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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宗智:中国的小资产阶级和中间阶层

http://www.newdu.com 2017-12-29 未知 newdu 参加讨论

    中国的小资产阶级和中间阶层:悖论的社会形态
    作者:黄宗智
    (本文发表于《领导者》(双月刊)2008/6月号,总第22期;转发自正来学堂网站)
    中国的社会形态不应简单套用“中产阶级”占最大多数的“美国模式”来理解,也不应等同于“无产阶级”占最大多数的古典马克思主义模式。中国的社会实际与两大模式的关键差别在于其小资产阶级。“旧”的小资产阶级,包括农民和工商个体户,今天仍然占据中国社会从业人员的一半以上。至于“新”的小资产阶级,亦即“白领阶层”/“中产阶级”,在经济收入上确实远高于“旧”小资产阶级,但他们只占中国社会的较小比例。在中国当前的社会结构中,低收入的旧小资产阶级,加上低收入的工人阶级,明显占绝大多数;也就是说,从经济收入来考虑,中国的社会结构明显仍然是金字塔型,而不是橄榄型,并且将比较长时期如此,绝对不应混淆于美国模式。但如果从政治意义上来考虑,中国社会则确实具有相当庞大的“中间阶层”。正如马克思和韦伯同样指出的,面对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的分歧,新旧小资产者同样是个“中间阶层”。在当今中国,两者合起来要占到全国从业人员的70%。这个占70%的政治意义上的“中间阶层”,绝对不可混淆于只占15%的经济意义上的“中产阶级”。把两者等同起来,等于是抹杀旧小资产阶级大规模存在的现实,等于是在建构一个完全不符合中国实际的美国模式或中产阶级神话。使用“新”、“旧”小资产阶级的范畴则既能表达两者在经济收入和社会地位上的不同,也能表达两者在政治意义上的共同。正是小资产阶级占大多数的社会现实,反映了中国当前的经济多元性和政治不确定性;如此的不确定性可以看作弱点,也可以看作创新的机遇。
    中国的社会形态既有其符合马克思主义理论和美国中产阶级理论两大经典模式的一面,也有与它们相悖之处。其中的关键在于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这两者之外的第三阶级和“中间阶层”。本文从社会形态理论的梳理和讨论出发,以一份被视为权威性的社会调查和国家统计局的材料为依据,重点分析中国社会实际的悖论特征,及其对中国政治经济走向的内在意蕴。
    两大模式
    有关社会形态的理论传统众多,但影响比较大的可能还是马克思主义传统和美国的中产阶级模式。前者虽然在许多人心目中早已伴随上世纪末苏东社会主义国家的解体而被抛弃,但事实上其深层影响仍然可以见之于“资本主义”、“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等词汇的广泛使用。
    众所周知,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的分析是以占有生产资料的资产阶级和没有资产的工人阶级的生产关系为主轴的。在他看来,这种生产关系(剩余价值的剥削)与生产力(技术、劳动力、原料)相互作用,既推进资本主义的经济发展,也孕育着资本主义被无产阶级革命所消灭的最终命运。他认为,在早期资本主义阶段,在资本家和工人阶级两大阶级的对立之外,还存在处于中间地位的“小资产阶级”(主要是农民、手工业者、小商业主)。伴随资本主义的经济发展,这一处于中间的小资产阶级将会因社会的两极分化而消失,绝大多数的小资产阶级将会沦为无产者。
    与马克思的阶级分析相对的是美国的经验和其所引发的分析,或可称为“美国模式”。它的关键概念是“中产阶级”(middle class),认为庞大的现代中产阶级的兴起取代了原来的资本/劳动两极分化,先是缓和了后两者之间的矛盾,稳定了资本主义社会,继而形成占社会最大多数的阶层,成为现代社会形态的主要特征。提出这一观点的经典著作是米尔斯(C. Wright Mills)1951年出版的《白领—美国的中产阶级》。书中首先描述了米尔斯所谓“旧中产阶级”(其含义接近马克思分析中的“小资产阶级”)在世界经济大萧条后的20年中的快速衰减。其一是美国“家庭农场”的从业人员,在19世纪初期约占全国就业人员的3/4,后期仍占1/2,但到1950年,已经缩减到1/8。主要原因有:大农业公司的兴起;机械化和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导致农业从业人员减少;经济大萧条下农产品价格的持续降落;市场垄断势力下农业生产用具价格的偏高,等等。(Mills: P 15~20)其二是城镇小生产者让位于大产业公司,以及小买卖让位于或受制于越来越统一整合的全国市场中的超市(supermarkets)、百货公司(department stores)和直接销售自家品牌的大产业公司。这样,剩下来的小资产者只是少量的小商业主和服务业人员。(Mills: P 20~28)而取代这一“旧中产阶级”的,则是被称为“白领”的“新中产阶级”。
    在米尔斯那里,“新中产阶级”是个比较宽泛的范畴,包含企业经理、高层技术人员、政府机关和企业办事人员、商店普通销售员,等等。到1940年,这个“新中产阶级”在所有就业人员中所占的比例(25%)已超过“旧中产阶级”(20%)。米尔斯认为,他们将完全取代旧小资产阶级。(Mills: P 63及其后几页)到20世纪末,以这样的“白领阶层”为主的“中产阶级”早已成为美国社会最大的阶层,主要集中在所谓的“第三产业”,约占全部就业人员的3/4。【01】
    在以上的两大模式之外,当然也有其他的学术传统,其中尤为重要的是韦伯(Max Weber)比较多元化和历史化的阶级分析方法。韦伯强调一种动态的“阶级情况”(class situation)分析,其中“情况”所指主要是市场机遇中的位置:一切阶级都是通过他们与市场所赋予的机会关系而体现出来的。譬如,通过在市场上的活动与抉择,一个资产阶级成员可以成为一个“收租者”(rentiers),也可以成为一个企业家;同样,一个工人的阶级位置也取决于他们所出卖的劳力和技术在市场上所能得到的机遇。阶级意识则不仅体现在马克思概念中的“自在阶级”和“自为阶级”的区分之中,更展示在多种多样的不同利益群体和政治行动之中。在市场运作过程中,起关键作用的不只是生产关系和在其基础上形成的意识,也是人们的身份地位(status),包括其生活方式(style of life)和社会声望(social esteem)等因素。政治参与和活动同时取决于阶级和身份两个维度。(Weber 1978, 2: P 926及其后几页)
    至于小资产阶级,韦伯认为,其与资产阶级的不同,在于没有可能垄断或控制市场;而其与工人阶级的不同,则在于他们在市场上出卖的是自家的“资本”和劳动所生产或经营的小商品,而非自身的劳动力。至于他们的最终命运,韦伯虽然没有明言,但无疑也认为将会伴随资本主义的发展而基本消失,起码“旧小资产阶级 ”将会如此。(Weber 1978, 1: P 302~307) 韦伯的这些概念对今天社会学界影响深远,同时也更强化了人们忽视小资产阶级的倾向。
    总体来说,以上的三大传统中,可能还是原来比较简单的两大传统影响更大,即便是学术分析,也多少受到其中某种倾向的影响。在国内改革之后兴起的社会科学,尤其是社会学领域,马克思主义的影响常见于比较意识形态化的写作,但也可见于新型的社会学研究(例见仇立平2006;西方研究中则以Erik Olin Wright 1997为代表)。但在当今国内社会学领域中占主流地位的可能还是美国模式,其中一个重要倾向是把改革以来中国的社会变迁等同于美国的历史趋势。陆学艺等动员了大量人力,被认作比较权威的《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便把“现代化的社会阶层结构”等同于美国式的“橄榄型”结构,区别于传统的“金字塔型”结构,与马克思主义的两大阶级对立模式完全相反。(陆学艺主编2002:P23及其后几页)据陆学艺估计,中国的“中间阶层/中产阶级”,在1999年已占总从业人口的15%,到2002年,已上升至18%。陆提出,按照这样的每年1%速度增长,到2020年,这一阶层将占到总人口的38%~40%。(陆学艺2003:P 9)2007年,陆再次强调这个观点,认为“中间阶层/中产阶级”已达全社会的22%~23%。(陆学艺2007:P 12)不言而喻,在这样的观点中,中国社会变迁的总体趋向与美国模式基本一致。
    悖论:两都是而又两不是
    实际上,当前中国的社会形态同时具有上述两大传统所突出的特征,也同时具有很不一样的特征。也就是说,既是两都是,也是两不是。更重要的是,无论从上述哪一个传统来看,都是悖论。
    首先,应该说明其“两都是”的一面——当今中国经济已在很大程度上被纳入全球资本秩序之中——跨国公司大规模进入中国,大规模投资,大规模促进中国经济发展。20世纪末,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工厂,国内外企业雇用产业工人多达1.6亿。(中国统计年鉴2005:P118;陆学艺主编2002:P20~21)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字,1999年,“外商投资企业”和国内私有“股份有限公司”占工业总产值的1/5;其余主要由“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生产。在以牟利为主的现实情况下,后者或许可以称作“国家资本主义”(另有“集体企业”,占总产值约1/6。)(中国统计年鉴,2004:P514~515)。在这样的资本和劳动力结合的生产实际之下,马克思主义传统意义中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无疑已经大规模地存在于中国国内。(但韦伯指出,马克思的经典“劳动价值论”[labor theory of value]和剩余价值论不足以理解市场经济下的生产和消费实际,因为其价值不仅产自劳动投入,也取决于资本投入和市场需求。)(Weber, 2: P 871~873)
    同时,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存在的现实之外,中国社会也形成一定比例和日益扩展的“白领”中产阶级。上面已经提到,根据陆学艺等的估计,上世纪末这个白领阶层已达全社会从业人员的15%,并将像美国模式那样继续扩大。(需要说明的是,国家统计局于2005年1月公布的数据,把“中产阶级”定义为年收入6~50万元的家庭。据此,当时中国的中产阶级只占总人口的5.04%,距陆学艺的结论和预测颇远。但无论是什么样的定义和确实数目,白领阶层日益扩大应是不争的事实。本文姑且接受陆学艺等对1999年估计的白领阶层数字。)
    既然如此,我们为什么还要说中国社会是悖论呢?为什么不简单地接受米尔斯对美国社会的分析呢?为什么不简单地认同中国社会形态即将成为美国那样主要是日益扩大的“新中产阶级”的判断呢?
    首先是因为中国的农民阶级/层数量和比例仍然非常庞大,并且在相当时期中仍将如此。1999年,中国国内农业从业人员仍然占(7.14亿总从业人员中的)3.3亿,一倍于产业工人的人数。如果把当时约1.4亿的“农民工”也计算在内,用“乡村从业人员”来计算,那么其总数约4.7亿,达到全社会从业人员的66%。【02】(中国统计年鉴2004;P471)上面已经提到,美国农业从业人员,在50多年前的1950年,便已经减缩到全社会从业人员的1/8,到2000年更缩减到2.6%(中国统计年鉴2005:P906),和今天的中国实在不可相提并论。而德国则早在1914年,农业就业人员即已缩减到全就业人员的10%以下(当时产业工人已经达到6.5倍于农业人数的幅度,1300万:200万),2000年则和美国同样缩减到2.7%,同样与中国大不相同。
    当然,中国小农业人数和其持久性具有悠久的历史,乃是中国基本国情之一。事实是,中国的社会结构并没有像马克思预期的那样,变成一个无产阶级占绝大多数的社会;也没有像米尔斯预期的那样,变成一个白领中产阶级占最大多数的社会。在21世纪的今天,它仍然是小农阶级占大多数的社会。这是中国社会形态最显著的一个悖论现实。单这一项便应该告诫我们,不能把中国社会形态及其趋向简单地等同于西方先进国家。
    另一方面,中国的农民(或农业小资产)阶级本身也附有一定的悖论特点。在今天(由国家强制设定)的“承包制”下,它具有一定而又不完全的土地产权(只有使用权)。在这个意义上,它既非“无产”也非“中产”。同时,因为严重的劳动力剩余,种承包地的农业从业人员一般只占用其劳动力所能种植约一半的土地,可以说是处于半“隐性失业”状态。他们的收入水平一般要低于全就业的劳动人民,哪怕是收入很低的“农民工”。(黄宗智2007)在这个意义上,他们绝对不可视作美国式的农业“中产阶级”。此外,中国现代由农村包围城市的共产党革命传统以及毛泽东时代的集体农业传统,应该说也是个重要的因素。如果进一步考虑到他们之中约有30%在城镇或城市打工,其潜在“无产阶级性”或社会主义倾向,可能要远强于美国模式的预期。事实上,当前的中国农民不仅悖论地在资本主义经济下长期存在,也悖论地附带有一定的无产阶级性。
    其次,中国的“工人阶级”也和西方先进国家在近一个世纪中很不一样。1999年,中国的第二产业从事人员总计1.6亿,但并不能简单地视作已经城市化的“工人阶级”。其中约1/3(22.6% 中的7.8%)是“农民工”(陆学艺主编2002:P44 ),是农户中的一个成员。他们在城镇是比较短期的“临时工” ,在农村家里还有家眷、房子、承包地;一般春节回家,有的在农忙季节还要帮忙收割,而相当比例到中年之后还会回农村居住、养老。事实上,在中国今天的产业工人中,有1/3不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简单的工人阶级,而是“半工半耕”家庭的“半无产化”农民。(黄宗智2007)它是在全球资本和中国农村过剩劳动力搭配之下形成的特殊情况。这也和西方先进国家的现代历史和两大模式有很大不同。
    正因为如此,今天中国的所谓“白领”“中产阶级”(亦可称作“新小资产阶级”),其实在小资产阶级全体中只占一个较小的比例。在中国世纪末1.92亿的“第三产业”从业人员中,有39%(0.75亿)乃是来自农村的“农民工”,(中国统计年鉴2005:P118,P446)很大一部分的“个体工商户”乃是旧式的手工业者和小商业者(后文还要讨论),而“商业服务人员”中,“农民工”也占约1/3比例(12% 中的3.7%)(陆学艺主编2002:P44)。其收入和消费水平其实更接近工人和农民阶级,而不是“白领阶层”。加上农村的农民,中国的“旧小资产阶级”人数近4倍于“新白领中产阶级” 。与此相比,德国的“旧小资产阶级”人数在1914年已经下降到和新“白领”“中产阶级”(400万)大致相当的数目。【03】(Mayer 1975: P419;亦见下面的表-01)事实上,在人口过剩的基本国情下,中国的新白领中产阶级所占比例,将会相当长的时期内仍然低于“旧小资产阶级”——这是一个不可避免的现实。
    最后,中国的“资产阶级”也和西方先进国家不同。中国改革时期的“资本主义”发展和典型的西方的资本主义发展(尤其是英、美模式)有很大区别。后者主要由私营企业家推动,而中国则多由地方政府的“招商引资”配合私营企业所推动,其中政府和官员起了绝大作用。正因为如此,有人把中国改革的经济发展模式称为“国家资本主义” ,以区别于西方的典型模式。【04】(例见Szelenyi 2008)这也是中国社会形态悖论的另一面,对今后中国的走向可能具有重要意义。
    很显然,中国社会的诸多悖论之所以出现,正是因为多种经济体系的同时并存,其中既有“前现代”的小农经济和新、旧小工商业者,又有早期工业化和后期工业化的产业,还有“后工业”信息时代的高科技信息产业。正是在这样的混合经济体系下,“旧小资产阶级”大规模存在。
    旧—新小资产阶级
    这里应该进一步说明本文使用“小资产阶级”的含义。它首先是指马克思生产关系视角所突出的一面,即小资产阶级——包括农民和城镇个体工商户,是以自家劳动力使用自家所有的生产资料(土地、工具、资本)的阶级(因此也可以称作“自雇者”,self-employed,或中国之所谓“个体户”),因此既不同于资本家,也不同于无产阶级。同时,也指韦伯从市场关系视角所突出的“阶级情况”,是销售自家(部分)产品的农户、手工业者或销售小商品的小商业者,因此与那些靠占据稀缺资本而具有垄断销售权的资本家不同,也和在市场上出卖自己劳动力的工人阶级不同。正因为如此,马克思和韦伯同样把小资产阶级这样的个体生产经营单位当作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外的第三阶级看待。
    正如新近的西欧社会史研究指出,马克思关于小资产阶级将会消失的预期,并不符合西方本身的历史实际。在部分小资产阶级无产化的同时,城市化本身也推动了城镇小资产阶级的扩大,部分原因是城镇的工人阶级为手工业者和小商业提供了市场。同时,工业化本身在一定程度上(在取代小生产之外)也同时促进了使用新技术的小生产以及为大产业公司服务的小商业的发展。因此,起码在19世纪资本主义下的西欧,城镇小资产阶级绝对不是简单地在消失,而是同时在生长。(Crossick and Haupt 1995:P41~52)【05】至于中国,改革以来的城镇个体工商户,包括旧式(类似1949年前)的手工业者和小商业主的大规模复兴(人民公社化之后几乎完全消失),正是出于上述的机制。事实上,今天的中国,在农民以外,还包含大量的城镇“旧小资产阶级”。
    进一步说来,正如马克思和韦伯同样指出的,农村和城镇小资产阶级在政治意义上乃是真正的“中间阶层”。他们不会完全认同于资本家,也不会完全认同于无产者。一方面,他们之中有的人会想攀升进入资产阶级,也会模仿资本家的生活方式甚或政治思想。但是,另一方面,他们和无产者带有千丝万缕的关系。尤其在当前的中国,正如上面已经提到的,“农民工”和工人阶级密不可分,乃是一个半无产阶级。即便是纯粹务农人员,在土地不足和农民缺乏土地完全所有权的中国,也带有一定程度的无产性。同时,从收入和消费行为来看,农民与“白领”阶层相差甚远。至于城镇的“旧小资产阶级”,无论从收入还是居住地区来考虑,大多数同样属于社会下层,与资产阶级或白领阶层也都有一定距离。同时,面对资本家,城镇手工业者和小商业者所感到的是不可避免的威胁,这与米尔斯说明的当年美国小资产阶级面对超市、百货公司和直接销售自己品牌的产业企业的威胁,没有什么两样。
    此处需要先说明的,是上述的这种传统的“旧小资产阶级”和米尔斯所指的 “白领中产阶级”,亦即“新小资产阶级”之间的区别。【06】正如米尔斯指出,新旧阶层有十分鲜明的不同:“旧小资产阶级”的特征是在自家的土地或“资本”上使用自家的劳动来生产商品,是对家庭、土地、店房、工具充满深厚感情的个体户,其独立自主性比较强。【07】但是,许多新白领阶层相对来说,则是一个依附性的阶层,作为在公司、超市、百货商店和(米尔斯考虑不多的)政府机关领薪的办事人员,并不生产产品,并不具有“旧小资产阶级”同样的独立性和紧密的家庭关怀。这是一种重要的生产关系和(在市场上的)阶级情况的区别。而且,两者在收入和消费水平上也有一定的差距。
    但是,旧、新小资产阶级之间又具有一定的共同性。首先,两者比较紧密关联。其中有一定比例的,虽然是少数的,“旧小资产阶级”成员要向“新小资产阶级”流动。一般来说,子女教育是许许多多旧小资产阶层最最关心的事,而正是高等教育为他们的子女提供了进入“新白领阶层”的机会。(Crossick and Haupt 1995: P83~86)(当然,大多数的农民在城镇化过程中不是转化为“中产阶级”而是转化为城镇小资产阶级或无产阶级。)同时,具有一定文化或技术“财产”的专业人员(例如大学教授和高级技术人员),也可以视作一定意义上的“个体”生产者,在其独立性和自主性上与旧的“小资产者”(尤其是手工艺者)有一定的共同性。
    最重要的可能是,相对于资本家和工人阶级来说,“旧”和“新”小资产阶级在政治观点上同样是一个 “中间阶层”,既不会完全认同于资本家,也不会完全认同于工人阶级。从他们在中国改革中的经历来说,大部分旧、新小资产阶级既不像资本家(和部分国家领导干部)那样得到特殊(甚至是暴发)的利益,也不像工人阶级(尤其是下岗工人)那样损失重大。在市场经济面前,他们有所得(收入通过打工而提高,消费水平提高)也有所失(医疗没有保障、教育和住房负担沉重)。即便是大部分的高级白领,与资本家的价值观也有一定的不同:他们更多地是依赖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才能获得高薪,而不是凭资本和权力得利,对后者有一定的保留。在资本主义极盛时期的今天,在全球资本主宰全球经济的今天,新旧小资产阶级对待新资本主义和旧社会主义的这个共同的政治“中间性”,应该说是十分关键的。
    因此,这里所采用的基本上是三阶级分析法,同时把小资产阶级区分为新、旧两个阶层,既确认它们之间的重要差别,也强调它们之间的重要共同之处。其实,这种三角形的分析基本上也是马克思、韦伯、米尔斯和众多西欧社会史学家所共同采用的分析,虽然他们对小资产阶级的历史历程各有不同的估计。(韦伯在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之外区分了小资产阶级和“知识分子与专家”,但他的分析其实和这里的“旧”与“新”小资产阶级的划分基本一致。)(Weber 1978, 1: P302~307)
    以“小资产阶级”为大多数的社会形态
    我们可以把陆学艺等关于中国上世纪末社会阶层的研究成果用这个三阶级社会形态来重新划分和理解。首先,陆等区分的3个最高阶层——“国家与社会管理者”(2.1%)、“经理人员”(1.5%)、“私营企业主”(雇工8人以上)(0.6%),共占从业人员中的4.2%——相当部分可以合并为“(国家)资本主义经济”中占有或控制生产资料的“资产阶级”,共约3000万人。(需要指出,这里的“私营企业主”每户平均雇工11.4人,户均“实有资金”150万元,其大多数显然和人们心目中的新型“资本家”还有一定距离。)(陆学艺主编2002:P216~217;张宛丽2002:P92)“产业工人”(第8层)则占22.6%,共约1.6亿人。两者组成世纪末中国社会中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部分,总共不到2亿从业人员,约占7.14亿就业人员总数中的27%。
    除此之外,则差不多全是小资产阶级。其中,“新小资产阶级”,亦即陆等的“白领中产阶级”,包括以下几个主要部分——
    首先是“专业技术人员”(陆的“白领阶层”的顶层)5.1%,约0.36亿人。其次是“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中下层办事人员”,4.8%,约0.34亿人。在此之外,如果把“个体工商户”中的少数新型和较高收入的人员纳入,应该再加上其中的一部分人。0.86亿的“商业服务人员”(12%)亦同样。按照陆等的估计,总共占从业人员的15%。
    至于“旧小资产阶级”,则包括旧式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商业服务人员”中的低收入群。陆等所估计的0.3亿(4.2%)“个体工商户”数字,正如他们自己指出的,是根据国家工商部门的登记数算出来的,明显偏低。(陆学艺主编2003:P19)我们如果按照国家统计局的“个体就业人员”来计算,数目要多出一倍(0.24亿城镇个体就业人员,0.38亿乡村个体就业人员,共0.62亿);此外,还有一定数目未曾算入的乡村“其他非农行业从业人员”(总数0.48亿,其中0.38亿应是统计局的“个体就业人员”)。(《中国统计年鉴》2004:P123,P471) 其次是0.86亿的“商业服务人员”,其中陆等估计约0.26亿(3.7%)是农民工。【08】再则是陆等估计的3.14亿务农农民(44%)。如表一所示,“旧小资产阶级”总共约55%。新、旧小资产阶级加在一起则多达70%。如果再加上1.6亿的产业工人中的约0.56亿(7.8%)旧型或半旧型的农民工,(新、旧)小资产阶级全体将达到全国就业人员的78%。无论如何,当今中国在很大程度上乃是一个以小资产阶级为主的社会。即使把“小资产阶级”限于“旧”的含义,即自雇的农民和工商个体户,其比例仍然超过全就业人员的一半,占55%。
    表一 1940年美国,1914年德国和1999年中国社会形态比较
    美国(1940年)
    德国(1914 年)
    中国(1999年)*
    旧小资产阶级
    20%
    20%
    55%
    新小资产阶级
    25%
    19%
    15%
    工人阶级
    55%
    61%
    23%
    * 管理和“资产阶级/层”(约4%)和底层无业失业阶层(3%)不算在内
    数据来源:Mills 1956: 63; Mayer 1975: 419; 陆学艺主编2002:44。
    因此,我们决不能把中国的小资产阶级和“中间阶层”等同于“白领中产阶级”。大部分的小资产阶级,从收入与消费水平来考虑,其实主要属于社会下层和中下层,绝对不应想象为一个单一的“中产阶级”。实际上,低收入的旧小资产阶级,加上低收入的工人阶级,仍然占全从业人员的绝大多数,其总和达到78%;也就是说,从经济收入视角来考虑,中国今天社会整体的结构明显仍然是金字塔型,而非橄榄型。(刘欣新近的城市研究有较精确的材料和计算,认为即便不考虑农村,只着眼城市,其阶层结构也显然是金字塔型。刘欣 2007)考虑到今后由农业转入非农业的人员,绝大部分仍然将主要转为低收入工人或城镇工商个体户,而不是中产阶级,这个局面显然会在相当长时期内延续下去。如果进一步考虑到农村生育一个以上孩子比例要远高于城市,则更加如此。但是,如果从政治意义上来考虑,“中间阶层”所包含的新、旧小资产阶级,所占比例要远高于“中产阶级”,达到全从业人员的70%。陆学艺等混淆仅占15%的经济收入意义上的“中产阶级”与占到70%以上的政治意义上的“中间阶层”,造成对中国社会形态的严重误读。把两者等同起来,等于抹杀了“旧小资产阶级”大规模存在的现实,等于在建构一个不符合中国实际的“美国模式”或“中产阶级”神话。
    “小资产阶级”范畴之所以优于“中产阶级”范畴,是因为它更能表述中国今天的实际以及其历史背景。“新”和“旧”小资产阶级既能表述他们在经济收入意义上的不同,又能表述他们在政治意义上的共同。同时,既能表述两者在阶级情况和地位上的不同,又能表述他们在生产关系上的共同(即与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不同),以及在历史上的变迁和关联。这就是笔者这里采用“小资产阶级”范畴的主要原因。
    中国未来去向的社会基础:资本主义?社会主义?还是?
    从资产阶级角度说,他们要求的去向毋庸说是资本主义和美国模式。他们希望在自己有限的人数比例上能够加上认同于自己的“新小资产阶级”中的成员而形成社会的多数,指望未来发展趋向将会是美国模式般“中产阶级”占最大多数的社会形态。从工人阶级的视角来说,他们在市场经济下损失较大。正如陆学艺等指出,他们的不满和对过去计划经济制度下自己的“领导阶级”地位和“劳动人民当家做主”的价值观之向往,是完全可以理解的。(陆学艺主编2002:P20~21)但是尽管如此,他们中的很大一部分今天也已习惯了市场化的生活,不一定会要求返回到过去那样的纯计划经济。他们的愿望可能更多反映了对福利和社会公正的要求。但毋庸置疑,整体来说他们对资本主义经济是有一定保留的,多倾向于社会主义。
    如此看来,小资产阶级才是真正的在政治视角上介于两者之间的“中间阶层”。一方面,作为“小资产”者,他们确实可能像马克思认定的那样,倾向资本主义,但同时,上面已经指出的,“旧小资产阶级”和产业工人具有千丝万缕的关系,来自他们的“农民工”更加如此。城镇旧小个体生产者也是一样。至于“新小资产阶级”,我们也许可以说在意向方面,他们很可能倾向资本主义,但同时作为领薪阶层,如果面对经济衰退或通货膨胀,他们很可能会代表反对纯市场经济的群体和势力,不一定会坚定不移地拥护资本主义。【09】即便是他们之中的高级白领,在价值观上也可能更多地认同于凭专业知识和才能获得报酬,而对凭资产的占有和控制进行牟利持一定的保留态度。
    面对具有如此不确定性的的社会基础,国家领导的抉择当然特别关键。正因为政府在发展资本主义经济中起了关键作用,其抉择作用显得更加举足轻重。诚然,有一定比例的国家领导干部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获得了难以放弃的个人特殊利益.,但是,也有一定比例的国家领导是认真认同于社会主义和共产党价值观的。两者都很可以在庞大的小资产阶级的新、旧不同阶层中找到社会基础。从这个角度来说,中国的去向真是个未知之数。
    最值得我们期盼的说不定是某种综合与妥协。譬如,满足新、旧小资产阶级所共同希望的一定程度的个人独立性和自主性,但也赋予“旧小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同样十分希望的社会公正和福利,并且,在全球资本和跨国公司之前,给予他们一定的保护和帮助。而这一切都只可能由一个带有一定程度社会主义性质的国家来提供。 (崔之元提倡“小资产阶级社会主义”,亦称“自由社会主义”或“小康社会主义”,我们也许可以用这样的综合来理解其部分含义。甘阳提倡在“三统”——儒家传统、毛泽东时代传统和改革时代传统——共存的现实中追求共识,我们也许可以作同样的理解。)(崔之元2005; 2003;甘阳2007)
    最后,我们如果从民族主义和中国文化传统的角度考虑,“旧小资产阶级”可以说在一定程度上是中国文化传统的社会基础。上面已经提到,“旧小资产阶级”的生产和市场生活大多是以家庭为主的(当然,这个基本特征已经受到外出打工的严重冲击),而传统儒家伦理观念正是在那样的社会土壤上产生的。今天,全球资本和市场虽然推动了中国前所未有的激烈社会变迁,但是旧个体小生产者的“阶级情况”在这方面一定程度上仍然大规模存在。面对国内外大企业和商业的威胁以及全球化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价值观念的冲击,他们之中很自然地激起强烈的民族感情和向中国传统的认同。这种倾向对中国现代化去向的影响也是未知之数。如此的未确定性,既可以是弱点也可以是机遇。错综复杂的路口可以使人迷路,但也可以是选择新方向的契机。
    (感谢李放春、彭玉生、汪晖和夏明方对此文初稿的建议和批评。)
    【相关简介:黄宗智,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学士,华盛顿大学博士。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校区(UCLA)历史系教授,2004年荣休;曾任该校中国研究中心创办主任(1986-1995年);《近代中国》季刊(Modern China)创办编辑(1975年至今);中国人民大学长江学者讲座教授】
    注释:
    【01】米尔斯概念中的“旧中产阶级”(以农民为主)大致相当于所谓“第一产业”,“工人阶级”则大致相当于“第二产业”,而“新中产阶级”则大致相当于“第三产业”。到20世纪末,以商业和服务业为主的“第三产业”已占全人口从业人员中的最大比例(74.5%),约3.3倍于工人阶级(22.9%),28.7倍于农业从业人员(2.6%),成为美国(和大部分其他西方先进国家)社会中最大的阶层。(《中国统计年鉴2005》:P906)
    【02】 “农民工”中当然包含“离土不离乡”的乡镇企业工人以及“离土离乡”的产业工人和服务人员,但他们与一般工人不同,因为绝大多数仍然属于农村户口,大多仍然是农民家庭的成员。此外,在一般概念中的工人与服务人员之外,“农民工”其实还包含大量的工商个体户,这一点下面还要讨论。
    【03】 150万手工工艺者,70万小商业者,200万农业就业人员。
    【04】虽然如此,Szelenyi在最新的著作(2008)中,认为中国(以及俄国和东欧)已经越来越趋向传统意义的资本主义及其包含的资产阶级,脱离他自己过去强调的一些早期“后社会主义转型”的特征,即“由下而上的”的中国经验、“没有资本家的资本主义形成”的东欧模式,和“没有资本主义的资本家”的俄国模式。
    【05】 Bechholfer and Elliott (1985)特别突出后期资本主义(late capitalism)中的“小型工商业”(small businesses),证明他们在后工业时代仍然具有一定的生命力。这无疑是正确的。但他们把雇用100人以下的“工商业”全算入“小型”,又简单地把“小型工商业”等同于“小资产阶级”(petite bourgeoisie)全体,基本不考虑农民和旧“小资产阶级,”也不考虑“白领”阶层,对“小资产阶级”这个范畴的使用未免失于狭窄,也缺乏历史维度。Erik Olin Wright 则指出,美国的自雇个体生产者(self-employed)在20世纪70年代降低到所有就业人员中的不到1/10,但其后小额回升,到1990年代可能达到1/8,而作为一种美国文化理念,个体经营一直占有超过其实际比例的重要性。(Wright 1997: 第4章)
    【06】 Arno Mayer (1975)则更用下等中产阶级(lower middle class)的范畴来描述旧小资产阶级。.
    【07】根据韦伯的分析,城镇小资产阶级的生活比农民要稳定,具有高度的可预测性,因此不太会接受迷信,更多地倾向于“理性”伦理宗教和勤勉等价值。(Weber 1978, 1: 481~484)
    【08】 1999年,中国农村4.7亿从业人员中,共有1.4亿从事非农行业。除了陆等的0.56亿“产业工人”,0.26亿“商业服务人员”之外,应主要是“其他非农行业”的乡村“从业人员”,其中登记和未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或“个体就业人员”应占其大部分。(《中国统计年鉴》2004:P471)
    【09】 密尔斯早就指出,在德国历史上小资产阶级曾经显示纳粹的国家社会主义倾向。(Mills 1951: P53~54)但是,正如Crossick和Haupt指出的,在西欧小资产阶级历史中,德国其实是一个比较特殊的例子。在法国,小资产阶级的政治倾向自始便比较激进、左倾。(Crossick and Haupt: P224~233).
    参考文献
    仇立平 2006:《回到马克思:对中国社会分层研究的反思》载《社会》第26卷第4期。
    甘阳 2007: 《中国道路:三十年与六十年》www.tecn.cn
    黄宗智2007:《制度化了的“半工半耕”过密型农业》载黄宗智《经验与理论:中国社会、经济与法律的实践历史研究》,第471-485页。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刘欣2007:《中国城市的阶层结构与中产阶层的定位》载《社会学研究》,第6期:1-14。
    陆学艺主编2002:《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陆学艺 2003: 《当代中国的社会阶层分化与流动》载《江苏社会科学》2003,第4期,第1-9页。
    陆学艺2007:《2020年三成中国人是中产》载《共产党员》,第16期,第12页。
    张宛丽2002:《对现阶段中国中间阶层的初步研究》载《江苏社会科学》第4期:85-94。
    《中国统计年鉴,2005》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
    《中国统计年鉴,2004》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
    Bechhofer, F. and B. Elliott.1985. “The Petite Bourgeoisie in Late Capitalism,”Annual Review of Sociology, Vol. 11: 181-207.
    Cui Zhiyuan. n.d. “Liberal Socialism and the Future of China: A Petty Bourgeoisie Manifesto” manuscript.
    2005. “Liberal Socialism and the Future of China: A Petty Bourgeoisie Manifesto,” in Tian Yu Cao ed. The Chinese Model of Modern Development, pp. 157-174.United Kingdom: Routledge.
    2003. “Xiaokang Socialism: A Petty Bourgeois Manifesto,” Chinese Economy,36, 3 (May-June): 50-70.
    Crossick, Geoffrey and Heinz-Gerhard Haupt. 1995. The Petite Bourgeoisie in Europe, 1780-1914: Enterprise, Family and Independence. 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Mayer, Arno. 1975. “The Lower Middle Class as Historical Problem,” The Journal of Modern History, v. 47, no. 3 (Sept.): 409-436.
    Mills, C. Wright. 1956 [1951]. White Collar: the American Middle Classes.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Szelenyi, Ivan. 2008. “A Theory of Transitions,” in Modern China, v. 34, 1 (January): 165-175.
    Weber, Max. 1978. Economy and Society: An Outline of Interpretive Sociology, 2 v.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Wright, Erik Olin.1997. Class Counts: Comparative Studies in Class Analysis. Cambridge, England: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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