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形成后,法律也随之而生。法律的规定以及相应的处罚措施完全是制定者根据自身需要制定的。从古至今,出现了很多奇葩的规定。 有因为身高太高而被判刑的(秦法);有聚众饮酒而被判刑的(汉律);其实私自研究天文星相在历朝历代都是犯法的,那么回想起来诸葛亮之流都是冒着进监狱的危险在研究知识了。 无论法律规定如何奇葩,敢于触犯的人都会受到惩处,而在清朝的湘军队伍中,曾国藩面对属下闹饷暴动,却定了一条犯罪指标来解决。 一、吃不上饭的湘军 湘军在太平天国运动中建立,直至最后彻底超越了八旗兵和绿营,成为清廷中后期倚重的军事力量。其实湘军的本质是团练,就是几个土地主拉扯一帮农民建立起来的队伍,说白了就是自费民兵。 问题是民兵要有工资,要吃饭。而且曾国藩在建立湘军之初就决心革除绿营的弊病,通过“高薪养廉”的方式保持队伍的战斗力。一支军队的日常挑费是个天文数字,不是一般家庭或者几个大地主凑凑钱就能解决的。 所以解决军队开支只有两条路,一是曾国藩当上地方巡抚等实职,这样可以公开为自己的民兵组织筹集军费;二就是其他地方的财团为了抵御太平军,出钱请湘军为自己打仗。 可是曾国藩在北京当礼部侍郎的时候和咸丰皇帝闹得不可开交,咸丰多次对曾国藩掣肘,曾国藩迫切需要的江西巡抚一直都没有给。 没有钱军队就不稳定,尤其是湘军初期对太平军是屡战屡败,这样的战绩造成没有哪个地方的财阀敢请来看家护院。 当时湘军每月的花销大概在20万到40万两白银左右,而曾国藩只能筹到其中的四分之一。士兵的工资被一拖再拖,少的被拖欠四个月,多的被拖欠一年多,有些时候实在拿不出钱来只能拿公费读书的名额、甚至盐来抵钱。士兵闹饷、造反的事情层出不穷,曾国藩哀叹湘军“无时不在危机骇浪之中”。 二、犯罪定指标 同治四年,参战的唐义训部和金国琛部已经连续一年半没钱发工资,曾国藩各欠他们30万两饷银。没钱也就罢了,粮食也没有。原来为防止敌人偷袭,粮草被紧急转运到大后方,致使前线粮草供给不上,唐、金两部在枪林弹雨之中竟然还要承受被饿死的窘况。 自古“有食就是饭,无食就是反”,况且这是一帮拿刀拿枪的大头兵,他们闹起脾气来是要上街砍人的。于是闹饷、造反、上街抢劫、消极怠工的事情层出不穷。金国琛的部下一闹就是半个月。唐义训那边倒是比较消停,消停到友军覆灭还按兵不去救援。 曾国藩本来就为筹钱的事情忙得焦头烂额,下属造反要钱更是气得全身乱抖。于是乎曾大帅连发几道军内级别最高的加急命令,让金国琛严肃查处部下造反的事情。 同时掌管后勤的李兴锐只身前往唐、金两营,三天时间补齐了欠饷和粮草,并暗中查出了带头闹事的主谋上报给曾国藩。 曾大帅虽然已经知道事情的来龙去脉,但是要揪出主谋可没有那么容易。湘军之所以叫湘军,是因为大部分为湖南人,而湘军招兵买马由基层营官自己招纳,底下士兵只听从营官的,营官又只听从上边的将军。所以都是自己的心头肉,处理谁都不舍得。 曾国藩那边追查的紧,不处理又没法交代,所以金国琛只好抓了几个当时闹得最凶的士兵,杀头了事。整个事件的汇报材料也写得十分有水平,金国琛说自己坚决服从曾大帅的的命令,严肃了本部军纪,同时为了节省审判时间,直接将那几个人推到野外斩首结案。 曾国藩本来就是暴脾气,看到这份报告简直气得骂娘。原来金国琛在汇报材料中写,那些人之所以要造反是因为军队里藏着“哥老会”的成员,接着论述了“哥老会”的发展历程,从大明一直说到大清,但对军队闹饷造反的事情只字不提。 可是金国琛算盘打得再精明也逃不过曾国藩的法眼,因为后勤主管李兴锐早就把内幕摸得一清二楚。曾国藩在回复中写道:“于本部堂札内层层彻查之事一概不复……而于各营官及解犯等事,一字不提……” 曾国藩这个批复有两层意思,一则是闹饷的事情鼓动者是士兵还是军官?处理要处理带头闹事的干部,不要让底下的士兵背锅。二则处理必须公平,前段时间唐义训那里也出现了闹饷造反的事情,他押送过来12个肇事者,我不希望你处理太多人,你至少也要送过来12人。 由此,曾国藩开创了刑事犯罪数字化管理,就是所谓的分指标,简单清晰明了。接着曾国藩还想出了配套措施:如果人犯一日不到,下月的饷银就扣一日;一个月不到便扣押一个月。 这下终于轮到金国琛着急了,有钱能使磨推鬼,于是二话不说,马上押着12个带头闹事的军官前来谢罪。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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