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章挨日本人一枪竟“换回”了一万万两白银?
http://www.newdu.com 2024/11/27 10:11:18 趣历史 佚名 参加讨论
导读:历史,距离我们越远,有的会越来越模糊,有的却越来越清晰,而李鸿章就属于后者。一件黄马褂,血染东瀛,让50万纽约人追捧,也让百年后的我们看清了李鸿章的真实面影。黄马褂本来只是清代官服的一种。清昭连《啸亭续录·黄马褂定制》中说:“凡领侍卫内大臣,御前大臣,侍卫,乾清门侍卫,外班侍卫,班领,护军统领,前引十大臣,皆服黄马褂。”为什么侍卫穿马褂?因为马褂衣长只及股,袖长至肘。行动起来利索。为什么后来唯独清朝能将“黄马褂”这个符号普及到“文武百官”?是因为满清好这个。说到底清朝是“枪杆子里出政权”。 根据清官规定,三类人可以穿黄马褂:第一类是皇帝出行时,各内大臣、御前大臣、御前侍卫等随从,必须穿着黄色的马褂以壮行色。这种黄马褂称之为“行职褂子”,没有花纹及图案。因为是因职而穿,所以离开工作岗位,或者不与皇帝同行时便不能穿。第二类是皇帝狩猎校射时所赏赐的。这种黄马褂称之为“行围褂子”,按规定只有跟随皇帝狩猎时才可以穿。平时无故穿上属于犯禁,是可以被治罪的。 最后一种黄马褂是因特殊功勋而得到的奖赏。这种赏赐又称“武功褂子”,得赏的人可以在任何隆重的场合穿。这才是我们平时所说的“赐穿黄马褂”。据考证,这种赏赐方式在清初并不盛行,大概是在道光或咸丰以后才开始出现。特别在对太平军作战时候,赏赐了不少黄马褂给那些镇压太平天国的有功者。后来慈禧太后把规矩给坏了。一次,慈禧太后一高兴,生生地将一件黄马褂赏赐给了为她开火车的司机。李鸿章的这件黄马褂和这根三眼孔雀花翎故事非常多。当李鸿章过七十大寿时,“两宫赐寿,赏戴三眼花翎”。《异辞录》有一段话说:“同光以来,每逢庆典,李文忠常得异数。紫缰三眼翎,本朝赐近支八分,今以当古之九锡,人臣所不能有。”七十大寿这个时候,是李鸿章事业的颠峰,朝廷给他的荣誉和实惠,很多方面已经超过他的老师曾国藩。但是这一切因为一场战争刹那间被“拔去”和“褫去”了。 1894年9月16日平壤失守,次日翁同龢抨击:“合肥(李鸿章)事事落后,不得谓非贻误。”光绪皇帝一气之下,给李鸿章予以“拔去三眼花翎,褫去黄马褂”的处分。这相当于现在的“行政记大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戴罪立功”的李鸿章后来还是没打赢仗,黄海海战爆发后,北洋舰队全军覆没,让人家从海陆两路夹击攻占了辽东,威胁京畿。甲午战败后,清朝政府派代表赴日本谈判,日本不予接待。1895年2月12日慈禧看了美国驻华公使田贝转来的东京来信,说:“所指自是李某,即著伊去,一切开复,即令来京请训。”2月13日,光绪谕令李鸿章“作为头等全权大臣,与日本商定和约”,“赏还翎顶、黄马褂,开复革留处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