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改革对近代德国社会转型的影响(2)
http://www.newdu.com 2024/11/24 03:11:10 《经济社会史评论》2015年 朱孝远 参加讨论
一、尖锐的社会矛盾 如果把新教运动说成是宗教改革,对它的研究就很容易局限在宗教方面。反之,如果考虑到这场运动的重要社会作用,就会涉及政治、社会、家庭、教育、伦理各个方面。事实上,当今学者已经开始普遍用复数来称呼宗教改革。这是因为,除了僧侣的宗教改革之外,还存在着诸侯的宗教改革、城市的宗教改革和农民的宗教改革。 把僧侣马丁·路德发起的运动说成是宗教改革,并没有什么不妥。但是,考虑到市民、农民、诸侯都是在宗教改革的旗号下为实现自己的目标而行动,就会感到宗教一词很难概括内容更为广泛的社会改革了。路德运动从一开始就得到成千上万的农民、手工工匠、下层僧侣的支持,反映出它具有更为广阔、深厚的社会背景。对此,德国历史学家马克斯·施泰因梅茨把它称为“1918年11月革命之前德国人民最重要的革命的群众运动”。④另一位德国学者彼得·布瑞克,则称它为“普通人的大革命”。⑤ 社会斗争以宗教改革的形式出现,说明其时罗马教廷与德国社会矛盾尖锐,业已成为阻碍德国发展的瓶颈。 世俗权力掌握在高级僧侣手里,是16世纪德国社会的重要特征。与其他国家不同,德国的高级教士不仅是灵魂之剑的掌握者,而且也是世俗之剑的掌握者。皇帝是帝国教会的最高统治者,高级教士(大主教选帝侯、主教诸侯)也是地方上的教会领袖,同时还是执掌政权、拥有大量领地的世俗统治者。15世纪时,55个德国大主教、主教都拥有领地,还有其他75位帝国修道院长、条顿骑士团、圣·约翰骑士团的首领,也拥有领地。高级神职人员占有的土地达到帝国总土地面积的15%。勃兰登堡、库尔、梅斯、西昂、库尔克、拉凡特、塞克考、梅泽堡、纳姆堡的主教们,要么拥有着小块领地,要么曾经拥有过的领地后被其他诸侯兼并。乌尔茨堡、班贝格、萨尔茨堡、明斯特、帕德博恩主教们则统治着广袤的土地,拥有中央集权,与最大的世俗领主毫无区别。⑥高级宗教贵族拥有领地主人、罗马教廷德国代理人、皇帝麾下地方统治者三重身份,正如匿名作者所撰写的《皇帝西格蒙(1410-1437)改革》中所指出的那样:“看看现在这些主教们在做些什么。他们发动战争,在世界各地制造动乱,其作为与世俗的领主毫无二致。”⑦ 16世纪德国工商业发展已成规模,但教会对此进行限制,使其成为工商业者的敌人。教会指责商人正常经商盈利为放高利贷。在纽伦堡,班贝克主教规定的宗教节日每年高达49个,严重阻碍了工商业生产。马丁·路德在《致德意志基督教贵族公开书》中有针对性地发言,他指出:“所有节日都应当废除,唯有礼拜日应该保留。假若有意要保留圣母和较大圣徒的节日,就应当把它们并入礼拜日,或在节日仅举行一个早晨弥撒,把那日的其余时间仍用为工作的时间。”⑧路德的这段话写于1520年8月。 教会颁布的宗教戒律业已成为市民们精神上的沉重负担。教会提倡人可以通过积累功德获取救赎。与功德积累相配合的就是防止人犯罪。教堂颁布帮助人救赎的小册子,把各种罪行公布于众。一本匿名作者撰写的《罪人之镜》(1470年)中,列出的众多需要避免的罪行包括: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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