俞金尧:近代早期欧洲的“生活周期佣人”研究(10)
http://www.newdu.com 2024/11/24 02:11:47 中国世界史研究网 俞金尧 参加讨论
像佣人离开雇主有无数的理由一样,雇主解雇佣人也有各种原因。这里有两个事例可以说明为什么雇主要解雇佣人。从近代早期伦敦中产阶级分了佩皮斯家的情况看,有的佣人是被主人打发走的,像无赖韦尼曼,他的劣迹包括说谎、打架、偷窃、游手好闲。有两名佣人因为偷窃,两名厨子因为酗酒,还有一名佣人是因为在邻居那里搬弄是非而遭打发。这些人的品格成为更换主佣关系的原因。不过,大部分佣人离开的原因并不清楚,或许,其中有一些人的流动是由于佩皮斯夫妇的性格或为人所致[47]。另一位诺福克郡的牧师伍德福德的日记也记下了一些佣人离开的原因。伍德福德每年要雇1名农夫、1名厨子兼奶场女工,1名仆从和1个小男孩。他在诺福克生活的26年中(1776—1802年),先后有30名佣人占据了这5个岗位,他去世时身边还有5名佣人,所以,在整个时期里,有25名佣人离他而去,其中有15人的离开原因有明确记载,8人为伍德福德所打发,原因是佣人酗酒,能力不足,说话不干净、生病及怀孕。另外7人的离开是出于他们自己的决定,原因是年纪太大,不适合做男孩的工作,或者是另谋高就,入伍当兵,回老家等。伍德福德63岁去世,当时他的家里共有6位成年的独身者和一名未成年的男佣。除了他本人和他的未婚侄子外,其他四名成年的佣人分别与他相处了26年,18年,17年和8年[48]。想来这些与他长年相处、对他忠心耿耿的佣人,一定是26年来来往往的佣人中筛选下来的。 佣人与雇主的契约一般以一年为期,但这一年的起讫时间在很多地方是不同的,受各地的习惯的影响,在农村,则更是受到农业季节的影响。习惯上的契约终止日期一到,乡村的道路上便挤满了投奔新雇主的佣人,而当习惯上新的服务期开始时,佣人流动潮就像它刚开始时那样突然地停止下来。这种约定俗成的更换主佣关系的时间有利于主佣双方在一年中的某个时候互相寻找适合自己的东家或佣人。 从英国来看,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时节作为习惯上的主佣关系更换日。在东部和南部的很多地方,9月29日的米迦勒节(英国四大结帐日之一)是传统的雇佣日子。在北部,流行的雇佣日是圣马丁节(11月11日),更换主佣关系的时间是与主粮收获期以后的农闲季节,或是在秋耕以后的日子相适应。在以畜牧业为主的地区,如林肯郡的沼泽地带和西部地区,每年的雇佣和流动时间一般是五朔节(5月1日)。有的地方不一定有传统的雇佣日期。从总的情况来看,英国各地在17到19世纪时,订立主佣契约的时间往往比较集中,特别集中在米迦勒节、圣马丁节和五朔节这些日子,有90%以上的年度契约的起止日期是在上述节日[49]。 17到19世纪英国各地的雇佣日
资料来源:Ann Kussmaul, Servants in Husbandry in Early Modern England, p.51.4. 佣人有少量的工资报酬。 在虚拟的父母与子女关系的背景下,主佣之间又夹带着工资因素,这种关系给人一种不伦不类的感觉。的确,虚拟的关系终究不能取代实在的关系,归根到底,主佣关系才是模拟的父母与子女关系的本质,契约作为主佣之间建立关系的纽带,表明了这种关系的性质,而主人为佣人提供吃、住等物质保证实际上是雇主以什物的形式支付了佣人的劳动,佣人受到如主人的子女一样的对待,是以佣人为主人提供长年的劳动为前提的。工资是以货币的形式,偿付了佣人的另一部分劳动。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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