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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上的那些“盐”事儿(3)


    唐人发明榷盐法:食盐国家专卖
    隋到唐前期,和汉初一样,采取官少管、促生产的执政理念。隋文帝立国第三年就宣布废除了盐禁,凡是盐池、盐井,政府“与百姓共之”。唐初诸帝也基本继承了这一方针。
    直到唐代中期,唐玄宗开始败家,导致财政赤字,君臣一起想方设法生财创收,于是食盐国营又被提上了日程。但唐中期后的食盐国营制度,和以前有很大不同,叫做“榷盐法”。
    所谓“榷盐法”,是指食盐国家专卖制度,由以前的官运、官销制改为就场专卖制。也就是说,盐民生产食盐,政府低价买来,再高价卖给商人,由商人运输到政府指定经销店贩售。这样,政府不但控制了食盐的货源,也掌握了食盐的批发环节。
    据史料记载,在唐朝时期,盐政的税收实际上已经达到了中央实际总收入的五分之二左右,成为当时唐朝的主要经济来源。
    此后,虽然盐政多有变化、管理机构和管理办法更加细致,除元代一会儿商运商销、一会儿官运官销外,其他朝代大体都遵循了榷盐专卖制度。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