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国时期韩非真的是被毒死的吗?实在是悲惨!
http://www.newdu.com 2024/11/27 05:11:11 历史之家 佚名 参加讨论
韩非,汉族,战国时期的韩国都城新郑(今河南郑州新郑市)人,战国末期杰出的思想家、哲学家和散文家,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也是先秦诸子百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将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和慎到的”势“集于一身,是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将老子的辩证法和荀子的朴素唯物主义融为一体,同时重视吸收墨家思想,集儒道墨法四大思想流派的精华于一身。韩非的思想深邃而又超前,对后世影响深远,是毛泽东最佩服的中国古代思想家。毛泽东曾经说过:”中国古代有作为的政治家,基本都是法家。“ 韩非是韩王之子,荀子的学生,李斯的同学。著有《韩非子》一书,共五十五篇,十万余字,在先秦诸子散文中独树一帜。韩非极为重视唯物主义与效益主义思想,积极倡导君主专制主义理论,目的是为专制君主提供富国强兵的思想。 韩非子本是战国时期著名的哲学家、散文家,也是“依法治国”的开山鼻祖。他的法家学说,为秦国一统天下打下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当时的李斯是宰相,但这个宰相肚子里撑得了船,却装不下一介书生韩非子,在秦王面前奸言两句,一杯毒酒,便让这个中国历史上最伟大的法学家烟消云散了! 韩非子之死的母本说法和主流说法见于司马迁的《史记·老子韩非列传》:“李斯、姚贾害之,毁之曰:‘韩非,韩之诸公子也。今王欲并诸侯,非终为韩不为秦,此人之情也。今王不用,久留而归之,此自遗患也。不如以过法杀之。’秦王以为然,下吏治非。李斯使人遗非药,使自杀。韩非欲自陈,不得见。秦王后悔之,使人赦之,非已死矣。” 司马迁写韩非子之死,写得简练、生动、传奇,然而太过简略的笔触,给人留下了难以释然的空白。 韩非子即使不死,也早已断绝了活路,终将走向死路。 当堂溪公言之谆谆地告诫韩非:“臣闻服礼辞让,全之术也;修行退智,遂之道也。今先生立法术,设度数,臣窃以为危于身而殆于躯。何以效之?所闻先生术曰:“楚不用吴起而削乱,秦行商君而富彊,二子之言已当矣,然而吴起支解而商君车裂者,不逢世遇主之患也。”逢遇不可必也,患祸不可斥也,夫舍乎全遂之道而肆乎危殆之行,窃为先生无取焉。”韩非的回答,却显得义正词严,直率而不够礼貌(俩人之间,可能存有年龄差距):“臣明先生之言矣。夫治天下之柄,齐民萌之度,甚未易处也。然所以废先王之教,而行贱臣之所取者,窃以为立法术,设度数,所以利民萌便众庶之道也。故不惮乱主暗上之患祸,而必思以齐民萌之资利者,仁智之行也。惮乱主暗上之患祸,而避乎死亡之害,知明夫身而不见民萌之资利者,贪鄙之为也。臣不忍乡贪鄙之为,不敢伤仁智之行。先王有幸臣之意,然有大伤臣之实。” “先王(当为先生)有幸臣之意,然有大伤臣之实。” 韩非认为,堂溪公虽是一番好意,但不了解自己,误解了自己,甚至,伤害了自己。同时,“惮乱主暗上之患祸,而避乎死亡之害,知明夫身而不见民萌之资利者,贪鄙之为也。”之句表明,韩非早已下定了向死而行的决心,做好了向死而行的准备。 凄惨结局:韩非与李斯之政见相左。韩非欲存韩,李斯欲灭韩。因为韩非子和李斯曾经是同窗,李斯深知韩非辩才了得,担心嬴政被韩非计谋所蒙蔽,故上疏嬴政,陈述其中利害。[1]嬴政信任李斯,便把将韩非打入监狱,韩非就这样身死狱中。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