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委会夜以继日地在行动,不停地抓人杀人。各县的肃委会也不甘落后,掀起了清肃“社党”的高潮。有的地方层层加码,以示斗争的坚决。改组后的永定县委作出规定:“如有各级党部及机关不坚决地执行肃反方针,宜当彻底改造。”“应把反'社党'工作中表现犹豫的坚决清除出党。”而在实际做法上,只要有人被认为肃反行动不力,或表现出思想上的犹豫,就会被戴上“社党”分子的帽子,抓起来予以刑讯。这使得干部人人自危,被迫表现出积极投入斗争的姿态,以求自保。一时间,肃“社党”成了党政军机关、民众团体一切工作的重心。
运动铺开,各地抓捕的“社党”分子越来越多。按照休一株在虎岗审判大会上宣布的三条惩办原则,起初的半个月,各机关、单位和部队无论抓捕犯人还是处决犯人,都得上报肃反委员会,取得批准。后来要抓要杀的人越来越多,肃委会来不及作出批复,:卜脆下发了一个文件《闽西苏维埃政府第25号通告》,作出了新的规定:“如有迫不及待要先处决的,可以先执行,再补报到本政府追认。”
第25号通告的新规定,打开了滥抓滥杀的总闸门。狂潮起处,人头纷纷落地。被处决的“社党”分子,十有八九是各级党组织、苏维埃政权中的中坚分子,相当部分是闽西各地红色区早期的创始人。不少地方一次又一次地宣布破获“社党”机关,出现的名称由“社党”支部,上升到总部,直至各级“特委”。闽西苏区的最高红色政权--闽西苏维埃政府,35名执委与候补执委,半数以上的人受到牵连。有的正在主持会议,就被突然而至的保卫干部,用一根绳子反捆两臂,锁住喉结,在人们的目瞪口呆中押走。中共龙岩县委,曾三次宣布破获“社党”地下县委;就是一些区乡的少年先锋队,也发现了“社党”组织。
之所以那么多的党员、干部被打成“社党”分子,主要是根据口供抓来的,抓来就审,以刑逼供,然后按口供再抓,越抓人越多。判定“社党”分子没有明确的界限,按照特委的文件规定,一些平时工作上犯有错误,或者消极落后的干部,一概可以视做“社党”分子。正如特委在“特字一六二号”文件中规定的那样:“这些分子,虽然不是社党成员,但实际上是社党的表现,是社党发展的对象。”左倾到了极点的肃反路线,有如一张疏而不漏的天网,只是需要,什么人都可以收捕其中。
中共永定县委,是处决曾牧春后改组的,由原县委常委、秘书长张觉先代理书记。张主持县委工作正好25天,就被县肃反委员会主席在全县的党团联席会议上宣布是暗藏的“社党”,就被逮捕起来。同时被捕的还有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郑世明等13名干部。这些被破获的“社党永定县党部”成员们,只在临时牢房里关押了一夜,每个人“过堂”一次,翌日上午一处山野荒地就成了他们的归宿。一个代理县委书记,竟由一个县委属下的肃委会主席主宰了命运,在“肃反中心”论指导下,当时政权混乱情形,由此可见一斑。
中共杭武县第五区的区委书记伍超然,没有及时按照县肃委发来的名单抓捕“社党”分子,第二天下午就被赶来的特派员下令逮捕,被抓的还有区委的主要干部12人。第三天上午,第五区举行公审大会,集体处决这个升格为“社党杭武特委”的成员们。根据杭武县肃委会1931年6月1日编的《革命法庭》记载,这12个干部都是20岁左右的青年,最小的才16岁。
滥抓滥杀的红色狂潮,冲击着闽西苏区的每一个角落,引起党内外干部、群众的极大恐慌,不少的干部被迫避居山林,有的村庄的农民也集体逃离;至于红军部队当中,有的战士害怕突然间灾祸临头,相邀开小差逃走;还有些地方的干部在忍无可忍的情形下,被迫进行武装对抗。
杭武县第三区,因为没有在讨伐傅柏翠时跟着去打北四区,从区委书记何登南、县赤卫大队直属的三大队政委陈锦玉,到一些乡苏维埃干部、赤卫队战士,共有200多人被指控为“社党”分子,拘押于县苏维埃政府所在地白砂镇。暂时没有被抓的大队长李真、副政委张纯铭、副大队长邱子庭等人,眼看着这么多的同志、战友,将要背上“社党”分子的黑锅做死鬼,大家又气又急,就扣押了专门检查肃反工作的肃反委员会副主席罗寿春,强硬地逼迫他手写了释放关押在白砂镇的200多名“社党”分子。拿到条子之后,李真指挥第三大队围住了几处临时牢房,迫使守卫人员放出了这些人。
中共闽西特委在获知这一消息后,认定是一场“社党”发动的反革命暴动,立即调集红12军一个团开赴杭武第三区,消灭第三大队。5月29日,被包围的第三大队除少数人突击逃走,大部分被缴械拘捕,前几天被救出来的人也多数重新被捕。6月1日,特委召开紧急会议,作出决定:“对于已经归捕的'社党'分子,应多方设法审讯,以破获其整个组织,同时要很快地处决!”(见于《中共闽粤赣临时省委关于杭武第三区事变的决议)
巨大的灾难降临了。路边的许多群众心房在颤抖,在痛苦地流血。他们闭上双眼,不愿意目睹那悲惨的一幕:李真、张纯铭等第三大队的干部,包括许多战上,被武装押送到村埂外的山脚下,从那儿传来了一阵阵枪声……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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