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禹治水 早期华夏民族观念中,民族、国家、文化在内涵上往往相融互渗。从国家的建立与功能看,国家是阶级压迫的工具,也是社会整合与稳定的工具。历史上,国家的产生与演进,除了其维护阶级利益和阶级压迫的功能外,还有着诸如治水、御侮、赈济、维护内部规范等公共职能。从世界古代几大文明的历史演进看,国家内部的阶级、阶层的冲突,与它在外部的环境、生态、人口、种族等压力下各民族为生存、发展而导致的族群的融合,是国家形成、发展的重要内外部原因。在世界古老文明中,外在环境压力及内在阶级冲突往往相互作用,促进社会矛盾的激化和由此形成的社会机制的一体化。 上古时代的民族观念 在中国,据文献记述,早在距今四千多年前的尧、舜、禹时期,华夏大地就是一个水旱频仍的时代。《淮南子·览冥训》记当时“四极废,九州裂,天不兼覆,地不周载;火爁焱而不灭,水浩洋而不息;猛兽食颛民,鸷鸟攫老弱……”。同时又是一个部族战争十分激烈的时代。史称尧、舜、禹曾“流共工于幽州,放驩兜于崇山,窜三苗于三危,殛鲧于羽山”(《尚书·尧典》),所谓流、放、窜、殛,实际上是对共工、驩兜、三苗、鲧等战败部落的处置,可见当时部落间战争的频繁与激烈。酷虐的自然条件以及部落间无序的争战,严重威胁史前华夏人类的生存与繁衍,并由此产生出以尧、舜、禹部落为主体的庞大的部落间联盟,其主要作用与职能就是对肆虐的自然和无序的争战的一种应对机制,即以各氏族部落相互凝聚的共同力量,来抗拒单个氏族、部落所无法抵御的洪水、干旱;通过联盟内的社会整合,达到同一地域部落集团的有序化,消减内部争战或抵御其他部落入侵。《尚书》中所记“四岳”、“百姓”,就是指这一共同体内的众多成员;他们所讨论的治理水害、驱逐三苗等,当是其时形势所决定的两大主题。 而在这种内聚型的各部落间的融合过程中,社会整合所必须的权力基础也出现了。权力基础导致阶级冲突的剧烈化。据文献记载,禹完成治水后,“乃行相地宜所有以贡”(《史记·夏本纪》),“置万国”(《庄子》),“诸侯归之,然后禹践天子位”(《史记·五帝本纪》),并诛戮了不服从的屈骜、有扈等氏族,通过镇压等手段扑灭反抗势力,建立了国家。可以说,冲突与融合是华夏民族与国家形成的强烈动因。由此产生的国家与民族共同体,在某种程度上也具有共同的因素,即国家是氏族部落共同体在内外压力下阶级冲突与社会整合之结果;而国家机器的整合与固化又保证和加强了这一共同体阶级分层的有序化及各种机制的一体化,建立起强大的“公共职能”,使它具有内在凝聚力量和外在御侮功能。目前考古中发现许多古城、古国、古文明,以及标志等级关系和族属关系的礼器、符号,可以认为是完成这一转化的中介性的物质与精神的载体。 由此“早熟”地产生出以尧、舜、禹部族为主体的庞大的部族联盟。这种部族联盟职能的本质,就是对自然水旱灾害、氏族间战争以及阶级分化的社会压力下的一种应对机制。当这种部落联盟体延续到禹之子启时,就形成了早期“夏”国家。而由这种部落联盟体族群转化的华夏民族共同体也几乎同时随“夏”国家的产生而出现。 夏王朝的民族观念 夏国家与华夏民族几乎同时形成,国家及其“公共职能”成为民族共同体的外壳,并维护着早期华夏民族的发展,正逐渐为学术界所关注。“夏”与“华夏”这种国家与民族互生耦合的关系,在中国古代诸多文献中不难见到,同时也是作为一种古代中国人的族类共识和生存理性(即所谓民族集体理性)而存在的。夏王朝建立的许多传说、文献记载及出土文物可以直接证明这一点。《淮南子》认为“禹疏三江五湖,辟伊阙,导廛、涧,平通沟陆,流注东海,鸿水漏,九州乾,万民皆宁其性”,这里的“万民”,主要即指“华夏”、“诸夏”之民,说明治水和地域性国家与民族有直接关系。而这个关系形成的过程,即政治和民族形成过程又是通过政治认同与民族认同来实现的。《尚书·禹贡》:“九州攸同,四隩既宅,九山刊旅,九川涤源,九泽既陂,四海会同,六府孔修,庶土交正,厎慎财赋,咸则三壤成赋。中邦锡土、姓,祗台德先,不距朕行。……朔南暨声教讫于四海。禹锡玄圭,告厥成功。”孔颖达疏:“正义曰:昔尧遭洪水,道路阻绝,今水土既治,天下大同,故叙今九州所共同矣。”这些说法虽有后人臆想之弊,但其所反映的自大禹治水后九州大地同风、“诸夏”万国同贯、“声教讫于四海”的思想,却与《诗经》、《左传》、《国语》等记载大致同一,说明它至少有着西周春秋时人口碑相传的依据。而国家与民族共同体的发展,又是通过人们在观念上的国家认同和文化认同来实现的。从国家认同看,自夏以后,民族与国家往往纠缠在一起。夏作为民族得名,即有国家认同的背景,也有同一地域(“中”国)、同一心理(“大”邦)相交融之民族共同体认同之意。自夏之后,许多在夏初尚能普遍见到的族名、部落名几乎消失了,说明这些部族已逐渐消融在夏民族中。同时,政治理念与民族理念也往往交织在一起。如春秋时,“南夷与北狄交,中国不绝若线”。这一时代主题交叉点的坐标就是“尊王”、“攘夷”,将以周天子为代表的周王朝与华夏族的共存兴亡结为一体,鲜明体现了当时政治与民族这两大主题。而文献所记载“裔不谋夏,夷不乱华”;“内诸夏而外夷狄”;“德以柔中国,刑以威四夷”,将“中国”与“华”、“华”与“夏”并举,亦就是将民族存亡与国家利益、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合为一体的观念化表现。 民族、国家、文化之间的一致性 从文化认同看,古老的华夏大地上的几大族群如炎黄、东夷、三苗等,在相互争战与接触中,渐渐形成以炎黄族群为主体的一种生产、生活方式及文化品性。这种生产、生活方式及文化品性既是基于抵御内外自然灾害、战争压力以及阶级斗争等所需要的一种共同的生存理性及应对机制所致,同时也是各族群相互交往中生产、生活方式杂交、嫁接下形成的一种文化优势品格。这种文化优势品格在早期中原地区如东夷、三苗等各族群你进我退、你出我入中,通过凝炼各族群的优秀文化因素,而逐渐成为该地域主体族群炎、黄部族的文化内涵,成为我们民族的经脉、血液,从而贯穿、流淌于以炎、黄为主体的“华夏”民族共同体及“夏”国家组织的机体中。这种文化品格经久沉淀,则使史前中原地区先民的原始宗教、社会规范、民间风俗早早进入到一种准制度化社会层面中,这就是“礼”品性。也就是说,自我们民族诞生之日起,就实际存在了一套以宗法血缘为核心,以社会控制和整合为目的的华夏“礼仪”性文化。这种文化的特色是融合当时各大族群多文化因素的综合体,它来自各族群生产、生活方式与社会规范,又通过杂交、嫁接而提升为一种更先进的文明。而随着国家与民族演进的加速,这种“礼”品性的文化系统则被有意识地渲染、固化为一种民族认同与民族识别的基本标准,超血缘地升华为华夏民族的标识。 《礼记·王制篇》曾以生活和文化方式解释华夏与周边民族的差异即“夷夏之别”。在《礼记》作者看来,国有不一,族(血缘种族)有所别,各族间“语言不通,嗜欲不同”,但“中国”与四周戎蛮夷狄的区别,正在于华夏民族文化的先进性。且不说殷周时人们以文化价值论判别夷夏之别的大量文献记录,即使在春秋战国时期,这一以文化认同作为民族认同和识别的基本准则仍无变化。当时,凡服膺中原文化、礼仪的,则称为“夏”、“诸夏”;凡服膺“夷”礼的,则称为“夷”、“蛮”。《国语·周语》下:“有夏虽衰,杞、鄫犹在。”即杞、鄫等国为夏之正宗后裔。但其后杞用夷礼,故《左传》称“杞,夷也”。其后杞又朝鲁,复用周礼,时人又称杞为“诸夏”之国。吴与周天子同姓,其公族为周太伯虞仲后人,服膺周礼,为周室正宗后裔。以后这一族到南方,入乡随俗,接受当地蛮夷文化、礼俗,则被称为“蛮”、“夷”之国。如《史记·天官书》即谓:“秦、楚、吴、越,夷狄也。” 这种情形表现在华夏国家、民族、文化称谓的概念、名称上,则是以文化为内涵,国家为外壳,民族为主体而形成的一致性的认同定义。“华夏”作为民族(华夏族、诸夏、夏族)、国家(夏朝、诸夏)、文化(华夏文明、夏礼)之相应的一体化称谓,是当时一种新生的民族共同体在其国家、文化品格上的一种自我定位。《左传·定公十年》疏云:“中国有礼仪之大,故称夏;有服章之美,谓之华。”《尚书·顾命》中“华玉”与“文贝”并称,可见“华”确有美好、文采之意。王念孙《读书杂志》“君子安雅”:“雅读为夏,夏谓中国也。”“雅”与“夏”互训,说明“夏”亦有文明、“文雅”之意。“夏”还通“大”,除了空间之大,地域之大,亦作壮大、伟岸之褒称。《方言》卷一:“自关而西,秦晋之间,凡物之壮大者而爱伟之,谓之夏。”《楚辞》中的《涉江篇》、《招魂篇》有“夏屋广大”、“夏之为丘”的说法。而《说文》则将“夏”与中国之“人”“民”相联系,“夏,中国之人也”。可见,不论在地域空间、民族观念、文化品性、国家定位,古人均以同一的理念形式将三者合而为一。 在“华夏”这一称谓中,文化价值论倾向是很突出的。同时,这种文化价值中心又进一步体现了国家、民族观念上的一体性。中国最早的阶级国家“夏”朝的建立者禹及部族,本身不姓“夏”而姓“崇”,但为了表现出这种“天地之中央”的民族、国家、文化的一体性,则改国名为“夏”。这与当时以氏族姓氏名“国”是有很大的不同的。故《尔雅》:“夏,大也”,《尚书正义》:“华夏,谓中国也”,都与上述理念有关。夏作为民族得名,应该既有国家认同的背景,也有同一地域(“中”国)、同一心理(“大”邦)、同一文化(“雅”)交融之民族共同体认同之意。因此,夏既有国家初始大一统之义,而针对当时的诸多氏族、部族、族群而言,亦有民族之壮大(“大”“广”)义。当然,夏之得名亦与夏朝中央政权初建在夏邑这一地域有关。自夏建立后,国家(夏朝)、民族(华夏族)、文化(夏礼)三者同体而异用。此后,国家的政治称谓不断带动民族与文化称谓。如刘邦封汉中,建立汉朝,于是四方之人称华夏民族为“汉人”,汉官、汉军为“汉吏”、“汉兵”。“华夏”、“诸夏”之变称为“汉族”便由此原因而起。晋朝建立后,四方之人称汉人为“晋人”,唐朝时又称为“唐人”。至今世界各国都有的“唐人街”,便当得名于唐代时四方国家与民族对汉族、汉人的称谓。明朝时,又称为“明人”。但汉朝自大统一后立国久远,故“汉人”之名称便源远流长而流传至今,汉文化、“汉礼”也作为华夏正宗文明而代代递嬗。因此,在古代中国,人们常将政治国家、民族、文化三位一体,视作不可分离的民族、国家之象征。而华夏礼仪则作为区别“华夷”、“夷夏”最基本的民族识别的价值标识,三者紧密结合,表现出传统中国在民族、国家、文化这三方面与其他各国不同的特殊性。 (作者单位:重庆师范大学历史与社会学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