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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英国中产阶级形成中的问题(2)


    二、谁是中产阶级
    人类社会由有机联系着的各部分组成,人们将它作为客观事物进行分解、剖析,以便于认识与研究。“结构”这一概念被引入社会学之后,就被用于对社会的描述或分析。社会结构是动态的,随历史的发展而变化,一旦形成新的社会结构,即发生社会转型。英国在16-18世纪逐渐由等级社会过渡为阶级社会,中产阶级即产生于这一过程中。因此,近代英国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分层理论分析,就成为界定中产阶级的第一步,因为社会结构和社会分层理论不同,对中产阶级的社会定位也就不同。西方学者在这方面的主要观点可概述如下。
    (一)“无阶级说”,其代表人物是H.珀金。珀金在《近代英国社会的起源》一书中认为,工业革命之前的英国是由贵族统治的“无阶级的等级社会”。(17)虽然他在该书中也提到企业家,后又提到“被遗忘的中产阶级”,即律师、医生、公务员、教师等职业人员,但又认为这些职业人员在当时处于依附地位,被当作一个单独的阶级似乎不妥。(18)这种“无阶级的等级社会”的最终改变始于工业革命。珀金认为这场伟大的革命,不仅对英国社会各阶层的生活、家庭以及城镇的发展等产生了广泛影响,而且促使中等阶层、工人阶级、贵族各为其理想而斗争,最终导致以阶级的横向团结为基础的新社会,取代了以依附和庇护的纵向联系为基础的无阶级的等级旧社会,到维多利亚时代中期英国成长为成熟的阶级社会。(19)
    (二)“一阶级说”,其代表人物是P.拉斯莱特。拉斯莱特在《我们失去的世界》一书中明确指出,工业革命之前的3个世纪里,最多占人口5%的统治者,拥有大部分财富和行政权力,控制整个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其他人群都是被统治者。因此,当时的英国是个同质的社会,即“一个阶级的社会”(a one-class society)。(20)这种“一个阶级的社会”虽在工业革命后出现了阶级分化,但他认为直到1901年英国都没有“坚实的中产阶级”。(21)显然,拉斯莱特“一个阶级的社会”判断源于他对“阶级”概念的理解,即阶级必须是“一个远离其他人的团体”,“有共同的工作环境”,(22)必须是“全国范围的”,并且能对整个社会进行协调行动。(23)但正如克里斯托弗·希尔所评论的:“如果你把结论建立在这样的定义上,那么在任何历史阶段除了统治阶级之外,当然不会存在任何其他阶级。”(27)值得注意的是,拉斯莱特认为阶级冲突也可能存在于前工业化社会,由于前述的“一个阶级的社会”的观点,他只能将这种阶级冲突解释为阶级内部和个人之间发生的冲突。
    (三)“二分说”,其代表人物是道格拉斯·海和尼古拉斯·罗杰斯。在《18世纪的英国社会》中,他们把英国社会分为暴民和贵族(广义的贵族还包括土地所有者和商人、制造业者的上层),就像其副标题“梭与剑”所揭示的,18世纪英国社会的主体叙事是暴民和贵族这两个阶级的变化关系。(25)很明显,在他们的认识中,中间或中等阶层和职业人士是不存在的。
    与此不同,更多持社会结构二分说的学者考虑到了中等阶层的存在,只是对其定位相当模糊。L.斯通根据是否用自己的双手劳动这一标准,把16世纪的英国社会划分为贵族、非贵族两个等级。但在这种两分体系中,斯通还列出了四个半独立的职业等级:商人、律师、教士、行政人员,只是没有界定他们在体系中的位置罢了。(26)赖特森则承认16世纪末到17世纪的英国存在一个“社会的中间等级”,但认为当时的社会趋势是两极分化,中间等级并未成为一个独立的群体,不是像上层那样有明显的阶级意识,而是向上层靠拢。类似于珀金的“无阶级说”和拉斯莱特的“一阶级说”,赖特森认为英国“不是一个阶级关系主导的社会”,正因为如此,赖特森总是避免使用“阶级”、“资产阶级”和“资本主义”之类的词汇,即使使用“阶级”一词,其目的也是否定贵族以外的群体存在阶级意识。(27)E.P.汤普森也把18世纪的英国社会划分为贵族、平民两极,他认为“在这个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成长着的职业中产阶级和制造业中产阶级(可能伦敦除外)的潜在成员满足于可怜的依附状态,或是把他们的面孔掩盖在群众运动之下,直到18世纪最后30年才发现自己的存在,19世纪才进入一个阶级关系和意识形态的结构性重建时期”。(28)
    (四)“三分说”,这是一种既简单又方便研究的分层方法,即将社会分成上中下三层,其代表人物是约翰·鲁尔。1992年,鲁尔出版了《英国人:1714-1815年的英国社会》一书,在介绍了该时期英国的人口增长、城市化、消费革命等变迁之后,分别研究了“上层阶级”(upper class)、“中等人群”(middling people)和“下层等级”(lower orders),并介绍了中产阶级的价值观。鲁尔认为该时期的英国本质上是一个贵族社会,但阶级分裂已经非常明显。(29)明确的三分式的社会结构,再加上作者对各种资料的娴熟运用、对经济关系的重点描述,使我们对中产阶级有较准确、全面的认识。
    (五)“五分说”,其代表人物是澳大利亚学者尼尔。尼尔在《1680-1850年英国历史中的阶级》一书中,提出了“五阶级模式”:第一个阶级是上等阶级,由贵族、大土地所有者、当权者组成;第二个阶级是中产阶级,由大工业和商业财产所有者、高级军人和职业人员构成;第三个阶级为中等阶级,包括小资产阶级、有抱负的职业人员、文学家和艺术家等等;第四个阶级是工人阶级A(working class A),其成员为工厂区的工业无产阶级、家庭工业的工人;第五个阶级是工人阶级B(working class B),包括农业劳动者、城市中其他非工厂劳工、家内仆役、城市贫民和大多数工人阶级妇女。(30)尼尔“五分法”实际上是“三分法”的扩充,其中的第二、第三阶级基本上就是我们研究的中产阶级。
    由此可见,面对力量不断上升的中产阶级,学者们大多为中产阶级留有“中间”的位置,这也基本符合中产阶级诞生之时的情况,即依据其在社会中的相对地位加以界定,上有贵族,下有工人。学者们依据自己对阶级社会的理解、对各种资料的运用,提出明晰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分层理论,为我们研究近代英国中产阶级的形成问题提供了有益的框架和出发点,也为我们界定中产阶级指示了方向。但是,在实际的研究中,由于阶级概念本身的弹性、学者们理论背景的差异,更由于近代英国中产阶级作为一个新兴并渐至成熟的阶级,它不是静态的,总处在不断的变化之中,所有这些因素都使对“中产阶级”的界定极为困难,以致彼得·盖伊(Peter Gay)说“它根本不是个可定义的单一实体”。(31)虽然如此,为了研究的需要,不少研究者仍然依据不同划分标准,从不同角度对“中产阶级”这一概念进行或精确或模糊的界定,从而出现了不同的定义。
    第一,从职业的角度进行界定,这也是学术界在界定中产阶级时最常用的做法。总的说来,职业对于定义中产阶级还是一个非常有用的指针,因为职业决定着财富,财富又反过来决定地位和权力。沙尼·德克鲁兹将中等阶层界定为独立的贸易家庭(independent trading households)。这一定义虽较模糊,却简明地表达了这一阶层的多重特征:他们必须为自己的收入而工作;用双手所得(如约曼农、农场主和工匠)或商业技能或经过培训的专业知识(如商人、律师和药剂师)进行贸易;很少被人雇用,即使是正在涌现的依靠酬金生活的政府官员,也像职业人员一样视其职位为一种财产投资。(32)约翰·希德通过与上层和下层的对比,对“中产阶级”进行了比较明确的界定:“中产阶级不同于土地贵族的地方在于,它从一定职业中获得收入;不同于劳动者的地方在于,它拥有财产,不需要体力劳动。其经济活动包括对物质资料、他人劳动的占有和管理。”(33)虽然希德的界定依据了与德克鲁兹相类似的原则,但两种定义之间仍存在比较明显的差异:希德通过对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的区分,将约曼农、工匠等体力劳动者排除在中产阶级之外,相对缩小了中产阶级的范围。
    第二,从文化认同的角度进行界定。着眼于职业和收入的界定方式虽然简单易行,却没有考虑生活方式、价值观、宗教信仰、政治倾向等文化方面的特征,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忽视了中产阶级的社会与文化认同。正是在这一方面,约翰·斯梅尔开拓了自己的研究视角,提出了阶级形成的文化理论。他认为,“阶级最好作为文化来看待。这是一种如下意义的文化:它是一种过程的结果,一个集团在此过程中理解自身的世界,用格尔兹的话说,即造就其成员看待和理解自身和他人行为的意义网络”。(34)根据这一理解,斯梅尔使用两个具有典型意义的文化符号揭示了英国哈里法克斯地区中产阶级的自我认同,这就是中产阶级用以区别下等阶层的“文雅”和区别土地精英的“节俭”。(35)在斯梅尔看来,既追求“文雅”又追求“节俭”的阶层应包括商业和职业界的精英,即富裕商人、工场主、职业人士(医生、律师、教区牧师以及少数助理牧师);簇拥在这些主要人物周围的小工场主;“为他们提供商品和服务而使自己的生活方式日具个性的人们——店主、熟练工匠、簿记员和教师之类的下层职业人士”。(36)
    在《中产阶级文化的起源》一书中,斯梅尔运用阶级形成的文化理论,以英格兰北部一个最重要的纺织业中心哈里法克斯为个案,以17世纪中叶该地呢绒工匠为主体的中等阶层为对象,在研究18世纪的经济文化变迁之后,分析了新兴的商界和职业界人士如何形成一种新的文化,并在公共和私人领域里逐步形成明确的不同于其他社会集团的阶级认同感。与此同时,斯梅尔也将考察视角放在更广阔的历史背景中,指出在18世纪并不存在一种单一的中产阶级文化,而是形成了多种多样的地方文化,每一种文化都是对当地情境,特别是对当地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产生方式的特殊回应。“这些地方性的中产阶级文化呈现出某些共同的特征,在18世纪晚期和19世纪,这些共同特征的认同和明确表达导致了英国中产阶级文化的形成。”(37)然而,斯梅尔所谓的中产阶级文化只是商业、工业城市的精英文化,在考察中他没有涉及下层中产阶级,甚至中层中产阶级。
    第三,从职业和文化的角度进行界定。与上述两种方式不同,彼得·厄尔在用职业标准无法归类职业人员时,转而求助于文化,显然兼顾了职业和文化两方面的考虑。在《英国中产阶级的形成:1660-1730年伦敦的商业、社会和家庭生活》中,厄尔首先给了中产阶级一个简单的定位:上层阶级是贵族,有收入但不需要为生活而工作;工人阶级要靠自己的双手生活;处于这两个极端之间的就是中等人群,他们工作,但不会弄脏双手,大部分是商业和工业资本家,有一大笔钱。(38)然后,厄尔又用排除法进一步明确中产阶级的人员构成,认为贫穷的农场主和多数工匠不属于中产阶级,他们在一定意义上是小资本家,虽然他们拥有自己的工具,用自己的钱去买原材料、种子和股票,并希望由此增加自己的小资本,但这些努力的结果没有改善其命运,他们必须继续为生活而劳碌,为下一星期的资本而忧虑。(39)在此基础上,厄尔总结出中产阶级的本质特征,即“积累、改进资本,使用资本和劳动力”。(40)依据这一特征,在社会地位和资本方面存在巨大鸿沟的富裕商人和小店主都包括在中产阶级的范围内,但受雇佣的职业人员被排斥在外。为弥补这一缺陷,厄尔引入了文化的视角,认为从家庭、社会生活、消费观念等方面来说,职业人员还是真正属于中等阶层。
    综观英国中产阶级形成问题的诸多研究,可以看到,西方学者不仅在中产阶级概念的界定上存在较大的差异,而且在具体的研究过程中,也经常出现概念扩大化问题,以致中产阶级几乎遍布社会地图的各个角落。对此,赫克斯特列举了两种扩大化的做法,并对此进行了批评:一种是利用繁殖(procreation)理论进行界定,根据这个理论,弗朗西斯·沃尔辛厄姆爵士(Sir Francis Walsingham)是中产阶级,因为他的祖辈是商人,四代人依靠土地也不足以削弱其商业血统的影响。(41)在研究中,研究者往往根据这一理论,对史料任意裁剪以满足自己的需要,即使研究对象是一个贵族,也可以追溯其血统直至找到一个城镇人,然后说他是中产阶级。另一种是利用同化(assimilation)理论进行界定,该理论似乎采用这样一条路径:“中产阶级是商人,商人会变富裕,任何变富的人都是中产阶级。”(42)由此,中产阶级的界限变得非常模糊不清,K.G.戴维斯称之为“中产阶级的混乱”。(43)
    在考察英国中产阶级的形成问题时,“中产阶级”概念和范围的界定的确是一项异常艰难的工作。在具体的研究过程中,许多学者除了指出要避免赫克斯特所谓的“概念扩大化”问题外,也对如何界定“中产阶级”提出了一些积极的建议,值得我们深思和关注。T.M.迪瓦因和罗莎琳德·米奇森认为,在定义中产阶级时,无论是根据经济功能(通常以职业为代表)、收入(决定地位、威信和权力),还是根据社会集团内部的工作模式、生活方式、思想、行为的认同,都应该注意,在个人层面上特定职业术语的含义会在城市内部或城市之间发生变化,“商人”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那些从事海外贸易的商人非常富有又有势力,是大资本家;而另一些自称为商人的人可能生活在穷困的边缘,经营很小的生意;与此同时,他们还提醒,具体的个人也不会总是属于一个类别。早期中产阶级的一个特征是具有一生中追求多种职业的倾向,一旦有机会,他们会从一种职业快速换到另一种职业。(44)P.N.斯特恩斯结合社会学为我们定义中产阶级提供了有益的借鉴,他告诫我们应注意三个问题:一是通过收入或收入—消费对中产阶级的简单化认同;二是资产阶级与中产阶级之间的关系;三是中等与上层阶级之间的关系。这些问题虽然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发生变化,但几乎遍及近代中产阶级发展的每一阶段。(45)此外,其他学者如S.M.布卢明在《19世纪美国中产阶级形成的假设:批评和一些建议》、C.赖特·米尔斯在《白领:美国的中产阶级》、保罗·福塞尔在《格调:社会等级与生活品味》等著作中也对中产阶级的界定提出了有益的建议。(46)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