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屠杀中“百人斩”是如何公诸于众的?(3)
http://www.newdu.com 2024/11/25 07:11:45 趣历史 佚名 参加讨论
报道的标题是《百人斩超记录》,署名“记者浅海、铃木发于紫金山麓”。文章这样写道: 以南京为目标的“百人斩竞赛”这样少见竞争的参与者片桐部队的勇士向井敏明、野田毅两少尉,在十日的紫金山攻略战中的对战成绩为一百零六对一百零五。十日中午,两个少尉拿着刀刃残缺不全的日本刀见面了。 野田:“喂,我斩了一百零五了,你呢?” 向井:“我一百零六了!” 两少尉:“啊哈哈哈……” 结果是谁先砍了一百人都不去问了,“算作平手游戏吧,再重新砍一百五十人怎么样?”两人的意见一致了,十一日起,一百五十人斩的竞争就要开始了。 “当想到自己的同胞像牲口一样被屠戮时,我的心都碎了。”高文彬说,“作为中国人,唯一的想法就是将他们处决。” 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上,中国检察官提供的南京大屠杀确证就达2400多件。每一件证据背后便是一个血淋淋的控诉。而由于日军严密的消息封锁,这些血写的事实,高文彬也是直到东京审判时才得以知晓。面对一份份“不忍多读、不忍多想”的血证,高文彬心中郁结,义愤难平。《东京日日新闻》的这篇报道,无疑是侵华日军暴行的又一铁证。 但是,当时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于南京大屠杀的举证程序已经结束,这份证据已不能再呈送。而且,向井敏明和野田毅的军衔很低,也不够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的资格。 如此残暴的两个杀人狂,难道就此逃过惩罚? 高文彬说,当时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将战犯分为A、B、C三个等级,国内通常译作甲级、乙级和丙级。所谓A级是“对和平之罪”,即计划、开始、实行侵略战争的犯罪,东条英机等人属于此类,由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理。B级是“通例的战争犯罪”,即违反战时国际法的行为。C级是“对人道之罪”,即指战前、战时的杀害和虐待。B、C级战犯交由各国的军事法庭审判。 向井敏明和野田毅,注定要接受来自中国的审判。 高文彬随即把报纸复印3份,一份留在检察处办公室,另两份转寄回国给南京审判战犯军事法庭。 那场丧绝人性的“百人斩竞赛”在其发生10年后,终于被公诸于世。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