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选】中国疆域诠释视角:从王朝国家到主权国家
http://www.newdu.com 2024/11/23 03:11:19 未知 李大龙 参加讨论
中国疆域话语体系的建构,必须突破王朝国家理论和“民族国家”理论的束缚,这样才能实现研究方法的创新,才能从传统王朝国家向主权国家转变的全新视角,从学理的层面对中国疆域的形成与发展及其理论展开深入研究,从而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疆域形成与发展的话语体系。 一、传统疆域研究理论与方法的检视 考察已有论著,由于理论和方法不同,其叙述体系也存在差异,为便于讨论,笔者对主要的几种叙述体系先作一简要概述。 (一)以历代王朝疆域为中国疆域的叙述体系 就已有疆域史著作而言,尽管在细节上存在一些差异,但基本是以历代王朝疆域为中国疆域来构建叙述体系。20世纪三四十年代的疆域史著作采取的叙述理论和方法可以顾颉刚、史念海《中国疆域沿革史》为例。中国学界20世纪50年代开始的关于“历史上的中国疆域”大讨论,其中心话题同样是历代王朝的历史是否能够代表整个中国历史这一基本问题。按照时间顺序,以历代王朝疆域作为中国疆域的叙述体系之所以成为中国疆域史研究的传统,主要受到以《史记》为开端的“正史”系统的影响。但是,这种叙述体系存在一个严重缺陷,即历代王朝的疆域基本是以直接统治区域为主体,而对于政区之外“夷狄”分布的区域,由于王朝一般实施“羁縻”统治方式,故往往不在叙述体系之内。因此,该体系叙述的疆域不仅难以涵盖中华大地,且与王朝的实际控制区域也存在一定差距。 (二)以18世纪50年代到19世纪40年代鸦片战争前清代中国版图为中国疆域的叙述体系 谭其骧在编绘《中国历史地图集》时提出:“我们是拿清朝完成统一以后,帝国主义侵入中国以前的清朝版图,具体说就是从18世纪50年代到19世纪40年代鸦片战争以前这个时期的中国版图作为我们历史时期的中国的范围。”这一时期的疆域和之前历代王朝相比,疆域范围更为广阔,同时又有清朝编撰的《一统志》作为学术支撑更具说服力。但是,该叙述体系没有充分体现出边疆在中国疆域形成和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尤其是谭其骧提出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疆域范围为基准分割某些边疆政权归属的见解,备受一些学者的质疑,很难形成广泛共识。 (三)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疆域为基础上溯历史上中国疆域范围的叙述体系 1951年,白寿彝发起了“历史上的中国疆域”的大讨论,提出了“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土范围来处理历史上的国土问题”的观点,自此,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疆域为基础上溯历史上中国疆域范围的叙述体系逐渐形成,并成为中国疆域研究的重要叙述体系之一。但随着21世纪兴起的对中国疆域形成与发展理论的探索,这一叙述体系并没有如一些学者所预想的那样,简单而容易地得出“比较正确的结论”。同时,也有一些学者对此提出质疑,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疆域,是被近代殖民势力“蚕食鲸吞”之后的结果,不能真实反映历史上中国疆域的发展情况。 (四)21世纪对中国疆域形成和发展叙述体系的探讨 一是“一个中心、两种发展模式”的观点。杨建新从“中国”一词含义的探讨出发,认为“一个中心”是指“中国的中原地区”。“开拓模式,就是以中原为基础,以中原地区的政权为核心,主动以政治、经济、文化等和平手段为主,不断扩大中原政治、经济、文化的影响力,经过多年的经营和开拓,使边疆地区与中原建立不可分割的联系,最终成为统一的中国疆域。……嵌入式,即在中国疆域形成过程中,不断有新的民族和政权主动嵌入正在形成和发展的中国版图之中,并与中国其他民族和地区形成密切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和族体方面的联系。” 二是由“复数”到“单数”的观点。赵永春也着眼于“中国”一词,提出从“复数”中国到“单数”中国的视角来认识中国疆域的形成与发展。他认为:“中国古代不仅存在少数民族及其政权自称‘中国’的现象,也存在一些当时没有自称‘中国’而被后来继承者称为‘中国’的现象……这些复数的‘中国’经过秦汉、魏晋南北朝、隋唐、辽宋夏金的发展,到了元朝统一全国开始过渡为单数‘中国’,明朝时期,元朝所形成的单数‘中国’又出现一些反复,到了清朝统一全国,复数‘中国’又重新转化为单数‘中国’,统一的多民族的‘中国’及其疆域最终形成和确立。” 三是李大龙“自然凝聚,碰撞底定”的观点和周平“民族国家”的观点。同样是关注“中国”一词的出现与演变,李大龙将其与中国传统的“天下”一词对应,将1689年清朝和俄罗斯签订的《尼布楚条约》视为中国疆域从传统王朝国家开始向主权国家转变的开端,进而提出了用“自然凝聚,碰撞底定”来概括中国疆域形成与发展的认识观点。周平着眼于对中国边疆的现实观照上。他认为:“在中国国家形态演变的历史上,秦代就是典型的王朝国家。从秦到清,中国都处于王朝国家时代。最后一个王朝的覆灭,既标志着中国王朝国家历史的结束,也意味着构建民族国家进程的开启。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中国民族国家构建的基本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是中华民族的民族国家。” 总之,哪种叙述体系更能客观而全面地阐释中国疆域形成与发展的实际情况,还有待学界进一步深入探讨。 二、《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与“主权国家”理论的形成 在有关中国疆域形成与发展的研究中,主要有“王朝国家”“民族国家”和“主权国家”三种概念,进而形成了不同的叙述体系。 (一)“王朝国家”“民族国家”和“主权国家”三种概念的差异 从“王朝国家”视角阐释中国疆域的形成与发展,是史学界传统的研究方法。王朝国家主要用于指称清朝及其之前的中国历代王朝,以中原地区为核心区域,“有疆无界”,且疆域盈缩无常,是其突出的特点。历代王朝在时间上前后相继,史料丰富,是众多疆域史著作选择以历代王朝疆域为中国疆域形成与发展叙述体系的主要原因。 “民族国家”本意是指“出现于西欧的那种摆脱中世纪和教权控制过程中所诞生的现代主权国家”。国内学界关于此概念的讨论中有两种观点:一是将“民族国家”理论的源头上溯到了17世纪的《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但同时期在欧洲大陆已建立了主权国家。而“民族国家”理论产生于18世纪,在时间上晚于主权国家。二是一些学者虽然使用“民族国家”概念,但在对中国疆域的研究中并没有严格区分“民族国家”与“主权国家”,所谓的“民族国家”实际上是“多民族国家”。 “主权国家”是指称近代以来相邻国家通过外交谈判,签订条约并竖立界碑明确疆域范围,拥有“主权”的国家。当今世界200多个国家和地区中,主权国家是基本样态。“主权国家”理论的产生,是与近代以来主权国家逐渐成为世界政治格局的基本组成部分相吻合的。 (二)《威斯特伐利亚和约》与主权国家理论的形成 “主权”的概念和理论产生于17世纪的欧洲。学术界一般将其源头追溯到1648年《威斯特伐利亚和约》的订立。纵观欧洲发展史,该和约的订立促成了法国、德意志、荷兰等主权国家的出现,摆脱了神权的控制,明确了各国的边界。“该条约明确规定了主权原则,建立了近代国家体系,划分了欧洲国家的界限,从而体现出国际法是列国间而非列国上之法,是近代国际法的历史起点。”因此,被学界视为“主权国家”理论形成的源头。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主权国家”理论传入中国后,如何认识nation state,给出一个对应的汉语词汇,一度是困扰梁启超等前辈学人的难题,并在1939年引发了有关“中华民族”的大讨论。从《威斯特伐利亚和约》带给欧洲历史政治格局的变化来看,和“国家”对应的词汇应该是中文的“国民”而非“民族”,因为“国民”和“民族”尽管都属于人类共同体性质的概念,但二者在涵盖范围上往往并不重合,既有联系也有区别。与“主权国家”相比,“民族国家”并非国家的一般形态,当今世界众多国家的形态也反映了这一点,这也是近现代以来国际法尤其是《联合国宪章》再三强调“国家主权”而非“民族国家主权”的重要原因。 (三)主权国家理论与中国传统“天下观” 构成主权国家的三大要素是主权、领土和人民。这是当今学界的主流认识,也是国际法对“主权国家”的主要保障。中国历代王朝在实践中虽然都有直接管辖的区域,但却将自己的统治范围视为“有疆无界”的“天下”,而“天下”在清代才发展到具有现代意义的代表主权的边界。按照“主权国家”的标准判断,《尼布楚条约》的签订标志着清朝通过谈判和与邻国签订国际条约的方式,确定了本国疆域的主权范围。因此,从疆域属性的视角看,欧亚大陆基本在相同的时期,出现了从传统国家向主权国家的转变这一发展趋势。可以发现,“主权国家”概念所要求三大要素,与构成中国传统“天下观”主体因素的皇权、“天下”(版图)和“夷夏”有着相同的属性。 三、“主权国家”理论诠释中国疆域的形成与发展 从传统王朝国家“有疆无界”到主权国家“有疆有界”,审视中国疆域的形成与发展,既和中华民族形成与发展的大历史是一致的,也具有充分的学理依据。 (一)从传统王朝到主权国家:“天下”与“中国”涵盖范围的重合 与欧洲“神权”支配下的政治格局不同,中国“传统国家”以王朝的形式出现。在古代中国一个时段有多个政权并存,但诞生于中原农耕族群的“大一统”观念,却将这些政权分为“正统”和“藩属”。在长期争夺“正统”的过程中,出现了在时间上有一定接续关系的“历代王朝”。“王朝”疆域往往以“天下”称之,存在两种不同的形态:一种是理想中的“天下”,即所谓“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另一种则是王朝直接管辖之下的“天下”,即史书中经常见到的“大赦天下”之“天下”,是皇帝政令直接实施的区域。在传统“天下”观念下,理想中的“天下”和现实中王朝的疆域几乎没有重合的可能性,但为中国疆域的形成与发展提供了可供凝聚扩大的宽松环境,直至清代《尼布楚条约》的签订使二者实现了重合。由此,在指称皇帝治下范围上,“天下”由最初的“有疆无界”,到通过国际条约划定的多民族国家“中国”(清朝)的“主权边界”,“天下”就有了明确的界限,并实现了“中国”的“主权边界”与王朝的疆域所指称范围上的重合。 (二)从“华夷一家”到“国民”:中华民族的形成与发展 “天下”的百姓,在历代王朝统治者眼中被划分为“夏”和“夷”两大群体。从先秦时期的“中国戎夷五方之民”,到秦汉之后的“夏”“夷”或“中国”“四夷”之区分,其前提是“一体”的,这是中华大地上古人特有的族群观念,或称之为中国传统的族群观。清朝“大一统”王朝完成构建之后,为弥合“华夷”纷争做了很多努力。在清末改制的诏书中,曾被称为“臣民”的“华夷”有了“国民”的称谓,清末宪政改革的主要目的就是要建立以“国民”为特征的主权国家。受此影响,中华民国成立初期提出了“五族共和”的政治口号,试图将中华大地上的族群在“中华民族”的旗帜下凝聚为一体并整合为“国民”。但遗憾的是,这些改革并未能在中华大地建立起真正的“国民国家”。值得关注的是,随着中国由传统王朝国家向主权国家的转变,如何定义和认识“国民”出现了分歧。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通过民族识别确立了56个民族,并统称为“中华民族”,而且在宪法中明确规定“中国人民掌握了国家的权力,成为国家的主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即“中国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中国是“多民族国家”。 (三)从“有疆无界”到“有疆有界”:主权国家疆域的形成 从王朝国家到主权国家的视角审视中国疆域的形成与发展,《尼布楚条约》的签订是一个转折点。之前的中国疆域“有疆无界”,即没有明确“国界线”的“传统国家”状态。该条约签订之后,清朝统治下的“天下”开始有了明确的、国际法所承认的具有主权国家特点的“国界”。自《尼布楚条约》签订至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清政府并没有完成对国家“边界”的全面勘定,但从疆域属性的视角来看,清朝从“传统国家”向“主权国家”转变这一发展趋势是清楚明晰的。从这一视角考察,尽管鸦片战争之后在殖民势力的“蚕食鲸吞”下,中国丧失了大片领土和主权,但这并不妨碍我们对中华各民族为祖国疆域的最终“底定”所做的艰苦努力的全面诠释。基于此,进而以康熙二十八年《尼布楚条约》的签订至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前中国的疆域为基点,重新审视整个东亚地区政权与族群聚合的历史,可以看出中国疆域的形成与发展、中华民族的凝聚与壮大即是其中两条鲜明的主线,主导和推动着整个东亚历史的发展。 结 语 相对于立足于历代王朝和民族国家等视阈建构的中国疆域叙述体系,从传统王朝国家向主权国家转变的视角构建中国疆域形成与发展的话语体系,既和中华民族形成与发展的大历史是一致的,又具有充分的学理依据。一方面,主权国家和中国传统“天下观”的主要构成因素有着相同的属性;另一方面,这一叙述体系既可以规避“民族国家”理论所造成的问题分歧,也可以弥补前述三种叙述体系的不足。在从传统王朝国家向主权国家转变的视阈下,“中国疆域”是一个动态的研究对象,“传统王朝国家”是“中国疆域”的源,而“主权国家”是“中国疆域”的流。在传统王朝国家阶段,中华大地上的所有政权,无论是“大一统”王朝,还是分裂王朝,无论是传统的“汉族”政权,还是“非汉族”政权,其疆域自然都是“中国疆域”的组成部分,都可以在“中国疆域”的框架中展开叙述。只有在对中华大地上所有存在过的政权的历史及其疆域作出全面系统阐述的基础上,我们才能看清楚“中国疆域”的源与流,才能完整展现作为“主权国家”的“中国疆域”形成与发展的轨迹和最终结果。而对这一过程进行全面客观的考察并对其规律作出理论总结,则是我们构建中国疆域形成与发展话语体系的重要理论依据。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边疆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2020年第7期。中国社会科学网 赛音/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