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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屠杀调查报告:日军罪行达29万多种(2)

谁在调查

多个敌罪调查机构展开日军罪行统计

南京市档案馆的夏蓓近年来一直在从事南京大屠杀敌罪调查研究。她告诉扬子晚报记者,调查和惩办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日本的战争罪行,惩办战犯的诉求,早在战争期间就被提出,国民政府在战争期间已经开展了一些零星调查。

当时,国民政府内部力主调查日军罪行者是黄炎培。1938年10月15日,国民参政会黄炎培等参政员在重庆召开的第一届国民参政会第二次大会上提出了“尽快设立抗战公私损失调查委员会”的提案。

“抗战已及16个月,公私损失,不可以计数。到战争结束时,一、必须向敌方提出赔偿问题;二、未来之国史,必将此空前惨痛之事迹,翔实记载,昭告天下及后世,凡此皆须有正确之数字为根据。也应该将战时损失调查与统计完整,以正确的数字为根据。”黄炎培等提出上述建议。

最终,1943年6月,在重庆的国民政府决定筹设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重新迁都南京,行政院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亦随迁南京办公,各项日军罪行调查工作,得到了更为迅速及更大规模的开展。其中,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案罪行调查,是该委员会迁址南京后最重要的工作之一。”夏蓓说。

抗战胜利后,在当时中国的首都南京,日军罪行的调查,特别是南京大屠杀案敌人罪行的调查随即全面、系统地展开。

夏蓓说:“1945年到1946年,南京市的日军罪行调查和抗战损失调查机构相继成立,如:南京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南京抗战损失调查委员会、临时参议会南京大屠杀案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等,并陆续开展了调查统计工作。”

南京敌人罪行调查委员会成立后,其主要工作职能是开展日军罪行的调查,主要有调查谋杀、屠杀及有组织、有计划之恐怖行为的罪行;调查强奸妇女或强迫妇女为娼的罪行;调查强迫占领地区民众服兵役的罪行;调查抢劫罪行;调查施行集体惩罚之行为的罪行;调查滥炸不设防城市或非军事目标的罪行等。

因此,被日军杀害在汉中门外的警察伍长德、学生徐静森等南京大屠杀的受害者,很快被调查人员记录在档。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