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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黄宗羲定律"说开去

http://www.newdu.com 2017-12-29 《探索与争鸣》2010年第 王家范 参加讨论

    一
    先从一个老话题逐渐说开去。如果对史学有兴趣的,可能知道清华大学教授秦晖发明了一个模仿自然科学样式的历史学新名词,叫做“黄宗羲定律”,2001年提出,这一新名词即名噪天下,蹿红网络。   
    在古代中国政府的观念里,地与人,从源头和根本而论,都是属于国家的。他们认为,在这个国家里,只有皇帝才是全部人力、物力资源的最高“法人代表”。“有田即有税,有身即有役”,是“祖宗之法”,不必与百姓商量。现在的人已经不太熟悉了,那个时代的役要比农业税对民众的危害更大。宋代以后,派役经常“改革”为摊派收费。新费成立,旧役复辟。每次财税改革就是把历年积累难去、头绪过于繁杂的税外的役和费,统一合并到税里,简化成一种新的税制。不久,税外又有役、役外又有费,然后再合并……又重生……再合并。明末清初的黄宗羲,对这种现象极度痛恶,称之为“积累莫返之害”。
    “学问当于不疑处有疑”。从秦晖提出“黄宗羲定律”以后,到处有人借此说事,却没有听到不同声音。这一现象现在被突破了。上海财经大学教授杜恂诚在题为《黄宗羲定律是否能够成立》的文章中质疑道:农民的税负怎么可能代代积累,节节攀升,不断成倍上涨?这是经不起经济学分析检验的。因为纳税人(地主和自耕农)的总收入是一定的,生产成本、最低生活费用也是一定的,税负只可能在一定的幅度内变动,税负如超过临界的最高点,纳税人就不能维持自己的生命,过度的征收实际就会变得无效。杜教授还指出上述公式里没有考虑经济上升、收入增加以及物价、货币变动的多项因素,只见到数据简单的“累加”。杜教授给明清史专家出了一个好题目。
    我们往往只是感觉黄宗羲定律“恐怖”,却忘了往深里追究: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挥之不去的“定律”?中央政府不是不知道,地方政府更是感到财政压力太大。不少牢骚还留在许多明清文集、政书里,随处可见。有什么难言之隐,不能一去了之?这就回到其时他们身处的政治制度上来了。
    秦始皇对中国历史最大的贡献,是创建起了大一统的帝国,发展到明代就已经非常周密了。这样一个领土辽阔、人口众多的中央集权大国,世界独一无二(费正清语),单单把它管住,不出乱子,就非常不容易。古代中国政府采取的办法是什么地方出毛病,就整治什么病,小病小治,大病大治。越修补,机构越多;越修补,事项越繁琐。层层叠叠,管头管脚。如果系统做个统计,可以发现赋税数与官吏数(含军队官兵)增长的曲线几乎是重叠的。到万历年间,出现了像吕坤所说的,“今天下无一事不设衙门,无一衙门不设官,而政事日堕,民生日困”。用现在的观念来释读,意思就是官僚机构设置太多,事务文牍繁冗,制度成本费用居高不下,行政效率却日益降低。由于财税负担太重,民生越发地显得艰困。
    制度成本高,即意味着财政费用必然高昂。从唐安史之乱起,中国经济重心南移的局面至南宋终告完成,江南成为国家的财赋重地,这不是个人意志能改变得了的。明初建文帝受身边幕僚的影响,试图改变“祖宗之法”,减轻江南重赋,后因被永乐皇帝打倒,此事黄了。宣德后屡有改革,但役、费所增往往不抵所减(增减幅度视户、田情况有所不同,此即所谓“均田均役”)。因此,赋役繁重的社会反应强烈。在这个地区表现得尤为突出。赋役重,当地逃避、拖欠、偷漏的现象就严重,“刁民劣绅”花招百出,与官府玩“躲猫猫”,地方也向中央叫苦,闹讨价还价。双方妥协的结果,不成文,一般默许地方完成70%一80%就可以混过(这也是“黄宗羲定律”不那么“恐怖”的另一个背景,各方利益博弈导致收税效率低下)。然而,中央财政部门总是叫“国库空虚”。催促频频,皇帝也不断下诏要求对县级政府严加审察。在古代,县级政府是责成赋税落实的最后一级行政机构,县官动辄为此丢掉纱帽。为了尽力把赋税的征收落实到每块田地、每户人家,县政府除有限的正式编制外,不得不增派编外人员(从县里辅助书吏、衙门差役到乡以下的粮、里、甲、圩长),让他们帮县政府收税办事,规模十分庞大。《吴江县志》对自明到清的徭役叙述较细,据此统计,明代吴江县的编外“准公务人员”名目有29种,共13716人,还有“其他”给县以外派出的,总计不少于17000人。现在媒体上常说中国古代县政府机构非常精简,这说明它不明历史底细。
    为什么把这些人叫做“准公务人员”?因为这些人主要是替县政府完成赋税征收、交纳、运送任务的,还要兼管地方治安、道德教化和水利修浚,名义上都叫“役”,没有正式行政经费,是义务为县府“打工”。但完成这些任务都需要费用,特别是赋税交纳和运送,各种正常、非正常费用不是一个小数目。洪武皇帝最初的想法,是必须由田地较多的富户担任。富户有义务为国家多做贡献,也有能力义务作贡献。这是理想主义。天下哪有白干活、光赔钱的?开初执行严厉,还有些政治上优待条件,即使如此,违规的人还屡屡发现。洪武皇帝是一概杀无赦。实际上,一开始这些费用就有向下摊派的通融做法,我出人出力。你出费用补贴,民间自发产生这一潜规则。时间长了。风气变坏,这些管事人学会了下欺上骗,长钱加款,勒索中饱,无所不至。其中不少还慢慢变成由富户雇佣“社会闲杂”人员顶替,像是“专业户”,以此谋生。为了克服这种弊端,地方政府想了许多办法,其中关键的就是把这种潜规则的摊派变为明的征收“役费”。收拢后由官府以“工食补贴”的名义雇佣,这就成了规则性的编外“准公务人员”。所以重赋,不只重在正式赋额,为完成田赋征收添加出来的各个环节都需要费用。有些环节严重的。“费”竟然是“税”的l—2倍。这就由“重赋”生出了另一种负担,用现代经济制度学概念,叫做税收管理成本。税收管理成本之高,“一条鞭法”实则未予解决,直至民国政府也想不出特别好的解难招数。
    二
    历史的“悖论”摆在面前:江南既是“黄宗羲定律”受害最深重的地区,又是全国经济发展最好的地区。这两种矛盾的现象,用什么分析方法可以“被和谐”,在解释上达到圆通?
    早在明代的中后期,苛重的赋役与经济的发展构成严重“悖论”,情景中人不可能没有思考。万历年间的浙江天台山人王士性遍游全国南北各地,他说,苏松地区虽然赋役繁重,但它是全国工商贸易的中心地,工商的利润超过农业,以工商补农业,虽然民力艰辛,值得怜悯,但“赋重不见民贫”,老百姓的生活比其他地区不算穷。明末上海人徐光启,本乡本土的,体会更入味:松江一府田地并不比别的府多,却要负担100万石的粮赋。300年来之所以还有一口气能生存下来,全靠家庭的棉布纺织业,妇女的参加劳动。假若只靠田地的那点收入,是怎么也做不到的。嘉兴、湖州地区也是靠养蚕缫丝才艰辛地活下来。所以说,明清江南商品生产的发展,某种程度上由“黄宗羲定律”压迫所造成,算是“坏事可以变好事”的一个意外收获。
    明清江南之所以能这样做,这样做能收到效果(我不敢说是“奇迹”)。仅有愿望是不够的,它是由许多全国性的“条件”与“机会”合力造成的。
    江南乃中国的江南,而非“国中之国”,处处受惠于全国大局,也受制于全国大局。这是常识。我一开始对拿江南与英格兰作比较就想不通。这不是比较对象的地域范围大或小的问题,而是因为我们无法把江南从“大一统”中国的整体中硬性分离出去。江南是靠什么繁荣起来的?谁都不能否认,苏松的棉业与嘉湖的丝业必须靠赚足全国各地的钱,才能解救自己逃出重赋困境。好在从秦统一以后,中国向来不缺东南西北到处“乱窜”的贸易商人。那么大的地方,各地资源、需求多种多样,仅仅互通有无,就能创造出远程贸易的活动天地。
    新论的学者喜欢抬举中国“人口众多”的优势,怎么不把“地大物博”的优势一起考虑进去?仅仅依靠国内市场,从可能性上说,明清中国能创造的市场与商业的繁荣,是当时欧洲任何一个国家都无法比拟的,也因此使当权者容易忽视海外贸易的重要性。由于当权者缺乏远见(但内部争论也很激烈),海外贸易主要是靠东亚贸易圈,而且较之国内市场还只是“小巫”。
    全国性市场的沟通,还须依靠发达的商路。从秦始皇大修全国驰道开始,历代政府政令通达必须修建的驿路、驿站,都是“政治第一”,但同时也为贸易提供了商路,一举而两得。到了明清,商路的发达,同时期的欧洲内陆怎么也到不了这样的水平。这是“大一统”的好处。
    有市场潜力、有商路条件,还得有市场“机会”。经南宋、元、明初大约300多年的启动和积累,衣着原料的“市场革命”在明中期前后终于大暴发,棉花、棉布跃过麻、丝,占领了纺织品的主市场。对中国这样的大国,棉花(保暖性能好)与棉布(比麻布细软、比丝绸便宜)的潜在消费市场之大,怎么乐观估计都不算过分。当时以苏松为中一鳓棉业生产,因为具有纺、织、踹、染等系列环节的技术先进优势,终于把握住了这次消费市场发展的“机遇”。河南、山东、山西等传统棉花产地,则因某些纺织关键技术得不到突破,只得沦为原料供应的“上家”,获取的经济实惠比之于江南就少得可怜了。   
    对当时的市场能力不能估价得过高。也不能太低估。江南小农乃至市镇居民家庭规模的纺纱织布(作坊的比重不大),大多是为了赚钱而生产的,所谓聚沙成塔。生产的总量是可观的。当时纺织品的消费,普通百姓自用或购买十分有限,傅衣凌、谢国桢先生早有史料揭出。凡江南研究学者皆耳熟能详。所“幸”全国东西南北各种富有者加起来的数量仍然非常可观。官僚、富商、吏役乃至青楼妓女、豪奴家丁、周边民族的“头领¨都是买得起的消费主顾。   
    明代棉织品的主市场在华北和西北。华北、西北边陲也有不少“松江布庄”,购主就是那些地方军政官吏和蒙古等族的头领。五口通商前外贸主要是通过福建、广东“中介”走海上(由苏松棉花贩至闽广,再经当地农民织布,经销东南亚,其中走私的比例不小)。所以到这里收购的贸易经纪商人有两大拨,一南、一北,被江南方志称为操“鸟语”、“夷音”的巨贾大商,市场的繁荣在那个时代确实刺激眼球。文人记载常常不惜笔墨。
    一年勤劳,农民交税交租后,能有多少剩余?GDP数字不要说古代几乎算不准确,算出来让百姓“被平均”又有多大意义?棉花、棉布贸易赚大头的是中介批发商,常常玩“杀庄”的把戏,欺负棉农。至于江南的农民是不是像李伯重史料考据的那样“穿得不错、吃得不错”,这要看跟更穷的地方比,还是跟富人比。在明清江南文人、官员提供的材料里,有许多与李说相反的议论和描述。举个例子。康熙皇帝派“大清官”汤斌到江南来做巡抚。临行前关照汤斌:我听说江南风气非常奢靡,你得好好整治一番。结果,到了江南深入了解后,汤斌给皇帝报告说:苏松城镇的风俗确实浮华。独独乡村里耕田交税的农民生活艰难至极啊!
    三
    打破沙锅问到底。商品生产是靠市场需求的增长作支撑的。农民和城镇的一般居民购买力不可能大幅度增长,是什么使市场如此“繁荣”?看了一些前面所说到的。以及而后将要征引的一些市场史料,突发灵感:与“黄宗羲定律”也有某种关联——江南重赋引出“公款”与“准公款”消费,促进了许多意外的消费和就业“岗位”,为商品生产与商品经济增添新的“活力”。这是它的又一个意外“收获”。
    再举一个现在很少人提到的军队消费。从北宋实行募兵制以来,军费始终是财政大头。嘉靖年问叶春及以一个福建举人、县儒学教谕的身份向皇帝递交了长达三万言的时政建议疏。他在“修军政”一条中说,国初置卫491、所311,按编制算全军共310万余人,当时户籍登记的人口数是6540万,算起来就是20人中有一人当兵。到嘉靖年间,军队的人数减少到84万(逃兵严重,补足有难),为当年的1/4,士兵屯田松松垮垮,自给粮缩小为当年的1/7,缺口全靠各地漕运粮食和商人盐引交粮补足。
    这里想特别提请注意,明代棉花、棉布销售中,有一笔不小的军队“公款收购”,就是军队穿衣和军备需要的棉花粗布。早在万历年间这就不是什么秘密,松江人范濂就揭穿过:“松民善织,故布易为办……况今北边每岁赏军市虏,合用布匹,无虑数万。朝廷以帑藏赴督抚,督抚以帑藏发边官,边官以帑藏赍至松郡。日本学者统计,从洪武年间起,除了皇室宫廷以及官僚服用高级棉布外。每年政府需要收购的棉布一百几十万至二百万匹,棉花四五十万斤至超过百万斤(中后期加上“互市”。增至五六百万匹)。这就揭出了一个重要事实:国家财政充当了一个特殊的棉花、棉布消费的“大主顾”。这一问题,中国学界也注意到了,较早的有严中平先生。这应该是广为人知的“公案”。
    再说一下县级“公务”和“准公务”人员。他们很大程度上不是靠极低的工薪,而是靠各种摊派与各种“外快”才生活得比较好。大家知道,“外快”来得快,去得也快。当年,每个运送漕粮的码头,每次运粮的时节,都是酒肉消费的“闹市”,权钱交易的“庙会”。如说“重赋”还有什么“积极”的效果,就是增加了一批靠税收“公务”为生的编外人员的消费市场。这些人比普通乡民具有较高消费能力,也为江南的GDP做出了不可遗忘的贡献。生于万历年间的苏州人陈仁锡在笔记里说,县衙门前有酒店20余家,天天供应鲜肥可151的多样高档菜肴,满足衙门里书吏和跑腿的“公人”的需要。还有提供外来人员住宿的“歇家”。酒店门口派人迎候。按身份高喊“贵宾”、“主人”、“朋友”到,连书吏的家奴也个个酒足饭饱,抹着油嘴大叫“痛快”。因为酒店茶馆正是有事求托与受托的“公人”讲开手钱、发落钱,行贿谈斤两的场所。上海县姚廷遴的《历年记》写了他从崇祯到康熙70年间的人生,有几次说到他与上海县公差到苏州办公事,每每要到船上享受“色情服务”,回来还写诗怀念美人儿,结果得了“杨梅疮”,靠一个乡间中医才算治好难言的病痛。    什么样的消费都可以拉动就业,这是没有问题的。康熙年间苏州人顾公燮在《消夏闲记摘抄》里有这方面的描述,说苏州洋货、皮货、绸缎、衣饰、金玉、珠宝、参药店铺、戏院、游船、酒肆、茶店等休闲场所,如山如林,有几千万人的奢华,就有几千万人的生计。若要这几千万人回到俭朴状态,必将使另外几千万人无法活命,不是流为游棍,便是变为乞丐、盗贼,对社会的危害更大。这话非常务实,可谓“识时务者为俊杰”。但这样畸形的奢侈消费,市场的病态也不容讳言。其脆弱,每遇经济萧条或政治危机立显原形。这些不事耕耘劳作的“失业者”,一旦失去奢侈行业的依仗,又会干出什么勾当?明清易代之际江南民间的乱象,虽早有谢国桢先生著文论述,然不及叙述的史料甚多,可惜现在做这方面的研究还不多。这里说的还是民间事业,若为了节省国家财政裁减“公务”人员,事情就更大。清朝道光年间,陶澍改革运河漕运,变为经由上海海运,运河两岸原来依漕运为生的水手、牵夫被大批遣散。结果,这些无业者流人地方会道门,各次动乱都有这些人的参与。
    俗话说挣得多就用得多,用得多就想挣得多。这是说消费的正面效果。但在某种特定的社会条件下,什么人能挣得多,什么人想挣多也不能,还有正当收入与非正当收入,体制或政策在鼓励哪一种,都会对消费的社会效果发生作用。就长远效果而论,消费的畸形病态,最终会对经济甚至政治产生惩罚性的报应,这能否认吗?明中后期随财富与消费的增长。社会风气趋下是无法掩饰的。明朝的社会风气变化,线索比较清楚,大约是从正德年间起,前140年与后140年大为不同(明朝的最终灭亡与此不无关系)。松江的张鼐有一篇《先进旧闻》,专门记述松江明初以来缙绅人事变迁的,对成化、弘治前后的士风迥然有别,官僚乡绅阶层生活起居的俭奢转变,有许多生动的描写,感慨良深。宏观性的背景,便是朱元璋恢复“实物经济时代”的理想彻底破产,代之而起的是“白银时代”。货币商品经济的时代。到了这种地步,明朝政府的政策和观念已经与传统的重农抑商说法有许多的不同,从皇帝到各级官僚。内心很少真正对“白银时代”有反感的(除了少数批判性的知识人士)。从皇室到官僚经商成风,司空见惯。其中多数系由宦官与官僚家属、家奴经营。万历皇帝派出矿监收拢白银,只是“白银戏剧”连台戏本的一个高潮而已。各级官僚看重白银的收入,是普遍共有的心态。白银强烈诱惑和刺激着人的利欲不断上升,体制又提供了凭借政治权势“搭便车”的种种优惠(这是问题的关键),加剧了对权力的争夺,朝野内耗不断。白银价贵体小,再多也觉得不够。为家族的长远安全起见,更需要窖藏白银。于是,积聚财富的欲望变成了无底深渊。明代中后期贪污腐败、官场恶斗,与此多不无关系。现在需要补充的是,在白银与粮食、赋役折变换算时,吃亏的都是生产者和纳税人,以致顾炎武、黄宗羲等非常厌恶白银货币化,虽有不识时务之嫌。但对劳动大众的同情心,我想还是要令如今某些人感到汗颜的!
    明清江南的消费是如此这般的“兴旺”,这是一面,另一面呢,有没有消费不足的问题?怎么会没有。首先广大农民的消费是严重不足的,所谓“未卒岁,室庐全空”的感喟、“六十日财主”的揶揄,都说明生产者担当不起“积极”的消费者。这是明清江南经济发展的一个难以逾越的“瓶颈”。再从全国市场看,大众的消费能力低,市场的这种历史性“瓶颈”状态对经济发展的制约更是明显。李伏明撰文指出:由于有了强大的官方市场的支持,在明代市场货币供应量不足的情况下,松江棉布才有可能大规模地运销北方。入清以后,九边裁撤,只留下了少量军队,由此政府方面的需求大幅度减少,松江棉布销售的大好局面会因国家政策变动突然黯然失色。
    四
    令人感慨呀,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上世纪50~60年代,中国史学界有过一场关于“资本主义萌芽”有否的大讨论,持续了l0余年。现在的新论,似乎是把原先的“萌芽”变成了大树,也不完全是换汤不换药,与过去有很大不同的,是去掉了其中的价值观念多味成分(例如政治、思想、文化方面的价值观念),专从“经济发展”上说事,也就是李伯重说的,纠偏过去的“唯生产关系论”,着眼于生产力的研究。可烦恼仍然挥之不去,“现代化(或者近代化)”这个词,如同以前的“资本主义”概念,内涵还是多样而不确定,各唱各的调,以致可以产生各种联想。   
    从事史学研究的人自身处在生活于其中的时代里。不可能完全自外于社会的一般状态。这个社会目前有什么样流行的社会需求与生活偏好,人们的精神兴奋点集中在哪里,会影响到史家对他们从事的课题研究及其意义的选择。人民革命的年代,人们多关注社会与政治,要社会革命,争取民众政治权力。经济建设的年代,人们多关注经济与生活,要市场繁荣、财富增长,追求消费的档次,此均可谓之“当下情结”。但学术研究理应超越当下,提供更为全面客观和较为长远的目光。这种时候。史学家特别需要强化自己的长时段历史意识,要有一种历史的纵深感,说变迁不离历史连续中的变异。尽量地避免主观意念过强,以致一种倾向掩盖另一种倾向。也要尊重前此相对已有良好积累的学术成果,可持续性地发展,不必矫枉而必须过正。
    处于这样一个思想多样化的时代,明清江南经济的面目变得异常多彩,又更混沌迷离。我觉得若要摆脱这种思想混沌状态,恐怕还得回到史实的常识层面上,那就是“复杂的历史,需要复杂的头脑”。不要说中外比较研究,即以中国而论中国,把握其社会运行连续与变异的历史轨迹,透彻地认识它的发展过程,每一变化所处的位置,以事论史(不是以论带史),也有相当的难度。有鉴于此,我以麴,现在需要呼吁加强学术群体在分工基础上的合作,包括必要的学术批评和学术争鸣,努力将它反过来、侧过去,既要看到生产力有自身增长的动力,也要看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增长的制约;既要看到经济发展的态势,也要看政治制度能否为它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既要看到消费拉动经济,也要看是什么人的消费、什么样的消费,能更有利于经济发展品质的改善与再生产积累的持续:既要看到发展的一面,也要看到不发展的一面;既要看积极的光明面,也要看消极的阴暗面。概言之。应尽力克服一切简单化、概念化和片面化的弊病,真正符合现在许多人提倡的,以“学术本土化”的优势回应国际学界的关注,而非仅仅以响应补充为满足:对海外明显不合史实的观点或见解,不必为尊者讳,为朋友讳,坦率批评才是真尊重,才是学问上的同道。   
    【作者单位: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
    (摘自《探索与争鸣》2010年第1期,原文约15000字)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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