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沙条约组织的介绍及事记 华沙条约组织的结局如何?(2)
http://www.newdu.com 2024/10/31 06:10:17 历史之家 佚名 参加讨论
1955年3月,八国又就缔结集体友好互助条约的原则、组建联合武装力量及其统帅部等问题进行了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5月5日,《巴黎协定》被批准。5月14日,苏、东德、波、阿、捷、匈、罗、保八国在华沙签署了《阿尔巴尼亚人民共和国、保加利亚人民共和国、匈牙利人民共和国、德意志民主共和国、波兰人民共和国、罗马尼亚人民共和国、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友好合作互助条约》。简称《华沙条约》。 条约有效期为二十年(到期可顺延十年)。该条约由苏联领导人赫鲁晓夫起草。同年6月4日,根据《华沙条约》第六条规定,华沙条约组织这一军事、政治同盟正式成立。华沙条约组织总部设在莫斯科,俄语、德语、波兰语、捷克语为官方用语。 1968年9月12日阿尔巴尼亚宣布正式退出华沙条约组织 1968年9月12日,在苏联出兵捷克斯洛伐克之后,阿尔巴尼亚退出了在1961年加入的华沙条约组织,与苏联彻底断绝关系。 1991年2月25日华约成员国宣布华沙条约组织所有的军事机构将全部解散 1991年2月25日,在布达佩斯举行的华约政治协商委员会特别会议上,华约6个成员国(保加利亚、波兰、捷克和斯洛伐克、罗马尼亚、匈牙利、苏联)的外长和国防部长分别代表本国在一项议定书上签字,宣布华沙条约组织所有的军事机构从1991年4月1日起全部解散,同时停止一切军事行动。 1991年7月1日华沙条约正式解体 1991年7月1日,华沙条约缔约国政治磋商委员会在布拉格举行的会议上,与会各国领导人签署了关于华沙条约停止生效的议定书和会议公报,至此华沙条约正式解体。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