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记载的14次较大规模的人口灭杀事件(2)
http://www.newdu.com 2024/11/24 09:11:13 历史之家 佚名 参加讨论
■11.元末混战 元人陶宗仪所著的《南村辍耕录》里说,“天下兵甲方殷,而淮右之军嗜食人,以小儿为上。……或使坐两缸间,外逼以火;或于铁架上生炙;或缚其手足,先用沸汤浇泼,却以竹帚刷去苦皮;或盛夹袋中,入巨锅活煮;或男子止断其双腿,妇女则特剜其两乳。酷毒万状,不可具言。”他们把人肉叫做“想肉”,意谓食之而使人想也。“淮右之军”即朱元璋之军,这个吃人上瘾的军队,何尝考虑过民意! 明朝的开国者朱元璋出身微贱,生性残暴。他在生计艰难之际为郭子兴收留重用,完全借郭子兴而兴,得势后却忘恩负义。朱元璋的好友杀了都元帅,朱元彰又杀了好友,当上都元帅。1366年,朱元彰救应遭难的皇帝,在龙舟上把皇帝推入长江,建立了明朝。他杀来杀去,先征服了中国人,才转向驱赶已经式微的蒙古人。 夺得天下后,朱元璋翻脸不认人,“火烧独角楼”,大杀功臣、朝臣。据史书记载,胡惟庸、李善长、蓝玉三案总共杀人达10万之多。朱元璋在位30年,杀人20万,基本上将功臣杀光。连毫无二心的幼时放牛娃朋友徐达也不放过,可谓冷酷残暴到了极点。 朱元璋赐给常遇春美妾,可常遇春的元配砍掉了美妾的手。朱元璋派人杀了常遇春的元配,将其肋骨砍成小块煮熟,由朱元璋分发给常遇春及众大臣食用。 明朝最著名的酷刑莫过于“剥皮楦草”,就是将一个活人的皮剥下来,再塞上草。历史上的皇帝很少用这种酷刑,只有土匪、流寇和酷吏才下得了手,而明初的几个皇帝竟都乐此不疲。剥皮时如果让被剥皮者早死了,明朝竟规定:“有即毙者,行刑之人坐死。” 朱元璋在各州县设有“剥皮亭”,官员一旦被指控贪污,无须审判即被剥皮,悬皮于亭中,以示警戒。他惩治官僚,如空印案、郭桓案,数万人被连累致死。因贪污罪名死于监狱或被判刑的,每年都有数万人。但明王朝最终仍然陷于*泥淖而不能自拔,严嵩的贪污款就相当于好几年的国防预算! 明太祖朱元璋死后,用了46名妃妾、宫女殉葬。在以后的70年中,这种野蛮的制度又在皇帝与诸王中流行。 朱棣比起乃父来,毫不逊色。1402年,他夺了亲侄子的皇位,导致几十万人战死沙场。建文帝宫中的宫人、女官、太监被杀戮几尽。他曾一次枉杀万多人。他还将忠于建文帝的旧臣如方孝孺等人全部杀死。仅方孝孺一家,灭“十族”就杀掉873人!对于方孝孺的妻女,丧尽天良的朱棣竟把她们送进军营,让士兵*,一个女子一日一夜要受20余名男子的凌辱。有被摧残致死的,朱棣就下圣谕将尸体喂狗吃。永乐末年,他大肆屠杀宫女、宦官,在这次大惨案中,被杀的宫女有3000人之多。 明成祖死亡(1424年)的当天,30多名宫女都被饷之于庭,吃完以后,被带上殿堂,哭声震动殿阁。殿堂内置有小木床,使宫女立在床上,梁上结有绳套,把她们的头放在圈套中,然后撤掉小床,将其吊死。据说,这样殉葬比活埋要痛快得多。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