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协定填补了我国涉外军事立法的空白,是新世纪军事外交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突破。 新中国军事外交重大事件概览 ●1949年11月,向苏联、东欧国家派驻武官。 ●1951年3月,中央军委对外联络处成立。 ●1952年2月,接受首批外军学员来华学习。 ●1953年7月,签署朝鲜停战协定。 ●1955年6月,陆军第196师成为我军首支对外开放部队。 ●1959年4月,中国高级军事代表团出访东欧和蒙古8国并过境苏联。 ●1972年1月,向联合国军参团派出代表。 ●1985年11月,海军舰艇编队首次出国访问。 ●1990年4月,向联合国停战监督组织派出军事观察员。 ●1992年4月,首次向联合国维和任务区派出成建制维和部队。 ●1995年11月,发表《中国的军备控制与裁军》白皮书。 ●1997年2月,海军舰艇编队首次横渡太平洋访问美洲四国。 ●1998年7月,首次发表国防白皮书。 ●2002年3月,军队首次承担国际人道主义物资援助任务。 ●2002年5月,海军舰艇编队首次进行环球航行访问。 ●2002年10月,首次与外国军队举行联合实兵演习。 ●2003年8月,首次向多国观察员开放实兵演习。 ●2003年9月,首次与外军举行海上联合演习。 ●2004年11月,举办首届东盟地区论坛安全政策会议。 ●2005年8月,签署首部涉外“部队地位协定”。 ●2005年8月,中俄两军首次举行大规模联合军事演习。 ●2008年5月,国防部新闻发布制度正式运行。 ●2008年12月,向亚丁湾、索马里海域派出首批海军护航编队。 ●2009年4月,举办庆祝海军成立60周年多国海上活动。 ●2009年11月,举办庆祝空军成立60周年国际论坛。 ●2010年1月,首次以军队名义向海外派出国际救援队。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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