lex Ripuaria)等,就是很好的说明。按照早期习惯法的规定,掠夺婚已被逐渐禁止,买卖婚成为一种主要的婚姻方式。有的习惯法还规定,若甲自由民与乙自由民之妻通奸,应向受侵害者支付赎罪金,并为乙方另买一妻。在夫妻关系和亲子关系中,父权和夫权仍很强大,但男子结婚后如自立门户,即可脱离父权的支配。丈夫离异妻子,须具有习惯法所认可的理由,如一方有奸情等重大过错等。血亲团体(Sib)在婚姻家庭问题上起很大的作用。早期习惯法中还保存着某些原始的风俗。 
    随着欧洲各国封建化的加深,习惯法在内容上也有发展变化。罗马法和日耳曼法的交流,使许多国家的固有法增添了新的因素,寺院法和王室制订的成文法,部分地取代了习惯法的作用。但是即使到了中世纪的后期,习惯法还是许多国家中婚姻家庭法的主要形式。例如,十三世纪时诺曼底大习惯法典(Grand Customier of Normandy)中有关婚姻家庭的内容,就是当时法国(主要北部地区)普通法院处理此类争议的依据。 
    需要指出的是,欧洲中世纪长期处于封建割据状态,各级封建领主在婚姻家庭方面享有许多特权,这也是为习惯法所承认的。例如,在下级封建领主无子,将封地转于女性继承人时,上级封建领主对该女的婚姻有同意权。封建领主之女出嫁,附庸有助以嫁资等的义务。许多地区中,领主对与农奴结婚的妇女,享有初夜权。 
    2.寺院法的影响 
    在纪元后的数百年间,基督教在欧洲的许多地区就获得了广泛的传播。法兰克王国崩溃以后,特别是在十一、十二世纪左右,教权更加扩张,教令更加统一,寺院法也进入了全盛时,在许多问题上处于凌驾于世俗立法之上的特殊地位。一般说来,在有关婚姻、家庭、监护、继承、收养和某些特定种类的犯罪上,寺院法的权威和教会的管辖权一般是无可争辩的。 
    寺院法中有关婚姻家庭问题的规定,以下列经典和文件为主要渊源。一、《新约全书》(The New Testament),二、《使徒教律》(Teachings of the Apostles),三、《使徒约章》(Constitu-tion oFthe Apostles),四、宗教大会的决议和教皇颁发的教令集。公元1234年教皇格雷哥里九世时所编制的教令集里,第四编即为婚姻法。基督教认为结婚属于宣誓圣礼(Sacraments)之一。为婚姻的成立规定了严格的条件和程序。在结婚的实质要件方面,寺院法中列举了种种婚姻障碍,亦称阻挠婚姻成立的原因(impediment)。包括:缺乏当事人的同意,当事人不能人道(impotence),重婚,当事人一方曾宣誓永抱独身主义,当事人一方未受基督教的洗礼,双方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等。寺院法中的结婚年龄为男十四岁,女十二岁。至于禁止亲属结婚的范围,除直系血亲、姻亲一律禁止外,公元1215年以前禁止一定亲等内旁系血亲、姻亲结婚,教皇印诺森三世(Innocent Ⅲ)时缩小为四亲等。在结婚的形式要件方面,按照原来的宗教习惯,当事人应将准备结婚之事在本地教会中公布(banns),结婚时由神职人员祝福,不遵守这种仪式要受到教会的非难,甚至予以一定的处罚,但并不因此而妨碍婚姻的有效成立。十六世纪时经托伦托宗教大会(The Council oFTrent)决议,结婚必须与教会合作,于神职人员面前举行婚姻宣誓。 
    关于婚姻关系的解除问题,寺院法一贯本诸教义,采取禁止离婚主义,如有特殊重大的理由时,得经最高教会当局宣布婚姻无效。对此,有的法学家称为教皇特许的离婚。但实质上并非离婚,因为获得此种宣布者,婚姻被认为自始就未成立。为了维护禁止离婚的教规,寺院法还创设了别居制度(Separation oF bed and board),即许可双方不承担相互同居的义务,但不许双方解除婚姻关系。除分居外,其他因婚姻而发生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继续存在。 
    3.宗教改革后的婚姻立法 
    欧洲中世纪末发生的基督教的宗教改革运动,在婚姻问题上主张摆脱教会法的严酷束缚,使之符合"人类理性"的要求。宗教改革运动的领袖马丁·路德曾说,婚姻的事先同意并不表示将来的愿望,而只是表示现在的意见。他认为只要双方本人自愿并已同居,婚姻即为有效。反对天主教教会对婚姻事务的包办,反对婚姻的不可离异性,这就是当时在婚姻问题上新旧之争的主要内容。自宗教改革以后,婚姻问题上的立法权和司法权逐渐地要教会转入国家机关,这个过程被称为婚姻还俗运动。 
    在欧洲中世纪末期,法学领域内还出现了罗马法复兴运动。最初发端于意大利,以后遍及欧洲各国。罗马亲属法的原理和规则,获得了法学家们的广泛研究,对各国婚姻家庭立法的变化也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宗教改革和罗马法的复兴,在一定程度上触动了从封建婚姻家庭制度到资本主义婚姻家庭制度的转变。但是这种转变是渐进的,十分迟缓的,在不同的国家中,发展也是不平衡的。从立法上看,首先采用选择民事婚(Civil marriage)制度的是十六世纪的荷兰。所谓选择民事婚制度,即采用宗教婚还是采用法律婚,可由当事人自行选择。在法国,1787年路易十六世以敕令规定选择民事婚制度。1791年的法国宪法指出:"法律承认婚姻仅为民事契约",用法律婚取代了宗教婚。在德国,首先采用法律婚的是1850年的法兰克福的地方法。1874年的普鲁士法和1875年的帝国法颁行后,宗教婚在全国为法律婚所代替。英国的亲属法改革更是很缓慢的。根据英国国会在十八世纪后半期和十九世纪初颁布的法律,任何婚姻均应在教堂举行婚礼。1836年的婚姻法才承认在政府机关登记的婚姻为有效。直至1898年的婚姻法才规定结婚无须举行宗教仪式。
    音乐
    两三千年前的文化以其固有的形式流传至今者绝不在少数.许多宗教如此,希腊时代的哲学、数学及音响学等也是如此.再者,例如埃及的金字塔、希腊的雕刻、罗马的部分建筑等,都保存了原来的艺术形式,人们可以直接加以鉴赏. 
    然而,音乐并非如此,埃及和希腊的音乐,只能根据绘画和雕刻加以想像,虽说多少遗留下了一些乐器和发现了一部分记谱,但是,当时的音乐究竟如何,难以得知. 
    到了中世纪,音乐由于基督教而取得了不寻常的发展.如果没有基督教,就不能想像中世纪的音乐,而今日的欧洲音乐也将会成为完全另一种面貌.从旧约全书和新约全书中可知道基督教远自犹太王国时期,就是最重视音乐的宗教,一千多年以来,它们一直采取了加强教会音乐的方针.以宗教仪式做为温床孕育了优秀的作曲家,他们把音乐有条理地加以系统化并使之发展成长. 
    人类祀奉神时所产生的力量是无穷尽的.且不必说音乐,以眼睛所能看到的建筑为例,即使文化很低的原始民族,也曾建有令人惊奇的、壮丽的神殿.在欧洲各地所见到的五百年以至八百年前的宏伟的教堂,不论从费用上或艺术的精神成就上,与其说由人力建成,莫如说是由神的威力所致也许更为恰当.音乐也是如此,当时得以普及和发展的推动力是教会.制定音乐的体制并对乐谱加以研究的正是那些修道士,而且也正是在教会音乐中,开创了复调音乐的形式并完成了对位法.最初印刷乐谱,是教会为了作弥撒而用的.键器起以至其教授法,没有一件事能够离开教会而产生.但是,文艺复兴以后,到了巴罗克和古典乐派时代,产生艺术的推动力,在某种程度上则不是来自王公贵族.那些豪华的宫殿建筑的出现和民间器乐的发展,从浪漫主义时代直到现代,其推动力逐渐转移到群众和广播宣传方面来.然而,至今为止的任何一种音乐若说它是建立在中世纪时代的基础上,也并非过份.从音乐的全部理论到记谱法,以至合唱、合奏,多半都是中世纪的遗产.即使说今天的交响乐和歌剧的内容是世俗的,也不能说与中世纪的教会无关.
    国王 
    中世纪王权经常产生变化,尤其是在中世纪后期,特别明显。中世纪时期王权统一的概念是在法兰克王国加洛林王朝之前,那时也可以看出比较统一的特点;而在这个时代之后,因为各自国家和民族的地理概念形成,彼此走上各自发展的道路,到了末期,王权又开始向资本主义过渡,逐渐走入衰弱期。 
    关于国王由来一说,其普遍原则是神授与民选的结合促成,两者缺一不可。这与日尔曼民族的原始观念有关,他们认为国王是具有神性的,所以才能在世间行使他的权利,因而能够站无不胜,这种神性是整个王室家族共有的,所以此家族中成员都有成为国王的资格。但这一神性一定要经过人民民选才能证明其神性,总的看来中世纪国王均如此产生,克洛威就是在公民大会中被选出,而其祖先就是半人半神的墨洛克。后来加洛林王朝取代克洛威王朝,为了证明其合法,所以和教皇结交,由教皇授予这一职位成为合法国王;同时教皇也从中得到好处,形成了以后的教皇国。这一习俗是从日尔曼人沿袭而来,基督教则进一步加强了这一习俗。
    这一方面表现在理论上,基督教早期的神学家就已有对于王权的论述:即国王是神,也是上帝在世间的代表,教会的代表者,所以具有神性;同时为了确保国王的神性,教会为此加入了一系列的登基大典,最主要的就是涂油礼(原古希伯来人仪式),多以橄榄油为香料,仅国王能够使用。一般而言登基仪式有四项内容:选举,宣誓,涂油和加冕。
    国王的选举范围狭窄,国王选出后对应履行的责任和义务进行宣誓,结束后还需进行宗教仪式中的圣餐礼,加入很强的宗教意味。在教堂中加冕,说明他与神的关联。其复杂的过程既表明国王神性,也表达了人民对他的信仰:不仅是国王,还是具有神奇功效的人物;但也有不合解释之时:神授自上而下,民选由下而上,矛盾总会产生;此时就会出现两个国王共治的局面,这也是导致中世纪混乱的重要原因之一:比如法兰克王国的分裂就是因为三子共治而出现的。
    国王因为了解自己无神性,所以需要一定的实力作为王权统治基础:在这当中,经济基础最为重要。每个国家的国王都掌握了一块中心地区,为国王提供了持久的经济基础和保障,国王军队也能从中得到补给,也因此这块中心地区往往就成为了王国的首都。此外,国王还拥有很多的动产和不动产,为其经济基础的一部分。除了领地外,抢劫和纳贡是国王主要经济来源。同时,国王的经济基础也靠社会关系。国王作为一个贵族,在统治中形成集体力量,并通过联姻来加强统治,使自己的领土增大;所以妇女在当时政治生活中起很大作用,婚姻的失败往往意味着一场战争,会引起全欧洲的混乱;平民结婚则是出于经济利益。这些社会力量可加强社会统治,但共治共享观念会引起灾难,父子兄弟之间常为对手,且王权形式管理上也不完全,因为理论上全国土地都为国王所拥有,而实际上是由贵族等自治。当时还有司膳、司宫、司厩、总管等官职,其作用都是为了管理国王的领地,而非全国土地。直到中世纪后期,土地才逐渐演变为由官吏管理,可见当时并非独裁同志,而是共治、民选并存的状态。
    而王权与教权关系也成为了中世纪的主要线索。
    早期教权辅佐王权,因为一开始教会没有地位,需要依附王权而生,所以极力宣扬国王的神圣性;中期以后,随着教会的势力增强,而地产什一税使得教会的经济实力加强,其宗教思想有是各国在割据时的统一标志,于是开始了和国王争权时期。教会的克里尼改革运动,就提出了教权高于王权的口号,宣称王权既由教权授予,也能由教会收回,开启了中世纪后期的教权、王权之争。 
    中世纪教权既扶助了王权,同时也限制了王权,其主要特征有以下两点:第一,王权在理论上与实际上有所差距,理论上至高无上又有神圣性,而且是法律的制定者;但实际上王权是虚弱的,当时的分散割据和教会限制都影响了王权。第二,封建与王权并不对立,君权至上仍是封建统治的观念,国王奠定了统治基础即封建制,在封建关系中王国仍有许多特权,比如外交事务只能由国王出面,司法是国王的最高权威,故能在四分五裂时期保证了国王的统治。
    贵族 
    中世纪为一个典型的贵族统治时期,贵族是维持统治的阶级结构,无论是否长官都有统治权,且成分复杂,并随早、中、晚期不断变化。 
    早期人们不注重谱系,因为是个民族与罗马的混容时期,是重视现有势力和土地;中期,社会基本定型,人们开始注重谱系,强调封号,看重出身,贵族集团也于此时形成,成为一个封闭的团体;到晚期,因为商品经济发达和社会上成分的流动增加,也开始有下层人加入贵族行列,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有封号而无土地的破落贵族。 
    关于贵族的起源,现在的学者们有不同的看法,主要分为两种:第一种来自于学者布洛克,他认为中世纪分为两期。第一期(第十一、十二世纪之前)为无贵族时期,罗马的原贵族随着帝国消亡而消失,而蛮方贵族没有形成;第二期(十二世纪之后)才开始出现贵族,其典型特征为骑士阶层开始正式出现,即骑士等于贵族。但后来的学者通过考察,对以上说法不认同。日尔曼大举入侵后,罗马贵族没有真正消亡,与后来蛮邦上层结合为一体,中世纪前期就已经有贵族,到了后期贵族和骑士有所融合,但两者之间也有区别,直到和平时期,骑士的军事功能削弱和,两者才合为一体。 
    十二、十三世纪后,随着贵族和骑士融合,开始形成明确的贵族之间等级,要成为贵族必须成为骑士,等级性和集团性明显。骑士必须是骑士的后裔,这种差距和其他阶层的集团拉大,使得贵族具有了明显的封闭性,且贵族内部也分出了不同的登记,表现出不同的权势: 
    公爵,此称号授予部落首领,为一地的统治者,仍有政治、经济、法律和权利,这些人行为往往决定很多人的命运,他们仅为名义上的归附。 
    侯爵,大都为边防长官,是由国家派为边境地区的长官负责数郡的统治,这些人大都出身于当地的大家族,为半独立力量,可任命当地官员。 
    伯爵,是地方的行政长官,如郡首,由国王任命,时间长久后也成为半独立状态。公爵的委任者也称伯爵,其权利甚大,尤其代表公爵时,常常由社会秩序的维护者成为统治者,如在英国建立安茹王朝的安茹伯爵,以及法国的香槟伯爵等。 
    以上三种贵族为高等贵族,均拥有大量的领土,能实行独立或者半独立的统治。 
    子爵,起初为高级贵族的侍从或是助手,带其处理事物和司法案件。高级贵族不在场是可独立行使其权利,到后来开始建造城堡,形成小统治中心。 
    男爵,大都与军队相连,以服军役为条件从国王那里领取土地奉养土地的骑士首领,一位男爵最少拥有40~50个骑士领(一个骑士领是指供养一个骑士所需的土地面积)。 
    贵族的特征也反映在其它各个社会生活方面。 
    衣食住行方面:衣服的颜色、款式均以法律规定,非贵族者不得穿金戴银,不能穿丝绒、毛皮衣服。农民只能穿黑、灰两色,贵族可以追求华美,是当时服装改革的推动者;但当时的服装上仍然有不少缺陷,如无衬衣、睡衣,且男女衣服样式区别不大。在饮食上,有限制和经济实力两种区别。如野味:孔雀、鹿肉、天鹅属于限制方面;而因为野味气味大,当时的储藏技术的落后,令得从东方而来的长途运输香料可与黄金等值,成为当时贵族的专利。在居住方面,中世纪贵族为土地贵族,他们衣服土地而生,在庄园中心地带有贵族的住宅,但主人不会长住;另一处则为代表权势之地的城堡,起初是皇家特权,一般建立在山上,是易守难攻之地,一防卫性为主且代表权势,不追求舒适,内部潮湿、阴暗;城堡的作用众多,不仅是贵族家族的居住地和社交场所,也是在战乱时周围居民的避难场所。 
    婚姻家庭状况:中世纪贵族的婚姻为政治婚姻,贵族结婚的目的是为了延续后代和加强贵族家族之间的联系。一桩婚姻可结成联盟,化解矛盾。所以贵族长子更多考虑政治方面的因素,而无继承权的次子则考虑经济利益,所以当时追求寡妇就成为了一种习俗。因为中世纪无自由恋爱,婚姻都由父母、家族安排,所以虽然那个时候的妇女地位较低,但是贵妇人却是例外。她们都具有双重角色,一方面而言是贤妻良母,担负相夫教子,料理家族事物的责任;另一方面又是罗曼蒂克的典型,成为骑士所追逐的对象和崇拜理想;她们所带表的是纯洁、高贵和爱情的理想。当时的贵族家庭是一个意义上扩大的家庭,包括仆人、佣人和依附者,即穷亲戚、寄养者和骑士等,如果一个人可以住入贵族家中满一年零一天,就可成为此家庭中正式成员,因而贵族城堡中事物繁多。当时的家庭是以父权制为中心,但当时的寄养制,使得子女和亲生父母的感情很淡薄。
    贵族在中世纪社会中属于上层,所以各个方面都有特征,比如贵族只与贵族联系,生活习俗固定、联系固定,在封闭集团内大家共有贵族意识,并通过外部法令使其确立,使阶层固定,与其他阶层形成明显的界限。 
    到了中世纪的中期,贵族集团的意识明显,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 
    首先,贵族有意识的和自由人划分界限。成为贵族不仅仅是财产上的要求,还必须经过授封仪式,越来越严格,使得贵族只能在贵族儿女身上产生,且授封只有国王才能进行,成为贵族的条件变得日益苛刻。 
    其次,贵族开始更加注重谱系,其中不能有模糊之处。贵族还开始采用族徽,这一标志的起源和战争有关,当时交战的双方习惯以一特殊标记来分清敌我,后来就渐渐演变为贵族之徽。 
    然后,作为贵族在职业上也和其他人有严格区别,他们所从事的工作大都与战争相联系。当时的社会一般把工作类型分为作战者、祈祷者(教会)和劳动者(农民),作战是骑士、贵族的特权也是地位的象征。 
    最后,贵族的生活方式、观念都和其他阶层有所不同,他们崇尚忠诚、浪漫、风度。其荣誉不受玷污。 
    贵族本身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阶层,但是其中也有流动,尤其是到了后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达和社会上成分流动的增加,中世纪晚期也开始有下曾人加入这一行列。他们有的通过婚姻方式,因为贵族集团内部男女比例失调,出现低等家族和贵族的联姻;有的是因为在皇室和贵族中服役,表现出色而受封贵族称号;还有的是经济富有者凭借经济实力而上升为贵族。同时,也出现了无土地、破落的贵族,族徽成为贫穷的象征。
    教会 
    基督教及其本身的宗教观点,对中世纪影响甚大,也是对中世纪经济结构的总结。 
    正如同在前面所提到的骑士和贵族一样,中世纪的基督教也有一个明显演化进程:众所周知,早期基督教脱胎于犹太教,在罗马的后期终于得到国家的承认而开始发展,并成为罗马国教。在罗马分裂后,基督教也形成东、西两教,即西罗马的天主教和东罗马的东正教,而在中世纪起主要作用的是为天主教,但习惯上以基督教称之;在经历了蛮族大迁移后,日尔曼人的入侵并没有摧毁这一宗教,基督教作为上层建筑的文化遗留了下来,并参照古希腊的学说开始演变,成为以后中世纪的意识形态,其包括范围比罗马时期更为广泛,将整个社会纳入了一个体系。 
    在一开始,基督教的地位在整个社会中地位低下,其时罗马王权已经灭亡,而日尔曼人有如同散沙,在不断投靠、依附了不同的新力量之后,最终定在法兰克王国,在《法兰克人史》中就有详细的关于教会和王国的接近过程,到克洛威时期基督教被正式接纳。事实上,法兰克王国也需要如此的一套道德理论体系来巩固它的政权,双方开始融合。在这一阶段中,教会仅仅是获得一个生存的机会,当时的教士均由国王任命,并听命与国王。
    到了法兰克王国加洛林王朝时期,是西欧封建化过程进行完成期,也是教会的力量积蓄时期。因为法兰克王国追求统一,需要借助教会的力量。矮子丕平帮助教会建立了教皇国,查理曼大帝借教会之因讨伐异端,向外进行大量战争,教会成为了当时战争的借口。而同时,教会的力量也开始发展,主要表现于经济方面:得到了大量来自于国王所赏赐的土地,使教会从信仰、思想机构转变为一个拥有财富的组织,为其以后的强大奠定了经济的基础。
    公元九世纪以后,特别是十一~十三世纪是教会的鼎盛期,在各方面都有所表现:首先,教会开始论证教皇国的合法性,伪造“君士坦丁的赠礼”,确定了教皇国的神圣性,这一骗局直到文艺复兴时期才为人所揭穿。其次,教会也开始形成了世俗的统治机构,也就是为人熟知的教阶制度:最高位者为教皇,主持梵蒂冈的内部事物;下来是红衣主教,在很长时期内教皇一直由红衣主教推举产生,红衣主教是教会的主要领导人;然后就是都主教、宗主教和大主教,他们都是大教区的领导人;最下曾的则是主教和神父,神父的权职范围是教堂,且不能主持圣礼。最后,教会开始编撰完整的神学和王权的理论体系,出现了著名的“双剑(双刃)理论”,即王权和神权都是由上帝授予教会的,然后再有教会赐予国王,教会成为了王权的中介者;并由此得出结论,王权可由教会收回,是教会在最强盛时期的理论。
    由此,教皇的权利达到了顶峰,中欧封建化也是基督教传播之时,所以很快便传遍了全欧洲,也是基督教兴起的重要原因,使得整个欧洲基督教化,教会从此确立了稳固的地位,在当时文化、经济和制度上都是中世纪的总代表:
    政治上,所有的理论都是拥护等级制度而产生,将社会等级和三位一体理论相融合,祷告、打仗、劳动成为社会中必不可少的部分,并演化整个社会成为有机一体:也就是僧侣等于眼睛,给人一指示道路,代表着意识形态;贵族为手臂,而民众则是人体的下身,谁也不能错位。同时还极力鼓吹武士精神,将教会信仰和武士观念合为一体,形成完善的结合,将骑士由世俗的支撑转变为教会的支撑力量。教会还维持封建制度,确立封建法律,教会为封建主当时的很多民事法内容皆来自于教会制定,教会本身也开始拥有了法庭,即宗教裁判所。
    经济上,教会为封建主的代表,主要体现在教会的本身拥有大量地产,一个修道院可拥有几千处庄园,同时教会还取得了向教徒的征税权,使得当时的钱币大量流向教会;而且修道院本身还经营着当时最基本的商业交易,成为当时市场、集市的管理者和开办者。在经济生活中,教会十分活跃,虽然这和它的理论有矛盾。教会掌握了大量的土地和钱财,也是最大的消费者:教堂的消费等是一个固定的消费团体,而且教会也参与商业活动。教会有借贷,以抵押借贷的方式进行;其本身还有商人队伍,即采办商人,专门负责为教会进行商业交易;又是市场的开办者和管理者,经常在交易时以“上帝的休战”为名来进行交易。
    总而言之,教会是当时封建制度最大得益者,因而对封建制度也进行限制以保持自己的地位。
    骑士 
    中世纪的骑士,尤其是日尔曼骑士是一个非常发达的阶层。 
    起初,骑士是由骑兵发展而来,而其先决条件就是只有骑兵取代步兵,骑士阶层才能兴起。第一次使骑兵们大显身手的无疑是日尔曼击败东罗马之战,这一役,令骑兵确立了优势。但是骑士并不等于绝对意义上的骑兵,骑士其实是西欧把军事力量纳入封建体制的产物。一开始,因为有大量的自由民存在,因而实行了自由人服义务兵役的制度。但是随着土地的兼并,大地产制导致了自由民数量大减,使得义务兵役难以实行,能被征入伍的人范围日益狭窄,而且自由民也无力负担军事装备,于是骑士开始成为领主的特权。 
    为了保证相当数量的兵源,当时的上层采取了一些措施,即把兵役与经济来源结合在一起,也就是以后中世纪普遍的采邑制,这个制度始于法兰克王国的查理·马特时期。兵役从义务制转变为采邑制,于是封建领主的军队成了国家军队的基础。这种制度具有稳定性和牢固性,使骑兵从分散的状态转化为一个骑士阶层,即形成了骑士等于骑兵加土地所有制的组成。 
    骑士在当时的主要职责是军人,而军人形象极受社会尊敬,因为军事活动频繁是中世纪特征,在人们观念中,战争属于正常的社会生活状态。在经济领域中,骑士是封建体制组成部分,效忠于领主,并通过宣誓等仪式来加强这种纽带关系。而在社会阶层方面,贵族可以是作战的骑士,但骑士并不一定是贵族。骑士主要职责是作战,而不具备贵族所具有的司法权和一些世袭权,而是“贵族的随从”,处于贵族、农民之间的中间阶层。 
    12~13世纪之后的和平时期,骑士军事只能开始削弱,在经济、政治领域提高地位,逐渐与贵族融合。那个时候骑士的培养已经必须从出生开始,是一个十分漫长的历程:出生时便由父亲监督实行洗礼,从小由乳母养到7岁,不可和家人同住。7岁后,真正走上骑士的道路。离开住处到一个高于自己家庭地位的贵族家族,开始学习成为骑士的必备知识,如养猎鹰、各种宗教知识和礼仪。14岁起担任贵族的贴身随从,为礼仪性质,可从中学到很多经验知识,直到21岁长大成人。 
    21岁时,必须经过一种特殊的仪式,才能脱离领主家庭成为自主独立的骑士。仪式很隆重,这种授封礼被认为是过去成年礼的延续或变形:在第一天中要进行沐浴和祈祷两个仪式,为的是净化肉体和灵魂。第二天正式授封:接受战马,并举行象征性的比赛,成为骑士的外在标志。 
    所以,当时的骑士具有固定的特点,并有专门的称呼为“兵”。 
    中世纪骑士和教会的关系是中世纪骑士的一大特征,也是野蛮和理论的相结合。 
    最初这双方是对立的,因为骑士代表摧毁的一方,而基督教代表被摧毁的罗马帝国;骑士十分尚武,以掠夺为特征,且掠夺目标常常直指教堂。双方在理论、实际上都冲突,基督教崇尚和平,骑士则以战争为乐。 
    导致两者的结合主要是有以下两个因素:第一,源于教会的世俗化。因为得到了大量土地,使得教会成为西欧最大的封建主,当时的一个小教会都可以拥有为数1000多个的庄园。为了保护自己的财产、利益,教会开始涉足世俗事物,从对国王的依附到对国王的支配,也使骑士保护的对象发生了转移,骑士作为基督徒,不能侵犯教会,教会从与骑士对立的机构变为被骑士保护的机构。第二点,则是骑士本身也发生了变化。因为进入教会是当时贵族后代获得社会地位的方法,所以骑士们从小就接受宗教教育,遵从上帝的教导来选择合适的行为,从小培养对上帝的信仰;另外,骑士在战争时战途凶险,遇到困难就往往祈求上帝的保佑;还有一部分骑士因为战争太过残酷而转向修道,另一部分大难不死的骑士则因为需要精神上的安慰,而绝对的信仰基督教。 
    因此,很多教会的行为准则成为了骑士的准则,骑士成为了上帝的战士。当时骑士的准则主要为以下几点:做一个虔诚的基督徒。12~13世纪后,虔诚成为首要准则,信仰基督教既是品质,也是资格,对骑士有了规定和约束。骑士的装备也代表着教义,剑是十字教的象征,盾代表着保护教会的职责,双刃剑则代表了正义的一面和杀敌。而且信仰上帝,骑士也必须有实际行动,为祈祷和忏悔罪行。必须成为保护教会的卫士,世俗国家是上帝在人间的房间,国王是房间的代表,骑士保护国王既为保护上帝,从而转化为保护教会的职责。 
    中世纪骑士的爱情观也有其独特之处,与现代人的观念并不相容,可说是独树一帜。 
    当时的婚姻以财产为基础,骑士们追求爱情,但对象都是贵妇人,且不以结婚为目的,这种观念成为中世纪后期宣扬的主题,吟游诗人用诗歌在各地歌唱,对以后的欧洲产生了很大影响。而且这种爱情观在当时具有一定的社会基础。 
    和平时期骑士军事只能减弱,开始依附贵族宫廷而生活,讲究礼仪、风度而非武力。特别是十字军东征后,男子大都外出打仗,世俗事物落在妇女的身上,能力和地位均有提高。女主人在宫廷中经常担任重要的角色,其地位崇高,成为前来依附的武士所崇拜的对象。而且骑士从小在贵族家庭中长大,很多的教育是由女主人安排,两者无形中构成一种母亲式的崇拜。这也是对当时无爱情婚姻的补充,骑士为利益而结婚,为了满足精神的需要,在正常婚姻之外寻找精神的依托,自己所崇拜的女主人自然成为他们追逐的对象。这种爱情有很多不同于其他时代的观念:其中包含着效忠观念,但并不追求平等;且不以婚姻为目的,历经艰难也无所谓;这也是道德提升的机会,封建附庸关系在爱情方面的体现为服从。在当时人们的观念中,贵妇人是那个时期女性的典型,原本粗鲁的骑士如得其垂青,可变得有修养,符合作为上层人的规范,也是和平时期的要求。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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