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是现实的反映。古代小说里面的描写的英雄人物,都不好色,凡是好色的,都不是英雄。 以《水浒传》为例,梁山泊上的众多英雄好汉中,大都好像是禁欲主义者,都没有婚姻,如:鲁智深、武松、李逵、公孙胜、吴用等,人数居多。 这些英雄的头领——晁盖,原是东溪村的村长,家境颇富有,竟也不娶妻室,终日只是打熬筋骨。到了梁山,坐上了第一把交椅,人家严守独身主义,没有娶妻生子,也没有闹出什么绯闻艳事,好像和女人绝缘。 宋江也是。他当小吏的时候,因为救济阎婆惜,才纳阎婆惜为妾,但也不热乎她,如找个暖脚的佣人,连阎婆惜和人通奸,他都不在意。当上梁山头领后,为别人做过媒,自己却从来没有挨过女人。整日就是工作工作再工作,想着如何把梁山做大做强,如何招安光宗耀祖,根本没有往女人身上想。 不知,他们有了生理反应时,是不是想过女人?或许,他们就不是正常人。或许,他们天生便是英雄,是做大事的。英雄,怎么能好色、想女人呢? 英雄不近女色,所以才能保持旺盛的精力,才可以大口喝酒,大块吃肉,到处打人、杀人、放火。 典型的例子,就是李逵。这家伙天生排斥女性,当然,除了他的老娘外。 李逵认为宋江抢了人家女儿,勃然大怒。一贯信服“宋哥哥”的他居然抡了大斧要砍宋江,且看李逵所说:“我当初敬你是个不贪色欲的好汉,你原来是酒色之徒:杀了阎婆惜,便是小样;去东京养李师师,便是大样。你不耍赖,早早把女儿送还老刘,倒有个商量。你若不把女儿还他时,我早做早杀了你,晚做晚杀了你。” 在李逵的心中,贪了色,就决不是好汉了,因此他得知宋江贪色后,宋江在他心中的形象便轰然倒塌了。他不但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 在李逵梦游天池一节中,李逵梦见:“一个老儿扶李逵上面坐了,满满地筛一碗酒,双手捧过来道:‘蒙将军救了女儿,满饮此盏。’……只见先前啼哭的老婆子领了一个年少女子上前,叉手双双地道了个万福。婆子便道:‘……如不弃丑陋,情愿把小女配与将军。’李逵听了这句话,跳将起来道:‘这样腌脏歪货!却可是我要谋你的女儿,杀了这几个撮鸟?快夹了鸟嘴,不要放那鸟屁!’只一脚,把桌子踢翻,跑出门来。” 对于人家一番好意,却像是自己受了天大的侮辱一般,充分说明李逵嫉女人如仇的性格。 所谓“万恶淫为首”,古人的文化是禁欲的。尤其是练武之人,更对终身不娶的童子之身有一种近乎迷信的崇拜。金庸武侠小说里说张三丰一生未曾婚娶,所以才把纯阳无极功练得炉火纯青,言外之意,如果不是童男子,那就根本练不成。 《水浒传》里也常流露出对“处男”的敬慕之情,宣扬了练武修道之人,要以不近女色为第一要旨。 鲁智深在五台山喝酒吃肉,大闹禅堂,后来又杀人放火,但智真长老却说他有佛性,比其他不喝酒吃肉的众僧都有前途,可以成正果。这绝不是因为赵员外送了礼的缘故,而是智真长老见智深虽然吃点酒肉,杀人打人,却并无“淫欲”之念,仅此一点,就可以“一俊遮百丑”。 王庆的经历其实和武松、林冲等很相似,如和人比棒得胜、受冤后杀死管牢头等,唯一不同的就是王庆有段风流韵事,曾经勾搭了童贯的义女娇秀,那回书叫“王庆因奸吃官司”。王庆和童娇秀本是你情我愿,但在作者施耐眼中,因奸吃官司,比杀人吃官司丢脸多了,就当做丑事写了出来。可见,当时人们的思想意识里,淫荡比杀人更可恶。 书中也常用一些反面人物来验证,如蒋门神等。书中说他是:“近因酒色所迷,淘虚了身子”。又如武松在蜈蚣岭杀王道人,当时武松并不知道王道人所搂的妇人是抢来的,只是因为王道人是出家人却搂着个妇人,单凭这一点就认定王道人是个奸徒,就动了杀心。 还有《三国演义》,里面的英雄好汉好像都不爱女人,如关羽、张飞、赵云、马超等等,只是说这些人有后代,但几乎没有文字描述他们和女人的经过。 吕布虽然也是英雄,可惜喜欢貂蝉,和貂蝉有了太多的故事,所以他就成了书中的 “反面英雄”。至于爱女色的董卓、曹操之流,当然就是作者不屑一顾的了,于是“尊刘抑曹”就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了。 人的根本属性之一是社会性,受环境的影响很大。当一个社会和时代是禁欲的,那么男人不好色,女人不淫荡就形成了风气,就少了很多的是是非非。 其实,英雄也是人,有正常人的需求,所以有“英雄难过美人关”这句话。英雄未必不好色,好色未必不是英雄,看怎样好色,如何好色了。在好色的问题上,只要不过度,符合人性天伦社会制度,那就是理所当然,善莫大焉;但一旦过度,变质了,变味了,那英雄也就变成狗熊了。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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