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时期为何有人敢提包产到户:坐牢有饭吃
http://www.newdu.com 2024/11/30 03:11:58 趣历史 佚名 参加讨论
覃正彦,从20世纪60年代初起任湖南石门县委书记(原是分管农业的县委书记,1965年任第一书记),70年代任湖南国营西洞庭农场党委书记,80年代任湖南桃源县委书记。不论在哪里任书记,他都坚持在农业战线搞包产到户和生产责任制,并都取得了成功,赢得了群众拥护,也给国家作出了贡献。1983年他升任常德地区纪委书记,1985年当选为湖南省纪委委员,1990年任常德市委特约顾问,1992年退休。这里,我们谈谈他在20世纪60年代、70年代、80年代,不屈不挠、坚持不懈地搞包产到户和生产责任制的故事。 公开宣传包产到户的好处 20世纪50年代后期开始,由于在农村长期推行极左政策,大搞“一大二公”“一平二调”“一手高指标,一手右倾帽”,导致严重的“五风”错误(即浮夸风、强迫命令风、“共产”风、生产瞎指挥风、干部特殊化风),造成农业和畜牧业大减产,再加上粮食高征购,造成城乡人民生活极端困难,特别是农民更苦,吃不饱饭,许多地方农民吃野菜,吃树皮,甚至吃观音土,饿死了不少人。 1961年,覃正彦带领石门有关部门的同志在农村进行了一个月的调查研究。在雁池公社马家大队,他们发现一个生产队在少量的自留地和新开垦的荒地上种玉米、红薯、黄豆等,结果以不足生产队总耕地面积的10%,却收获了占全队30%以上的粮食,群众就靠这些粮食渡过了难关。 在城关公社红土坡大队的一个生产队调查,晚上开座谈会时,有个叫王传江的社员站起来说:“你们都怕说,我来说,说错了我坐牢,坐牢还有饭吃。农业生产这样搞下去只有死路一条。按我们社员要求就是要搞包产到户。”他一下说出包产到户有十大好处:多产粮食社员能吃饱饭,生产队长不用天天喊工催工,生产有责任心,不偷工减料,生产质量有保证,勤快人更加勤快,懒人也不偷懒,狡猾人搞不成狡猾工,社员不为评记工分吵架了,国家征购任务也可以完成。王传江发言后,其他人都抢着发言,都要求搞包产到户,七嘴八舌又补充了五大好处,这样包产到户就有了十五大好处。 当时,覃正彦内心是主张搞包产到户的,但又害怕,因为这是个禁区,搞不好要受批评,甚至受处分。1962年3月,他在全县三级干部(大队支部书记、公社干部、区干部)大会上作报告,讲到农业生产时,原原本本地讲了包产到户的十五大好处,但同时也讲了包产到户有七大坏处(主要是怕产生资本主义),并提出西北山区可以搞包产到户或包产到组。这样,全县有不少生产队搞了包产到户,有的变相搞了包产到户、包产到组等多种形式。凡是搞了责任制的都增产增收,干部群众的生活得到了改善,国家征购任务也完成了。但他却为此挨了不少批,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中有人把这当成他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的一大罪状。 1966年11月,当时地委社教工作队的负责人跟覃正彦谈话,说:“老覃,你确实犯了走资本主义道路的错误,县委书记在三级干部大会上鼓吹包产到户有十五大好处,全省没有,全国也可能没有。” 1967年10月,由军代表支持的造反组织印发了覃正彦的“罪状布告”,布告上“覃正彦”三个字还用红笔打了“×”。布告上罗列的十大“罪状”之一就是说他“全面复辟资本主义,大肆鼓吹包产到户有十五大好处,致使全县许多生产队搞了包产到户和包产到组,严重破坏了农村社会主义经济”。加上其他莫须有的罪名,他在“文革”中遭受了六七年的残酷斗争和折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