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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独”英领事馆外演闹剧 要求“英国接管香港”(6)

"港独"比汪精卫更汉奸 分裂叛国恶劣至极

一、性质界定:港独的本质是一种文化恐怖行为,危害远大于一般意义上的汉奸

港独分子,本质是一群基于文化诱骗和精神蛊惑的分裂叛国人士,是汉奸,但不仅仅是汉奸这么简单,与传统意义上的汉奸,如汪精卫、陈公博、周佛海并不完全相同,更接近于东突厥运动、达赖、岩里政男、台联党等。

1. 港独分子居然打出“不是中国人”、“死也不做中国人”等口号,汪精卫等汉奸不但不敢这么说,反而坚称自己是中国人,只是治国理念与民国不同,所以选择一条与蒋介石不同的国家发展道路而已。1949年,陈碧君拒绝政府特赦,在回绝宋庆龄、何香凝信中道,“共党要我悔过无非还是持蒋政权的老观点,认为我是汉奸。汪先生和我都没有卖国,真正的卖国贼是蒋介石。这不用我历数事实,二位先生心中有数,共党心中有数。正由于二位知道我的性格,我愿意在监狱里送走我的最后岁月。衷心感谢你们对我的关心和爱护。”

从这个角度看,港独分子性质的恶劣程度远超一般意义上的汉奸,毕竟一般意义上的汉奸,尤其是像汪精卫这样的,往往有较多的“政治因素”参杂在其中。

资料图:港独分子

2. 港独分子旨在把香港从中国分裂出去,形成事实上的鼓吹分裂叛国行为。香港文化恐怖分子分成两个档次,低调的诸如香港反对派,“港英余孽”的头号人物陈方安生、何俊仁等,打着所谓民主自由旗帜,为自己的私利服务,并且已经与“台独”势力勾结,甚至公然跑去泰国,宣称要向当地反政府示威行动“取经”,并称此举有助搞大“占领中环”运动。高调的就是赤裸裸地公开宣扬分裂叛国,肆无忌惮地目无法纪,肆意践踏“反国家分裂法”、“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等,甚至搞“去中国化”等,代表人物是香港“占中”发起人朱耀明、戴耀廷、曾健成、“真普联”召集人郑宇硕和工党主席李卓人等。

3. 港独分子不仅仅停留在口号和宣传上,其行为已涉嫌违反中国“反分裂国家法”,中国政府和香港特区政府、司法部门完全可以以此进行打击。港独分子大力提倡的“去中国化”和相关的一些列运动,目前已经疯狂的上演到“反国教”、举龙狮旗、搞“香港独立”、呼吁建设“香港城邦”、“光复上水”、否认“香港人是中国人”、形容内地同胞为“蝗虫”、叫嚷“中国人滚回中国去”、反高铁、抗拒港深“融合”、反新界东北发展、“光复香港”、“港人自决,蓝色起义”、“宁死不当中国人”等。

近几个月来,港独分裂叛国行为愈演愈烈,甚嚣尘上。2013年7月1日,“香港人优先”数名成员曾到中环解放军总部门外示威,烧毁八一军旗;12月24日其组织声称“奉劝大家莫用支那银行服务、连支那银行钞票也不要用”;12月26日,港独组织“香港人优先”成员甚至大规模闯入解放军驻港部队总部实施敌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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