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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也愁没房子:苏辙早年蜗居 买房耗尽积蓄(2)

房产开发商受人鄙视

在隋唐时,有人专门开发商铺,在盖好之后将其租出去或卖出去。从某种意义上讲,他们也可算是开发商。

有个叫窦乂的人,就是其中的佼佼者。窦乂出生在陕西,很小的时候就死了爹娘,无依无靠,跟着舅舅一块儿生活。他舅舅是个公务员,住在长安城。窦乂先通过卖鞋、卖树等生意赚了一些钱,后来有了80万钱的身家,于是开始向房地产行业进军。当时长安西市有一个废弃的化粪池,面积不小,有十几亩,闲置七八年了一直没人买。窦乂把它买了下来,雇人填平,在上面盖了20间店铺,租给波斯胡人做生意,平均每天可收上几千钱的房租。再后来,窦乂听说当朝太尉李晟喜欢打马球,于是斥资70万钱买下一块地,又花30万钱把这块地建成一片马球场,送给了李晟。李晟很高兴,从此跟窦乂结成死党,有求必应。有这种靠山保驾护航,窦乂发得更快了,不到40岁就成了长安首富,人称“窦半城”。

古代的开发商还有一些是公务员、退休干部等,甚至官府自己就是开发商。比如在北宋,中央政府下面就有个专门搞开发的机构,叫做“修完京城所”。这个机构本来只能是修筑城墙和宫殿,后来城墙修得差不多了,宫殿也盖得够豪华了,就开始转型给中央财政搞创收。怎么搞创收呢?“修完京城所”向朝廷请示,划拨给他们大片地皮,他们在上面盖住宅盖店铺,盖好了,有的卖给老百姓,有的租赁给老百姓,给国库做了很大贡献。

但是,在古代做房产开发商却是很受鄙视的。原因是,从汉朝开始,传统中国一贯重农抑商,单靠造房子赚钱,会被大伙瞧不起。北宋初年有个人叫陶毂,据他描述,当时只要有人盖房子往外出租,大伙就说这人是市井小人,挣来的钱就叫“痴钱”,就是呆傻的意思。可见在那时候,连做房东都受歧视,更别说做开发商了。

唐宋官员有租房一族

古代有土地买卖,也有房产商开发,已经足以让你感到惊讶了吧?可是,古代人住房紧张,要通过租房子的方式过日子,是否会让你觉得他们也很赶“潮流”呢?

白居易二十八岁考中举人,二十九岁考中进士,三十二岁参加工作,干的是“校书郎”,就是在中央办公厅负责校对红头文件的工作人员。级别呢,是正九品,相当于一个小县的县长,不过工资却不低,每月一万六千钱。白居易在长安东郊常乐里租了四间茅屋,因为离上班的地方远,又养了一匹马代步,此外还雇了两个保姆,这样每月的开销是七千五百钱,剩下八千五百钱存起来。但是存了十年,他也没能在长安买下一套房子。后来白居易觉得这样长期租房不是办法,就跑到陕西渭南县,也就是长安城的卫星城,买下一处宅子,平时住在单位,逢假期和休息日就回渭南的家。有点和现在的大都市白领差不多,在郊区买房不住,而在城里租房上班。

在宋代,自京都到各地州府,都设有楼店务(后改名店宅务)作为主管国有房产和邸店的行政部门,负责出租及修造事宜,相当于近世的房管局。官员在京都任职而又无私第的,包括宰执大臣在内,都在楼店务租房住。据《宋史》(卷二七五)记载:屡从太祖、太宗出征的老将刘福的孩子们劝他在有钱的时候置办一套房子,刘福大怒说:“我拿国家的俸禄丰厚,足够租房子了。”结果等他死后,子孙们竟连一间自己的屋子都没有。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