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自《蒋介石父子1949危机档案》(台湾)王丰 著,九州出版社,2010年9月第1版
一九四九年春,抢运国库黄金前后,蒋介石父子和国民政府官员之间函札、电报交驰,从函电内文中,可以大致了解自大陆迁运台湾的金钞具体数目究竟有多少。
四月,徐堪出任国民政府财政部长后不久,呈给蒋介石一份机密报告,惶惑不安的徐堪一则说明国民政府财政艰困之情况,同时也交代了国库黄金存量,这份国库黄金存量,截止时间是一九四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谨呈者。职奉命接长财政,并兼管国行,自维才干任重,深惧引胜,乃荷谆谆勖勉,只得遵命接任。数日以来,朝夕思虑,并就当前库存情形,及目前急需支付军政款项,暨整理税收可能之结果,详加检讨,实觉左支右绌,其困难实超出想象之外。谨缕陈于后: 一、目前中央银行库存情形,依据央行本月二十四日编制各地金银存量表,计: 黄金 3,829,174.73市两 白银 25,215,751.24市两 银元 3,165,020.94元 其次为外汇,截至本月二十日止计有: 美金 12,012,268元 英金 2,650,707镑 港币 13,916,688元 印币 14,466,177罗比
以上四项外币,其中港币部分,近已大部支拨,所余无几;英金部分,已动用数十万镑;美金部分,亦略有支用,而待付之驻外使领经费,行将到期之外债本息,订购军油价款,及印钞费等,为数甚巨。余存外汇可资应用者,已属无多,至央行各地库存之银元三百余万元,大多为各省军政长官封存,或已提用一部分,尚待清查。交涉所存白银,正在设法鼓铸银币,其在美铸币厂约合三千万元,须自七月十日起至九月底止分批运到。
二、目前急需支付之军政款项,一为六月份以前积欠军政各费,折合银元约五千万元左右。兹经阎院长及庞主计长,邀集各机关主管人员,详细检讨所有目前难于办到或无力办理之事项,分别停办,或缓办,其情势已经变迁之地方机关,人事等经费,分别停支,或减支。经切实核减后,综计尚需银元二千六百万元始克应付。至七月份军政各费,于七月上半月内须支付者,估计约需银元二千余万元,故在最近数日内,必须筹妥银元五千万元,以备应付。一面着手整理收入,紧缩支出,重行编订预算,并迅筹改革币制,使财政金融渐入常轨。
三、各种税收情形暨估计整理后,可能之结果,自金圆券贬值以后,本年四月间各种税费收入,即已不敷。经征费用,五月以后因金圆券价值日益低落,税收几等于零,最近多方研究整理税收办法,并拟改征银元,惟以战区扩大,内地工业商业大受打击,而一部分货物税,已决定划归地方,就目前情况及现有税源估计,关税每月约可得银元一百万元,盐税约可得银元三百万元,各种统税及直接税约可得银元四百万元,合共八百万元。惟在改制之初,税源难期畅旺,估计第一个月至多收足银元六百万元,第三个月起,整理就绪,且入旺季每月当可收足一千万元。
四、今后财政收支,依照大体估计,每月收入仅一千万元,而军政费之支出每月须四千五百万元,其收支不敷之数,达三千五百万元。为数仍属过巨,而此巨额之亏短,今后不能再以发行纸币为挹注应付,更感困难。
现拟于整顿旧税之外,参照历年征借粮食办法,强制派募公债,以增加一部分收入,一面实施精兵简政,再加裁并紧缩,并尽量停办不急之务,以节省一部分支出。同时酌采阎院长作战时期加大省县地方职权之方针,将一部分国税划归地方征收,一部经费划归地方负担,俾能因时因地制宜,便于应付。而中央收支亏短之数,尽量减少,便于筹划。
五、关于币制问题。迭经邀集各有关机关首长及专家学者详加研究,以为在此时期欲作根本改革,树立永久适宜之制度,深感条件未备,环境未许,难于达到预期之目的。而金圆券已失作用,不能为收付之工具,最近一两月内,国库支款几于完全以金银外币拨用。不但实力消耗过大,穷于应付,且亦不成体制。为适合人民心理,及社会需要,制止当前金融币制之紊乱,以为将来体察内外情势,再谋根本改革之张本。目前似宜先定一过渡办法,不必侈言币制改革,其办法要点拟定如左: 1.政府明令规定,自本年七月一日起恢复银元为本位币。
2.由中央、中国、交通、农民四银行,组织联合准备库,及联合发行局,政府授权各该联合组织发行纸币,管理基金,藉四行联合力量,巩固信用。
3.四行联合发行局发行银元兑换券,十足准备(六成现金四成保证),无限制兑现,其发行之银元兑换券,仍用各该银行名义(仿照从前金城、大陆、盐业、中南四行联合发行办法)。 4.政府非依规定提供现金及保证准备,于联合准备库,不得向四行领券使用。 5.各级政府机关征收税费,及公营事业收费,一律收受银元兑换券。 6.银元兑换券发行办法,及联合准备库联合发行局组织办法,另订之。其各行发行数额,及其先后,依各该行准备情形定之。
六、依据上述各项情形,六月份以前欠拨各款,亟待支付;七月份起用款,亟待筹划,而联合发行办法,亦须早付实施,以期财政上得资周转,而社会金融经济亦可藉以安定,兹将应行请求事项开陈于左: 1.拟请自六月份起,每月动支存金,以二十万两为限。
2.初期发行银元兑换券,为便于兑换,以固信用起见,须充分准备银元,拟请以黄金二十万两,向陆海空军存台准备之银元项下,抵借银元一千六百万元,自九月起分两月拨还银元,换回黄金。 3.前奉厦门存金,分运重庆区各地者,请一律改运重庆,以便改铸小金块。 4.分运重庆黄金,拟请拨足六十万两,俾作三个月之准备。 以上所请,第一项每月拨用黄金二十万两,约合美金一千万元,与
钧座面谕阎院长之范围,尚相符合,请赐核准。第二项所请,抵借银元一千六百万元,系为初期维持币信所关。并乞
核准,并迅令联勤总部代为分运广州、重庆两地,其三、四两项,亦请令饬联勤总部,迅为负责代运,俾资筹划,妥为运用。谨呈 总裁 职徐堪 谨呈六月二十七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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