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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爱平:陕西省略阳县嘉陵江流域“恩荣寿官”考


    近日,笔者于陕西省略阳县嘉陵江流域调查过程中发现清代寿官墓所一座,其主人为同治年间先贤蹇敏先生及其夫人焦氏。不过墓室已遭盗掘,唯墓前遗碑三通,中为“恩荣寿官”蹇敏之碑,左为清“例授征仕郎辛酉科选拔贡生任敬堂”所撰碑记,右为介宾任鸿权,介宾焦万品及其侄辈所制碑记。三碑之外置有雕工精美,栩栩如生之龙柱两根,组合石龛一套,皆花岗石材,且保存完好。又有陶制张口兽一对,工艺非凡,造型古朴。这是典型的清代依照官职品阶修建的制式墓葬,墓主人身份颇不简单。据外围了解,至少就陕南、陇南、川北而言,此类“恩荣寿官”确为少见,而且其如略阳发现的精美程度,完整性,规模而言,几乎还没有类似的。
    一、“寿官”溯源
    按碑文记载,略阳蹇公敏者乃“皇清诰赠恩荣寿官”。碑刻时间为清同治十年(1871);其生于乾隆四十八年(1783),卒于同治十年(1871),寿考(虚岁)九十;其妻焦氏生于乾隆五十七年(1792),殁于同治五年(1866),享寿七十有六(虚岁)。蹇氏有子六人:蹇旺、蹇有(耆宾)、蹇信、蹇礼、蹇义(武生)、蹇具珍(出嗣)。另有侄蹇具仁(一)、孙、曾孙、玄孙等十数人。
    据考,所谓“寿官”一职,最先出现于明朝初期,是封建社会国家提倡养老敬老的最高礼仪。据台湾学者邱仲麟之《耆年冠带--关于明代“寿官”的考察》一文论述,明朝自天顺二年(1458)开始,至万历三四十年,共遴选过寿官十九次,年龄要达到七十至一百岁,且必须是“德行着闻,为乡里所敬服者”才能获得。而且关于“寿官”的选拔非常严格,必须经过本地乡民、宗族、士绅推举,县、府、布政司筛选后逐级申报,皇帝恩准才能获得,三个程序缺一不可,而且“寿官”选拔年限并不固定,有时间隔十几年,有时间隔几十年,名额非常有限。一旦获选,不仅有官方给予俸禄钱粮,而且授予管带,赐匾额,进入官员序列,只是无爵位、不参政罢了。查明代皇帝十九次恩诏赐予“寿官”具体时间和内容为:
    天顺二年正月辛巳上皇太后徽号诏:军民之间有年八十以上者,不分男妇,有司给绢一匹、绵一斤、米一石、肉十斤;九十以上者,倍之;男子百岁者,加与冠带以荣终身。《英宗实录》卷286。
    天顺八年正月乙亥即位诏:凡民间年七十以上,免一丁差役,有司每岁给与酒十瓶、肉十斤;八十以上者,加与绵二斤、布二匹;九十以上者,给与冠带,每岁设宴待一次;百岁以上者,给与板木。《宪宗实录》卷1。
    成化十一年十一月癸丑册立皇太子诏:凡民年八十以上者,免一丁差役,有司每岁给与绵二斤、布二疋;九十以上者,给与冠带。《宪宗实录》卷147。
    成化二十三年四月戊子上皇太后徽号诏:军民之间有年八十以上者,不分男妇,有司给与绢一匹、绵一斤、米一石、肉十斤;九十以上者,倍之。其八十以上,为乡里所敬服者,有司勘实,加以冠带,以荣终身。《宪宗实录》卷289。
    弘治五年三月戊寅册立皇太子诏:民年七十以上者,与免一丁侍养。八十以上者,有司给与绵布二匹、绵花二斤;九十以上者,给与冠带荣身;仍一体优免一丁侍养。《孝宗实录》卷61。
    弘治十八年八月丙辰上两宫尊号诏:军民之家,有年七十以上者,许一丁侍养,免其杂泛差役。八十以上者,仍给绢一匹、绵一斤、米一石、肉十斤;九十以上者,倍之。其男子八十以上,为乡里所敬服者,加与冠带,以荣其身。《武宗实录》卷4。
    正德五年十二月十五日加上两宫尊号诏:军民之家,有年七十以上,许一丁侍养,免其杂泛差役。八十以上,仍给绢一匹、绵一斤、米一石、肉十斤;九十以上者,倍之。其男子八十以上,为乡里敬服者,加以冠带荣身。《皇明诏令》卷18(按:此一诏旨,《武宗实录》未载)。
    嘉靖元年三月壬戌上圣母尊号诏:军民之家,有年七十以上者,许一丁侍养,免其杂泛差役。八十以上者,仍给绢一匹、绵一斤、米一石、肉十斤;九十以上者,倍之。其男子八十以上,为乡里所敬服者,加与冠带,以荣其身。《世宗实录》卷12。
    嘉靖三年四月癸丑上本生帝及圣母尊号诏:军民之家,有年七十以上者,许一丁侍养,免其杂泛差役。八十以上者,仍给绢一匹、绵一斤、米一石、肉十斤;九十以上者,倍之。其男子八十以上,为乡里所敬服者,加与冠带,以荣其身。《世宗实录》卷38。
    嘉靖七年七月戊子上献皇帝及两宫尊号诏:军民之家,有年七十以上者,许一丁侍养,免其杂泛差役。年八十以上者,有司给绢一匹、绵一斤、米一石、肉十斤;九十以上者,倍之。其男子八十以上,有为乡里所敬服者,加以冠带,以荣其身。《世宗实录》卷90。
    嘉靖十二年八月乙未皇嗣诞生诏:军民之家,有年七十以上者,许一丁侍养,免其杂泛差役。八十以上者,与冠带,仍给绢一匹、绵二斤、米一石、肉十斤;九十以上者,倍之。《世宗实录》卷153。
    嘉靖十五年十一月戊午皇子诞生诏:军民之家,有年七十以上者,许一丁侍养,免其杂泛差役。年八十以上者,有司给绢一匹、绵一斤、米一石、肉十斤;九十以上者,倍之。其男子年八十以上,为乡里所敬服者,加与冠带荣身。《世宗实录》卷193。
    嘉靖十七年十一月辛卯祀天庆成诏:孝子顺孙义夫节妇,已经旌表,年及七十以上,并军民之家,男妇年八十以上者,有司各给与绢一匹、绵一斤、米一石、肉十斤;九十以上倍之。其八十以上男子,加以冠带荣身《世宗实录》卷218。
    嘉靖十八年二月辛丑册立太子诏:孝子顺孙义夫节妇,已经旌表,年及七十以上,并军民之家,男妇年八十以上者,有司各给与绢一匹、绵一斤、米一石、肉十斤;九十以上倍之。其八十以上男子,加以冠带荣身。《世宗实录》卷221
    嘉靖二十年四月丙子九庙灾下诏罪己:孝子顺孙义夫节妇,已经旌表,年及七十以上,并军民之家,男妇年八十以上者,有司各给与绢一匹、绵一斤、米一石、肉十斤;九十以上倍之。其八十以上男子,加以冠带荣身。《世宗实录》卷248。
    隆庆六年七月辛亥上两宫尊号诏:军民有年七十以上者,许一丁侍养,免其杂泛、差役。八十以上者,仍给绢一匹、绵一斤、米一石、肉十斤;九十以上者,倍之。若有德行着闻,为乡里所敬服者,给与冠带荣身。《神宗实录》卷3。
    万历十年九月丙寅重上两宫尊号诏:军民之家,有年七十以上者,许一丁侍养,免其杂泛差役;八十以上,仍给与绢一匹、棉一斤、米一石、肉十斤;九十以上者倍之。其男子若有德行着闻,为乡里所敬服者,给与冠带荣身。《神宗实录》卷128。
    万历二十九年十月甲午再上两宫尊号诏:军民有年七十以上者,许一丁侍养,免其杂泛差役;九十以上者倍之。其人若有德行着闻,为乡里所敬服,给与冠带荣身;百岁者,表宅优异。《神宗实录》卷364。
    万历三十四年二月丁巳四上两宫尊号诏:军民男妇无过犯,年七十以者,许一丁侍养,免其杂泛差徭;八十以上者,仍给布二匹、米一石;九十以上者倍之。内男子有德行着闻,乡里敬服者,给与冠带荣身;男妇百岁者,表宅优异,仍岁给布米养赡终身。《神宗实录》卷418。
    通过以上统计来看,民间长寿且“德行着闻,为乡里所敬服”者当选“寿官”的年龄段自明朝英宗天顺二年(1458)至明神宗万历三四十年(1582)间是在百岁至七十岁之间的,而且皇帝下恩诏的时间多在或上尊号,或册立皇太子,或即位,或庆贺皇子诞生等重大时日。
    清沿明制,仍然推行寿官制度,选拔民间“德行着闻,为乡里所敬服者”的有社会影响力,长寿的老人赏赐“寿官”之官职。加之,清朝中后期,战乱连绵,社会动荡不安,出于维稳需要,其统治阶级更需要用这一种优抚的手段来收买民心,维持平安。
    清代共举行了多少此赏赐“寿官”的活动,目前文献资料统计并不全面。但就“寿官”这一荣誉官职的“优赐老民”性质而言,可从清廷几次大型赏赐参考:
    清康熙四十七年(1708年),康熙曾奉恩诏“军民老人,年自七十至九十者,照例赏给” 《清朝续文献通考》)。
    五十二年(1713),康熙帝为庆祝自己六十生辰,而优赐老民,谕令“八旗满洲蒙古汉军汉人大学士以下民以上年逾六十五者”予以赐宴赏给(《清朝续文献通考》)。
    1722年,康熙举办第二次“优赐老民”的宫廷宴会即“千叟宴”(《清朝续文献通考》)。
    雍正四年(1726),清廷依照恩诏赏给各省年七十以上至百岁老民老妇共1,421,625人,赏给绢布值银890,000两,米共165,000石,且谕:“洪范以寿具五福之首,而昔人以七十为古稀,诚以寿为难得而可贵也,乃今老人多至于如此,皆由我皇考圣祖仁皇帝六十年以来深仁厚泽,修养生息”(《大清世宗宪皇帝实录》)。
    乾隆五十年(1785),乾隆举办第二次“千叟宴”,优抚老人;嘉庆元年,乾隆举办第三次“千叟宴”,并赏赐两位百岁老人六品顶戴,八位年九十者老人七品顶戴。次年,全国获得赏赐顶戴的老人共达8479人(《清朝续文献通考》)。
    由以上看出,清朝恩诏所赐寿官相对明朝来说,不仅已经成为一种惯例,且赏赐数量明显优于明朝,普及面宽。而此次略阳发现“恩荣寿官”碑铭,不仅证明了清中后期恩诏寿官的活动一直是延续的,同时,通过蹇氏家族系当地望族来看,清中后期的恩荣寿官多由家族经济实力雄厚,且社会影响力大的“士绅”阶层担任,这与设立推举寿官的之初本意已经有所变化。
    自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开始,一直到近代中国,无不是提倡“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圣天子以孝治天下”的“仁、礼”观念,在各个历史时期,形成了一些极具人文思想的“优老敬老”制度和办法。这些行之有效的具体操作办法和同时代世界各国相比,是最先进的,最具人文的,是人类历史进程中最不可否认的,也是后人无法忘记的重要一笔。
    时下,对于明清时期推举“寿官”“耆老”等优抚性质的养老制度,研究者以台湾、香港等海外学者居多。但是海外学者虽然具有掌握大型史料的优势,却因为身处偏域,缺乏国内大面积田野调查资料,所以在相对文献资料结合地下地上文物实证的“二重印证法”来说,其所推算、统计数据未免不够全面,尚有可辩之处。
    至于蹇敏老先生何时被“恩荣寿官”的,目前还没发现线索。但就其年龄推断,应该是在七十岁以后,也就是咸丰三年同治十年之间(1853—1871)。至于蹇敏老先生墓碑上所刻“皇清诰赠恩荣寿官”中“诰赠”来看,颇存疑案。一般明清时期因为五品以上官员的曾祖父母﹑祖父母﹑父母及妻室之殁者﹐以皇帝的诰命追赠封号﹐才称之为诰赠。蹇敏老先生于同治十年十月下旬去世下葬,当年十二月初即树碑,之间只有区区一月多时间,怎么就突然获得了因为子孙有了五品以上特大褒奖而受赠荣誉称号?况且遍查典籍和地方志,是时均未见蹇姓后人有官居五品以上者,其碑铭也无任何提及。所以断定,碑文中“诰赠”乃属树碑人笔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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