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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确把握云南民族工作新的时代特征 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上作出示范


    云南是祖国统一多民族大家庭的缩影。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高度关心重视云南民族工作,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指出,云南民族关系亲密融洽,云南民族工作成绩突出,这是云南最可宝贵的财富,要求云南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再次考察云南,要求云南努力在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上不断取得新进展。2015年1月以来,云南省委、省政府带领各族干部群众,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全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要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在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上不断取得新进展”的目标,一定要深刻理解和把握云南民族工作新的时代特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推进示范区建设呈现新气象,取得新进展,迈上新台阶。
    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准确把握云南民族工作新的目标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就民族工作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取得了新的历史性成就。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一部中国史,就是一部各民族交融汇聚成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历史,就是各民族共同缔造、发展、巩固统一的伟大祖国的历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习近平总书记贯通历史、现在和未来,把握经验、规律和形势,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原创性论断,是对民族工作规律认识的历史性飞跃,是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具有深厚的文化基础、理论基础、实践基础、制度基础。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一脉相承,有利于把各民族紧紧团结在一起,有利于夯实民族团结的思想堤坝,有利于在尖锐复杂的对外斗争中赢得主动,是汇聚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磅礴力量的固本之举,是应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长远之策,是新形势下处理民族问题、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遵循。
    云南建设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必须深刻理解和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在党和国家事业全局中的重要地位,深刻理解和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对民族工作的划时代意义,坚定不移地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示范区建设核心要义,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上作出示范,不断深化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文化观、历史观宣传教育,开展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推进“五个认同”宣传教育,从加强谋划、研究、教育、宣传、创建、队伍建设等方面深度聚焦,从促进各民族文化上兼收并蓄、经济上相互依存、情感上相互亲近等层面全面发力,推动云南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增强参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能力,共享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成果,形成各民族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行动自觉,以及建设中华民族共同体的云南经验,为推动中华民族走向包容性更强、凝聚力更大的命运共同体作出云南应有的贡献。
    站在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的高度,准确把握云南民族工作新的历史使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必须清醒看到,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虽然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机遇和挑战之大都前所未有,总体上机遇大于挑战。”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与此同时,我国发展迎来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更有信心和能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目标,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有信心、有能力为世界和平和人类进步作出更大贡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国际社会日益成为一个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面对世界经济的复杂形势和全球性问题,任何国家都不可能独善其身、一枝独秀。伴随着中国的快速发展及其与外部世界关系的显著变化,我国在维护自身利益、运筹对外关系、参与全球治理方面更加具有战略远见、更加注重开拓进取、更加积极有所作为。
    随着地缘战略空间的深化拓展,在新发展阶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大背景下,云南在全国发展大局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发生了重大变化,已经由传统意义上的边疆地区变为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由改革开放的末梢变为前沿。云南民族工作应该承担起新的历史使命:一方面要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不断提高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营造良好周边环境,确保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不因外部干扰而迟滞或中断;另一方面要沿着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的正确道路不断实践和探索,更好地发挥云南面向南亚东南亚和环印度洋地区开放中民族团结进步的示范引领效应,为全球治理和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中国智慧、中国理念、中国方案的“云南经验”。
    深刻理解云南“民族”基本省情的新内涵,准确把握云南民族工作新的现实条件
    党的十八大以来,云南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两次给独龙江各族群众回信的鼓舞下,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殷嘱托,感恩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关怀,坚持守好民族团结生命线,手足相亲、同心筑梦,民族地区的生产生活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历史性巨变。党领导民族工作的制度优势进一步彰显,民族团结誓词碑精神持续弘扬与升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成果丰硕,郑家庄、“宾弄赛嗨”等典型不断涌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人心;民族地区和边疆地区发展步伐不断加快,11个“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整族脱贫,同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各族群众生活水平和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高;民族文化繁荣发展,中华文化认同持续增强;民族事务法治建设逐步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不断完善,边境民族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改善,边疆民族地区治理能力稳步提升。
    “民族”作为云南的基本省情之一,在新时代彰显出各民族信念更坚定、思想更凝聚、发展更迅速、文化更繁荣、治理更有效的新内涵,塑造了云南民族工作新的现实条件,也决定了云南必须将“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作为根本工作方法。一方面,对于既往形成的宝贵经验和做法,要放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主线下和新的现实条件下去考量,适应的要守正、笃行,不适应的要坚决改革、创新。另一方面,需要准确把握云南“边疆、民族、山区、美丽”新省情和“民族问题、宗教问题、边境问题相互交织”的突出特点,深入研究分析现实条件下的新形势、新任务,尤其是要认清云南在整个国家治理中“边疆”“民族”的特定属性,不断创新民族工作特别是示范区建设的各项机制,在“边疆”“民族”的治理能力上重点发力,在加强建设规划、丰富建设内容、集聚各方资源、提升示范效应、增强保障力度等方面探索创新,不断推动边疆民族地区治理的云南实践、积累边疆民族地区治理的云南经验、作出边疆民族地区治理的云南示范。另外,我们必须牢记民族工作的本质是群众工作,围绕各民族大流动大融居的人口分布格局,紧扣各族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准确把握科学的方式方法,着力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各项问题,切实为各族群众服务。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已经开启,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树立大视野、大胸怀、大格局、大担当,自觉在全国大局中研究、谋划、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要围绕2035年“全面建成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远景目标,深刻认识和把握云南民族工作新的历史使命、目标要求和现实条件,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高质量高标准,努力在全面加强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推动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依法治理民族宗教事务上作示范,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争创一流,推动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达到新水平。
    (作者系云南省委统战部副部长,云南省民族宗教委党组书记、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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