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萃】论汉代诸侯王墓出土铁质生产工具的性质与用途
http://www.newdu.com 2024/11/29 06:11:55 《华夏考古》2019年第6期 刘尊志 参加讨论
诸侯王墓是汉代墓葬的重要组成部分,除具有规模大、结构复杂、设施全面等特征外,出土数量众多、品种丰富的遗物也是其重要特点,而铁器又是出土遗物的主要内容之一。生产工具是两汉诸侯王墓出土铁器的重要内容,本文在已有研究的基础上,对汉代诸侯王墓出土铁质生产工具的性质和用途作浅显论述。 一、考古发现概况 两汉时期,分封制一直存在,诸侯国数量众多。截至目前,已调查、发现、发掘西汉诸侯王(后)墓47处近93座,可确认为东汉诸侯王(后)的墓葬有16处20座,为研究汉代诸侯王墓及其相关内容等提供了丰富的实物资料。较多汉代诸侯王墓出土有铁器,数量大、品种多,涉及兵备、出行、生产生活、娱乐及其他诸多内容,其中也有相当数量的生产工具。需作说明的是,本文的研究对象为汉代诸侯王墓封土中及墓穴内出土的铁质生产工具。 出土铁质生产工具的西汉诸侯王墓有20余座。北京大葆台M1出土有斧、镢、臿等。河北地区的石家庄北郊小沿村汉墓出土有锛,满城M1出土有凿、镢、锤、斧、锛、锉、锯条等,M2出土有犁铧、二齿耙、三齿耙、镢、铲、錾、锯条及锄范、镢范等,定县八角廊M40出土有鎚(锤)、凿、斧、棍,北新城M2出土有凿和臿,高庄M1出土有锛、臿、锤等。山东地区,巨野红土山汉墓出土的斧多达11件,长清双乳山M1的填土中发现有楔、凿、钻、臿,钻可能为小型的錾,临淄齐王墓陪葬坑出土镢、锄、臿等。河南地区的永城保安山M2出土有锤、斧、錾、镌、锄等,黄土山M2出土有撬、臿、斧、锛、楔,杞县许村岗M1出土锄3件,从形制看应为臿。江苏地区,高邮天山M1出土有锤,大云山M2出土凿1件;徐州一带的楚王墓中,驮篮山汉墓填土夯层中出土较多凿、钎、楔,部分保存完整,另有臿、锛、铲、犁头等,北洞山汉墓出土有锤、錾、凿、镢、斧、楔,狮子山汉墓出土有凿、垫铁、撬,部分凿应为錾,小龟山楚王后墓墓道出土有犁铧冠等。湖南地区的诸侯王墓分布于今长沙一带,风盘岭M1出土锄、臿各1件,象鼻嘴M1的盗洞底部发现有瓷灯及铁镢1件。广州南越王墓的铁质生产工具出土量较大,有锤、斧、锛、铲、锥、凿、锉、镰及刻刀、刮刀、弯刀、铲刀、劈刀等。东汉诸侯王墓出土的铁质生产工具相对较少。河北定县M43出土有钳、斧等,定县北庄M1出土锤、斧、锛、凿、臿、镰、犁铧,另有灯盏。山东临淄金陵镇M1出土有铲、锛、镢、臿等。 考虑到一些墓葬遭破坏严重,加之部分资料公布较简略,汉代诸侯王墓封土中及墓穴内的铁质生产工具可能会更多。 二、基本功用与主要种类 生产工具与社会生产、生活关系密切,受限于生产力发展水平,古代的生产工具一般相对简单,少见机械器具,多为手工操作,以体力驱动,大多单独使用,少量搭配使用。汉代诸侯王墓出土铁质生产工具的特征与上述内容基本相符,初步统计,约有30余种,数量不等,出土频率也存在差别。生产工具的基本功用主要涉及农业和手工业生产两大门类,有些亦可交叉互用。 与农业生产有关的工具包括土作工具、耕作工具和收获工具等,具有砍斫功能的斧、锛、刀等也有应用。土作工具包括镢、臿、耙等。基本都有銎,用以安装木柄。臿出土数量大,可分为“凹”字形和扁平长方形两种,耙发现数量少,有二齿耙和三齿耙两种。耕作工具有犁铧、锄、铲等。收获工具主要为镰,出土数量较少。 手工业生产工具主要用于木工与石工手工业等方面。木工工具有斧、锛、锯条、凿、锤、锉、锥、劈刀、刮刀、弯刀、铲刀、刻刀等,一些诸侯王墓出土的部分环首刀、削等,也与木工手工业有关。斧为砍斫工具,可将木料分解。锛可砍削木材,或削平或劈开。锯可切分木料,锯条发现不多。凿多用于凿孔和开卯,常与锤配合使用,亦可雕刻。锉、锥均可用于孔的加工,锉还可打磨,锥亦可刻画。刀及削等在南越王墓西耳室中多有出土,伴出有铜锯等,大多为木工工具。其中劈刀可砍剁木材,刮刀可用于刮树皮及枝节等,弯刀可用于凹槽等细部的刮削和细加工,铲刀是一种用作铲剔有弧度凹槽或圆洞的专用木作工具,刻刀则用来雕刻和细部加工,而环首刀、削等既可削木,亦可雕刻。 上述生产工具,部分种类在不同生产过程中均可使用,如凿、锤等,因加工对象的不同,在大小和形制上可能存在一定差别。有些虽然属于某一生产门类的工具,但在其他社会生产中也有使用。锛为主要的木工工具,石料开采和加工时,也可用来清除石面上的杂质,在农业方面,则可用来刨土等。錾、镌和楔等,除解石外,也可用来劈解木料。较多的起土农具也被其他生产活动,尤其是石料开采和加工时,用来挖土和清除杂质。 三、出土位置与放置方式 汉代诸侯王墓出土铁质生产工具的数量和品种均较多,出土位置亦呈现出多样性,对应的置放方式也有不同,体现出与汉代诸侯王墓修建、封护、陪葬及其墓葬被盗等有关的诸多内容和内涵。大致来看,主要有以下8种出土位置:封土地表,封土中,填土中,墓道内相关遗迹中,相关设施的缝隙中,墓门附近,一些功能室或墓内相关位置,盗洞与盗掘涉及区域,置放无规律,多散乱。个别还可细分。 需要指出的是,铁质生产工具出土数量与种类的多少与出土位置、置放方式等也有一定的关系,出土位置表现得较为突出。满城M1与M2、南越王墓、徐州狮子山与北洞山汉墓等出土数量大、种类丰富,位置较为多样;保安山M2、大葆台M1、高庄M1、定县M40、黄土山汉墓、双乳山M1、巨野红土山汉墓等,出土铁质生产工具的位置为2~3处,器物数量及种类相对略少;高邮天山M1、杞县许村岗M1、石家庄张耳墓、长沙象鼻嘴M1、临淄齐王墓陪葬坑等,出土位置单一,数量及品种均较少。 四、具体性质与实际用途 墓葬作为特殊的遗存,所出相当数量铁质生产工具的性质和用途与日常生产生活中的存在差异。汉代诸侯王墓出土铁质生产工具数量大、品种多、位置不一,加之置放方式、伴出器物及工具的完残情况等也各不相同,体现的具体性质和实际用途较为多样,反映出对工具基本功能的运用、借鉴和发展变化。大致来看,具体性质和实际用途可分为:修墓遗留的工具、配合加固的用具、用作陪葬的器物、盗墓者遗落的物品4种表现形式,不同形式在同一墓葬中或单独存在,或多样并存。 汉代诸侯王墓出土铁质生产工具的具体性质和实际用途与工具自身的基本功能既有相似或相近之处,也有借鉴基础上的应用及其功能的转化,还有的体现出不同的内容与内涵。修墓遗留的石工、木工工具,实际应用与自身手工业操作基本一致,只不过是针对墓葬修建及相关内容。盗掘墓葬时,多是在基本功能基础上对生产工具的借鉴和应用。辅助加固的工具,部分是借鉴基本功能的新利用,部分则有较大变化,如锤、耙、铲、镢等。用作陪葬的生产工具,实际用途及内容内涵与基本功能有明显差别。铁质农具在汉代使用普遍,作用重要。不过,汉代诸侯王墓出土汉代铁农具(含汉代盗墓者的遗留)与农业生产基本无关,挖土、起土时对农具的使用是基本功能的借鉴,用锄、铲堆土和犁铧松土等是功能的延伸,以农具修葺墓葬是功能的变化,而陪葬农具与农业生产中的农具在性质、用途及内容、内涵等方面均不同,但正是自身的基本功能和属性又使其成为陪葬的内容之一。 五、时代特点及地域特征 从出土情况看,西汉早中期的相关墓葬出土铁质生产工具多,出土数量大,种类丰富,西汉晚期明显减少,东汉诸侯王墓仅少量有发现,且多为盗墓者遗留,其他性质的铁质生产工具少见或不见。这与墓葬发现数量的多少有一定关系,而不同时期,尤其是两汉诸侯王墓存在明显差异,则可能与汉代诸侯国的发展,特别是西汉晚期之后,诸侯国权力地位下降、诸侯王自身财力不断减弱等有关。相关差异也与两汉诸侯王墓葬的不同有关。 西汉诸侯王墓中,山地、丘陵地区的墓葬或为竖穴岩坑,或为横穴崖洞墓,墓葬修建(含封护)过程中使用相当数量、不同种类的石工工具,尤其是横穴崖洞墓,工程量大,修建(含封护)难度高,石工工具和农具等遗留较多。与墓葬形制及封护等相对应,盗墓者遗留的生产工具亦相对较多,其中石工工具与农具均有一定数量。其他地区基本为土坑竖穴墓,修墓及盗掘遗留的铁质生产工具则以农具和木工工具为主,数量一般不多,石工工具少见或不见。东汉诸侯王墓中,仅河北定县、山东临淄的一些墓葬出土有盗墓者遗留的铁质生产工具,考虑到几座墓葬被盗时间为东汉末年,推测与当时相关地区社会动荡、盗墓之风盛行可能有关。 综上所述,汉代诸侯王墓出土的铁质生产工具数量众多、品种丰富,并有相应的时代特点和地域特征。出土位置的不同、置放方式的差异及相关内容的多样性体现出铁质生产工具的多种性质和用途,反映出对铁质生产工具基本功能的运用、借鉴和发展变化,对多方位认识墓葬的修建和封护,全面了解陪葬内容与丧葬需求,深入探讨墓葬被盗及相关问题等具有重要的作用,同时也为开展汉代诸侯王墓的综合研究提供了相应的参考。 (作者单位:南开大学考古学与博物馆学系。《华夏考古》2019年第6期,中国社会科学网 齐泽垚/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