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公费医疗弊端明显 医生对高官曲意奉承
http://www.newdu.com 2024/11/29 10:11:54 趣历史 佚名 参加讨论
身份不同 各有定点医院 秦汉以来,医药事业不断进步,“医在王官”的制度日益完善。试以唐宋为例,作一个概观。 唐代的医药行政,隶属于礼部的祠部掌管,相当于中央卫生总署。另有隶属于太常寺的太医署,相当于中央一级的医学院,兼备医学教育和医疗组织两种功能。 以医疗服务的对象看,这些中央级的机构,各有制度划定的对口单位。如唐代制度,凡京师百署官吏、宫廷宦官宫女、南衙卫兵、各边疆民族驻京人员等,看病服药,都找太医署。尚药局除了为皇帝嫔妃、诸王公主服务外,禁军官兵的医疗也归它负责。 以上是京朝官吏享受公费医疗的情况。地方官吏吃药看病,也是沾惠于这个医在王官的体制。仍以唐宋为例,凡州府(宋时又加上 “军”一级行政设置)一级,都设有地方一级的医学院,其领导和教师,既是执掌地方医药行政的医官,又是传教医学生的导师,一般多为太医署毕业的学生。地方官吏及地方官办学校的师生患病,就请他们治疗。 县一级没有医学院校,但也有县署机关医院。比如,按《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三五记载的北宋制度,县一级的官医配置,是每一万户一至五人,遇缺即补。他们必须是太医院或地方医学院的毕业生,除了从事医疗活动外,还须负责收采药物、指导防疫、验发行医和开设药房的执照、处理医疗事故等一切相关事务。这种体制一直维持到清代。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