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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希腊法的含义和特点 古希腊邦际关系法和战争与和平法


      古希腊法,顾名思义,就是古希腊的法律。但这里会有一个疑惑,古希腊法城邦林立,其法律应该没有一个完整的体系吧?确实如此,不同于统一国家中的法律,在古希腊不同城邦之间有不同的法律。除此之外,古希腊还有邦际关系法、战争与和平法,这两个法律用于处理城邦之间的关系。
    古希腊法的含义和特点
    古希腊法泛指存在于古代希腊世界所有法律的总称。其一般特征是:各城邦国家各自制定和适用自己的法律,且大都是系统的成文法规,内容详尽,部门完备;缺乏像罗马法那样的严密法典,审理案件的旨趣不在于法条内容的适用,而在于“公道”的抽象标准,因此在技术上较为灵活;在各城邦法律的冲突中产生了一些古希腊化国家的希腊人普遍接受的法理原则,产生了“普通法”;希腊化的法律由多种邦土法律构成,术语和规则不甚固定和严谨;希腊化法律中冲突法比较发达。
    古希腊邦际关系法和战争与和平法
    由于古希腊城邦间相互独立,互不隶属,在社会经济或军事需要情况下城邦之间会暂时结盟,联盟成员一般保持平等地位。这样,逐渐产生了一种类似现代国际私法、国际法性质的邦际关系法和战争与和平法,成为希腊法律文化中独具特色的宝贵财富,为近代的国际法和国际私法提供了可资借鉴的渊源。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