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引导民族地区工商资本运行的路径——以河西走廊民族地区为例
http://www.newdu.com 2024/11/23 10:11:08 未知 王海飞 马瑞丰 参加讨论
引导和鼓励工商资本下乡,投资兴办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乡村产业,支持发展适合规模化集约化经营的种养业,是党和国家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部署。生态环境和特色文化是民族地区发展的优势资源,以绿色发展理念引导工商资本实践具有重要意义。改革开放40多年来,河西走廊作为重要的资源输出区,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随着开放程度不断提升,不同类型的工商资本在当地社会经济发展中占据较为重要的位置。 总体而言,河西走廊民族地区工商资本类型主要有两种: 本土工商资本。本土工商资本是指本地农牧民个体或集体通过从事其他行业完成资本积累,再通过贷款、政府惠农政策扶持等方式获取一定资本,进行农地规模化经营,从事农家乐等乡村旅游服务,注册农牧企业等。本土工商资本主要有本土个体工商资本,即当地个体投资者通过土地开发从事农地规模化种植或土地流转等活动,或利用已有资源从事农家乐等乡村旅游服务;本土企业工商资本,即乡村能人返乡创业,结合当地特色开办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本土集体工商资本,即多个独立个体通过集资手段,以专业合作社为组织形式,从事农业规模化经营,主要有“农户+合作社+市场”等合作模式。 外来工商资本。外来工商资本主要有两种类型:一是外来个体工商资本,即外地个体投资者通过流转土地,从事农业生产或乡村旅游服务,获取收入,有“农户+外地个体投资者”“政府+外地个体投资者”等模式;二是外来企业将资本注入当地,从事经营活动,大多由政府招商引资工作推动,主要有“农户+政府(中间人)+企业”“政府+企业”等模式。在河西走廊民族地区,外来工商资本与当地资源通过多种形式结合,有的进入农业生产领域,通过流转土地,将分散的土地集中起来进行规模化、集约化的生产活动,主要表现形式是承包草场及其他农牧业生产资源兴办企业,推动当地农牧业发展;有的结合地方资源和民族文化特点,从事非农业性生产经营活动,如开发民族特色旅游等。 进入新时代,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民族地区不仅需要积极通过政策扶持、招商引资等渠道,鼓励工商资本投入乡村建设,还应该注重科学引导工商资本运行,推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体来说,可以考虑以下路径: 发挥地方政府主体作用,加强对工商资本的甄别和监管,确保工商资本因地制宜发挥作用。工商资本的准入标准,一方面要符合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要求,必须综合考虑人口、资源、环境、发展的关系,对民族地区生态环境承载力进行科学评估,划定生态红线,严格工商资本准入和监管制度,加强对工商资本运行的全程监管,确保工商资本在生态环境可承载的范围内运行;另一方面要确保工商资本类型和运行方式与民族地区实际相结合,因地制宜发挥作用,要尊重当地群众的生产经验和文化传统,有针对性地引导工商资本投入关键核心领域,推广工商资本成功运行的经验,避免资本的投机性和盲目性。 优化和规范投资环境,跟踪扶持绿色资本发展。要吸引工商资本进入地理偏远、生态脆弱、发展基础薄弱的民族地区,参与荒漠农业等领域的开发建设,规范工商资本在乡村的运行,建立完善的经营风险防范机制,降低资本经营风险,保证工商资本持续流入乡村。同时,要通过科技创新等方式增加单位面积产量、提高质量、扩大销路,让工商资本在符合生态文明理念的基础上盈利,使其助力乡村振兴。对绿色资本的发展要跟踪扶持,帮助民族地区建立完整的产业链,加强资金、技术、销路的保障,做到不仅引得进,也做得稳、走得远。 重视地方性知识,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恢复,需要多方贡献智慧和力量。我国各民族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与自然互动,形成了气象、狩猎、轮牧、动植物资源保护等各方面丰富的生态知识,是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经验的体现。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尊重各民族传统生活方式和传统知识体系,在工商资本运行过程中,充分发挥地方生态智慧的作用,变绿水青山为金山银山,实现生态环境持续改善、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作者王海飞系兰州大学西北少数民族研究中心教授,国家民委民族研究项目“河西走廊少数民族社区发展研究”负责人;马瑞丰系中共临夏州委党校(临夏州行政学院)讲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